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世界自殺防治日」,請和我們一起重視,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
-
依據統計,新北市去(2020)年的自殺死亡人數為635位,在自殺通報人次與占率方面,24歲以下,總共有2,475例,占率高達42.8。其中14歲以下的通報人次為641,占率為11.1,若再納入25~44這個年齡層,44歲以下占率高達76.6,顯示自殺防治工作的推動與再改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
因此,在「世界自殺防治日」的今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校園專輔待改善 心理健康不漏接」記者會,說明台灣現行青少年校園心理健康促進促施所遇到的困難,並提出建議精進方向。
-
今日記者會內容如下:
-
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根據去(2020)年死因統計報告指出,自殺(蓄意自我傷害)已連續第 4 年成為國人主要死因第 11 名,死亡人數雖較 2019 年減少 5.3%,但今年上半年全台自殺通報數,也比去年同期多了 3 千人次。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自殺已經成為 15-24 歲、25-44 歲兩個年輕世代的第 2 大主要死因。
-
回頭檢視過去衛福部的承諾,邱顯智委員強調,據「2025 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所設立的自殺防治目標,政府近年成績不盡理想,也未達成 2020 年的中程目標,自殺防治工作長期而言未見顯著改善,政府應該持續精進、有效投資。
-
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表示,兒少面臨的心理壓力與求助門檻,絕不小於成人。自殺是多重因素造成,因此,防治工作是跨領與跨團隊的巨大工程。然而,目前自殺防治策略與教育部三級輔導機制,實務執行面仍存有諸多困境。
-
#學生自殺通報系統 #亟待跨部會介接
-
首先,醫院端的第一線人員反映,衛政自殺通報系統與教育端的校安通報系統,長期以來橫向聯繫狀況不佳。王婉諭委員已於今年 3 月針對此情況進行質詢,促使兩部會決議將衛福部的自殺通報系統介接到學生學籍資料、休退學狀況,但目前尚未落實。另外,囿於各級學校之輔導紀錄表單格式不一,且各級學校之輔導系統尚未整合,因此仍無法介接受通報學生是否接受過輔導諮商的紀錄。
-
#通盤檢視學生輔導需求 #輔導人力資源應到位
-
根據教育部 2018 年至 2019 年的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相關報告指出,自殺身亡個案當中,高達 67% 未曾尋求校園三級輔導資源,顯示各級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間顯存有落差。
-
王婉諭委員進一步說明,目前負責三級預防的各縣市輔諮中心,組織型態為隨時可能被裁撤的「任務編組」性質,且礙於地方財政,專輔人員採一年一聘約聘制、調薪幅度低、專業人力薪資與自費市場落差過大,再加上行政工作負擔重,導致流動率高等情況時有所聞。而負責二級預防的專業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同樣存在人力不足及行政工作負擔過重,以致影響輔導效能及學生接受輔導之成效。
-
#解決大學端專業輔導人力困境
-
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就大專院校的部分指出,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生 1200 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1 人,但實際上大專院校內部的諮商輔導體制同樣存在人力缺口,以及有難以專業久任的嚴重問題。
陳椒華委員說明,因為目前一年一聘的方式,除造成專業輔導人員流動率居高不下外,他們還需要從事無關輔導諮商專業的行政業務,加上專輔人員長期待遇不足,與人力不穩定等問題 ,都是大專院校在學生輔導上成效不佳的原因,也明顯影響學生接受輔導的品質。
-
另外根據統計,每年休學的高中職生有近 2 萬人,大學生更是高達 8 萬人。而在疫情期間,這些離開學校的學生,也可能同時的失業,而變成「雙失」的年輕世代。然而「雙失」的年輕世代因為離開校園,因此無法獲得學校系統的心理諮商資源,其自身的經濟狀況,也難以負擔心理諮商所需的費用。因此,整個社會或是家庭與醫療系統,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去承接這樣的需求,是一個令人非常擔憂的問題。
-
陳椒華委員呼籲,教育部與衛福部應積極研擬因應措施,協助離校後的年輕世代,仍有適當管道,能及時獲得諮商或治療的協助。
-
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張家銘醫師表示,儘管從去年統計來看,台灣同日本、韓國情況,自殺人數略有下降,但疫情期間,國人工作就學和民生經濟都受到影響,自殺防治仍不可輕忽。另外,去年台灣 0-14 歲族群的自殺人數卻反而上升,擔憂恐有「年輕化」的趨勢,而 15-24 歲去年狀況雖有好轉,但自殺通報數還是上升,有 1 萬多人試圖自殺,他們事後是否有被關心跟協助,需要高度關注。
-
張家銘醫師強調,這群出生在網路通訊發達的 Z 世代,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往往不會尋求協助,平均而言,Z 世代的憂鬱症和自殺風險都在增加。今年年初,有位 17 歲高中生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希望精神與心理疾病的知識能納入課綱,教育部也確實應該思考讓大家更能認識精神疾病,察覺情緒問題。
-
張家銘醫師也分享校園自殺防治有三個面向,分別是自助、助人、求助,同學要能認識自身心理狀況,並學習與同儕間的陪伴與支持,學校也應暢通求助管道,建立穩定的專輔資源和人力。青少年的自殺防治工作,需要大家繼續關心和努力。
