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魷魚遊戲》失敗者的勝利遊戲
(有劇情雷)
「謝謝你,跟我一起玩。」
雖說看完一周多了,整個人的情緒仍然深陷在這部韓劇裡面,著迷於李政宰、朴海秀竟有辦法能演出與過往完全不同的角色,李政宰以往的果斷、霸氣不復見,朴海秀的剛毅認真也沒了,他們完全貢獻給他們的角色。
關於《魷魚遊戲》,許多人都有不同的敘述,韓國戲劇、電影總是特別狡猾,能將一部類型戲劇雜揉以他們對於社會的不滿,可以加入勞工運動的無疾而終,可以加入對於南北韓政局的曖昧,可以加入外籍勞工的夢想挫敗,可以加入財團控管政府的粗暴,可以加入黑幫對市井小民的欺壓,這些憤怒無處宣洩,在整部戲劇裡緩緩控訴,而且還是用最有娛樂性的角度。
現實生活中總有人不甘於平凡,有些人或許能像001吳一男占盡優勢,年輕時就懂得以錢滾錢,到老年後反而充滿空虛,家人都不在身邊,決心用最殘酷的方式,拉攏所有人一起玩死亡遊戲。但大部分的人都像456名參賽者,曾經以為自己可以逆轉時局,但到頭來發現敗光了人生迄今累積的光陰,最終只得重來,說穿了資本社會這個大型遊戲,贏家或輸家,差別只在於運氣。
這跟童年時期的遊戲不一樣。
吳一男在韓戰後的年代,隨著政府蓬勃發展而大發利市,隨後韓國走進貧富差距的險峻局勢,有人輕易享有榮華富貴,有人則僅能在底層打滾,我們一邊隨著主角成奇勳(李政宰 飾演)的正義感所打動,卻又在另一方面體驗到他迄今的人生為何過得如此失敗的原因,他太不合時宜了,不懂得卑躬屈膝,他是個深愛自己女兒的爸爸,也是個屢戰屢敗的賭徒,時常想要賭一把,只能迎接失敗。
投資失利、做生意求助無門,連自己的生命,都只能成為在上位者的娛樂,《魷魚遊戲》脫去驚悚類型的6大遊戲包裝,內在竟是如此殘酷,看待這群走投無路的人,自相殘殺,我們在現今社會之所以有人性,是因為我們都是群體動物,被法律、政府以及既定道德觀念掌控著,但這一切都被拋去時,我們還會是我們嗎?
人性永遠莫測,呈現諸多變貌,如同白雲蒼狗,我們給予這樣的自己一個名字,謂之為無常,或稱為命運。
說實話,要在《魷魚遊戲》裡面尋找一個好人,都是徒勞,就連幾乎全劇抱持著樂觀團結的成奇勳,也會在打彈珠一關忍不住矇騙夥伴,他的軟弱戰勝了他,他的恐懼造成了他的改變,只是話說回來,好人與壞人,又該如何界定?這本來就是一件殘忍的事。反倒是,我們偶爾能看見其他角色偶爾的善良光輝,一如韓美女向背叛的愛人同歸於盡,一如曹尚佑在臨死之前的自我犧牲。
多半的時候,人人與惡並肩同行,《魷魚遊戲》雖是童年遊戲,但大部分都是出賣、背叛、敲詐以及暴力脅迫,只給予我們真相。
但為何《魷魚遊戲》要這樣呈現呢?尤其是黃東赫導演,他的《熔爐》總是讓我感動再三,在跌落黑暗深淵時,最寂涼的角落,總有一個傻子會舉起一盞微弱的燈。
我想有時候黑暗實在無邊無際,我們這群平凡人都難以與之對壘,面對破碎的社會,讓自己也變得越來越不完美,我們僅能用膠帶包裹自己,用消極的逃避,躲掉身後的一場戰爭。
法籍猶太裔詩人保羅策蘭有首很知名的詩〈死亡賦格〉。
「清晨的黑牛奶/我們傍晚喝/我們中午喝/早上喝/我們夜裡喝/我們喝啊喝。」
保羅策蘭是猶太人,見證過納粹暴行的人,眼前有歷史慘劇,一群人類殺害另一群人類,世界失去秩序,但這樣近乎慘痛的現實,也是提醒我們,不要往黑暗去,即便世界很壞,但你要很好。
我覺得這也是《魷魚遊戲》結尾製造出的光明面,原本一直被社會左右操控的成奇勳,染了一頭紅髮,轉身離開美國,走回自己的南韓家鄉,想要做些什麼,想要阻止一些不公平,即便我們知道那很難,但已經有人走在革命的前線,這畢竟是個開始。
我們還是有自己的意志,雖很渺小,但很強烈。
#魷魚遊戲
#squidgame
#오징어게임
道德與法律的差別 在 吳軒 Wu Xuan 手工皮包創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抄襲?模仿?侵權?不要偷換概念~~】
好好的為什麼要突然PO這篇文?
