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春香:9月20號政府又要來拆】
◎ 黃春香家關注組_訪問、匯整、撰寫、編輯
大家好,我是黃春香,我們家在台南市北區開元路11、13號,我們家住在這裡多年了,環境沒有很好,不過也是自己的家。只是台南鐵路因為從原軌要改成東移,硬要來把我們家徵收。我一直想說,如果這是做公益,那我送地給政府用也沒有關係,只是現在是政府公地放著不用,為了要多開發、賺錢,我就不能接受,所以跟著抗爭,一直到今年鐵道局發公文說要強拆。
本來是7月21號說要拆,結果鐵道局竟然在前一天中午就帶了一堆警察包圍我家,還提早把所有路全部封鎖,所有人連住戶都無法進出,可惡至極。一整天鐵道局的人跑來一直找我,把我逼到頭腦都要炸掉,就是想要讓我簽同意書。
在21日半夜三點的時候,我人都已經快要昏倒,連東西都看不清楚。鐵道局的小姐林偉玲就一直拿文件要我趕快在空白處簽名填資料,我只記得他們人就一直跟我說,如果我簽了,今天這些事情就會結束,大家也都可以休息,而且保證會給我緩拆,政府可以協調來保留樓梯,讓我們家繼續住下去的方案。結果我一簽完名,林小姐就急著把文件收走,我連內容都沒時間仔細看,也沒拿到副本。我只是一直在念說,會緩拆兩個月,讓我們家不用突然沒地方住,政府也會來跟我協調保留樓梯。
政府這個東移的政策,已經把我們居民都逼到牆角,我也只是在硬撐。我想跟政府說,到現在這個地步,我要的只是把樓梯保留住,這樣我們家,還有一直互相照顧、租在這裡的雅慧和小孩才有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
7月20號那天,大家特地跑來支持我,卻被警察這樣擋在外面,連進來坐、喝杯茶都沒辦法,這份情我永遠記得在心裡,也對大家很揪心、抱歉,不知道要怎麼說這個心情。
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裡,鐵道局一直沒有來跟我協調保留樓梯的方案,特別裝的監視器也一直在監視我,還常常跑來說要幫忙搬家啦、說工程都已經做成這樣了,沒辦法改啦,或是要我拿錢搬家。政府你說要給我錢,可是我只是想要我們還可以繼續住在這裡。
儘管政府很鴨霸,當初說要協調也都沒有協調,但我會繼續堅持。只是我也很擔心預計拆除的9月20號,政府會不會又像上次那樣無法無天封路,讓我孤立無援。所以也想說大家可以提早兩、三天來,我們家有地方可以住。
來幫忙的朋友在9月13號也有辦了一個導覽活動,讓大家可以來聊天、泡茶,也歡迎不管認識的、不認識的好朋友們都一起來,大家對我的支持、關心,我都會記得、感激一輩子。
【黃春香家與南鐵案發展脈絡】
自2012年8月接到都市計畫變更說明會的通知,得知政府即將為了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徵收自己的家園,黃春香與臺南市北區、東區及仁德區鐵路沿線東側居民組織的自救會抗爭至今已長達8年。原先期待政府能善盡溝通,共同找出解決方式。然而隨著工程進行,迫遷所造成的生活重擔、甚至是家庭的破碎,都沉重的壓在居民身上,有許多人因而無法繼續抗爭,但黃春香為了居住權,仍不放棄反抗操弄公共利益,並且不願與居民對等溝通的政府。
有些人誤以為自救會是在阻礙臺南的建設,事實上自救會並不反對鐵路地下化,#只是反對浮濫徵收私有地的鐵路東移。居民希望的不過是政府以過去所規畫的「原軌地下化」方案施作,即僅徵用東側土地興建臨時軌,並在現有鐵路用地興建鐵路隧道。然而政府從未正視訴求,各場說明會、公聽會也僅是像過水一般地跑程序而已,毫無對話以共同謀求解決方案的意願。
居民認為在不存在土地徵收必要性的情形下,以空泛的公共利益綁架全體市民、侵害鐵路沿線居民居住權的行為毫無正當性可言,這也是黃春香堅持至今的原因。
【聲援黃春香,我可以怎麼做?】
👊【支持的第一步】
1. 持續關注南鐵案動態發展
我們看見在整整8年的時間,台灣的開發單位如鐵道局,始終都在貫徹他的意志,溝通程序沒有釐清爭議也沒有辯論,是宣達而非對話,不願面對居民的處境,不與居民共同謀求解決方案。
當南鐵案走到最尾端,我們是否還要看著,助長房價的鐵路地下化與綠地開闢,開闢到連一隻樓梯的空間都無法給人民留下?黃春香與她的租戶的處境與堅持,需要關注。
2. 參與網路宣傳、分享消息
這8年間,遭遇南鐵地下化的居民們,少不了被人汙名「貪得無厭和無理取鬧」的經驗。然而走到現在,當事人只是想保住樓梯維持居住很貪嗎?此刻,需要社會更善意在網路上分享消息、宣傳與鼓勵。
3. 到開元路13號黃春香家,了解狀況、陪伴拆遷戶、房客與抗爭者
黃春香家這裡充滿著無血緣者們互相支持的故事,等你挖掘。然而,政府總是在找人民最弱的時候展現它的強制力,要人民順服。#你的陪伴會是最好的支持!
