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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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真的體會到,真正的快樂是不計較
最近我的line 壞掉,任何訊息、來電都不會顯示,一直重新設定一堆東西,就差刪掉再重裝app這一步了。
所以我決定把我的對話紀錄部分刪掉,看這樣是不是容量釋出一些出來,通知就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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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時間逐一檢查對話紀錄,不重要的就整個聊天室刪掉,一路追朔到2016年。
我發現我三不五時就幫朋友、朋友介紹的人、鄰居什麼的諮詢土地代書的業務。
大約總共有50件左右吧!
不外乎就是詢問買賣手續,這個還好很簡單,不會佔用我太多時間。
最多人愛問的就是長輩房子如何節稅過戶給晚輩,還有可以幫我算土地增值稅多少錢嗎?或是我的房子可以再轉貸多少錢?
我都會很熱心幫忙解答,規劃解套的方法,幫忙找銀行,對方連聲謝謝,或是不謝之後,整個對話紀錄就終止了....
真正最後有委託我執行代書案的真的只有零星幾件。
如果真的50件都有委託,我保守估計一個案子收2萬就好,我整整少賺100萬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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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被當作免費仔這麼多次!?
真的很想罵髒話欸!!但我想罵的是我怎麼大意錯過了100萬收入,100萬對我來說這麽珍貴😭😭😭而不是怪那些把我當作免費諮詢的人,我根本就忘了我曾經幫助過這些法律稅務資源知識缺乏的人。
如果我每天都在惦記著某某某怎麼還不找我去簽約,誰誰誰怎麼問了這麼多但好像問題解決了,我應該早就抑鬱悶出病來了。
真的,我不計較,我其實每天都忙碌的很快樂,我也很開心我的專業可以幫助人。而且我的收入來源很多,所以我不會很在意案件是否有繼續委託。
但是我認真說,有房地產諮詢需求的人,就是代表有資產的人,完全不收錢似乎讓有錢人資產與知識雙贏,而一點代價都不用付出,安捏乾丟?
所以我決定了,以後要諮詢可以,我應該會依照案件難易度酌收諮詢費,若案件有委託成功,再從案件服務費中扣抵。
克拉克今天晚餐聽到我以上碎碎念這一堆,他說他早就想跟我說了,常常看我為了幫忙客戶瞎忙,還不如花時間陪小孩還是去喝咖啡還贏。
唉,真的,時間寶貴,我要趕快在熱心服務中爭取增加收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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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02蘋果【靠房不靠兒】以房養老 滿足基本需求 獨寡老人最適宜
影片1→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701/1588560/
影片2→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90702/38380359/search/滿足基本需求%20獨寡老人最適宜
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每月領取固定生活費,養老靠房不靠兒的「以房養老貸款」,上路迄今逾3年,目前累計申辦3362件、核貸金額184億元;《蘋果新聞網》調查,有銀髮族以位在北市精華地段、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申貸,最高月領10萬元,且屋主並非孤苦無依老人,而是在基本生活需求無虞、無須擔心子女經濟狀況下,為提升生活品質而辦。
黃政嘉/台北報導......↓
目前全國有13家銀行承作以房養老貸款業務,核貸件數逾千件的,分別是合庫的1331件、土銀的1082件。土銀指出,迄今承辦額度最高的物件,總值8千萬元,是台北市31年的公寓,月付金達10萬元。
合庫承辦最高筆價的物件,市值為5300萬元,位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敦化捷運站附近,屋齡30年的華廈,屋主貸款6成、共3200萬元,申貸26年,月付金4萬元。
《以房養老是什麼》