最近除了[刻在]這首歌抄襲風波外,
又陸續有不同領域的作者被爆出疑似有該情況,
最大的就屬某LINE插畫貼圖的事件。
因為當事人可能的抄襲對象,是美國動漫公司,
所以就有某爆料人FB的PO文中(好像其他人在Dcard也有)
用我的事件來舉例,說迪士尼對侵權有多嚴~~~
我也是朋友剛剛跑來貼給我看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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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創作者或設計師來說,
被指控、影射「抄襲」是很嚴重的指控、恥辱。
你說我史迪奇包「侵權」OK呀,
但你在罵的人他是「抄襲」耶?
乾我屁事啊XD?
不過我相信該PO文者對我並沒有惡意,
或者只是對「抄襲、模仿、侵權」的定義不是那麼明確。
並且他發文針對的對象與事件也不是我,
應該只是剛好PO文時拿我來舉例而已~~
但我覺得擺在一起討論,難免容易被聯想、劃上等號,
所以想想還是要來解釋一下這個概念,
並且做為跟迪士尼打過交道的老前輩(被打),
來順便跟大家科普一下XD
(該文章我貼在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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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抄襲」、「模仿」、「侵權」
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我們一個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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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plagiarism)」
像是論文發表抄襲、歌曲旋律抄襲、服裝設計的抄襲等等。
看到人家作品的手法技術、核心概念的成功,
或者是其商業模式、產品的市場反應很好。
就偷偷摸摸的、換湯不換藥的搬來用,以謀求更大的利益。
並且最好不要被人發現。(重點)
比較接近於「剽竊」,是一種在職業上比較不道德的挪用,
所以「抄襲」這個詞,通常是比較貶意的。
更甚者,像是喬X體育這種,
LOGO故意搞得很像,讓想買NIKE的人買到他們的東西,
這也是比較接近抄襲的定義,或者我們會叫他「山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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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imitate、mimic)」則是中性的詞語。
例如最近有個網路主播模仿柯文哲唱歌,
(請搜尋:柯文哲 105度 真的超像XDDDD笑死)
或是媽媽做HelloKitty的菜色讓女兒帶便當、
萬聖節扮成無臉男、Cosplay成海賊王拍照等。
你不會覺得這些東西很不妥、很丟臉,甚至可能自己都曾做過,
因為這就是一種廣義上的「二創」。
也就是把他人既有的作品當作主題元素,
用不同形式的作品去延伸、表現出來。
前提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東西從何而來,
所以大家看你的角度也跟抄襲完全不同,
抄襲時會很怕被抓到,還要遮遮掩掩欲蓋彌彰;
但模仿時(或者說二創時)卻是完全相反,
你模仿的越像,或者在其基礎上融入自己創意,
反而代表你越有才華。
就像你也不會說陳漢典在抄襲DJ Dennis吧?
(他就是故意要模仿啊,他還怕你不知道他在模仿誰勒~)
不然《貓》劇的演員就是在抄襲一隻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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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樣都是學火影忍者:
『大量將該動漫角色,融入自己的插圖創作,還出馬克杯、滑鼠墊、LINE貼圖等周邊,說我這是"台影忍者"。』
v.s.
『學火影忍者雙手擺後面跑步,大喊:「我是佐助!!」然後還用手裡劍扔你。』
你覺得,兩者的意義會是相同的嗎?
