葉世文、趙藤雄收押,輿論一片叫好。據聞檢方還要找趙藤雄當污點證人,調查局並全面清查前此營建署相關弊案中有無葉世文身影,一副磨刀霍霍之狀。馬政府真的要辦大案了嗎?案情真的要向上發展了嗎?大家別想太多了!這怎麼會是「馬式風格」!吳敦義早已說過此案「勢必將衝擊國民黨選情」,羅瑩雪也已代表法務系統(檢調肅三單位)表示此案與吳志揚「看起來無關」、與朱立倫「沒有任何跡象有關」。停損點及底線都畫出來了,還能辦什麼大案?說它是馬政府針對黨內選舉佈局打出的一張「恐嚇牌」還更恰當!
三級機關廉政署成立三年,沒辦過大案,突然推出一個打擊面可能無比廣大的弊案,這不太奇怪嗎?葉世文被監控三四年,早不抓晚不抓(證據不足是假話,若無證據,相關單位如何檢舉?政院如何逼他退休?),現在才突然動手抓人,這不是針對性太明顯嗎?唯一的解釋就是時機成熟,現在最適合出手了。什麼時機?朱立倫宣佈選不選新北市前夕。吳志揚算是陪榜,但他外傷最重,因為葉世文是他的副縣長、左右手,要抓葉,不能不波及吳。
吳志楊怒批廉政署「養案」(不事先告知),讓他措手不及。雖然在國民黨共犯結構內,他的話言之成理,但第一、他既然是陪榜,就顧不得他了。第二、就吳家與馬的關係看,特別是吳伯雄,被當作陪榜,有那麼無辜嗎?吳伯雄屢次站在連戰、王金平那邊,又在與中國領導人見面後,洩露領袖「不欲人知」的天機,把責任推回給領袖,犯了大忌。馬英九現在不回敬他,還等什麼時候?
吳伯雄過度「高估自己,低估領袖」,讓我想到1994年第一屆(也是最後一屆)省長民選,李登輝屬意宋楚瑜選,吳伯雄卻跳出來要選,而且掦言選到剩下阿里山也不退出,氣勢非常高昂。我關心的問這事怎麼解決?李登輝一位心腹愛將在旁意頗輕鬆的說:「他敢選到底嗎?他的一堆案子馬上要爆發了!」不久吳伯雄果然乖乖退選。
二十年前的情況與現在其實沒有多少不同,不只黨國領袖的權威沒變,吳伯雄的作風也無多少改變。而一個滿身罩門的人,能對抗集情治、司法、黨政大權於一身的獨裁者嗎?葉世文、趙藤雄案之好用,就在其「可大可小」的無窮可能性。連在野黨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都可以用宇昌案「整」了,黨主席更加遊刃有餘的國民黨內,又為什麼不能用林口、八德合宜住宅案,以及蓄勢待發的桃園航空城案「整」?只是前者要讓在野黨落選,後者要「恐嚇」本黨同志不得參選而已(公民社會居然連選總統、選市長的自由都沒有)!
而葉世文、趙藤雄案最耐人尋味之處還在兩人待遇大不相同。葉在中央時,要逼他退休,還需頒發「模範公務員」獎狀,以示他是清清白白退休,廉潔足為公務員楷模。現在他到地方爆發弊案,他又突然成了十惡不赦、壞事幹盡、人皆可殺的人。可笑的是,這些壞事全是他擔任中央「模範公務員」時幹的!
至於趙,則是台灣近年炒作房市的最大元兇之一,找大陸、香港、俄羅斯「財團」來台「宣傳買地看房」的是他,一再與政府打房政策對作、喊話、公開唱反調的是他,事業像八爪章魚伸向中央及全台各縣市的也是他。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2008年總統大選,一向錙銖必較、用錢用在刀口上的他,竟然推出國旗飄掦的電視廣告,支持馬英九,在各大電視台不斷播出,耗資不計其數。這次合宜住宅案,檢方又全力爭取他成為污點證人(亦同時成為馬政府變相的「恐嚇」道具)。
趙藤雄這麼「敢」、這麼有「身價」、事業成就及累積財富的速度這麼驚人,跡近《仙履奇緣》奇蹟,沒有強有力的貴人及靠山是不可能的。更可議的是,把趙「養」成這麼大尾,大到可以呼風喚雨、炒高房價、與全國人心及政府打房政策對作,已經不應該了,現在居然更進一步,他又可以成為「恐嚇」政治人物(包括整肅異已)的道具。馬政府在對付黨內異己上,莫非只剩下「恐嚇」牌了嗎?
