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鶯線,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
1⃣誰承包捷運三鶯線的重大公共工程?
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台幣,共有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工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在榮工部分,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及媒體雅加達專電訊,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2⃣捷運三鶯線的印尼移工,受到怎麼樣的對待?
根據移工在印尼與印尼維卡簽署的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
每月薪資為印尼盾「5條」,約台幣一萬元
每週正常工作六天
每小時的加班費為22,000印尼盾,約台幣47元
根據移工的實際薪資單:
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幣
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台幣加班費
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
薪資及加班費遠低於基本工資,加班時數更大幅超過法令規定的每月46小時上限。
3⃣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是否合謀剝削移工?
根據台灣引進移工的規定,榮工公司必須簽署一份符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才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印尼移工才能取得台灣的簽證來台。
為什麼移工來台後,移工反而依照與印尼維卡在印尼簽署的契約,來執行勞動條件?而非依照榮工公司的勞動契約?
這兩份契約的勞動條件落差,就是原本應該屬於印尼移工,現在卻憑空消失的血汗錢。
榮工公司與印尼維卡,以合作承攬的模式,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但是,兩家公司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合謀血汗剝削移工?
4⃣受害印尼移工的心聲:
我來台灣工作將近兩年,在三鶯線捷運工程工作。
在台灣工作期間,我的底薪只有4,500,000印尼盾,約9,000塊台幣,直接匯到印尼的帳戶,每個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塊台幣。
我和其他同事忽然被仲介告知我們必須要回國,因為引進我們的台灣公司和印尼的公司合作關係結束了,所以我們必須要回國。
有很多我們的同事,因為還想在台灣工作而被迫選擇逃跑,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我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和台灣的勞基法一樣。
5⃣勞動力發展署的回應
今天在記者會現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
再者,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相關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合。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
種種離譜的狀況,既讓人憤怒,也讓人為台灣的雇主感到羞愧。請勞動部負起責任,做到下列幾件事情:
1⃣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所有工程標案進行全面性的勞動檢查,包括勞工出勤紀錄、薪資給付方式、聘用移工的相關程序與規定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
2⃣並積極協助受害移工討回基本薪資差額,同步要求榮工公司符合勞動法令最低標準。
3⃣若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狀況,積極協助移工工於需要轉換雇主時在程序給予最大協助。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1的網紅李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年來 #外送平台經濟 正蓬勃發展,然而卻有越來越多「#假承攬真僱傭」的情事,表面上 #承攬制 勞工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工作、在哪工作、工作多久,實際收入可能會比較高;但實際上,原先由資方負擔的保險費用、退休提撥、有薪年假、年資成本、車輛保養維修和各種福利全都轉嫁到勞工身上,而勞工卻還是要接受資方的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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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力止血、預防,與改變體質的建議】( 修訂版)
