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犯保法》草案,遺憾改革做半套,行政院請加油!
從我進入立法院以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一直是我持續關注的議題。早在去年 8 月,我和團隊就正式提出大幅度的修正草案,也立即將法案全文提供給法務部,便是希望行政部門在內部研修期間,能夠從法制面完善被害人及家屬需要的支援。
上週,法務部終於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並公告 30 天供各方討論並蒐集意見。然而,仔細檢視其中內容,雖然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方向,例如新增「被害人保護令」專章、改革補償金制度等。
但是,仍有許多關鍵不被重視!
1️⃣ 犯保組織改革,依舊官樣文章
近日爆出的 #富商翁茂鍾收買司法官 弊案,法務部涉案人員辯稱,是因為要推動社會安全網業務,才不得不與榮譽觀護人翁茂鍾往來。對此,第一線人員發表聲明呼籲,檢察機關應全面退出犯保協會等單位的運作,法務部也承諾將加速規劃。
然而,法務部公告的草案中,對於犯保董事會的組成,董事長卻還是由法務部官方指派,而非全體董事互選一人;此外,只要法務部認為「業務上有特殊需要」,連任董事的人數,就可以超過改聘董事總人數的 2/3 。甚至,董事、監察人如果「未遵照法務部的政策」,便可能被認定「違反遴聘目的」,而遭到解職。
很遺憾的,就這樣的內容,顯然法務部還是不願意放下迂腐的權柄,只希望犯保協會繼續「乖乖聽話」。
諷刺的是,2019 年法務部委託研究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中,早已建議犯保董事會應朝向 #民間化與決策民主化,#落實組織改造 以 #提升專業自主性。
但是,法務部對於犯保的組織改革,依舊是官樣文章,令人深感遺憾。
2️⃣ 被害人保護服務,應納入縣市政府
目前,犯保協會各地共有 22 個分會,在提供被害人及家屬協助時,常常會與各地方的社會局、衛生局等單位重疊,接觸到同個案主。但是,縣市政府轄下的這些局處,卻幾乎不知道「犯保協會」是什麼單位!
由於地方缺乏橫向連結,過去甚至經常發生同一名當事人,在事件發生的當下,竟要同時被社會局、犯保協會等工作人員多方關切、重複詢問,這對被害人來說,往往是相當大的打擾。
針對這樣的狀況, 2017 年司改國是會議便已決議,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必須建構整體性的支持網絡,包括但不限於警政、社政、醫政、教育等不同部門。其實,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都已經有類似的修法經驗。
然而,部版草案雖然增訂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卻未將各縣市政府定位為《犯保法》的地方主管機關,明定其執掌事項。
我們希望,行政院能夠好好協調、溝通,將地方政府納入服務網絡,真正從法制面源頭,來完善犯保各分會與縣市政府相關局處的橫向連結。
3️⃣ 因應大幅度改革,應設置基金保障
2009 年《犯保法》修法時,增訂了「法務部得設 #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的法源依據,但是,這 12 年來卻未曾真正實現。我們認為,本次修法幅度非常大,必須有穩定的財源挹注,否則將 #徒法不足以自行。
遺憾的是,部版草案依舊未採納「應」設置基金的修法方向。
法務部的《白皮書》已指出,建議政府「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以建構個案之重分配正義」,並參考現行「毒品防制基金」與「家暴與性侵害防治基金」的運作優缺點,比較各種替選方案優劣後,規劃基金的設置。
對此,去年施政總質詢的時候,我也向行政院長 蘇貞昌 反映,院長承諾會往設置基金的方向努力。希望行政院能以具體的行動,挹注經費並設置基金,實踐 2017 年司改國是會議對犯罪被害人的承諾!