「以房養老」又稱「逆向抵押貸款」,由擁有房子的老人,將居住的房子拿去向銀行抵押貸款,而銀行每月支付生活費用,讓銀髮族在晚年能有一筆資金照顧生活。
最早由內政部於2013年試辦的「以房養老」方案,限定超過65歲,無法定遺產繼承人的近貧老人,可將房產抵押給政府,按月領取生活費到往生,身故後後,不動產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因資格甚嚴,試辦未久喊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當時的「以房養老」方案是作公益,申辦限制多,2015年金管會鼓勵各銀行承做,現今商業型的「以房養老」貸款,只要有房,年齡約在60至65歲以上,都可向銀行申請。
莊琇媛說,因《民法》抵押權有最長30年限制,所以銀行會希望申辦者別太早申請,假設40歲申請,可能70歲又會面臨重新換約等問題,各銀行規定略有不同。
商業型以房養老,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所有權和使用權還是借款人的,貸款屆期時,只要所有人或繼承人清償貸款,房子還是屬所有人或繼承人擁有。
《最高貸市價7成》
金管會統計,目前核貸件數含金額最多的前3名銀行,依序為合庫的1331件、79.26億元,土銀的1082件、52.63億,與華南銀的620件、28.39億。3家核貸金額達160.28億,在全部13家申辦銀行中,占比達8成7。
土銀表示,2016年1月開辦「以房養老」業務,每戶平均核貸額金額約600萬元,其中一半客戶貸款5成、「利息採全數掛帳」,即貸款到期時,本息才一併清償。該行放款員表示,「全數掛帳」的計息方式是目前土銀獨有;另一種則為貸款7成,利息按月扣繳。
土銀指出,截至今年5月,土銀承辦額度最高的物件,擔保品總值8千萬元,是台北市31年的公寓,月付金達10萬元,其餘不透露;據了解,該物件應在蛋黃區,坪數逾百坪,也可能是多戶合併一筆承做。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銀行可估價到8千萬元的公寓物件,可能原因是地段很好,一樓店面,坪數大,另外也把土地價值算進去。
土銀估算貸款額度的方式,物件在雙北市距捷運站1千公尺內,貸款成數最高達市價七成,其他區域者為六成。土銀指出,貸款額度取決於借款人的不動產價值,視擔保品坐落區位、屋齡狀況等;屋齡逾30年老舊建物查估時,土地部份需扣除土地增值稅,建物部分需考量折舊。
《為生活品質而辦》
合庫銀行從2015年11月開辦,統計到今年5月,承辦最高筆價的物件市值為5300萬元,位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敦化捷運站附近,12層住宅大樓的8樓戶,屋齡30年,貸款額度約6成,共3200萬元,申辦人年紀約70歲,申貸26年,月付金4萬元。合庫銀行個人金融部協理林文理表示,該屋主是在基本生活需求無虞,但無須擔心小孩經濟狀況下,為提升生活品質而辦。
林文理解釋,該筆擔保品總值5300萬元的物件,土地價值4936萬,扣掉土地增值稅1717萬,放款率以9成計,約2897萬,另加上折舊後的建物估值約419萬,放款率以8成計約335萬,兩者合計,即約貸款額度的3200萬元。
林文理表示,合庫開辦以房養老貸款業務至今,全國累計有1369件申請,平均每戶貸款額度為595萬,平均每月月付金達2.7萬元。其中,雙北市各約有300多件,佔全國47%,其中不乏北市精華區,如大安、信義、中正區的大樓物件。
《子女反對貸不成》
林文理說,申辦人多分2種,1種為滿足晚年生活基本需求,需有每月固定金生活養老,過有尊嚴生活,另1種為基本生活無虞下,想提升生活品質,包括有旅遊娛樂、朋友聚會、打高爾夫運動,發紅包給孫子等需求。「這2種需求皆不少,但滿足生活基本的需求比例還是較多些」,而僅有少數作投資用。
林文理表示,申請以房養老失敗的原因,一個是申辦人未跟子女溝通好,在申辦需有直系親屬或配偶做緊急聯絡人的條件下,導致無法順利申請。另外是申請人因覺得每月支付金額,不如想像般高,故不想承辦。
《尊嚴活著的選項》
據金管會最新公布的「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統計資料」顯示,以房養老最早由合庫於2015年11月開辦,到2016年3月的核貸案件僅125件,不過至2016年12月底,快速成長至1241件,近幾年也穩定成長,截至今年3月已累計3362件,13家銀行核貸金額共184億元。
推動房養老政策的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台大社會學系教授的薛承泰表示,以房養老需求還在慢慢成長,估計明年後,接受度就會較高,因1951年至1966年出生的嬰兒潮,現陸續已為約55至65歲的老人,和過去老輩人的不變賣祖產觀念不同,嬰兒潮的老人因為財產多是自己賺來,且孩子少,加上年金改革因素,這些人對以房養老貸款的接受度會比較高。
薛承泰說,以房養老適合僅有一個房子,存款不多,又不想將房子留給子女的老人申辦,「當子女靠不住,政府又不可信任時,這是活著有尊嚴的選項。」