何者是抄襲?何者是模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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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面兩個搞定了。
至於第三個「侵權」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侵權是種比較偏向法律上的用詞,
跟抄襲、模仿可以並存,也可以完全無關。
例如你走在路上拍人家臉,拿去做商業用途,
不是抄襲,也沒模仿,
可是侵犯了肖像權,那他可以告你,
這種東西就叫「侵權」。
而在法律上要認定是否侵權,
是看既定的事實,而不是你大眾的觀感。(重點喔)
所以很多山寨貨,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抄襲某某某,你知我知大家知,
但他一定侵權嗎?不一定。
他可以巧妙的避開LOGO、註冊過的印花、或者專利,
再硬坳說:這好像有點像,但還是不一樣啊!
這會讓受害品牌很難在法庭上舉證指控他侵權。

所以極端來說,
即使律師主張:「作品沒有明確的侵權事實。」
也不代表,你沒有抄襲的意圖或行為。
(可能只你抄得有技巧,沒讓人抓到把柄罷了)
反之,判決說:「作品有明確的侵權。」
也不等於你就有抄襲、或剽竊了人家概念來用。
例如你在Youtube上cover別人歌曲,
可能尚未跟原作、唱片公司、詞曲創作人談好版權問題;
或者你做電影懶人包解說影片,節錄原作大量的影音素材等等。
這些行為都可能有侵權疑慮,
但跟「抄襲」這件事其實比較無關。
以古X莫來舉例,
大家可能說他侵權,但你見過有誰說他是抄襲的?
事實上,他侵權的方式也是侵的挺「原創」的,
都是別人在抄襲他XDDD
(畢竟這種詼諧、嘲弄式的電影解說,他可能是最早出來做的)
所以,以上就是「侵權」與「抄襲」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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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當時在事務所與兩個律師聊了一下午,
幾乎把抄襲、版權相關的問題能問的都問了,
我想我的轉述的說法,應該是有說服力的吧XD
(只差請律師們來背書ㄌ,但感覺要錢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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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最後給新朋友補充我與迪士尼的懶人包:
去年我用"史迪奇"與"鴨嘴獸泰瑞"做了兩個造型皮包,
我當初覺得作品的觀賞性應該很強,
並且要把2D的圖像,用皮革這種平面素材,去做成3D的包款,
還要把精品流行皮包,做成卡通風格,
這是具有非常大的挑戰性的事。
不但要能做得出來、還要夠像、神韻到位。
光是那個超大耳朵,要怎麼做才能不垂下來,我就搞了非常久,
我只能說,我最後成品那是真的像。
(我無法貼圖或影片,自己GOOGLE吧)
作品做好後我就PO到FB跟Youtube給大家看。
(影片沒開營利,作品也沒販售、也沒用它來教學。)
然而後來過沒幾個月,
迪士尼的律師就發函過來,說這樣是侵權請我配合下架。
即使我沒有營利行為、自己也下了很多苦心,
可是在「未經原作、或版權持有者的同意下」,
的確就是有侵權疑慮嘛~~
畢竟,這個作品會受到大家喜歡,
很大程度上,的確沾了他們的光,
佔人家便宜,還跟他們上法院輸贏,也太荒謬ㄌㄅ?
所以最後我們就和談收場,算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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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解釋的就是:單就迪士尼事件來講,
確實有嚴重的侵權嫌疑,
但我的模式跟「抄襲」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把皮革換成紙筆,史迪奇換成蠟筆小新,
想像我拿紙筆畫好一張圖後,然後拿給你說:
「你看我畫ㄌ蠟筆小新。很像吧?」
……這哪門子抄襲XD
所以,請不要把這兩種概念混唯一談啊~
我可不想被扣一個抄襲的帽子啊,很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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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來,我繼續做我的事,其實這事也沒再拿出來講過,
因為事情始末就很單純:
雙方當時透過律師聯繫,我也覺得對方言之有理,
接著我就發聲明解釋,隨後把東西下架了~
迪士尼既沒告我、也很友善,大家積極處理、握手言和。
雖然說有些公司鼓勵二創,支持Cosplay、同人誌這類作品,
例如前陣子網路上各種作品洗版的「天竺鼠車車」,
網路上一堆有用羊毛氈、用保麗龍、
甚至還有把整台車包住的作品。
我也有朋友去問過,
他們官方對於二創的態度就是樂見其成,
因為這也是間接幫他們作品宣傳。
但迪士尼這種量級的企業,自有他們的考量,
(他們哪缺你那點小流量haha)
捍衛企業價值也好、角色形象也好,
人家不想要你二創,我們該做的就是尊重~
哪有什麼好坳的?