蔡總統鈞鑒:
因為興達電廠接連導致停電的情況,我把看到的問題和危機寫了兩篇文章。
第一篇<缺電有三種,為什麼出現這兩種?>,我用高速公路塞車的比喻,解釋台灣長期以來為什麼沒有「結構性」缺電風險(公路數量不夠),但是為什麼尖峰負載期間容易出現「時間管理性」缺電風險(年節連假大塞車),和「技術管理性」缺電風險(養工處出問題)。
我基於五年前參與「開放台電」計劃,加上後續的觀察,指出主因是台電一直侷限於電力生產者的立場,只習慣於擴建大電廠來增加電力供給(新建大高速公路),而不知調節電力供需(疏導交通流量)。我也說明興達電廠接連出事導致停電,為什麼不是個案,而是未來更可能頻繁發生的預警。
第二篇<以台積電為代表的「貨櫃車」問題>,我說明近二十年來,台灣的電力高速公路上,工業用高壓電戶和超高壓電戶(大貨車和貨櫃車)增加得又多又快又大的現象,以及為什麼需要重視台達電董事長鄭崇華所說水電價便宜到「現在是納稅人補貼大戶」的不合理現象。而這是二、三十年來台灣沒有新的產業政策與能源政策,只有經濟部配合工業大老提供便宜用電的政策所導致。
我也指出如何面對台積電的用電需求已經是關鍵課題。接下來在國際對台灣半導體業需求加大、對岸台商回流、全球氣候劇變這三個因素的影響下,如果經濟部和台電繼續因循舊有的思維和習慣走下去,為什麼可能使台灣墜入無底深淵。
我所看到的,都在文章裡。請您參閱,也和您的執政團隊討論。
因為有許多短期、長期需要面對的挑戰,我也再提一些建議。
以現在有許多裡外病症發作的情況來看,我的建議分「止血」、「預防」、「調理體質」三個層面。
先說「止血」,這是指真正的高熱、用電高峰期四個月即將到來,有哪些可以防範停電問題再頻繁發生的注意事項。重點都在要求台電落實重視調節電力供需,以避免電力尖峰負載期間容易出現「時間管理性」缺電風險,和「技術管理性」缺電風險。
--------止血之一:「高壓即時電價」--------
解鈴還需繫鈴人。
因為工業用戶的用電量最大,所以先看如何應對這方面。
針對高壓電用戶,台電拖到去年才設計出按24小時每小時不同的「高壓即時電價」,並且也只有300戶試用,佔全部25,000戶的百分之一多一點,是他們怠惰。
但也因為光這300名百分之一多一點的試用戶,都讓台電說「在電價最高時段平均約有14%的抑低量」,那當然要立即要台電去全面執行。
所以從半杯水的另一個角度來看,現在只做到了百分之一多一點,也表示如果積極改進,空間是非常大的。
所有高壓電用戶都安裝了智慧電表,不必任何新的投資;台電的24小時「高壓即時電價」也已經設計好,不必花時間再規劃,這是可以要求台電劍及履及做到的事情。
如我在第一篇文章裡所言,2016年的531 電力緊急事件,後來接任台電董事長的朱文成說是他使用「需量競價」誘使企業用戶在尖峰負載期間少用電,然後把節省下來的電賣回給台電,當天「省了0.4 GW」的電,渡過難關。
當時還沒有這些按24小時每小時不同的「高壓即時電價」。現在有了這些辦法,應該要求台電全面實行。從工業用電戶著手,先防止從他們身上出現「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止血辦法。
這是台電最重要的任務,沒有之一。
政府應該緊盯台電落實這件事情,並看如何提供協助。如果是因為高壓電價本來就太便宜,便宜到分24小時的差別電價都沒有吸引力的話,那就該另外協助台電。
--------止血之二:善用100萬戶的智慧電表--------
在低壓電方面,也是一樣,先要求台電把可做而沒做到的事馬上補正。
代表性的問題就是:低壓電1,460萬戶裡,到去年底安裝了100萬台智慧電表,佔百分之七。而「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推廣了四年,使用者才12萬戶,連1,460萬戶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世界上只聽過因為沒安裝智慧電表所以不方便使用分時電價的,沒聽過安裝了智慧電表,卻不使用分時電價的。
政府應該要求台電馬上把「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使用者由百分之一拉高到百分之七。也就是起碼讓所有已經安裝了智慧電表的低壓電用戶,知道使用分時電價可以一起舒緩尖峰負載期間的用電,自己還能享受到比單一電價更多的好處。
低壓電用戶已經安裝100萬台智慧電表,雖然只佔百分之七,總比安裝了卻只有百分之一在用好。
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根本不需要再推動智慧電表。
--------止血之三:推廣「低壓新三段式時間電價」--------
5月17日的停電,是發生在傍晚。台電承認是「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之外,還有說明是因為傍晚太陽下山,光電供應少了的問題。
有人又因而批評光電不足憑。
其實這也不是新問題,這本來就是光電要和風電搭配的道理。也至少不是台電沒意料過的問題。
去年,台電就已經為了緩和太陽光電下山造成的夜間供電壓力,設計了「低壓新三段式時間電價」,「將尖峰時間往後移,調整為13-17時、18-20時,藉此宣示未來電價時間帶即將改變」。而這個三段式新電價是預定今年推動。
但是到現在五月是否推動了呢?推動了多少?