《無力償還不考慮》
儘管政府利益良善,但民眾接受度不高,《蘋果》隨機詢問路人,王先生認為貸款繳那麼久,之後還要把房收回去,「我覺得有點不太ok」至於以後會不會以房養老,「退休後才能決定」。曾從事過銀行業的邱小姐覺得有風險,因為銀行會額外收利息或費用,而且若是繳不到30年就離世了,「房子歸誰?」
今年58歲的竺先生,任職保全業,住新北市樹林區,目前居住在市值約600萬元的老公寓,對以房養老看法,他表示「絕不考慮」,因顧及老婆與2個大學畢業剛出社會的孩子,房子留著對家人較有保障。如果是單身退休族,每月勞退1萬多,加上以房養老每月如拿1.6萬,他覺得這是「可過得很舒服的金額」,只是貸款到期,若無力償還貸款,該何去何從是一大問題。
房產專家Sway直言,「以房養老並不划算」,因房子會折舊,銀行估的價格,也會比起當初買房還要縮水,「有能力買房、又有退休金的人,通常都不需再把房子抵押貸款」,真正需要的,可能是真的很窮的人,所以申辦人數向來不多。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說,申貸以房養老,須評估每月金額夠不夠生活開銷,以貸30年、600萬計算,每月可領1.6萬元,「其實只夠溫飽,不夠出國旅遊。」但即便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拍賣金額如高過原先的承貸本金與利息,仍會將超逾價值返還給屋主或繼承人,就這點來看是划算的。陳泰源表示,以房養老是一個好的政策,個性如果守不住財、子女不孝順,或是孤獨老人,建議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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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東森售屋所得稅大增雙北漲福7%最高
影片網址→http://youtu.be/k5LoNiEeLJI
感謝記者黃慧婷的採訪,說真的,類似這樣的議題,問代書會比我們仲介還清楚,其實我有轉介紹我認識的美女代書,可惜她害羞不願受訪,所以還是換我講,不過我講的內容是比較safe的,不過,這個「售屋所得稅」這個專有名詞,我似乎覺得好像是記者自創的,怎麼過去沒怎麼印象?誰可以指正我?
像我小年夜成交的一筆約1000萬的套房,一開始原本屋主賣方很開心,結果買、賣、代書三方坐下來聊天時,賣方得知她要繳交那麼多的稅,當場傻眼,甚至一度後悔用約1000萬元的價格出售(好家在賣方已經無法反悔了!)
以下是新聞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你現在看到的這個裝潢,其實都還蠻新的,因為屋主他也才剛裝潢不到兩年。
房仲強推大直豪宅,但房子該不該在這個時候賣?屋主有疑慮,因為賣房子,財政部課很大!
記者黃慧婷:如果你手上沒有像我這一份成交證明的話,沒關係,財政部幫你算,像是我背後這一戶房子,大約是2000萬,就要比去年多繳40萬的售屋所得稅。
以剛成交一戶明水路約17坪的房子來看,去年賣屋所得稅率是42%,如果以綜所得最高4成來算,去年售屋所得稅,今年要申報168萬,但是前年售屋所得稅37%,屋主前年賣屋,去年要繳148萬,等於今年報稅要多付20萬給政府,這樣一來賣房子的屋主大喊「吃不消」。
屋主阮美霜表示:所得稅一年到最高的40%,那你說再多繳,都已經繳那麼高了,再多繳40萬,那真的是太多了!
稅率年年漲,原本要避土增稅的民眾,想趕在去年把房子賣掉,沒想到今年又逢售屋所得稅大增,一樣沒賺到。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土地每一年都會看狀況去做一個調整(升),會往上做一個調升,所以你反而是越早賣,你要繳的土地增值稅是越少的。
新版售屋所得標準,台北市42%,新北市的板橋、永和、新店漲到28%,最高漲幅有7%,雙北市漲幅大,為的就是政府要落實「實價課稅」抑制房價。
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972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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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誰付 在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如何打折?如何計算?問題實在多多?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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