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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比禁止更重要,當然大家下水不論是溪、湖、海都應該秤秤自己的能力跟安全設備,浮具狀況以及救生衣,就像國外一樣大家應該要自行評估能力跟狀況,但是政府也是得要開放一定的空間。
#認同請分享 #認同請點入連結附議 #避免用禁止取代管理
✔️ 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條、60條,避免地方管理機關怠惰,任意限制水域遊憩活動、用禁止取代管理!
✔️ 發展觀光條例36條、60條得以廢除之前,觀光局應即刻修正其子法“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新增條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單位發布公告之前,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觀光局)核定” 。
由此避免為數眾多的地方管理單位誤用、濫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草率蠻橫發布水域禁令。同時避免資訊混亂,現有43個管理單位(含縣市政府、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發布的上百則水禁公告新舊雜陳,人民無所適從。
✔ 水域是大家的!遊憩活動與動力船隻如有互相干擾,應該互相避讓(參考“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而非濫用發展觀光條例36條,限縮水域遊憩活動範圍,讓動力船隻獨佔水域。
✔️ 全力支持環境保育!請水域主管機關確實利用保育相關法規,平等規範所有對象。不是只有水域遊憩活動可能干擾環境,其他觀光用或漁業用的動力船更不能免受規範!
海島台灣應該促進水域遊憩活動發展,成為全民休閒/體育,結果海島政府居然禁止/限制人民下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萬的網紅Campfire營火部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長浪不可怕,可怕的是大部分人都以為長浪是隨機發生,無法預測,碰上只是倒楣,現在天氣預報發達,海上都有浮標觀測波浪週期,這是如同天氣般可以預報的,只是大部分天氣軟體都沒提供這樣的資訊,現在教你如何知道長浪的預報! 目前公告的資訊如下,結論就是南澳神祕沙灘禁止下海了,但是釣魚,開車去沙灘,露營等還是可...
水域遊憩活動範圍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講開放結果猶是「半桶師」】
縣府講了誠好聽「#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但是猶原是用「風險 ê 懸低」、「季節」,來做「合法、無合法」ê 依據
其實月份真正無重要
會使註明10~3月 ê 風險較懸
從事水域活動 ài 閣較細膩
10~3月若是好天 ê 時
風吹衝湧、水上oo-thóo-bái、獨木舟等等
猶是會當進行
雖然縣府講是有分階段開放
但是這款 ê 做法嘛違背原來研究 ê 本意
《宜蘭縣南澳地區海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之檢討評估案結案報告書》
https://reurl.cc/6ydZrV
【宜蘭縣政府檢送修正「本縣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如附件範圍圖)及相關限制事項」】公文:
https://reurl.cc/v5vW3a
#宜蘭 #南澳 #風險自負 #水域解嚴 #還海於民
水域遊憩活動範圍 在 賴瑞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旗津遊憩水域7/15公告開放 打造國際遊憩水域】
高雄是海洋城市,旗津是海洋觀光大島,瑞隆這幾年持續推動旗津海域水域遊憩活動,去年6月陸續展開協調工作,協助市府觀光局研議開放動力非動力水上活動,也要求臺灣港務公司協助辦理。歷經多次協調、委託設計規劃及計畫範圍修正,終於港務公司同意無償委託市府維護管理,觀光局投入資源經費,我們也會持續爭取經費改善環境條件,打造更好的旗津水上遊憩環境。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已規劃於7月15日公告動力及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範圍、種類等規定,正式開放海岸線北人工灣澳至南人工灣澳之水域作為非動力遊憩活動範圍。同時,觀光局也將加強設置防線浮球、救生設施、救生人員,確保水上活動旅客安全。
旗津貝殼館以南水域,也將公告為動力型水域遊憩活動範圍,目前正委外尋求有意願廠商,展開招標作業,待廠商得標提出完整經營計畫後,將正式對外公布營運,屆時將可在旗津海域,體驗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橡皮艇等動力載具,體驗更多樣多元的水上活動。
旗津具有歷史、文化、古蹟、沙灘、海洋、漁業、美食,具有國內外旅客的吸引力,未來配合水上遊憩活動以及特色民宿,將帶動旗津深度發展。瑞隆也將持續促中央地方合作,整合觀光資源、推動旗津地方創生、爭取中央資源完善觀光軟硬體建置,打造更具魅力的國際海洋觀光大島。
高雄進步繁榮,大家一起努力。
水域遊憩活動範圍 在 Campfire營火部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長浪不可怕,可怕的是大部分人都以為長浪是隨機發生,無法預測,碰上只是倒楣,現在天氣預報發達,海上都有浮標觀測波浪週期,這是如同天氣般可以預報的,只是大部分天氣軟體都沒提供這樣的資訊,現在教你如何知道長浪的預報!
目前公告的資訊如下,結論就是南澳神祕沙灘禁止下海了,但是釣魚,開車去沙灘,露營等還是可以,只能說是本末倒置,雖然南澳沙灘的確不適合戲水,但是還有很多水上活動,如果因為長浪把一個沙灘的水上活動禁止,那應該整個東岸海岸都禁止才會,而且如果不建立長浪警報系統或者長浪封閉沙灘的機制,憾事一樣會繼續發生!
應該是要在自然環境可承受的範圍內發展觀光,力行海洋教育,整件事情的根源就是長浪警報的不足,沙灘沒管理,海洋教育短缺。
南澳地區禁止水域遊憩的公告:如附圖
水域遊憩的定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水域遊憩活動,指在水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游泳、衝浪、潛水。
二、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
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
划槳等各類器具之活動。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遊憩活動。
資料來源:
https://bt.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B097AD3598DC9FB&sms=E50BF37B79CA8DCF&s=4361EA680E989B8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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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遊憩活動範圍 在 花蓮縣府即日起禁止沙灘車活動/業者錯愕瞬間失業(第4頁)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依海岸管理法第31條規定,為保障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之使用,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灘不得為獨占性使用,並禁止設置人為設施,爰於公有自然沙灘指定一定範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