-
我們認為,政府應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共同守護兒少心理健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尤其在校園三級輔導機制中,接受諮商輔導個案,往往都需要長期深入的服務,因此,教育部須正視專輔人力流動率高、專輔人員行政工作繁重、專輔人力實聘率無法符合應聘數量等問題,讓專業人力得以專業久任,提高輔導效能,都需要政府重新檢視及提出因應措施。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月28日晚間11pm,絕食200小時、上國道etag門架半空中抗爭7小時的桃產總秘書長姚光祖,自行爬下門架後發表談話:「我們絕對不會放棄所有公部門約聘僱人員的福利,也譴責交通部不願意面對新北市政府的仲裁、逃避法規照顧勞工的責任。」 姚光祖此次為了聲援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向交通部爭取合理工作安置與...
「約聘人員福利」的推薦目錄: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社工之差別2016版- 看板SW_Job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自救會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想在公家機關長期穩定,當約聘人員是不是比較好?? - 公職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PTT之Careerplan版- 個人意見】去公家機關當約聘雇好嗎?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Re: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社工之差別-2019版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不用考試也能當公務員有這麼好的事?公部門的聘僱人員是什麼 ... 的評價
- 關於約聘人員福利 在 [問題] 公家機關約聘好嗎? - PTT 的評價
約聘人員福利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
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
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
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
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
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
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
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
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
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
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
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
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
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
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
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
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
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
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
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
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
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
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約聘人員福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6~110/09/03
資格條件:
(一) 約聘社工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 本職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
薪 資:
(一) 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每月37,408元。
工作項目:
(一) 兒少保護業務:
1.接案、調查訪視、追輔兒少保護案件。
2.夜間及假日值機、緊急出勤。
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
1.執行成人保護組直接服務個案工作業務。
2.辦理成人保護業務方案執行、宣導、活動規劃、教育訓練、評鑑考核及相關行政工作事項辦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中心: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十、 工作時間:
(一) 約聘社工員: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不續聘)。
(二)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
依甄試結果所分發之單位上班時間為主,並依各單位業務屬性,假日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下班時間及假日得值機備勤待命。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親筆簽名及蓋私章)、學歷證件、社工師證書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福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1月28日晚間11pm,絕食200小時、上國道etag門架半空中抗爭7小時的桃產總秘書長姚光祖,自行爬下門架後發表談話:「我們絕對不會放棄所有公部門約聘僱人員的福利,也譴責交通部不願意面對新北市政府的仲裁、逃避法規照顧勞工的責任。」
姚光祖此次為了聲援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向交通部爭取合理工作安置與資遣方案,絕食超過200小時。絕食期間並陪同國道收費員前往國民黨部、高鐵台北站等處抗爭。28日下午4點,他與另兩名絕食者陳素香、孫秀鑾,以及其他幾名聲援者,共同爬上東湖中山高速公路15.5K的etag門架,展開長達7小時空中抗爭。
當天晚間10點半,54歲的陳素香出現嚴重不適狀況,同時因門架上風大,抗爭者陸續出現失溫狀況,決定在三人絕食超過200小時候,結束門架上的抗爭。隨後3名絕食者也被送往台北市立醫院仁愛院區接受治療與觀察。
攝影:陳慶鍾
文字:吳東牧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約聘人員福利 在 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自救會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想請問大家,目前任職於某縣市教育局約聘人員,派駐在學校裡。 若是任職單位因為局端聘用清冊未發文到派駐學校,以至於薪水未能及時提敘,並未依照合約給足 ... ... <看更多>
約聘人員福利 在 想在公家機關長期穩定,當約聘人員是不是比較好?? - 公職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小弟最近因為考試缺的新人來報到,只能被迫離職,雖然說我有當過職代,但覺得要找一個能待至少3-5年的約聘缺好難,雖然說約聘人員薪水不會漲, ... ... <看更多>
約聘人員福利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社工之差別2016版- 看板SW_Job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2019/5/27再次更新,本文請勿再使用摟~
2019版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558965299.A.217.html
前言:
這篇文章的本文是我在2012年發表的,現在是2016年的12月底
原文連結:https://www.ptt.cc/bbs/SW_Job/M.1346256229.A.BF3.html
四年過去了,陸續有許多鄉民爬文爬到我這篇文章
一時興起,就在2016年即將結束後的現在做個更新版
第一版時,我有提出我個人認為的進用身份優缺點,在四年多之後的現在
我就不再推薦了,畢竟在公務單位,除了公務員以外,其他都只是打雜的過客
這箇中翹楚,大概身在公家窄門的我們都能體會其辛酸及原委...
所以就不用再問我公家單位哪種職缺比較好了
如果有心在公務單位工作,就盡量考上公務員吧...
不用花時間去計較細微的福利差異..各位可以從我整理的條件差異中去瞭解制度
至於福利優缺跟制度好壞,不做預設立場,各位自己判斷吧...
這篇文章原則上只適用公部門的社工單位
因為公務單位有分行政類跟技術類,所以在制度跟進用標準上都會有些許差異
所以不見得能夠適用每一個政府機關...
對於公務單位有興趣的社工新鮮人可以參考看看..
有需要轉載的,也都不需要問我,直接進行吧~~~
--------------------------------------------------------------------------
公部門的社工,大約有以下這幾種類型:
1. 約聘
2. 約僱
3. 約用(專案)
4. 職代(公部門專用)
----------------------------------------------------------------------------
1. 約聘
約聘人員所適用的法令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政府單位除了正式公務員之外,就屬約聘人員的福利最好~
約聘人員基本上薪資來源都是地方政府本預算或者是中央(衛福部)補助
薪資以及職缺都相對較為穩定,雖然還是一年一聘
但我在公部門服務八年多了,大多都是太累而自願離職,或是年資到了轉行或退休
通常只要你肯做事、又沒犯錯的話,幾乎都可以一直工作下去..
約聘僱的離職通常個人因素跟選擇居多,少部分因為職缺薪資為中央全額補助
因為中央不補助薪資了,地方也不願意去籌措經費,導致人事費無著落,因此被解職
這事件我只在2008年大溫暖方案解散時看過一次,這幾年很少聽到類似狀況...
約聘人員的人事資料再完成進用之後,每個年度都必需送到銓敘部備查
這人被視為廣義公務員,如果有轉任或考上公務員時,最多可抵5年的休假年資
(我第一篇文章是講抵公務人員年資,但據我考上公務員的朋友說,是抵休假年資...)
(這部分仰賴清楚的版友來補充了...)
約聘的薪水有調升的空間跟機會,少數佛心單位會給你加社工師證照跟碩士學歷薪資
但近年因為地方財政困難,一堆縣市沒再調整,所以薪資都...
這幾年的政府單位都打著財政拮据的狗屁大旗行壓榨社工員之實...