所以,517停電既然證明了太陽光電下山造成的夜間供電壓力大,那就該馬上盡最大的努力來推動這個辦法。
前面這三點,都不需要台電另外投資任何事物,另花時間規劃任何計劃,只要把他們已經擬好,卻怠惰不前的腳步加快就好。
--------止血之四:讓「汽電共生」救援投手透明化--------
以上所說的,都是從調節電力需求,進而舒緩尖峰負載壓力,免得因為跳電而出現停電情況。
回到台電善長的增加電力供給面,應該要求台電把未來四個月「汽電共生」業者可供調度的電力做好詳細的排程說明。
「汽電共生」是我在前兩篇文章裡沒有寫到的,也是我們在「開放台電」期間看到的最大黑箱之一。
「汽電共生」業者就是可以自己發電自用,但台電在需要時也可以購買他們的電,因而可以說是一種救援投手。有這樣的救援投手,在尖峰負載期間會有很大助益。
但是「開放台電」的研究期間,台電到底可以在何種情況買「汽電共生」業者的多少電,始終講不明白。有一次會議中一再說是得靠「友情協商」,還引得林全院長甚為不悅,當場講了這句話而結束會議:「跟他們說,企業也該有企業責任。」
現在既然在緊急期間要止血,要動用一切可應急之用的發電來源,政府需要讓台電把未來幾個月內到底可以調動多少「救援投手」整理清楚,切實使用。
--------止血之五:善用儲能設備--------
此外,還有一點,相信應該是台電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危機的重要工具。
就是儲能設備。從馬斯克建立儲能設備協助澳洲電廠渡過難關之後,已經證明這種技術和設備之可行,並且也日益便宜。
如前所言,台電習於以擴建新電廠,而不是調節電力供需來舒解尖峰負載期間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那投資儲能設備應該是另一條路,相當於不必新建高速公路,卻可以多出臨時的調撥車道,所花的代價肯定比新建高速公路便宜很多。
五年前「開放台電」計劃時,還沒有儲能設備的技術可用,但是歷經五年的時間,到最近連續發生這些停電事故都沒有在新聞中聽到台電有準備任何儲能設備,甚感意外。
這方面,政府如果要行動,應該會找到許多專家協助。
--------止血之六:避免出現「技術管理性」缺電--------
在避免「技術管理性」問題上,以我的經驗,想到兩點。
第一,513興達電廠事故導致停電,經濟部和台電先是解釋了四個原因,除了「用電高於預期」之外,還有一個是「大型機組正在歲修」。當時我看到想的是「又來了」。
2016年531電力緊張事件,促使「開放台電」研究計劃出現。而我們在研究後,發現那天出現問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歲修機組佔了9%。
而當時林全院長得知了這個原因之後,還特別指示「我也特別要求台電注意歲修時間的安排,因應氣候劇烈變化,不應該將歲修時間排在用電尖峰的月份。」
這次輪修的情況到底如何,是否有明知故犯的情況,應該查明。最少現在開始針對未來幾個月仔細防範,不要有因歲修機組而再發生類似情況。
第二,513興達電廠事故導致停電後,經濟部在第二次說明原因時,改口說是操作失誤所導致。
這和2017年的815停電事件一樣,當時也是說承攬商(中油員工)在操作上失誤所造成。
雖然說起來都是個人操作失誤,但是在815事件後我訪問幾位專家就聽過:台電如果平素多加注意內部管理,在許多重要關節上多分配些資源裝置防呆、防錯機制,以爭取出現意外的時候多些處理時間,不致於因為一個人的疏失就造成偌大風波。
我在第一篇文章裡有特別寫到輸配線路的善加維護,不只可以改善供電效能,還涉及基本的安全。
至少未來四個月,需要特別緊盯台電落實檢查輸配線路。
--------「預防」之一:請鄭崇華提供建議--------
止血之外,預防最重要的第一件事,是您應該請台達電董事長鄭崇華說明他所看到的工業電價所有不合理的現象,並請他提出建議。
以鄭崇華本人是身受其益的工業大戶的身分,卻指出台灣水電價格便宜得不合理,可知其不合理的地步。
難得高壓電工業用戶中有人如此公開呼籲,如果政府置之罔聞,那就更加不可思議。
甚至我相信,台電推動那「24小時即時高壓電價」緩慢,如果有除了他們怠惰之外的其他工業界的感受問題,鄭崇華也應該是最能指點迷津的人。
--------預防之二:面對台積電的課題--------
如我第二篇文章所言,台積電歷經三十多年的發展,到2019年的用電高達每年143.27億度,相當於全台北市一年用電量的91%。並且,照分析,到2023年,台積電的用電量將再擴增一倍。
昨天我找出台積電過去多年的社會責任報告看了一遍,整理出下列一些分析:
1. 2018、2019兩年,台積電只列總用電量,沒有列出台灣廠區和海外其他地區的用電量。但是從那之前有分列的十一年裡,可以看出台積電在台灣地區的用電量,並沒有因為有海外據點而減少比重,近年反而是持續上升到95% 以上。如表一。
2. 從2004年到2017年,台積電在台灣地區用電量的增速,確實是遠超過台灣工業用電量的增速。如表二。
3. 從台積電總用電量來看,過去確實呈現一種每五年用電量就會倍增的走勢。最近專家推測接下來是四年會倍增,那是說又加速了。
在台積電如此用電的需求下,他們到底如何使用綠能,備極重要。
我看一下他們紀錄,台積電在民國104年購買 1 億度綠電,佔他們當年台灣廠區用電量的1.3%;民國105年購買 2 億度綠電,佔當年台灣廠區用電的2.3%;民國106年持續購買 1 億度綠電,佔當年台灣廠區用電量的0.9%。
接下來,在民國107年他們只說「全球購買約 8.8 億度再生能源、憑證及碳權 」,沒說在台灣是買多少;民國108年,說「購買約 9.1億度再 生能源、憑證及碳權 」,也沒說在台灣購買了多少。並且從這兩年起,台積電也不再分列台灣廠區和海外地區的用電量,所以也沒法像前幾年一樣,知道他們在台灣購買的綠能到底佔他們在台灣廠區用電量的多少。
我提到這些的原因,是因為即使台積電這兩年購買的綠能全都是來自台灣,但是以他們在台灣廠區急速擴大的用電需求來說,也是太小的比例。
世界頂級企業,都在推動百分百使用再生能源。台積電在台灣以外的據點,百分之百都使用再生能源,顯然是呼應這個趨勢。但是為什麼在台灣只這麼消極地購買這麼小比例的再生能源?