而如果說馬政府對付黨內異己剩下「恐嚇」牌,他們對付在野黨就剩下了「對立」牌。郭冠英辱罵本省人、具有嚴重省籍歧視、自封為「高級外省人」,被監院彈劾丟官。現在他居然在年滿六十五歲前夕,獲得省府任用,到任不久馬上辦理退休,可以坐領豐厚月退俸至死。這不是酬庸他挑動「省籍對立」有功是什麼?郭冠英好友白狼遭通緝多年,且已入籍中國,竟然可以光榮返台定居,也是因為他鼓吹「統一」及「藍綠對立」有功。
以上都是馬英九的決定,透過馬以南串連起來的。王曉波負責修改歷史教科書,回到蔣介石時代統獨思惟,也是馬英九任命的。馬的目標除了讓台獨「永無逆轉」機會,另外就是針對在野黨,要以「統獨對立」牌(即藍綠基本盤差距)打贏選戰。
為了打贏選戰,馬政府甚至已經走火入魔。日前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辦公室發現十張內容相同傳真,揚言要「殺了馬英九」、「殺光所有中國豬」,還要殺某幾位國民黨立委妻子。荒唐的是,連恐嚇函是誰發的都不知道,藍營馬上如獲至寶的大肆宣傳、反擊,對象當然是獨派(綠營)。但試問,第一、獨派有何必要與江惠貞如此溫和的人過不去?如果是吳育昇還比較有可能。第二、要殺馬英九,寄傳真到立委辦公室幹嘛?何況還加上「殺光所有中國豬」?這已經更像是國民黨或馬政府某單位的傑作,而不像現今激進獨派的用語了。不要忘了,上一屆五都市長選舉,連勝文中槍,國民黨連被逮的槍手馬面都未詢問,也馬上全黨上下咬定綠營,讓綠營選情一夕變色,寃枉輸去選舉。
「恐嚇」與「對立」是法西斯政權對付異已及反對派的慣用伎倆。台灣已是民主社會,如果馬政府打選戰還要靠這兩項法寶,違反「當家不鬧事」原則,為了勝選,蓄意擾害社會安寧和諧,那大家恐怕要注意:台灣的民主已岌岌可危,省籍對立的幽靈又要被召喚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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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如何檢舉公務員? 作者: yalynn89 (天氣晴) 2023-08-05 10:59:35. 隔壁鄰居就在家附近的某公務部門上班幾乎天天看他早上10點多就提著午餐回家也看過9點多就回來的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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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隊長怕同事踩線竟告訴毒販「別用手機」 休職3年確定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462709
2023-09-25 06:41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台南市警白河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智錚明知同事正在偵辦販毒案,竟約出被監聽的犯嫌陳
煌文,告知對方「手機不要再用了」,陳嚇得扔掉手機、避免被抓。李也到戴姓線民家,
向戴打探有無販毒情資,卻向戴透漏吳銘峰的手機「有人在聽」,且告知吳銘峰與孫福亮
間有毒品交易,戴因而轉告孫。台南市府將李移送懲戒,懲戒法庭判休職3年,二審駁回
上訴確定。
李智錚原為白河分局偵查隊第三小隊長,專責通訊監察業務及加強打擊非法竊聽行為等業
務,因負責通訊監察業務工作,得知轄區施用毒品列管人口吳銘峰、陳煌文都因販賣毒品
案件,正由第一小隊偵辦中,兩人所使用的行動電話門號經法院核准實施通訊監察中,
2020年6月18日開公務用廂型車前往卓姓女友人所經營的卡拉OK。
李商請卓通知陳煌文前來會面,李見陳前來,便說「手機不要再用了」,洩漏國防以外應
秘密的消息。
另外,李也於2020年4月至戴姓線民住處樓下,向戴打聽有沒有人販毒,卻向對方透漏男
子吳銘峰所使用的行動電話門號「有人在聽」,吳銘峰得知後,也通報了孫福亮。後來檢
警發現吳銘鋒、陳煌文、孫福亮的通訊監察紀錄異常,查詢之下才得知是李洩密。
李智錚辯稱,他在偵查及審理中都承認犯行,已深切反省自身錯誤,自己從警近30年,戮
力從公、嘉獎無數。他說,洩漏偵查情資給陳煌文,是因為陳是他的線民,他求功心切,
不希望被其他人踩線,才會行差蹈錯。他說,不該以錯誤的手段鞏固線民,但他並未因此
受有任何利益。
懲戒法院認為李智錚除犯刑事法律外,也違背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及絕對保守政
府機關機密」義務,他身為警察,本應堅守公務員本分,依法行事、恪守保密義務,卻徇
私庇護、洩漏職務上所得的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嚴重破壞政府機關形象,為維護公務紀
律,有懲戒必要。
在一審宣判後,李上訴。李說,台南地方法院只對他處易科罰金與緩刑等刑度,他無須入
監服刑,可以繼續工作、生活,但懲戒法院第一審判他休職3年,剝奪他繼續工作的機會
致無薪俸可領,原判決顯有「情輕罰重」情事。
懲戒法院第二審指出,國家對於公務員懲戒權的行使,是基於公務員與國家間公法上的職
務關係,就公務員違失行為整體評價該公務員是否適任而為懲戒,這與刑事法院對犯罪行
為科以刑罰,二者性質、功能與目的均不同,衡量角度也有差異,無從類比。
第二審認為,第一審的裁量並未逾越規定,沒有濫權,李智錚上訴只是專憑己見指摘原判
決懲戒處分過重、與刑事判決嚴重歧異,要求廢棄並改處降級以下較輕處分的判決無理,
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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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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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0.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95606016.A.B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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