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台88線上,一台水產行貨車惡意逼車,從路肩超車直接碰撞黃牌重機。
2020年6月,蘇花公路上,一輛大貨車逆向,直接撞上順向騎行的騎士,造成騎士多處骨折,最終騎士送醫救治仍回天乏術。
2020年7月,一對比利時情侶,來台自駕遊,在行經日月潭附近,遭到砂石車逼車,南投集集分局表示:「外國人對台灣民情不了解」。
是什麼樣的交通環境,讓惡意逼車不斷傷害騎士的生命?是什麼樣的法規,讓四輪駕駛有恃無恐,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意逼車?
讓我們看看現行的逼車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因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讓我們看看鄰國日本怎麼做。
去年12月,日本警察廳在去年底提出《道路交通法》修法條文,針對惡意逼車行為詳加定義,並於今年6月5日修法完成,6月30日正式上路。
根據修法內容,以妨礙他人通行為目的的「未保持安全距離」、「刻意緊急煞車」等有違規行為,都是惡意逼車。
對於這些行為,日本採取重罰,明定若違規將處以「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50萬~100萬日圓以下罰金」。警察廳的傳單也明確指出「逼車就是犯罪」。
還有,即使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只要違規一次被執法單位取締,就會依規定「吊銷駕照」。
日本的規定,不僅罰金遠高於台灣,對於沒有造成事故的逼車行為處以「吊銷駕照」,也比台灣的記點處罰來得有嚇阻力。
擁有駕駛執照,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有維護道路安全的義務。當你考取駕駛執照,你就應該意識到,自己駕駛著一台如果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的「凶器」。不僅一般駕駛人要有此自覺,作為職業駕駛更應該有此自知之明。
我們會提出對應的修法提案,嚴懲妨害他人通行的「惡意逼車」,嚇阻如此羞恥的「台灣民情」。
期待行政部門在交通路口大執法結束後,也能正視惡意逼車的問題,提出修法版本,杜絕台灣最醜陋的道路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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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大貨車法條 在 浪人幫 - 陳為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9、36、40
至少一定看一下9、36、40條!
不管你是什麼立場,請自己細讀攸關你私人財產權益的空汙法,然後自己下判斷。
【 關於部分媒體稱 -- 反禁是幫反對黨帶風向、和造謠 】
#憤怒長文 #小編嘴很髒不爽看可以不要看
#但不看你也會後悔
● 幫反對黨( 就是泛藍 )帶風向
最近的狗屎政論節目、狗屎新聞、狗屎網友,
可看到『這一切都是反對黨帶風向啦』的說法。
本社發婊聲明:
『 #你們真是他X無可救藥,
#最好政府第一個禁你的車讓你們狠狠痛一次 』
本社有整理
【支持、提案 廢除二行程車輛
及 禁止機車上路 政治人物名單】
當然看來這份最近要加入很多人......
https://goo.gl/3KZfd5
隨便看看反禁歷史,國民黨幹的事,
你就會知道,
本社 #從根本上痛恨任何一個政黨 --
*
首先提出禁二行程機車的,
就是國民黨 立法委員王育敏
沒有牠,就沒有今天這麼多屁事。
真他x天殺的。
到現在的新空汙法,牠也在其中。
*
再看看最近 盧秀燕 聲稱自己有幫機車族發聲是吧?
請各位在Google打 「院總第970號委員提案第21780號」
(留言第3.4樓有貼)
你會看到一份由中國國民黨黨團和
李彥秀
王惠美
張麗善 雲林ㄟ日頭花
盧秀燕
共同簽署的提案,內容大喇喇的寫:
『七、新增交通工具以外移動污染源之管制,#並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減效裝置規定。另考量交通工具動力系統或污染控制元件衰退年限,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以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這他X的不就是空汙法第36和40條嗎
YES~~~~~
這就是後來禁燃油車的36和40條!
淦!
#你們國民黨就是罪魁禍首中的罪魁禍首!
盧秀燕 你還有臉出來收割!
本社淦X良咧!
*
在本社眼中,
立法院這一屆立委,
全部都在空汙法 36、40 條,
投下贊成票。
所以,#所有立委,#都是垃圾!
大家很愛問,那誰是戰犯?
#他們毫無疑問全都是戰犯啊廢話!
