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 + #變造身分證!這位是 #民進黨 太子爺 #鄭文燦 的愛將耶!網傳其舅舅是 #桃園市議員 #李家興!滿滿的 #台灣價值!4月就有爆料但媒體到今日經多次查證才真正爆開!可見背後勢力多大呀!民進黨為啥要推 #通姦除罪?看看過去 #王定宇 #顏若芳 到現在 #蒲鶴章 就知道啦!來看看 #桃園捷運 和 #桃園市政府 會如何處理呢?!>
桃園捷運公司總經理蒲鶴章驚傳偷吃女下屬,更誇張的是,被抓包後他還將身分證造假,誆稱單身!本刊去年10、11月間,3度拍到蒲帶女下屬進摩鐵,但他接受查證時,傳了去年6月補發的身分證照片,強調早已離婚。
事後本刊又陸續接獲爆料,指蒲將身分證P圖蒙混,甚至有網友在PTT指本刊被桃捷「河蟹」,為了查證蒲是否身分證造假,本刊今年4月對蒲提告涉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等罪,近日確認蒲去年11月底才離婚,遭本刊直擊與小三頻繁幽會期間仍是已婚身分,如此欺瞞社會大眾、缺乏誠信的行徑,法所難容。
【桃捷總座猛偷吃】頻帶女主管戰摩鐵 揭桃捷總座蒲鶴章證件造假偽單身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0817soc001/
[爆卦] 出軌沒事?鄭文燦愛將婚外情 桃捷當後宮
https://pttweb.tw/s/2WovQv
身分證特種文書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60-嘉義市,61-嘉義縣,63-雲林縣,72-臺南市,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0~110/05/17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有土建、機電工程、管考、稽核之專長或工作經驗,並具備獨立完成工作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3.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powerpoint等能力。
4.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主管進行各單位間業務溝通、協調事宜。
2.配合台鐵營運安全需求,協助主管查核工程、施工場所安全維護追蹤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工作轄區:林內—枋野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每月:
1.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特種技工工種第五級日支1353元(按每月日數支給,最高約41,943元/月)給薪。
2.日薪(含假日亦支薪)按月支給。
報名應繳文件:
1.本局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工作起訖期間)。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役證明影本。
預定進用期間:
1.依本局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執行。
2.本案僱用期間:110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工程結束)如該計畫提前結束或預算不足,即無條件解雇。
3.本僱用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不予正式僱用。
4.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傅小姐電話:(07)5810517。
一、意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本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人事室傅小姐(高雄運務段)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人員-助理工程師(特種技工)。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於110年5月21日公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請依公告時間、地點準時參加,不另行電話通知。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如未使用本次甄試之「履歷表」報考,未檢附「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各頁「未親自簽章」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寄送文件恕不辦理退件。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正取人員,經用人機關公告報到日期,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
五、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用人機關候用期限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算一年內有效,逾此期限不再進用。
六、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七、甄選如有請託關說,不予錄用。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身分證特種文書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29~110/05/05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畢業,熟悉WORD、EXECL等文書作業。
2.專業證照:具採購基礎班合格者尤佳。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環保業務綜合管理 。
2.庶務綜合管理 。
3.臨時交辦事項。
註:約僱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至110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建興路100號(屏東榮家)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vhpt0010@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於110年5月5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組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80薪點(月薪34,916元)。
6.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100號,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聯絡電話:(08)770-0627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身分證特種文書 在 天河國際法律事務所- 【天河法律小教室】刑法中的偽造文書是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第211條公文書則泛指公務員於其公務權限內所製作之文書,如法院傳票、司法警察製作之筆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第212條則為特種文書之規定,如身分證、 ... ... <看更多>
身分證特種文書 在 生活與法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淺談偽造文書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其中「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行為人依法應具備公務員 身分 ,而「業務登載不 ... 而且又非刑法第212條所指的 特種文書 (如:在職證明書、畢業證書等), ... ... <看更多>
身分證特種文書 在 Re: [刑事] 身分證字號被冒用被告卻稱他是亂輸入的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引述《YoYsowhat (YoY)》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因為朋友牽涉一件妨害名譽案件,但他發現他的身分證字號是被人冒用
: 去註冊Yahoo奇摩帳號,朋友跟冒用人不熟,但曾有印象留過一些資料給
: 他,冒用人用朋友身分證字號所註冊的帳號去PO文誹謗他人.
: 網路警察經由Yahoo奇摩伺服器查到身分證字號為朋友所有,也應該查出
: 來IP卻是在冒用人家裡,因此請他們二位到案.
: 出庭後,朋友跟法官說明身分證字號被這位冒用人冒用,但是冒用人卻說,
: 他是""""隨便亂打身分證字號註冊的""""
: 問題:
: 1.這樣可以告這位冒用人偽造文書嗎?
: 2.這算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 3.隨便亂打身分證字號去註冊申請Yahoo奇摩帳號合理合法嗎?
: 難道稱說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去申請帳號都不違法??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出庭出的是偵查庭吧!?不過這不重要,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註冊,
係屬偽造私文書(刑第兩百一十條),而也有致生損害於被冒用人,
偽造私文書罪係屬公訴罪,只要檢察官或警察知悉有犯罪情勢,必須
職權發動偵查,縱令被冒用人與冒用人達成和解,也僅係供檢察官為
緩起訴或法官為量刑減輕之參考之用。
又,如冒用人抗辯係從網路上隨機KEY他人身分證字號,也無阻卻
偽造私文書之故意,除非抗辯是Key錯自己身分證字號,用過失犯
之概念,才可能不成立偽造私文書罪,因為本最不處罰過失犯,按過
失犯之處罰,以法律有明文規定為限,刑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明文有規
定,茲不多贅。
結論,只要在輸入身分證字號時,知悉所輸入之字號非本人所有,而
有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構成刑法第兩百一十條,偽造私文書罪
,所以說,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所生之號碼申請帳號,直接構成
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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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把迷戀交給你,你卻用背叛擁抱我
為什麼我把承諾交給你,你卻將謊言餵養我
為什麼我把自由交給你,你卻讓寂寞佔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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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231.69
比自己用委任請的律師還好用,不過唯一的缺失就是要看檢察官心情嚕,
亂取的名子相關處理同上E大所言,偽造私文書有個要件就是無權製作,
實務跟通說皆採此見解(中正法研有獨門暗器,在此不贅文),所以說答
案基本上還是偽造私文書。
對了,偽造身分證跟無權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是不同的罪喔!!偽造身分
證係屬偽造特種文書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就國考觀點,變造身分證影本、把過期駕照變造成有效及無權代理這三部
份就是國烤的熱門考點嚕!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40.137.231.94 (06/0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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