給的薪資都很慘,目前大概只有保護性社工、學校社工、ICF社工的俸點給比較高
約聘的薪資俸點目前台幣折合率是121.1元,所以280俸點就是33908元,以此類推
約聘的起薪俸點也有地域上的差異,我沒記錯北部的約聘起薪都在六等三左右
至少我學妹六年前在豬豬國的家防中心待不到三年就領到六等七了...
前胖虎國的約聘社工也聽說都是六等三六等四起跳..
此外一些縣市的約聘聽說也還是保有晉階的制度,這就得靠版友補充或分享了...
所以究竟約聘的薪資RANGE到哪邊,其實還是跟地方財政以及地方政府是否支持社工有關..
目前南部地虎花花國的約聘社工待遇大概是這樣,給大家參考看看
=============================================================================
一般約聘社工:萬年(六等一)280俸點(筆者從2008到現在都是領280俸點...)
保護約聘社工:必須有2年以上實務年資才可任用,起薪為(六等二)296俸點,
碩士或是社工師證照的起薪是(六等三)312俸點
此外另外給「保護加級」跟「危險加級」
保護性社工可以按年資跟表現逐年晉階
我有同梯進去的同事,社工碩士+社工師+8年年資,目前為六等七階
月薪含值機費跟相關加級,每月大約可以領到50K左右...
學校社工師:這是因應國教法修正後所出現的職缺,由教育單位聘用,職稱為專輔人員
必需要有社工師證照或是心理師證照才可以應徵,這些年陸續有開缺
起薪是(六等二)296俸點,碩士有加碼,我記得最高可以到六等三
據我所知,沒有晉階制度,但心理師進用俸點我記得是六等四起跳...
ICF社工:起薪是(六等二)296俸點,目前印象中沒有晉階跟學歷加給制度...
==============================================================================
上述通通都稱為約聘社工員,職章跟名片都一樣,除了薪水不一樣以外,其他待遇沒有差...
==============================================================================
-------------------------------------------------------------------------
2. 約僱
約僱人員的適用法令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人事進用原則上只需要機關首長(縣市為縣市長,直轄市為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而人事資料會由地方人事主管機關列管,無須上報銓敘部,但還是算公務人員
如果未來有考上或轉任公務員,抵用之公務年資為「委任」,簡單來說就是普考
約僱的薪資上限是約聘的最低階,也就是280俸點,33908元~
再上去除非佔約聘缺,不然只會更低,不會更高...
--------------------------------------------------------------------------
3. 約用(或專案)
主要法條依據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這跟一般所謂的約聘僱人員適用的法令不太一樣
約用人員就是臨時人員,地方的人事主管機關不會理你,也不會把你資料放進人事系統
通常縣市政府都是秘書處、秘書室等等庶務單位在管理你的差勤跟薪水
約用人員不適用公務員所有法令,人員進用只要簽核到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薪資範圍原則上就看方案怎樣寫以及編列,多數會比照約聘僱人員的奉點給
但有時候地方財源以及補助來源不太一樣,所以就會有很多不一樣的薪水數字
比如說每個月34,000、32,000等等
約用人員因為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所以無法累積公務人員年資~
如果約用方案的薪資來自衛生福利部的話,照目前規定的專業服務費補助額度
一般社工員(專業人員)是給33000,社工督導(專業督導人員)給37000
但還是要扣勞健保自付額,所以實領還會少一些...
--------------------------------------------------------------------------
4. 職代(短期代理)、短期聘僱
會開這種職缺通常都是員工因育嬰假、公殤、考試分發前候缺...等等的短期聘用
其規定跟福利原則上要看你職代的缺,如果是你職代高考的缺,那原則上會是約聘人員
如果是職代委任的缺或是約聘僱人員的缺,幾乎都是用約僱的福利待遇聘用
聘用時間有時候可以到2年以上(育嬰留停)
職代期間如果表現好的話,機關有其他職缺通常會優先考慮進用職代...
薪資的部分,某地虎花花國,因為說財政拮据,所以現在職代的薪水是給250俸點
其他縣市我就不清楚給多少錢了,但通常最多給280俸點啦...要看單位佛不佛心...