#兩大黨尤其
那垃圾也有分成,比較接近 #屎 或 #可回收再利用 的,
所以本社才會特別在前幾日的文章中區分出,
有幾個立委,至少徹底反對 #空汙抵換,
或者有 #幫機車族發聲 。
要不要回收,車友自己看著辦。
不用一天到晚來問。
喔至於本次空汙法的執行者 #民進黨,
對本社來說,毫無疑問絕對全都是 #屎一般的垃圾。
*
至於 柯文哲
沒有牠要北市環保局禁二行程,
就沒有北區反禁反禁二行程聯盟。
所以,垃圾一個。
*
鄭重告訴這些垃圾媒體:
身為本次反禁陳抗的核心團體,
本社從來沒有任何黨派立場,
誰真心的挺我們我們就幫誰抬轎!
三年來只有這兩人沒有放棄過幫助我們--
你的發言人 陳建銘 台聯
吳益政-理想城市高雄市 親民黨
婀... 台聯 和 親民黨
你要說我們是哪個顏色 XDDDDDD
本社才是真正實現,
台灣人民,超越藍綠,
跨黨派只為了純粹目標努力好嗎!
根本應該給我們社團和社員表揚。
誰屌你什麼藍綠!?
淦他X的你們這些政治垃圾魔人,
車被禁一禁然後去洪淦啦!
看了就火!
● 關於造謠
本社的立論,都是『空汙法36、40條上寫的』,
數據和政策也是政府之前自己公告的。
法條就寫在那裡,又不是文盲。
反而是環保署,
一直玩文字遊戲,
不敢直講他們法條上到底寫什麼,
因為他們知道社會大眾都喜歡『文盲懶人包』。
【新車未來會不會禁?】
空汙法36條,
授權政府加嚴所有10年以上燃油車驗排標準。
法條上就是 #沒有寫,#只加嚴幾次、#或只能加到多嚴。
所以環保署想要 #就是可以做到全禁!
搞不懂這點的,你他X腦子或閱讀能力有問題。
【沒有違憲?】
環保署舉『公益原則』 714 號案例來反駁違憲,
但那是行為人有做出『#違法行為』在先 ,
所以才被剝奪了 『信賴保護原則』。
一般老百姓按照你『政府的標準』定期去驗車,
我們是犯了什麼法在先嗎?
為何要被剝奪信賴保護原則?
而且『公益原則』是本社拿來痛婊環保單位三年的項目,
今天你環保署竟然還敢厚顏無恥來談這條?
『公益原則』最重要是必須證明 『#具體急迫性』!
以二行程機車而言,
環保署3年前是用 150 萬台去計算 PM2.5,
得出來佔全台PM2.5 才 1.15%。
而現在實際能上路的僅6-70萬台不到( #署長自己說的喔 ),
所以可知現在早就連 0.5%都佔不到。
消滅 0.5% 的 PM2.5 是有多急迫?
有急迫到全台灣近百萬車主權益都=屎?
相對消滅佔PM2.5超過 30% 的工廠電廠,
超過10%的炒菜油煙,
超過10%的柴油大貨車,
就不急迫了?
本社再次呼籲!
環保署必須提出『#具體急迫性』證明:
3-5年內『#二行程機車每日實際交通流量增減與空氣品質關係』統計。
但環保署#根本從來沒有做過這個統計!所以從來不敢向民眾或媒體談到這個部分,因為這才是證明政策有科學合理性的基礎,而非是『靠感覺、靠喜好』施政。
【髒車? 你們這些髒嘴是在罵誰的車?】
髒車是三洨?
是指那些曾經,
載著你我和那些狗官,渡過童年到成人歲月,
載著無數家庭希望、載著台灣經濟發展,
的那些車嗎?
你要談髒?
【我們就科學一點來談髒】
新空汙法第53條,
工廠電廠這些固定汙染源 #超標1000倍才開罰,
李應元於6/22立法院臨時會向段宜康解釋,
這是因為測量單位是 『#ppm = #百萬分之一毫克』,
#單位很小很小,
#所以1000倍以內對人體影響都微乎其微。
屌的來了!
汽機車排氣的測量單位,
竟然同樣也是『ppm = 百萬分之一毫克』耶。
李應元說:二行程機車HC超標是9000ppm,這是新車的9倍,很毒、很毒、非常毒! 傷害人體健康!
唉呦! 但工廠也會排出 HC 喔!
超標後要達到 #200000ppm,政府才會開罰。
機車9000ppm vs 工廠200000ppm
機車9000ppm vs 工廠200000ppm
機車9000ppm vs 工廠200000ppm
= =.....................
機車9000ppm vs 工廠200000ppm!!!
機車一天騎30-40分鐘,
工廠一天排放24小時。
機車一台排氣量50-150CC,
工廠是.......幾十幾百萬CC去了?
