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車子被撞後怎麼辦?
這週驗車完後,屁股被撞了!
我們車距是中間停了兩部汽車的車距,
對方倒車時兩台車就Kis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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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撞到當下沒等我們下車,他就移動了車子,對方說明既然在驗車廠,旁邊就有修車師傅,直接處理私下了結即可,但我們還是覺得請警察過來一趟,以防後面有糾紛。
我們那時候的狀態是:
1.該處屬於小巷,若有來車無法通行
2.該道路於私有土地,非政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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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問了警察,警察告訴我,如果撞到當下,
#沒有人員傷亡情形,
#且該處屬於會影響其他車輛進行
1.雙方先不移動車子
2.報警後拿出手機錄影拍照
3.然後把車停去旁邊,
因為如果你們影響了交通,
警察過來是會直接開妨礙交通的罰單先給兩位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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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道路上的交通糾紛,
#無法開立『交通事故三聯單』,
#沒有刑事責任,
警察會拍照存證以備後續保險可以調閱資料,
如欲車主不願賠償,#可向民事庭提出民事責任。
不過如果有人員死亡,警察就必須向偵查隊報告,
會進入司法階段。
另外,因為是私人土地也無法申請車禍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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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會是我們常碰到的私人土地呢?
例如:非公有的停車場中發生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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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那時候超糾結要不要報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4/15)】 #有效的匿名諮商讓需求被看見 昨天在消防局的質詢中,智翔提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能對消防、警察人員造成的結果,以及現行的心理輔導機制可能因沒有匿名保護,導致效果有限。 身處第一線的警察,可能會面臨自殺、兇殺案等重大刑案,或瓦斯氣爆現場等,有...
車禍 死亡 保險 賠償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車禍的保險金到底是不是遺產?
有網友問,他的母親車禍過世,領到了:強制責任險、人壽險保險金、醫療費保險金,損害賠償金…等,由於當時爸爸叫哥哥去領,領完之後爸爸又叫哥哥轉給爸爸,這樣到底會不會有遺產稅或贈與稅?
這些收到的錢都要分門別類來看:
強制責任險的死亡給付,受益人是爸爸及子女,不屬於遺產。
人壽保險金如果指定受益人的話,依照保險法規定(除非是帶病投保,躉繳保險...或特別有逃漏稅情形),原則上是不屬於遺產。
醫療費或癌症險的保險金,原則上是由本人取得,這就屬於遺產的問題。
因為車禍造成死亡,賠償其他的親人的精神賠償,是屬於補償爸爸及子女的繼承痛苦,所以不屬於產遺產。 
如果當時為求方便由哥哥取得大部分的金額,日後要轉給父親,是否會被國稅局認定有贈與稅的問題?只要能夠明確舉證,依照個別不同的性質作說明,不至於會被認定為贈與。
律師建議,該由誰領就誰領,盡量不要代領,因為代理領取金錢之後再移轉大筆的金額,由於是二親等親屬間金錢的移轉超過220萬元以上,都容易被國稅局查核,發函要你解釋移轉資金的原因,挺麻煩的。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保險金
#車禍
#遺產稅
#贈與
車禍 死亡 保險 賠償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根據交通部資料,2020 年有三千人出門後因交通事故再也無法返家,為最近五年最高,另有超過 48 萬人受傷,不論死或傷,人數都比世紀災難九二一大地震還要多。
...