4. 參與導覽
>>>>在09/13(日)15-17點,有導覽啦!<<<<
由黃春香跟黃春香家關注組,會給你第一手講解誇張的鑑界過程、這8年南鐵案在台南的發展、居民們後來怎麼了,以及黃春香堅持的原因與訴求。
✊【積極參與的第二步】
1. 打破孤立無援,歡迎提早來黃春香家住。
預計拆除的9月20號,仍會擔心政府會不會又像上次那樣無法無天封路,讓黃春香孤立無援。所以也想說大家可以提早兩、三天來,黃春香家有地方可以住。
2. 參與黃春香家關注組的任務分工
鐵道局會出什麼步,我們不知道,只知道在9月20號之前要努力。
就算9月20號成功擋下,直到爭取到樓梯保留、不中斷的居住前,都不能鬆懈!
#我們需要你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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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香家擋拆Q & A】
① 南鐵東移為什麼是「#徵民地炒公地」?
在東移版地下化的規畫中,鐵路地下化完成後,原有的鐵路用地及新建的鐵路隧道上方將開闢綠園道。表面看來,現有的鐵路用地的確還沒直接轉作其他更具開發利益之用途,然而卻是藉由開闢綠園道,大幅度地提升沿線土地(包含公有地在內)的開發效益,開發中的「南臺南站副都心」即為一例。也就是說,這條綠園道號稱綠化環境、改善交通,實則是由政府主導土地開發、犧牲南鐵居民的康莊大道。
② 為什麼黃春香最後會撤切結書?
2020年7月21日為黃家預定拆除時間,鐵道局於7月20日中午封路,使得前往黃春香家陪伴的支持者完全無法進入。在21日凌晨三點,黃春香被無法看清窗外的車子載離家到某處工地,孤身一人面對鐵道局大陣仗的「溝通」。面臨房子即將被拆除的威脅,黃春香遭長時間精神折磨、心力憔悴且難以思考。鐵道局表示可以緩拆2個月,但要求黃春香簽署切結書。原本拒絕簽署的黃春香,退讓地提出「以地易地」及「保留樓梯」兩項訴求。經鐵道局口頭承諾「未來2個月『可以協調』」,以及考量近百歲母親與承受高度壓力及焦慮房客的心情,黃春香僅能依鐵道局承辦人員指示,在沒有精力詳細閱讀切結書的文字下於空白處簽名。
然而迄今為止,鐵道局並未給出樓梯保留的方案,甚至無法明確陳述拆除範圍。8月10日鑑界的繪測圖中筆直的施工範圍,與現今施工現場連續壁的弧率並不一致。而且明顯將拆除範圍擴增至樓梯,對於拆除多少比例仍未有明確的數據。鐵道局至今地未主動釋出討論意圖,加上對於施工範圍的不確定性,連帶影響後續的居住狀況充滿變數,讓黃春香驚覺自己在7月21日凌晨僅是被強迫簽下一紙沒有任何協調空間的切結書,因此決定撤除該切結書,要求鐵道局進行重新鑑界。
③ 黃春香是如何知道樓梯會全部拆除的?