然後環保署說,
工廠200000ppm 不影響健康!
機車9000ppm 很毒、很毒、非常毒!
所以我們可以很腦殘的得知:
反正不管如何,機車絕對沒有工廠來得髒。
而環保署長李應元既然都背書,
工廠超標1000倍都不髒了,
那機車在原標準值內是在髒什麼?
#你們環保署和腦民的嘴最髒啦淦
#吐出來的都是屎
當然環保魔人會跳出來說,
啊你們都很髒、都該被禁一禁。
但環保魔人,
也是用燃煤電廠的電在上網講淦話不是?
而且照他們無限上綱的標準推論,
#自家大便水也必須稀釋喝下去,
才符合他們對無上限的環保標準的期望值。
根本無意義的討論。
他們可以啦,
但小編不想做人做到那種地步。
●
至於這些政論節目,
你們有自己查證過,
空汙法第9、36、40條,
到底寫的是什麼嗎?
查一下會死嗎?
文盲嗎?
你們不是也狠狠罵過民進黨?
你們不是也知道民進黨會亂搞?
這回怎麼環保署給你屎吃,你就吃了?
一堆狗官在那邊護航、對著民眾幹,還不明顯嗎?
做節目,卻連功課都不做,就拿政府的屎塞給民眾吃......
小編一樣,
期待這些主持人、和工作人員的車都被禁。
想到就只有爽而已。 ^ ^
#別讓有心人士收割
#X你嗎的國民黨罪魁禍首
#X你嗎的媒體才是在帶風向造謠
#車友去媒體那留言避免無意義的謾罵
#請保持理性
#因為他們就是想扣你帽子說都是反對黨來亂
#問他們有沒有查過空汙法36與40條就好
#還是他們是文盲嗎
補:
請車友 "切勿" 在本板或媒體社群
針對節目製作人員或主持人
進行人身攻擊
他們不是政治人物、或頻道公司本身
要攻克他們和其支持者的方式
唯有提出合理立論、確實說服閱聽人一途
任何非可受公評之發言
都將成為對方倒打反禁一把的利器
禁行大貨車法條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明天早上要召開的「碧山森之林社區」公聽會與建管處會前會,建商要在社區上方的廢煤渣堆、順向坡上蓋包公祠,無視下方都是當初跟他買房子的住戶身家安全。
嘉瑜在101年11月總質詢時要求郝龍斌市長以公共安全為重,撤銷建商建照,郝市長雖然說到做到,但建商卻在行政訴訟時「因未隱匿廢煤渣堆事實」取得建照,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法院裁定恢復建照,如今建商捲土重來。
嘉瑜要求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 市府在行政訴訟時都說廢煤渣堆上蓋房子不安全所以撤銷建照,如今如何自圓其說?
嘉瑜也要求市府依照郝龍斌市長質詢時的承諾,即使換了市長依然會要求建商必須取得住戶的同意才能施工。嘉瑜同時也跟碧山里呂之杞里長會勘在內湖路三段設置禁止大貨車通行標誌。
明天早上嘉瑜也邀請市長室顧問周楡修以及林洲民局長還有建商一起到公聽會傾聽住戶的聲音,希望市府在公共安全及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做好把關。
以下是101年11月總質詢節錄
高議員嘉瑜:
市長,我們不知道能擋多久?現在建照已經核發了,如果你的任期滿了,不再擔任臺北市長,未來的市長是否還會阻擋禪院的興建?50坪的禪院相較於數千戶的居民,我們認為建照的核發過程有瑕疵,這也不適用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因為建商是以隱匿資訊、更換名稱的方式提出申請,而且法條也未規定,建照核發後就不能再重送都審。市長,為了要保障居民的安全,以你的職權就可以要求;為了確保那裡是安全無虞、讓民眾信任、解決紛爭,就是重送都審,因為當時都審委員對這塊地也有很多附帶條件的要求,但建商都是規避,而且不願意去做。隔了五、六年,建商又捲土重來,以這樣的方式規避法令,如果建商可以以這樣的方式規避法令,未來其他的建商也會如法炮製,市政府不能因為建商規避法令就束手無策,希望你們能拿出積極的辦法。
郝市長龍斌:
絕對不會束手無策。第1,我們會要求業者暫停施工,我剛才已經講了,除非在地住戶能夠接受的前提下,否則我們不會停止暫停施工的行政命令;所有的相關證照都有期限,期限到了也是一樣,除非得到在地住戶的同意,否則我們不會繼續核發,我們的裁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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