甚至至今我都覺得他們有大企業風範,
不會跟你鑽牛角尖,或借題發揮、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合理要求,
他就是適度的警告,只要你能理解配合,
他願意點到為止,也捍衛了他們企業的立場。
我自己學到一課,也拍成影片跟大家分享這件事,
這樣事情就落幕了,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嗎?
我的態度在當時的影片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關鍵字就是:不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這樣xd
https://youtu.be/fSlg70JjH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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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大家都看過的泰國創作者Lowcostcosplay 低成本Cosplay
同樣都是二創,
差別在我用牛皮創作、他則是用自己的肚皮haha
他的取材對象就比較高招,
他去模仿鬼滅之刃、模仿海賊王、甚至模仿金正恩,
但他才不會自找麻煩,去惹你爺爺迪士尼或任天堂XD
你各位趕快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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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該篇PO文所提到的LINE貼圖抄襲事件,
我不是他們的粉絲,也沒特別關注這件事,
所以也沒啥好評論的,
我只想說:想想怎樣是最好的結果,該幹嘛就幹嘛吧XD
道德與法律的差別 在 Terry&Friends程天縱與朋友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怕死、怕失去自由、怕害到別人的人文詮釋》 /曾昭旭
曾昭旭老師是我高一的國文老師,當時對老師的崇拜,幾乎讓我在高三分組的時候,認真考慮要報考師大國文系為第一志願。
雖然最終仍然跟著大潮流走,念了理工,但是影響所及,我在大學一年級的中文課,只會用文言文作文,我的大學同學們應該都還記得。
感謝社群軟體平台的幫助,在我退休之後,加入了高一同學會的Line群組,又與曾老師聯繫上,得以經常閱讀到老師所寫的文章,私下也會向老師請教,得到老師的指點。(如果想要了解曾老師的話,歡迎自行Google上網搜索。)
我今天看到老師的一篇文章,談到中西文化對此次疫情的影響,在美國和台灣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做法。老師從文化的角度,來分析兩者的缺失,並提出撥亂反正的辦法。
徵得老師的同意,與我的臉書朋友們分享。大師之作,切勿錯過。
《怕死、怕失去自由、怕害到別人的人文詮釋》 /曾昭旭
1.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怕
回顧疫情,會發現一些很有趣的中西差異:
首先,關於戴口罩,台灣可能是全世界做得最好的地方。加上勤洗手、少出門、與人保持安全距離,合稱防疫新生活。這種軟封城可說是繼上階段的成功加零之後,今年五月以來僅花70天就能把這波疫情壓下來的主要因素。令國外輿論在譏諷台灣過於自滿之後,不得不再度稱讚台灣的防疫能力。而反觀西方人則是對戴口罩非常反感,視為妨礙自由與人權。即使疫情高張,病亡甚眾,仍然要走上街頭遊行抗議,或者不戴口罩群聚飲酒(許多西方人視上酒館為生活必備)。頗令台灣人感到不可思議。
其次關於打疫苗,台灣人多半非常緊張怕打不到,以致連少量殘劑都爭先恐後搶打,天天質問政府為什麼不早買夠疫苗?反觀西方人(如美國)卻疫苗過剩,要用種種方便服務、實質獎勵吸引人民來打;卻還是有一半的人質疑疫苗,選擇不打。以致美國至今完成兩劑疫苗的覆蓋率才50%左右,難以達成群體免疫。也讓台灣人感到匪夷所思。
試問隔一個太平洋,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雖然因素甚多,但主要的恐怕還是文化差異,才使得台灣人(代表中華文化)和美國人(代表西方文化)普遍所怕不同,所以面對疫情,也才有這麼不同的反應。
這文化差異我們很容易想到的就是中國人包括台灣人比較戀生怕死。這看法雖然似嫌粗糙,卻並非沒有道理。中國人常諱言死(連醫院大樓都沒有四樓),俗語更是直說「好死不如賴活」。真的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會賴活的人,無論環境多麼惡劣都能堅靭地活下去,人還愈活愈多。即使病痛纏身,常跑醫院,每天吃一大堆藥,還是要活。就更不用說病危之時,家屬幾乎無例外地要求醫生用盡一切手段去急救挽回了(而不管是否徒增病人的苦痛)。所以在台灣,洗腎、葉克膜、達文西手臂、鼻胃管灌食、插管、CPR急救等等都有濫用之嫌。遂產生醫藥愈發達,不健康餘命愈長且愈苦痛的荒謬現象。真是執著於賴活到完全沒道理的地步了!那麼,過度緊張於執行防疫新生活是否也是其中一環呢?