雖然從 2013 年對酒駕加嚴標準,不僅提高罰鍰也加重刑責,致人於死者最高處十年刑責,酒駕隨即呈下降趨勢,從 2014 年 13822 件落到去年為 8886 件,死亡人數也降八成,從 534 人減少到 295 人,但罰得再重,仍無法遏阻國人對「安全駕駛」的輕忽。
因為死亡車禍的肇事者個人須負擔成本低,傷者的成本又外部化。「在台灣發生死亡車禍的內在成本,比其他國家還要低,」張新立直指,自從實施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事故死亡者家屬雖可獲理賠補償,肇事者的賠償責任卻也因此降低,加上法院訴訟對車禍致死案,若雙方民事和解,「法官也多判緩刑,只有不到 5% 的肇事者被送進大牢。」
事實上,要矯正行為,費用是關鍵。賀陳旦認為,因交通事故而衍生的醫療費用都由健保支付,「當你自己不用付這麼多錢,就不會當心,加上汽機車保險費用也不會因發生事故而拉大保費級距,對行為矯正沒有太大約束力。」
交通事故看似歸因個人,卻造成家庭和社會的鉅額損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以 2010 年發生的交通事故死傷推估,耗費成本近 4319 億元,約佔我國 GDP 的 3.17%,相當於一條高鐵造價,以受傷導致生產力損失最高。
這也意味著,當政府傾全國之力拚經濟,老是在 1% 至 3% 的經濟成長率斤斤計較,卻任由馬路殺手磨耗掉生產力,以及原本唾手可得的成長曲線,更不用說 2010 年死傷總數不到 30 萬人,不過十年時間已竄升到近 50 萬人。』
車禍 死亡 保險 賠償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4/15)】
#有效的匿名諮商讓需求被看見
昨天在消防局的質詢中,智翔提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能對消防、警察人員造成的結果,以及現行的心理輔導機制可能因沒有匿名保護,導致效果有限。
身處第一線的警察,可能會面臨自殺、兇殺案等重大刑案,或瓦斯氣爆現場等,有時對心理造成的影響不會馬上顯露出來,也有可能隨著時間,累積出更多問題。
現有的心理輔導機制,由於沒有匿名的設計,讓有需求的人深怕接受心理輔導會被貼上「懦弱」的標籤,或是可能被長官過度的關切,進而遭到調職,反而無助壓力的釋放,雖然局長稱不會刻意去詢問何者有接受心理輔導,但智翔認為匿名就是要做全套,長官只需看到最後的統計數據即可,不需要知道「誰」去尋求協助。
因此智翔建議警察局可以先試辦看看,研擬匿名心理諮商機制,且是面對面的諮商,而非僅用電話,鼓勵更多需求者接受諮商,第一線的警察若能降低更多心理壓力,對接受服務的市民而言也會有正向的感受。
#警員福利以及保障
警察人員勤務繁重,執勤過程中難免發生交通事故,如不慎發生,後續得面臨官司與民事賠償事宜,近期也有新北市各分局加碼汽機車保險額度的新聞,想請教桃園市警察局有無相關的保障?
今天警察局長稱,新北加碼都沒有桃園的額度高,包括傷害責任險額度,所以智翔要求警察局提供相關數據,以供檢視。由於桃園地狹人稠,道路狹小,警察執勤時有交通事故發生,提供更高的保險額度正是來自基層的心聲。
智翔也希望以此為後盾,讓警察人員在執行勤務時沒有後顧之憂,警察安全,才能保障市民安全。
第二項則是警察的健檢福利,新竹市自去年起,不分年齡皆每年補助3500元,健康檢查還可以公假一天,桃園目前的措施為何?
警察局回覆,桃園市目前分層級,依警察人員安全基金給予補助,舉例若40歲以下,每兩年補助5000元,40以上的補助也優於其他縣市。
智翔要說的是,提供警察人員在健康檢查上有更多優惠與福利,並非斟酌於一年補助的金額上,除了剛剛提到的提供公假之外,也可以考慮與桃園市的長庚醫院合作,打造為員警量身定做的健檢方案。
#易壅塞路段即時監控影像
接下來要為改善桃園的塞車狀況給予建議。
桃園區的交流道在尖峰時段動彈不得是許多通勤族的日常,包括南崁交流道與國道二號交流道,尤其南崁交流道,從春日路開始,至經國路路口,再到匝道,所屬道路涉及公路總局、高公局與市府交通局管轄。
據聞目前的監控與調度,並無法有效整合三個單位的資訊,因此智翔想建議,是否可建置一套設備,結合公路總局、高公局及本市交通局即時路況於一平台上,監控轄內易壅塞路段(口)及交流道沿線車流。
透過整合各系統即時影像,並隨時調整各鏡頭,讓警察局可以精確掌控堵塞路段、擴充路況資訊涵蓋率,遇車禍事故或交通壅塞立即派遣線上警網支援,盡速疏導車潮並降低事故發生機會。
畢竟若有交通事故或是壅塞需疏導時,三個單位資訊有落差,調度還得依賴通訊軟體來聯絡,造成更大的溝通成本,及早建立單一資訊以及調度平台才能一勞永逸。
#未禮讓行人之取締成效
根據報導,桃園市每年都有因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死亡事故,智翔認為,每個用路人只要下了車都是行人,行人的安全是用路安全的根本,公車禮讓人行,是否除了宣導之外,也需要加強取締?
另外在宣導上,也應採用「應」讓行人,讓駕駛在轉彎時慢下來,把行人優先內化為駕駛行為的準則,這點再麻煩警察局與執法人員多加強,強化行人的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