尤其在2025 非核家園走到關鍵時刻的現在,增速擴大用電需求的台積電如何使用綠能,不只關係非核家園的成敗,更根本性地影響台灣的整體能源版圖與電力版圖的走向。
我寫台積電在綠能上只扮演了消極的消費者,有人回應說可能是因為他們在台灣購買不到足夠的綠能。
所以我給您的第二個建議是:應該儘快要求政府部門和台積電𨤳清他們的需求,看到底是有什麼政府可以協助之處,還是以台積電這種規模與層級的企業,應該另有其他擔當。
我在第二篇文章裡提到台電董事長朱文成曾經說有次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問他是否能自建電廠,朱文成說只要台積電想,他一切都可以搞定。但是台積電最後還是沒有。
這個問題到了今天更迫切。
以台積電目前每四年擴增一倍用電量的速度來看,他們到2030年的用電需求是2019年的八倍,也就是每年八個全台北市的用電;而照他們在2019年所說的十年計劃,要到2030年才只實現「生產廠房25%用電量為再生能源」,那就是說台灣要在那之前再提供可供六個台北市用電量的傳統發電設備。
以一個台北市用電量需要 2GW 的發電機組來估算,六個台北市用電量需要12GW 的設備,相當於6個核二廠機組,或者中火24 部機組。如果台積電不擴大使用綠能,屆時就需要這麼大量的傳統發電設備來供應其需求。我相信您需要協同執政團隊仔細評估,才知道這是否可能。
如果仍然侷限於過去的思維,為了供應「護國神山」的電力,可能成為台灣不可承受之重。
相反地,如果能和台積電一起找到方向,台積電有足夠實力扮演重新型塑台灣能源版圖與企圖的領頭羊。
--------預防之三:有關「三接」與「藻礁」--------
正如以上所言,因為太多情勢都在劇變之中,政府需要重新檢視整體產業和電力供需版圖的階段,所以我建議不必把「三接」的成敗當成台灣能源能否轉型的唯一關鍵。因為以台積電的用電需求為例,還有太多其他影響更大、更多的因素。如果政府以為「三接」是最重要的關鍵,我擔心是錯失焦點,耽誤對更重要事務的重新規劃。
這一點我寫在第二篇文章裡,就不贅言。
也因為除了「三接」之外還有許多議題需要關心能源的人共同努力,包括遏止又想借屍還魂的核四,所有為了反核努力了這麼久的人,不必為了對「護藻礁」的立場不同而決裂,也不要酸言相向。
所以建議您對「三接」保持中立。您的態度會有很大影響。
--------有關「調理體質」的建議--------
最後的建議,還是回到台電身上。
從2016年進行「開放台電」的研究,而開始對台電有些了解,再到今天看他們仍然那麼多事情在原地踏步,一再歷史重演,我想提一個構想,請您參考。
我認為幾十年來台電自己的盲點,以及台灣整體社會圍繞著電力所迷漫的濃霧,固然有台電侷限於自己傳統守舊思維的問題,但另外一塊也可能是其他人也以傳統守舊的思維侷限了台電。
譬如,把台電下屬於經濟部,當經濟部本身就苦於規劃新的產業政策,遑論能源政策的時候,台電就只能成為依從經濟部來以低價電力服務工商大老的小弟。
所以,我的建議是,既然是需要大破大立的時代,何不讓台電不要再下屬於經濟部。
今天的世界,能源具備等同於國家戰略級的重要性,本來就該和經濟策略的規劃平起平坐;能源開發,充滿眾多新奇而多樣的可能。
先進國家都在開發5G智慧電網,台電到現在1,400萬低壓電戶超過九成在手抄電表;多元、小型、分散式的能源是世界趨勢,但台電對再生能源一直「另眼」相看,總愛裝設大型發電機組,做不了核電的就做天然氣的…..
這都是看來打不開的死結,但我們如果給台電換一個位置,台電會不會也就換一個腦袋?