當然,這種戀生怕死的所謂文化影響,早已不是中華文化的本來精神。相對的,西方人愛自由而不在乎染疫死亡(所謂不自由 毋寧死),延伸到也不在乎傳染給別人害別人死亡,其實也已經是西方文化精神的墮落;變質為寡頭的個人主義,也並沒有比中國人的戀生怕死好到那裡去。總之,只要是從怕出發,不管是怕死還是怕失去自由,都一樣是文化的變質墮落;只是因文化性格不同,所以墮落也有不同形態罷了!
2.文化精神異化變質衍生種種心理恐懼病痛
原來中國人容易戀生怕死,是因中華文化根本就是一種生命精神,引申之也包括道德精神。狹義的生命精神是指一種肯定生命的存在與求生存的靭性彈性、適應力包容力;用一句白話表示,就是「無論如何都要活下去」。但廣義的生命精神則要進一步問活下去所為何來?答案就是去創造生命存在的意義價值,或說去立人達人愛人,亦即充分地自我實現。此即名曰道德性或理想性。用一句白話表示,就是「一旦活得下去,立刻就要求要活得優美」。亦即:生命主體性一定要自覺地發展出道德性來,才是真正的主體性(真我);否則,停留在努力求生存而忘了善用生命以創造意義與愛,生命精神就會失落,退墮到以維持形軀肉身的生存為唯一目的,遂衍為荒謬的戀生怕死心態。其所以荒謬,即在長生永不可得,戀生終必無望,所執只是假我。於是怕死之情也就永不能解除;人生將永只有苦而無樂,反成生命的實質否定。以否定生命(放棄意義之創造)來貪愛生命,此所以為矛盾荒謬也!
至於西方人之愛自由,首當釐清此所謂自由到底是指什麼?原來和莊子所謂逍遙、佛家所謂自在大大不同,而實指一種生存權或基本人權。如羅斯福總統許諾美國人四大自由,總言之實即生存權也。又如西方許多國家的國歌,歌詞大都提到與敵人鬥爭以爭取自由,甚至充斥血腥殺戮(法國國歌足為代表),主題實即國家民族之生存也。但此所謂生存,意思卻和中華文化脈絡下的生存不同:中國人是指素樸的形軀生存,意義是好活用此身以進行道德創造。但在西方文化(姑以基督教文明為例)的脈絡下,人身並無主體的身分(上帝是唯一的主),而只是上帝的工具。上帝頒布律法與上帝之國的藍圖,人則納入此律法結構中享生存生活之權利以盡為上帝服務以依上帝藍圖建構地上之國的義務。換言之,人的自由只是上帝誡命與法律規定下的行動自由(可稱為廣度的自由,與中華文化脈絡下之心靈主體自由或深度的自由不同),目的是藉此善盡待奉上帝的義務。因此,若忘記善盡作上帝博愛工具的責任,自由便會退墮為自我中心、自私任性,到玩法弄權,背叛上帝律法的地步。這當然是西方文化精神的變質異化,於是神化為魔,假冒上帝之名而實行魔鬼之事。西方近代的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掠奪世界資源以自利,皆其流也。
3.文化退墮之病仍當用文化療癒
以上分析中西文化異化退墮的不同脈絡,而同歸於有所怕的虛弱心理。而不管怕什麼,都可總說為怕死(請參考前著《論生與死的詭譎相即》一文),亦即怕我之不存在;只是西方人的存在觀是「我自由故我在」(自由本質即生存權),中國人的存在觀則是「我活著故我在」(活著即一切可能之基礎)罷了!
