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在 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工業安全衛生組 的評價 旨述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連結如下: http://www.iosh.gov.tw/Law/LawPublish.aspx?LID=37.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