有人可能會說:台電?他們怎麼可能?
我說的正是因為在原來的位置永不可能,所以才更值得給他們一個機會,重新定位自己,擔負起自我更新的使命,擁有完全不同生命、精神和形貌。
我們想像著台電開始樂於善用澎湖海域世界僅有的絕佳風場,樂於探索台灣特有的地熱開發可能、黑潮發電的可能,才會覺得今天不停地忙於奔波止血是有意義和代價的吧。
請您參考。
以上。
祝
政安
郝明義 謹啟
中華民國 110年5月23日
副本並陳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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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電有三種,為什麼出現這兩種?】(二之一)
興達電廠連續發生事故造成停電之後,有人,尤其是主張重啟核四運轉的人,又在主張這是台灣缺電的證明,而我們也看到蔡總統出面強調台灣並不缺電。
把電力出現任何狀況都要歸之於缺電,歸之於少一座核四,確實是模糊焦點甚至扭曲焦點。然而,蔡總統光說台灣並不缺電也不夠完整,政府光是寄望「三接」來渡過能源轉型,也會錯過核心問題。
基於我2016年參與過「開放台電」觀察所得,加上近年來追蹤看到的新情勢,所以要寫兩篇文章,希望能𨤳清一些障眼法的迷霧,但也指出日益嚴重的兩個危機。
興達電廠接連導致停電的情況,我非常肯定不是個案,而是預警。
如果政府不面對問題的根源,接下來不只蔡英文總統要為越來越多類似情況而頻繁道歉,並且說終究會爆發災難性的後果也不為過。
相反地,如果政府真正面對核心問題,不但一些短期問題的解決方案可以說垂手可得;一些許多人認為是兩難的長期問題,譬如護藻礁和廢核,其實也不難找到兼顧之道。
我寫兩篇文章來談。這是第一篇。
--------高速公路塞車有三種情況,電也是--------
「缺電」的情況,有三種。用大家都熟知的高速公路塞車來比喻,方便理解:
第一種,是高速公路因為蓋的數量不夠,造成塞車。這是「結構性」問題。有些落後國家的基礎建設不足,電廠不夠,每天全國要平均停電一段時間,就是這種情況。
第二,公路數量夠,但是每到年節連假期間,如果不事先疏通流量,會在尖峰時刻大塞車。這是「時間管理性」問題。台灣每到夏天高熱月份,尖峰時刻大家對電力的需求突然高漲,負載超過預期,可能導致跳電而停電,屬於這種情況。
第三,公路的養工處出了問題,維護保養不力,路面出現塌陷等等,造成塞車。這是「技術管理性」問題。台電的工作人員操作系統、設備出錯,而導致停電,屬於這種情況。
高速公路發生大塞車,我們需要判別到底是哪種原因所導致,才決定是否要新建高速公路。我們不會一看到塞車,就主張要新建高速公路。同樣的,發生停電情況,也該如此。
但是長期以來,台灣有些人,不論電力出現任何狀況,都堅持是結構性造成的缺電問題,電廠不夠,需要新建或擴建。
近三十年來,這些人的代表就是擁核派。1993年,當時的經濟部長江丙坤說,台灣如果沒有核四,到2010年每天就要缺電六小時,像菲律賓一樣落後。
現在時間過去了快三十年,不但過了2010,連2020都過去了,台灣也從來就沒有每天缺電六小時。時間早已證明核四是個假需求,台灣從沒有出現結構性缺電的問題。只是擁核的人卻始終堅持台灣就是少個核四。
然而,到目前為止,台灣雖然沒有結構性缺電的問題,卻一直籠罩在「時間管理性」缺電和「技術管理性」缺電的陰影之下。
--------問題的根源:不重視調節用電需求--------
我們來看最近三次大停電的起因。
2017年的大潭電廠815大停電,台電說是承攬商更換控制系統的電源供應器時操作失誤所導致,這是第三類技術管理性問題導致的。
今年513興潭電廠導致的大停電,經濟部先說是「用電高於預期」的原因,那就是第二類時間管理性的問題;但後來又改口,說是測試操作錯誤,那就是第三類技術管理性的問題。
至於17日晚間又發生停電,台電承認是「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換句話說,也就是類同於「用電高於預期」,屬於第二類時間管理性問題。
顯然,這三次都是「時間管理性」問題和「技術管理性」缺電問題。
那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問題的根源是:台電不重視調節大家的用電需求。