--------------------------------------------------------------------------
各項福利與相關措施對照表:
--------------------------------------------------------------------------
社會保險:
約聘:勞保
約僱:勞保
約用:勞保
-------------------------------------------------------------------------
進用法令:
約聘: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約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
約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作要點
-------------------------------------------------------------------------
現行(民國105年)薪資,每個俸點折合新台幣121.1元
約聘:280俸點起跳,最少33,908,看地方規定與財政,有機會調升,
非主管職最高可到六等七,月薪大約45K
約僱:最高薪資為280俸點,也就是33,908
約用:看方案而定
-------------------------------------------------------------------------
退休金
約聘:稱為「離職儲金」<--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僱:稱為「離職儲金」<--每月會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用:勞退新制退休金<--比照一般勞工存在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強迫存6%
工作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另外存6%,等你退休才把錢還你
(約聘跟約僱都不適用勞退新制,如果沒有在民間單位工作過,就只有勞保年金可領)
--------------------------------------------------------------------------
老年給付
約聘:依勞保規定,98年以前有勞保者可選勞保老人年金或勞保一次退
98年1月1日後才有勞保紀錄者,只能選擇勞保老人年金
在公務單位離職時先領離職儲金,滿足勞保老年給付條件後加領勞保老年給付
約僱:同上
約用:老年時領的錢是勞退新制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
---------------------------------------------------------------------------
是否適用勞基法?
約聘:不適用
約僱:不適用
約用:適用
---------------------------------------------------------------------------
地方人事管理單位
約聘:人事處、人事室
約僱:人事處、人事室
約用:秘書處、秘書室、業務科
----------------------------------------------------------------------------
抵用之公務人員年資
約聘:薦任
約僱:委任
約用:沒這種東西
----------------------------------------------------------------------------
休假年資
約聘: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是勞基法
年休假無法跨年度保留,也無法轉換成薪水,也就是沒放完就是奉獻國家...
約僱:同上
約用:比照勞基法
----------------------------------------------------------------------------
加班制度
約聘:加班費放在公務預算,只要公務預算有編列,額度還夠且長官同意就可以支用
但加班費一個單位一年都幾萬元而已,通常請完就只能申請補休...
補休限定半年內用完,當然有補休跟有時間補休是兩回事...
約僱:同上
約用:要看方案有沒有編加班費,沒有的話就只有補休,此外不能用公務預算編的加班費
-----------------------------------------------------------------------------
就業保障
約聘: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解聘後只給離職儲金,無資遣費
約僱: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解聘後只給離職儲金,無資遣費
約用:一年一聘,方案結束就解聘,照理來講要給資遣費
只是約用人員有時候會被技術性的設定為定期契約...
但基本上約用人員進用超過二年,再怎樣技術調整,都是不定期契約
解聘就是要給資遣費,沒給是違反勞基法的...
----------------------------------------------------------------------------
國民旅遊卡
約聘: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僱: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用:沒有
-----------------------------------------------------------------------------
年終獎金
約聘:有,比照公務人員規定給1.5個月
約僱:有,比照公務人員規定給1.5個月
約用:看方案設計,通常是1.5個月
----------------------------------------------------------------------
加給制度
危險加級:這錢是衛福部給的,印象中不分職缺只要符合資格都會給
保護加級:限定保護性社工,目前保護性社工幾乎都是約聘職,幾乎都領的到
學歷加級:這跟地方政府預算以及方案編列方式有關,不見得有...
通常都是在進用的時候就有俸點差異,很少在進用之後因學歷加薪
社工師證照加級:在部分職缺的方案設計上有證照加級,但這經費跟地方政府預算有關
據我所知目前幾乎沒有這制度了,至少地虎花花國沒有...
有些方案設計上進用時會限定社工師或是具社工師證照的給較高薪水
----------------------------------------------------------------------
以上,我大概想到這麼多,有疑問的可以推文,或是請各夥伴踴躍提出建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07.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482166379.A.0C1.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