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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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誰負擔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曾有個台灣 沒讓房地產飆漲
成靜傑/國中導師(台南市)
前些時候,偶遇多年前教過且目前已有穩定女友的學生,不免俗地問起何時可以喝到喜酒?少年郎哀怨地說著:長輩總是希望我們結婚,但房價一直漲,買不起房子要怎麼談結婚?何況女友對結婚的期待就是要有小孩,又怎麼養得起?這時,長期感受到薪資總是追不上物價的自己,一時也為之語塞,只能草草結束這段難得的師生相遇。
是啊!這一代的「九零後」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的是房地產與物價不斷地上漲與爸媽口中的不景氣。但孩子們,台灣並不一直如此任由房地飆漲啊!記得曾經在課本中出現過的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和耕者有其田等戰後節制資本、激發農業生產活力的經濟措施嗎?只是這些在威權體制下採取的措施所衍生的政治效應,六、七十年後依然在政壇上蕩漾,還有誰願意再提呢?取而代之的是連總統也開始民選之後一連串的「促進土地交易」修法。
從民國八十九年的「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買賣、興建農舍開始的「田園樂居潮」、民國九十一年的「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增值稅三年內減半徵收及民國九十四年的「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增值稅正式調降百分之廿開始的土地交易熱,一再地在制度面促進土地交易及獲利。這樣做,難道政府不擔心稅收減少嗎?別擔心,民國九十二年實施的「區段徵收辦法」讓政府可以在「變更地目」大權之下收受分配到的抵價地,再進行拍賣、增加地方財源,地主、政府皆大歡喜。
至於住宅方面,民國六十四年制訂卻已經在民國一○四年廢止的「國民住宅條例」所實施的政策是以政府直接興建、售予民眾為主,希望能以量制價、達成「居者有其屋」的目標。但在太多的人謀不臧與價格墊高的情況下,反而形成地方政府尾大不掉的麻煩事,乾脆不做以免「與民爭利」。而目前正引起熱議的社會住宅租金偏高、無法確實照顧弱勢問題,乍看之下,是不是有些雷同處呢?
若要能確實照顧所有國民的居住問題,依國民負擔能力繳費的新加坡組屋、補貼住房政策,應屬全球中的佼佼者。在法律的強制規定下,每位國民從領第一份薪水開始便要提撥固定比例至政府成立的「公積金」,政府以這些錢大量興建組屋大樓以滿足國民想成家時的居住需求。進一步再以給予弱勢民眾更多的補助、族群混居,以讓每位國民不論貧富、種族都能在彈丸之地一起住得起自己的房子,不但維持了生活品質也避免了標籤化。
從制度面而言,台灣確實有許多的法令、政策與措施可謂是區域中的先行者, 也留下了許多的歷史遺緒。那麼,今日的大人們,除了將自身的資本利得轉嫁為下一代年輕人數十年的房貸負擔之外,還願意留下什麼樣的「台灣價值」給下一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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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土地偽辯論,香港要人人有屋住!】
今日一眾團體在土供組公眾論壇抗議,並宣佈成立 #土地公義聯合陣線。我們要向政府大聲疾呼,不要土地偽辯論,香港要人人有屋住!收回粉嶺高球場,興建公屋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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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義聯合陣線 共同宣言】
政府委託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下稱土供組)開展的「土地大辯論」,於4月26日開始為期五個月的諮詢, 小組提出未來開發土地的18個選項建議,邀請市民表達意見。
香港土地房屋問題叢生,市民大多面對住屋難問題,多年來的土地分配失衡、重富輕貧、發展主義掛帥,才是今天房屋問題的核心原因。政府推動置業為主導的私人市場,缺乏管制私人租務市場,迫使市民做樓奴,租客就深受加租和迫遷之苦。由殖民歷史而留下的私人遊樂場土地,佔用市區及新界大片土地,許多都成為權貴玩樂場所。政府又容許業主囤積土地和物業,縱容他們囤積居奇,待價而沽。80年代初「生發案」令今天新界土地欠缺規劃,亂象叢生。以上問題,反映了政府及土供組只一直強調土地供應不足,並不能回應土地核心問題,我們認為,土地資源分配問題更值得關注。
我們相信,民主規劃、城鄉共生、保護香港珍貴郊野和海洋、增建公屋、保障租客、建立置業和租務平等的市場,才是香港土地發展的願景。要達到目標,政府應該收回地產商囤積土地及粉嶺高爾夫球場,運用港鐵上蓋及市建局土地,大量興建公營房屋(公屋及居屋)及院舍設施,亦應透過減少賣地、收回閒置軍營及丁屋截龍等方法增加土地供應,以及打擊房屋囤積炒賣、管制租金、設物業空置稅,以解基層住屋困難。
問題及建議分析如下︰
1. 檢討「私人遊樂場」條例 收回粉嶺高球場
政府多年分配用地重富輕貧,「私人遊樂場」用地成為富豪樂園,粉嶺高爾夫球場只有2,600名會員,會籍1,700萬,一般市民難以享用,但卻以一千元地價佔用172公頃。事實上,粉嶺高球場屬於政府土地,不涉及收回私人土地的爭議,172公頃亦能建逾數萬公屋單位,應盡快收回。