要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就是要設法調整大家用電時段,舒緩尖峰負載。
一個用常識就可以想到的方法是:訂出「分時電價」,不同時段的電價高低不同,讓用戶知道他在尖峰時段用電要付出比平常高的電價,在離峰時間用的話則會享受到比較便宜的電價。這和年節連假時期為了鼓勵大家不要在尖峰時段全部塞在高速公路上,會提供夜間比較便宜或免費的費率,而很多人會使用,是一樣的道理。
這幾天台電在呼籲大家節電,但是如果沒有「分時電價」和搭配的工具,這種呼籲是很蒼白無力的。
經濟上有「看不見的手」。提供用戶「分時電價」之後,大家自然會趨低避高,各自享受了比較便宜的電價,整體也舒緩了電力尖峰負載時段的壓力。不需要台電呼籲,用戶自己就會達成那種效果。
電力用戶,主要分兩大類:以家庭用電為主的低壓電用戶,和工業用電的高壓電用戶。
我們看台電是在怎麼面對這兩類用戶。
<面對低壓電用戶四年推動不到百分之一的努力>
全台灣有1,460萬低壓電用戶,直到今天,絕大多數都是仍然要兩個月手抄一次電表。手抄電表,用戶要兩個月後才看到電費帳單,「分時電價」設計得再有吸引力,大家也不會有體感,實際也無從配合。
2016年「開放台電」提醒調節用電需求之後,台電也說他們知道此事的重要,說要努力設法「移峰填谷」。當年底台電也開始推廣「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然而,直到去年底,推廣了四年,低壓電用戶選用這種方案的,全部才12萬戶,連1,460萬戶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這麼重要的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的方案,努力了四年才推廣不到百分之一,不能不說怠惰吧?
和台電推廣的「智慧電表」搭配起來看,這件事就更有意思。
「分時電價」,最好能和可以及時顯示用電情況的工具相搭配,高端的就是「智慧電表」。
但是從馬英九總統執政時要求台電安裝百萬戶智慧電表,台電一直拖拉,到2015年只做到1萬戶。民進黨執政後,有一整年時間,台電新加的智慧電表用戶更只有351戶。其後幾年在各方監督下,到2020年底,總算達成了安裝100萬戶的目標,但這連低壓電1,460萬用戶的百分之十都不到。
可是,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不能不問另一個問題:連推廣「智慧電表」都安裝了100萬戶,怎麼會推廣「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反而只推了12萬戶?
怠惰了這麼久之後,現在頻頻因為「用電高於預期」、「因負載突升,供電能力不足」而爆出這麼大的停電問題,不是也合理的嗎?
--------面對高壓電用戶四年推動百分之一多一點的努力--------
再來看工業用電的高壓電用戶。這些高壓電用戶,全國有25,000戶。五年前,就全都安裝了智慧電表。但是當時我們就指出:沒有進行用戶的分類整理,也沒有善用智慧電表的功用。
這些高壓電用戶雖然安裝了智慧電表,但台電在如何調整他們用電時間上,仍然主要用人工做溝通努力。
2016年接任台電董事長的朱文成不無得意地告訴我,5月31日最緊張那天,是「需量競價」救了台電半條命。朱文成說的「需量競價」,就是誘使企業用戶在尖峰負載期間少用電,然後把節省下來的電賣回給台電。換句話說,也是另一種版本的「分時電價」。而那天,光是用這個辦法,朱文成說「省了0.4 GW」的電。0.4GW是什麼概念?很大。核一廠一個發電機組才0.6GW。
我聽朱文成講他們多麼辛苦努力去和一些用戶溝通,用上了多少人脈和關係,問他既然這個方法有效,又有智慧電表,為什麼不全面有系統地實施?
朱文成說他們會。
但是同樣地,在這一塊,時間過了五年,他們仍然在原地踏步。
針對高壓電用戶,直到去年,台電才設計出按24小時每小時不同的「高壓即時電價」。
而試用的戶數有多少呢?才300戶。佔 25,000戶的百分之一多一點。
那這百分之一的試用戶產生了多大效益呢?
台電自己說「在電價最高時段平均約有14%的抑低量」。
所以不能不問一個問題:如果百分之一不到的試用戶都可以產生這麼大的效用,那如果全面實施呢?
明知道會有很大的效益卻拖延不前,很難不說他們是怠惰吧?
但,台電到底為什麼如此怠惰呢?