最後,我們仍然要呼籲法務部,既然要改革,就不要做半套;更期盼行政院接下來能夠發揮跨部會協調、溝通的角色,好好檢視草案裡的未竟之處。
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沒有任何單位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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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公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https://reurl.cc/ZQjAGg
提升專業自主性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健全專責、專業的犯保組織,蘇貞昌院長承諾並支持!」
今天,我在司法施政總質詢,再次向行政院長 蘇貞昌 反映,被害人在犯罪事件受到的衝擊與創傷,以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的迫切性。這需要國家傾注相當的資源,在司法權益、經濟安全、醫療照顧、生活重建等各個面向,有一個專責且獨立的組織,提供符合被害人個別需要的服務。
對此,蘇院長正面承諾:「我們應該以國家的力量、整個社會的力量,來協助犯罪被害人」。
目前的犯保協會,平均僅有 1 名專任人員,就要服務將近 200 個被害人家庭,在人力如此短缺的情況下,法務部長卻仍認為,可以挪用犯保第一線人力,來協助各地檢署的 #反毒、 #反賄選、 #反詐騙等頻繁無效的宣導活動。我們認為,犯保協會的專業人力應優先協助被害人及他們的家屬,也獲得蘇院長的理解與認同。
此外,目前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實務上的運作,甚至出現 #檢討被害人 的情況,先前我們質詢時提到,審議委員會對於性侵案件被害人的補償申請,竟然詢問「被害人當下是否穿裙裝」,認為被害人自己也有過失等等的討論。
甚至,在過去我們的案件,也曾在申請的過程中,被詢問:「你現在還會難過嗎?」
這些都在在顯示了,缺乏創傷知情的專業人員,將導致被害人受到更大的傷害。對此,蘇院長也表示:「很不合理,而且很不應該」,就像我們過去強調的,犯罪被害補償,是國家對被害人及家屬的歉意與照顧,而不是可憐的施捨與恩惠。
我們認為,以上這些亂象,除了凸顯人員的專業度不足,更與目前犯保的組織架構非常有關係,因為目前犯保協會的董事會,是由高等檢察署的檢察長來擔任董事長,而執行長慣例由董事長指定的檢察官兼任。
但是,檢察官平常的業務已經非常繁忙,他們其實沒有餘力和專業,了解被害人及家屬需要哪些協助。法務部 2019 年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也點出了這個問題,並建議進行組織改造以提升專業自主性。
同樣身為犯罪被害人,面對犯罪事件後的無助與徬徨,我也曾經有過相同感受。我們清楚目前法案及政府仍有所不足,也因此,我們在今年 8 月正式提出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獲跨黨派 30 位委員連署支持。
犯保的組織與監督,應該在法律位階中明訂,包含董事會代表、執行長及專業人員的資格、遴選與汰換的機制,以健全專責、專業的犯保組織,讓被害人保護及支持服務能夠到位。
對此以上種種,我們很開心能獲得蘇院長的肯定及認同,並且也承諾會努力往「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的方向努力。
感謝蘇院長,願意以國家責任的高度,看見被害人的無助與徬徨。
這是刻不容緩的改革,希望政府能夠盡速推動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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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前夕,對蔡英文總統新任期的期待!
即將到來的520前夕,將是蔡英文總統新任期的開始,我們有著許多期待。在過去四年,時代力量提出了許多關於公平正義的法案,其中大多數都是蔡總統在2016年競選時提出的政見,我們期待未來四年,蔡總統與新的團隊,能夠繼續落實。
針對我們關心的部分,以下和大家分享。
▋守護兒少
1️⃣ 擴大0-2歲公共托育
目前台灣的少子化狀況非常嚴重,政府雖然將少子化視為國安問題,但我們目前做的,夠了嗎?
蔡總統在上個任期力推「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量」,過去幾年,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擴大一千班,這點我們給予肯定,也期許未來能繼續努力。
但目前0~2歲的公共化托育,家外送托率僅有12%、公共托育家園及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仍不到總體的三成,對比3~5歲的公共化佔比有將近三成六,很顯然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這些都是未來四年該繼續努力的政策。
2️⃣加重裁罰不肖業者
托育機構的虐兒、虐嬰事件頻傳,是家長會掙扎是否把小孩送出的主因,在這個會期,我們提出了《兒少法》跟《幼照法》修法,針對不當對待的部分加重罰則、更透明化,同時明訂爭議時家長權益的保障,我們期許衛福部盡快針對此部分進行修法。
希望勞動部跟教育部應持續改善教保員惡質的勞動環境,讓孩子能得到更好的照顧。
3️⃣ 重視兒童青少年權益
未來四年,應該給予兒童及青少年更多的資源,以及更多良性刺激的環境。
以兒少節目來說,台灣兒少節目長期嚴重不足,根據學者調查,每日平均首播的兒少節目僅有1.5小時以內,兒少節目比例也遠低於人口比例,缺乏優質的閱聽環境,更遑論只有極少的本土化、自製節目。
在兒少遊戲權的部分,這幾年間因為各地政府及民間團體的努力,漸漸有給低齡孩童的特色公園,讓家長假期時有更多帶小孩的選擇。然而對比國外有更多專屬青少年遊玩的冒險型遊戲場、自然型遊戲場,又或是如英國倫敦更完整的構思兒童青少年遊戲空間政策,這部份台灣至今仍未發展。
我期待未來四年,政府能針對兒童青少年成長時每個階段的需求進行討論,灌注多點資源,讓國家政策更友善、孩童也能更快樂的成長!
