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以下罰鍰。
#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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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在 楊典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早晨微雨,提醒大家,#雨天、#霧天 要 #開頭燈 喔!
有助於讓其他用路人注意到你,也避免違規受罰,最最最重要的還是能提升駕駛安全!
視線不良的情況下開頭燈的好處太多了,希望大家記起來,但切忌 #不要開成遠光燈 喔,會造成對象用路人視線不良,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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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省錢就是要學會不被罰錢: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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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用路人一定要知道的用燈原則: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
一、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三、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在 趙天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針對我所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修正案,決定予以撤案。
大家意見我都有看到也很重視。當初提案是基於希望讓用路人能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因為在行駛中單手操作手機,導致交通險象環生,也有不少用路人跟我請託修法制止。
而交通事故肇因為手持行動電話有294件、死亡3人、受傷379人。其中汽車有118件、死亡2人、受傷148人;機車為176人、死亡1人、受傷231人。
駕駛人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數,從2016年366件成長到2019年454件,因此我提出修法。
但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今年1月至9月,全國警方共取締騎機車和開車滑手機件數,共有2萬6364件,騎機車滑手機的有2萬1699件,開汽車滑手機因取締不易僅有4665件,確實對機車族並不公平。
而行政院、交通部與警政署日前就行駛間使用手機架使用的相關規定進行研擬,但尚未有結論,我認為用路人行車安全需要保障,外送服務業的勞工權益也都需要更精準的法律配套措施,目前違規態樣難以界定、執法困難,因此我決定先行撤案,謝謝大家的意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第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近光燈、遠光燈及霧燈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2017年10月27日法源法律網-法規草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 <看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第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近光燈、遠光燈及霧燈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2017年10月27日法源法律網-法規草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 <看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在 [討論] 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打方向燈的法令修掉了? - 看板ca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原有明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前需打方向燈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aspx?pcode=K0040012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但剛才發現這條在今年5/22被悄悄的被修掉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8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修法依據: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507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4、48、74、82 條條文
https://lis.ly.gov.tw/lgcgi/ttspdf2?7426:36-40
請問有人知道為什麼被修掉嗎?
還是被移到別的條文去了? 但我整個法條搜尋「方向燈」沒有結果
搜尋「方向」也沒有相關的條文
難道以後都不需要打方向燈了???
不打方向燈還能檢舉嗎? 要依據哪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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