2019年年底,黃春香曾詢問鐵道局工人拆除範圍是否包含樓梯,工人提醒要黃春香趕快去問鐵道局,並表示「#應該不會拆」;2020年6月15日後,黃春香看到鷹架搭建,並在開元路15號圍籬外發現外牆被畫上標記,但並不知道其意義;而後數日,租戶吳雅慧向黃春香轉述鐵道局曾告知「#樓梯即將被拆除,這裡不能住」。
6月24日左右,當鐵道局北區徵收承辦人員林偉玲與工程師梁協勝來遊說時,針對黃春香要求回答「徵收範圍」以及「是否會拆除樓梯」。第一次走進黃家內的梁協勝,僅派人拿捲尺測量,從門口經由門內量到廁所前,全程並未使用精密儀器。然而根據梁協勝所丈量的範圍,僅能推測黃家樓梯有可能被拆除1/4至1/2,施工後樓梯將介於可用跟不可用之間;一直到7月21日凌晨即將拆除前,「拆除範圍是否包含樓梯」以及「若包含樓梯會拆除多少比例」,鐵道局都沒有再進行丈量解答黃春香的疑惑。
8月4日,在黃春香簽署切結書後快兩週,林偉玲才與黃春香聯繫約定時間再次進行測量。8月10日,透過承包商大陸工程的丈量結果,發現與6月24日測量有所出入,樓梯將面臨施工後無法使用的情形。兩次的丈量結果存在嚴重問題:根據相同施工設計圖,兩個單位丈量的拆除範圍並不一致,也與鐵道局工人根據經驗預期的結果不同。#那麼到底要拆多少?#誰的丈量結果才是最精準的?沒有人能夠告訴黃春香。
④ 為什麼需要保留樓梯?
黃家長期將3、4樓出租給弱勢族群與年輕沒有財力的學生,黃春香與母親住於1、2樓。若拆除範圍包含樓梯,便會破壞原本的房屋結構,將會同時面臨兩個問題。
首先,拆除樓梯會導致2-4樓皆無法使用,租戶會立即面臨流落街頭的局面。目前仍有兩租戶仍住在黃家,其一為吳雅慧母子。吳雅慧數年前因車禍開刀傷及脊椎後,無法久站及久坐,影響其工作能力,僅靠打零工撫養自己及就讀高中的兒子。黃春香知悉此事,所以至今已有1-2年沒有向其收取房租。
再者,黃家之房屋(開元路11號及13號)依計畫拆除後半部,剩餘空間僅約14坪,鐵路地下化完工、開元陸橋拆除後,又需空出騎樓空間。如此1樓僅剩下4-5坪畸零的空間,若要在此範圍內興建新樓梯與廁所,那麼剩餘空間難以利用。
⑤ 怎麼理解南鐵案裏頭人民的處境?
黃春香與她的租戶,是南鐵案裏頭巧合撐到最久的個案之一嗎?
開發與迫遷的議題裡,租戶往往是最先被趕走的。缺乏弱勢族群經濟可負擔的社會住宅存量,配上殘補式的台灣社福體系,以及將居住問題拋給個人去市場解決的社會。這三者直接導致:#不穩定收入者的居住需求難以被承接。
被徵收的屋主,則面臨政府用三種方式,鋪天蓋地的製造你順服:(一)、「公益」與「汙名」兩種手段來說服你
(二)、土地徵收審議過後就能執行強制拆遷的強制力
(三)、不參與法定安置計畫你就失去住所,只剩政府將地價建物的現金補償丟進你戶頭這選項。
7/21簽的結果看似不敵政府的手段而妥協,但妥協的前提是保留樓梯,#正是為了捍衛黃春香與她的租戶能在這房屋能繼續居住。
黃春香所捍衛的居住權、以及對於浮濫徵收的不滿,事實上也是被政府逼到變成「同意戶」的居民所認同的。堅持到最後的條件非常艱辛。大家得生活在不易喘息的抗爭長年動盪之中,要跨越生活經濟重擔及親友間的現實壓力。特別現實的問題,是因為工程導致家中長者的擔憂,進而影響其身心理健康,須多出額外照顧的負擔,例如:陳致曉父親即因此事確診認知障礙症(俗稱失智症)。在這樣的條件下,人是無法簡單分為「堅持」或「妥協」。
目前不同意戶剩下黃家與陳家,分別預定於9月20日、9月23日進行拆除,#黃春香將首當其衝,成為捍衛南鐵沿線居民所堅持「#居住權」重要的角色之一。請大家陪黃春香一起對抗操弄公共利益、不願與居民對等溝通的政府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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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欲新成立一家有限公司
在兩個月前已經由個人名義與房東簽約
取得房東口頭同意可在該地址登記為公司
並且房東已給予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影本
現在欲辦理公司登記
已通過名稱預查
但卻想到房屋租賃契約上沒有任何公司名稱
請問
可以僅憑房屋稅單影本
就把公司登記在這個地址嗎?
是否需要另附一張所有權人同意書
言明同意該房屋坐落地址可作我公司登記使用?
謝謝!
ps. 房東片面認為僅需給我稅單即可登記,因此極有可能不願再簽任何書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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