▋保護被害人
1️⃣重大案件畫面不該外流
針對社會重大案件畫面不當外流,我曾在院會總質詢中請教蘇院長時,院長認為,這樣的畫面播出並不恰當,除了媒體要自律、相關主管機關的規範也應該加強,當時院長承諾,會要求相關部會檢討,並徵集部會共同討論。
然而,權責單位 NCC 卻仍然針對大量播送後、傷害已發生時,去討論後續的處理機制,提名人甚至回應,畫面做了處理之後,殺人的畫面就沒有出現、就變成普級。
這樣的回答,變相打臉了蘇貞昌院長的承諾,主責單位的推託,更令人無奈。
我們必須再次嚴正呼籲,行政院與NCC等相關權責單位,應盡速建立一個即時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次傷害的機制。
2️⃣犯罪被害人保障權益
犯罪被害人的權益保障,是我們一直以來非常在意的事。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現行的法令與落實情形,對被害人權利保障仍有所不足,不僅服務難以貼近被害人需求,也讓提供服務的第一線人員面臨困境。
目前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存在種種問題,包括:缺乏一致性、存在漏接疑慮的通報標準、犯保協會的法定服務範圍與定位不清等,我們認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組織應該進行改造,以提升專業自主性,並且重傷案件被害人長期照顧的需求、犯罪被害人的法律扶助權等,也都需要重視,我們希望能夠明定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國家也應該擔起推展犯罪被害人權益、提供必要資金的責任。
上述種種問題,先前我們已舉辦公聽會凝聚修法訴求,今年我也將提出修法草案,希望行政院與法務部等相關權責單位,別再將犯罪被害人的需求停留在國家恩給的思維觀念,應該正視、並且落實犯罪被害人權利的法制化。
▋社會安全網
1️⃣ 傾聽第一線聲音
蔡英文總統2016年就職演說時也呼應了這樣的想法,認為要「從治安、教育、心理健康、社會工作等各個面向強化社會安全網。」
因此我們一再強調,蔡英文政府若要促使各部門共同織成社會安全網,目前社安網計畫將壓力全放在社工人員身上,以及整體偏重後端的做法,非常需要調整。
我們希望衛福部現在正在召開的社安網第二期公聽會,能真正做到採納相關意見,傾聽第一線社工人員的聲音,並且應積極的往預防端投入資源。
2️⃣ 重視精神衛生、心理健康
社會安全網的網絡中,不可忽視心理健康政策、精神醫療及照護資源的建置。
精神疾病者的照護,除了醫藥治療,同時也需要建立醫院到社區間的連續性照護機制,透過長期的陪伴關懷、多元化的社區支持服務,才有可能提升穩定服藥、復健的動力。
因此,綜合我與相關部會與團體討論的結果,我們有幾點希望:
1、政府應重視精神衛生政策,提升總體預算
2、精神醫療端,解決因精神醫療資源不足所導致的藥價核刪、無法普及居家治療服務等問題
3、重視並規劃社區精神醫療及照護面向,應建立充分且分布平均的精障者社區精神復健資源、社會支持服務等,更多元彈性的危機因應模式
4、建立個案連結平台及跨系統服務的串接,提供長期支持而非片段、斷裂的服務。例如社關員擴編人力、提升待遇及久任制度,使其能深化關係建立的能力及品質。
5、資源服務的建置中,均應納入服務使用者及照顧者的使用經驗與意見。
我們呼籲,國家應該正視精神衛生與心理健康政策,建立未來十年、二十年的心理衛生及精神健康的政策綱領,擬定改革與資源投注、分配的方向,以及具體的落實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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