而不論中西,其生命的存在都是要指向意義價值之實現的,差別只在實現的形態不同;在中華文化是善用形軀以作道德創造,在西方文化則是享自由人權以盡為上帝愛人工具之義務。所以,當其退墮為執小我自私的時候,都同樣會有假上帝或道德之名以自我文飾的虛偽。在中華文化脈絡是假借仁義之名而實則忘義逐利(孔子云:「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在生活中,無論親子友朋乃至政府人民,口口聲聲為你好而實則以威權干涉宰制,不知尊重人權者多矣。在西方文化脈絡,則是假冒上帝之名而實則叛神歸魔(如浮士德出賣靈魂與魔鬼交易);在社會與國際,自以為秉上帝旨意而對異國異族異教徒橫施歧視侵畧迫害滅族之暴行,不知衆生平等,皆當為上帝之博愛所蔭庇者亦多矣!於是落到疫情的面對,在西方美國,遂有將自我自由無限上綱而敵視戴口罩者、排斥亞洲裔(誣之為病毒源頭)之表現。在台灣,則有將戴口罩以免害別人被傳染之道德立場無限上綱,自居於道德優位而對不戴口罩者輕予指責,橫加干涉,教訓之餘,甚至還施予霸凌懲罰。這些實都是假自由假關懷、假正義假道德的表現,雖中西形態有異,其屬假冒為善則一也。
那麼,對這些因文化精神泯失扭曲變質而形成的病痛(其病徵則可總結為怕之一字,即《大學》所謂:「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也),要如何才能得到療癒呢?而答案無他,就是回到文化發展的堵塞處重新求其通罷了!在此要點有二:一是問你的文化發展是因何堵塞的?二是那要如何才能彌補前愆重新走通?
先說中國文化這一面,問題乃出在由內聖(個人心性修養以成為仁者愛人的君子)跨到外王(事實上能普遍且有效地愛到眾生)時被卡住了,使得愛傳不過去,或在傳過去時愛變質為非愛。為什麼會如此?則因太容易用愛籠罩一切(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而忘了現實上人我有別,當尊重對方的人權或自由意志。遂導致以道德、以義理、以愛傷人,而受傷者還得因感情故委屈忍受。子女忍受父母,父母也得忍受子女,愛之互動竟成互相折磨,遂成中華文化體中的普遍陰暗。那麼當如何彌補此文化體的漏洞呢?簡言之就是當從西方文化得到尊重人權(西方文化脈絡下之廣度自由)的啟發與覺悟、肯認與實踐。由家庭以至於社會、國家,次第皆然;然後從修身開始推擴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外王事業才能走通;這當然進一步包涵現代社會、政治體制的合理運作,即所謂民主也。
再說西方文化一面,問題乃出在人僅自居為上帝的工具與僕人,生活在依法行政的體制運作中,只與認知理性相關,卻把價值問題丟給宗教,感情問題丟給文學藝術,自己只屬宗教文學藝術的受蔭庇者或受益人(西方人普遍有對教士與文學藝術家的崇拜情結),而不知自己也可以是生命感情與道德價值的主體(這當然須經一番自覺的工夫修行)。於是生命主體沈隱成為佛洛伊德心理學中的黑暗本我,當宗教法律與文學藝術的帶領薫陶力衰退,便會冒上來成為自利相爭的亂源。何止遺忘上帝的仁慈(仁慈更高於正義),更且將自私自利合理化為生存競爭的正義(達爾文的進化論、美國理直氣壯的所謂國家利益、美國優先)。遂致擾亂世界,各奉自己的上帝伸展自己的權利,而難以分辨誰屬上帝誰屬魔鬼了。那麼當如何彌補此文化體中的漏洞呢?簡言之就是當從中華文化得到主體自覺(中華文化脈絡下之自由,即道家禪宗之深度自由也)的啟發與覺悟、肯認與修行。啟動仁心的自覺,以培養根本自信,拓展宇宙心胸,超越一己一族一國一教的局限而直通上帝博愛的本懷,以天下為己任,為萬世開太平。這樣才能真走通依上帝心中的藍圖(大同世界?)以建設地上之國的康莊大路。
當然,以上提示的彌補療癒之道,實質上就是中西文化兼取其長的會通之路。這激盪會通事實從馬哥孛羅、利瑪竇東來就開始了,其間迂迴曲折、辯證跌宕,至今未已,也許才是又一波的方興未艾,而必蔚為未來世界文化發展的主旋律,吾人且拭目以觀,靜心以待。
2021-8-22 4300字
道德與法律的差別 在 公民叮:社會規範(2)-社會規範的比較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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