--------只重增加供給所造成的惡性循環--------
「開放台電」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指出:台電對推動需求管理的怠惰,主要是只知道「增加供給」而不知「調節供需」的思維。並且,「增加供給」傾向於「新建傳統形式的大電廠」來增加。
而台電形成這種思維,又有四種原因:
一,工程師背景多。
推動分時電價、用戶的需求管理等等,需要精通於消費心理、細密的行銷規劃,而台電主要是由工程師主導。
二,是公務員背景。
民營電力公司做好用戶的需求管理,能把「調節供需」做到越微細,越會受到肯定,尖峰負載時間能做到低空掠過,是表示對需求掌握到恰到好處。但是以台電的公家背景,工作人員會基於公務員心態不想冒那麼大風險,「調節供需」不如「新建電廠」來得便利、保險。
三,長期執著於對大電廠的迷思。
即使要新建電廠,台電也一直習慣於建大型電廠,而不願意呼應新的分散式、多樣發電的趨勢。所以過去台電長期不把再生能源放在眼裡。
對大電廠的迷思,在過去國民黨長期主政,核電幫對台電的影響看得特別清楚。核電機組都是大機組,並且核電幫從不掩飾對廣建電廠的企圖。
2008年總統大選剛結束,馬英九勝選的四月初,台電主管說,包括當時正在興建中的核四在內,台灣只有八部核電機組,還可以再增加十部核電機組,也就是他們準備建全部18 部核電機組。
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的第一場辯論之後,擁核人士的胃口更真正露了底。他們不只是要重啟核四而已,他們要的是台灣可以達到 20部核電機組的規模。
即使現在民進黨執政,核電廠不可能再新增,但是台電一直想用增加電力供給,而不是用調節電力供需的思維,顯然還調整不過來。
於是我們看到一個惡性循環。
因為他們還是把主力放在努力增加電力供給,所以就繼續忽視管理用戶的需求,在推動「分時電價」、用電的需求管理上不用心,會如此怠惰;同時,因為忽視調節電力的供需,所以就只能繼續倚重他們增加電力供給的思維和習慣。
並且,我們也可以合理地推測他們一個心理。
那就是如果他們認真推廣分時電價、智慧電表等等,這些推廣成功,「時間管理性」缺電情況就不會發生了。不出現「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他們就沒有新建電廠的理由了。
高速公路的年節連假都把流量疏通好的話,怎麼能主張還要新建高速公路呢?
--------雙胞胎問題:技術管理性缺電--------
但是台電主要想新建電廠來增加電力供給,而不想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問題,必然會衍生出另一個雙胞胎問題:「技術管理性」缺電的問題。
原因很簡單:一心把新建電廠當解方,就不會好好維修現有發電機組、輸配線系統等等。一心想新建高速公路當解方,就不會好好維修現有高速公路,當然養工處會出問題,維修容易出問題、操作容易出問題。
近年來三次大停電中「技術管理性」問題這麼多,也不是沒有原因。
2018年普悠瑪事件爆發後,我們發現台鐵當局對車輛ATP 的漠視與零件的失修,是關鍵因素。因為政府編列給台鐵的大量預算,大部份流向下屬負責新增軌道建設的鐵道局,而另一負責日常營運的台鐵局則陷於人力不足、車輛維修不足、營運管理系統老舊的困境。
台電也有和台鐵一樣的問題。
台電也有新建電廠和維修輸配線路的兩手工作要做。台電也出現豐厚資源都流向新建電廠,維修輸配線路的單位卻資源不足、遭受漠視的問題。
「開放台電」期間我們研究到和輸配線路相關的問題,台電顧左右而言他。而結案報告裡,最後我們也建議林院長接下來要仔細追查、監督六輸和七輸的可行性報告。輸配線路的善加維護,不只可以改善供電效能,還涉及基本的安全。
以815停電事件來說,雖然是中油員工在操作上失誤所造成,但是台電如果平素多加注意內部管理,在許多重要關節上多分配些資源裝置防呆、防錯機制,以爭取出現意外的時候多些處理時間,不致於因為一個人的疏失就造成偌大風波。
但是如果台電想到供電緊張就要透過新建電廠來增加供給的心態不改,他們不會把心力和資源放在調節需求,改善「時間管理性」缺電;也不會放在維修輸配線路、改善維護作業上,所以「技術管理性」缺電的情況也會跟著頻繁。
但這些還只是問題的一部份。
(明天繼續第二篇:以台積電為代表的「貨櫃車」問題。)
承攬關係是什麼 在 李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年來 #外送平台經濟 正蓬勃發展,然而卻有越來越多「#假承攬真僱傭」的情事,表面上 #承攬制 勞工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工作、在哪工作、工作多久,實際收入可能會比較高;但實際上,原先由資方負擔的保險費用、退休提撥、有薪年假、年資成本、車輛保養維修和各種福利全都轉嫁到勞工身上,而勞工卻還是要接受資方的嚴格 #監督指揮,勞工的 #權益 保障大受影響。
勞動部並未從法律面 #修法 來做制度因應,而僅是就個案透過勞檢來做認定,這樣的作法別說有沒有充足人力與時間資源做逐一認定,光是模糊的判斷空間就會讓業者無所適從,且因為國人關注就匆促將多數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將 #扼殺平台經濟的發展。
因此,我請臺中市勞工局要儘速協助籌組並宣傳「#台中市外送服務人員外送工會」的政策,並責成勞工局應向中央勞動部反映,要儘速修訂法令讓外送員、舉牌人等非典型聘僱從業人員,有 #自由選擇 承攬或僱傭制的權利,才能 #保障勞工權益 且避免扼殺平台經濟。
承攬關係是什麼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30日在內政部門質詢強調,指控前市府法制局長許銘春違反旋轉門條例、承攬氣爆 國家賠償官司,是有憑有據。同時要求紅毛港遷村能設紅毛港里,大林蒲遷村後也能保留原里名。
陳麗娜說,有議會同事指 其他人指控許銘春違法,都有向當事人道歉,她是躲在議會免責權保護傘下做指控。其實她的指控都是有憑有據。雖然許大部長很兇,很會告,但有些事,事實就是事實。
更何況 ,許銘春日前自己都承認有接國賠及律師親訪服務,這還要她道什麼歉?