2. 港鐵上蓋建公屋居屋
政府為補貼鐵路發展,將鐵路沿線上蓋的物業發展權批予港鐵公司,結果近年促使港鐵上蓋的土地,都與地產商合作發展私樓項目,推出的項目呎價高昂,並非基層市民可以負擔。我們認為,「鐵路帶動發展」的規劃模式並非必然,彩虹、黃大仙、樂富等港鐵站附近都是公屋邨,這都是鐵路為普羅大市民服務的例子。
港鐵公司盈利豐厚,加上上蓋及附近土地佔地不少,以小蠔灣車廠用地為例,已估計最少可建14,000個住宅單位,理應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有指港鐵上蓋地皮應作私樓發展賺取利潤,但過往受惠的是發展商多於社會大眾,以地皮建公屋居屋,將有更多市民受惠,政府更應研究恆常化政策,規定未來港鐵上蓋必須興建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
3. 市區重建地建公屋居屋
政府經常強調市區缺地,然而,市建局卻一直於市區收地,並全數與發展商合作興建私樓,結果一方面減少基層市區住屋選擇,重建後的單位更變成市區豪宅。我們認為,市建局應將地皮作公營房屋用途,並為受重建影響居民提供原區無縫安置,大幅提高賠償。
事實上,以觀塘市中心項目為例,土地面積足建逾5000公屋單位,而現時市建局有逾二三百億盈餘,不賣地予地產商也可應付收地支出,即使日後財政緊絀亦可由政府撥款支持。市建土地公營化亦應成為恆常化政策,以解市區公屋不足問題。
4. 閒置軍營
土供組多番強調諮詢沒有前設,諮詢文件卻遺漏了閒置軍事用地的選項。現時香港有19處軍事用地佔地約2,700公頃,香港駐軍人均面積達27,000平方呎,相較澳門駐軍每人平均佔用657平方呎高達44倍,軍營土地為有閒空間,政府應研究收回部份軍營及靶場用地,作住宅發展用途。
5. 騰出賣地表土地
未來五年,公屋及居屋每年只有12,000個及5,000個單位,即是十年目標中的首八年,政府只能提供14.4萬個公屋及居屋單位,公屋及居屋落後近40,000個及27,000個單位,與目標相差四成。另一方面,未來五年的私樓預計落成量為10萬個單位,連同前三年落成的44,000個單位,合共有144,000個單位,與同期公屋居屋落成量相若,不符政府公私營房屋比例六比四、公營房屋多於私人單位的指標。
政府每年賣出大量土地予地產商,而地產商所興建的樓房卻是一般市民未能負擔的。過去5年,政府每年平均賣出30公頃住宅用地,面積足以興建近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而同一面積的土地,能夠興建公屋居屋的單位數目比私營房屋多,而且租金及價值能夠控制,更符合公眾利益。在現時政府財政充足的情況下,政府理應立即減少賣地,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並調整土地的公私比例至8︰2或以上,以解大眾市民住屋之苦。
6. 重新規劃新界土地,禁止囤地,推動城鄉共生
政府對新界鄉郊土地規劃和執法一直忽略保護環境,縱容地産商和新界原居民地主囤積過千公頃農地和將農地「棕地化」,淪為高污染的露天貨倉地帶。政府過去選定開發地點時只問誰有勢力,偏向弱勢非原居村落和環境敏感地帶開刀,欺善怕惡。
我們認為,鄉郊環境是留給下一代的寶貴資源,必須制訂完整的永續環境規劃,阻止進一步破壞,繼而復興鄉村,發展農業。因此,我們反對以公私合營模式發展新界農地,反之,政府應先修補法例漏洞,防止棕土擴張,在此條件下以「先棕後綠」為凌駕性原則,優先發展新界棕土(例如各式劏車場、廢料場及倉庫),並盡量安置值得保留的行業。
另外,新界丁屋政策由1972年演變至今,已經偏離政策原意,違法「套丁」情況氾濫,市民怨聲載道,政府必須盡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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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我們一眾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推行以下政策及措施,大量興建公營房屋、院舍及不同的社區配套設施,包括︰
* 收回粉嶺高爾夫球會土地;
* 運用港鐵上蓋空間及附近土地;
* 市區重建回收的土地;
* 使用閒置軍營土地;
* 運用遭破壞而難以復原為農業的新界土地;
* 減少賣地並騰出賣地表上的土地;
* 增加興公營房屋比例,單位數目至不少於公私8︰2之比;
* 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地產商的囤地;
除土地供應分配問題,政府亦應同時推行以下房屋政策,紓援基層住屋問題,包括︰
1. 加強管制私樓市場,如設資產增值稅、累進差餉及物業空置稅,壓抑囤積炒賣
2. 推行租務管制,控制租金升幅及保障租客租住權;
3. 進行全港土地普查,建立公眾可免費查閱的土地資料庫。
4. 列明GIC土地中之分類面積,例如社會福利、院舍,相關規劃必須滿足普羅市民之實際需要。
5. 修訂現行居屋轉售模式,應限制推出私人市場,以防炒賣資助房屋。
【土地公義聯合陣線成員】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土地正義聯盟
東北支援組
社會民主連線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Concerning Grassroots' Housing Rights Alliance
街工勞工組
工黨 LabourParty HK
香港眾志 Demosistō
民協 ADPL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
小麗民主教室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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