許銘春說自己當年開律師事務所是因為「高雄氣爆對高雄人來說非常沉痛,這之間有許多法律賠償問
題,因兼具律師及公部門法制業務經驗,因此回任律師。」但她開律師事務所是102年8月5日,是高雄氣爆發生的前一年,她回任律師怎麼會和氣爆有關係呢?
在許銘春自己承認以前, 陳麗娜就查出許銘春103到105年間確實承接了11件高雄市政府委託的國家賠償官司,這都是任何人公開可以查到的資料。
紅毛港遷到鳳山溪畔的牛寮及中崙成了新的紅毛港,但並沒有成立劃屬小港區的紅毛港里,反而兩個里分屬前鎮、鳳山,這就讓很多紅毛港人心裡不舒服,覺得和過去斷了。陳麗娜要求
應新設紅毛港里。
大林蒲居民也怕這樣。屆時若遷村,居民希望能新設一個大林蒲里,而且還是屬於小港區,讓「小港區大林蒲」能成為大家共同的歷史記憶。 民政局長表示可以考慮。
承攬關係是什麼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上禮拜三天內就發生兩起美食平台外送員的死亡車禍。肇事責任是一回事,這次討論度最高的其實是,這些所謂共享經濟平台跟外送員之間,到底有沒有「僱傭關係」?畢竟有沒有僱傭關係,對外送員影響很大!
因為這些打著共享經濟招牌的新創公司,都說自己只是提供服務,讓需要彈性工作的人來承攬業務,想透過承攬制度來避開僱傭制度裡面的各種聘僱成本,像是勞工的保險費用、退休提撥、有薪年假、年資成本、車輛保養維修等支出。BUT!這些成本其實很可能就是直接轉移到這些外送員身上。
很多人都說共享經濟的大旗已經不再光鮮亮麗了,許多問題都陸陸續續冒出來。政府法條跟不上新的經濟模式,勞工們權益受損,結果在許多國家都掀起爭議。
美國加州到上個月就拍板定案,透過網路平台媒合的企業像是Uber、Lyft等等類似的外送平台,都必須把合作的司機或外送員視為員工,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和一般勞工一樣的帶薪病假之類的權益都不能少。
德國則是針對新型態的經濟模式,提出「類似勞工」的定義,這種勞工是介於僱傭、承攬中間的類型,可以適用部分勞動法規內的權益保障。西班牙和義大利也都有類似這樣的制度。畢竟這些創新的經濟模式,也的確在某些面向,和傳統僱傭型公司不太一樣,在這種彈性接單的狀況下,要叫他們怎麼去算加班費?怎麼去一例一休咧?
不過到底該怎麼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政府真的該好好動起來,不要再等到出事了才亡羊補牢。到底企業跟這些外送員各自的義務權益有哪些,誰要負責保保險,越快講清楚越好!
目前台灣的外送平台中,只有戶戶送,才有完整的保險計劃,Foodpanda則是只有全職的人,才享有勞健保和車險,兼職的員工就只能自備車險,但要特別注意的是,
魔鬼藏在細節裡,不要以為「有保險」好像就沒事了,保什麼險也很重要。前陣子foodpanda就被抓出來說,外送員用自己的機車送貨賺錢,就會被算成是「營業用車」,所以就算那台機車有投保機車強制險或任意險,但如果外送途中發生車禍,保單還是不會理賠。因為營業用的機車險,目前只提供公司投保,個人不能投保。
新創app叫外送很方便,但提供服務的外送員卻有許多勞動風險,你認為外送員與平台之間到底該定義為什麼關係才適合呢?政府又應該如何為勞動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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