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誤解、衝突、性格差異,甚至是憤怒的口角,這些都不是愛情的殺手。自我辯護才是。
自我辯護,並不是那種我們在犯錯或跟伴侶對小事意見不合時,傾向使用的普遍自我辯護,例如誰忘了蓋沙拉醬的蓋子、誰忘記繳水費。這種常見的自我辯護,能暫時讓我們覺得自己並不笨拙、不無能,也不健忘。不過,真正會侵蝕婚姻的自我辯護,目的並不是維護我們的實質行為,而是極力維繫自我形象。
這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我是對的,你是錯的。」再來則是:「就算我是錯的,那真是遺憾,但這就是我。」(伴侶吵架)之所以無法找出解決方法,就是因為他們都在替根本的自我形象辯解。他們非常重視這些屬於自己的特質,而且不希望有所改變,或是認為這都是與生俱來的性格。他們不是在告訴對方:「關於那件事,我的記憶是對的,你的記憶是錯的。」而是:「我是對的那種人,而你是錯的那種人。因為你是錯的,所以無法欣賞我的優點。更蠢的是,你甚至認為我的優點是缺點。」
每段婚姻都是獨一無二的故事。但婚姻也跟所有故事一樣,都受制於伴侶雙方各自扭曲的認知和記憶。這些扭曲的認知與記憶,能維繫雙方各自對這段關係的認知和解讀。(雙方)正面臨婚姻金字塔中的關鍵抉擇時刻,面對「我愛此人」跟「此人行為讓我抓狂」所引發的失調,他們為了消除失調跨出的那一步,有可能讓他們感情更融洽或是令關係徹底破裂。
伴侶的瘋狂行徑會引出一些關鍵問題,而他們必須決定該如何回答這些問題:他/她之所以有這些行徑,是因為性格中有無法改變的缺點嗎?我能忍受這些行徑嗎?這些行為會構成離婚的原因嗎?有沒有辦法找到妥協的方式?雖然想起來根本是天方夜譚,但我有沒有可能從伴侶身上學到什麼、或改變自己的行事作風?
此外,他們也要決定該對自己的處事作風抱持何種觀點。打從出生就跟自己相處到現在,他們難免會覺得「自己的作風,理所當然,而且是無可避免的。在自我辯護的阻撓之下,伴侶都不會捫心自問:「我有沒有可能是錯的?我有沒有可能犯錯了?我有可能改變嗎?」
婚姻問題越積越多,雙方各自發展出一套內隱理論(當事人通常不知道自己心中有這些想法),並用這套理論來解釋對方是如何破壞婚姻的。一旦我們發展出內隱理論,確認偏誤就會出現,使我們無法看見其他不符合理論的證據。針對自己與其他人的行為表現,我們的內隱理論有兩種版本。
第一種是將原因歸咎於外在情況或環境:「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今天工作量太大。銀行人手不足,沒辦法應付排隊人潮。」或者我們會說那個人本身有問題:「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本來就很沒禮貌。」
然而,解釋自己的行為時,自我辯護則是讓我們對自己拍馬屁,我們將好的行為歸因於自己,將壞的行為推給外在情境。做出傷害別人的舉動時,我們很少會講:「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性格殘忍、沒血沒淚。」我們通常都說:「我被激怒了,換作是別人也會這麼做」、「我別無選擇」,或是「對,我是說了一些惡毒的話,但那不是我的本性,因為我醉了」。
不過做出慷慨助人或英勇的行動時,我們很少會說自己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被煽動、喝醉、別無選擇,或是因為電話那頭的男子讓我萌生罪惡感,所以才捐錢給慈善團體。我們之所以有這些善舉,是因為本來就很慷慨熱心。
感情融洽的伴侶會把這種寬以待己的模式,延伸應用在另一半身上。他們會原諒對方的過失,認為這些過失是外在因素所致,並且肯定對方體貼細心的舉動。假如對方做了一些未經深思的舉動或顯得心情暴躁,另一方不會認為這是對方的錯,而是情境所致:「他現在真的壓力很大,好可憐」、「我可以理解她為何對我發脾氣」、「她這幾天剛好背痛」。不過,假如其中一方做了特別貼心溫暖的事,另一方就會歸咎於伴侶天生的善良本質與溫柔性格。老婆可能會說:「親愛的老公無緣無故送我花,他真的是最貼心的男人。」
看待另一半時,幸福的伴侶總會往好處想,但感情不睦的伴侶則徹底相反。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體貼的事,那都是因為一時僥倖或情勢所逼:「他是買花給我沒錯,但那都是因為他同事買給他們的老婆。」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粗心或煩人的事,那就是性格缺陷使然:「她對我大發脾氣,因為她本來就是個賤人。」
內隱理論會造成強大的後續效應,因為除了影響各個面向之外,內隱理論會影響伴侶吵架的方式,甚至主導伴侶爭執的目的。假如爭執的前提是雙方仍是好人,只是做了件錯誤但可導正的事,或因為在一時情勢所逼之下做了一些蠢事,那一切都還有修正和妥協的希望。不過這裡也一樣,感情不睦的伴侶會顛倒這項前提。
為雙方都是自我辯護專家,大家都把對方不願改變的原因歸咎於人格缺陷,卻將自己不願改變的原因解讀成性格優點。如果他們不想承認自己錯了,或是不願調整造成另一半困擾或不快的習慣,他們會說:「我也沒辦法。我生氣的時候,講話本來就比較大聲,我就是這樣。」
大聲抗議說「我就是這樣!」的人,其實很少將這種寬以待己,的自我辯護用在伴侶身上。反之,他或她有可能將這種說法,轉換成令人惱火的侮辱:「你就是這樣,跟你媽一模一樣!」通常這種評論指的不是你媽精湛的烘焙技巧或跳探戈的才華。這種說法指的是你遺傳到你媽,而且已經改不了、無可救藥了。當人感到自己無法改變任何事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受到不公平的指控,就像被批評身高太矮或雀斑太多一樣。
社會心理學家朱鄧尼發現,比起因為你做的事情被批評,因為你是個什麼樣的人而受批評,會引發更深刻的羞恥和無助感,讓人想躲起來或消失。遭受批評而感到羞恥的人,因為無處可躲,也擺脫不了那股凄凉的羞辱感,導致他或她往往會憤怒反擊:「你讓我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罪無可赦的事,因為我很惡劣、很無能。但我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這麼糟糕又沒用,你才該因為羞辱我而被指責。」
等到爭執演變成羞辱和責備時,爭吵的根本目的就變了。雙方已經不是在努力解決問題,或是試著讓另一方改變他或她的行為。吵架的目的只是要傷害、侮辱、訓斥對方。這就是為什麼羞辱會讓人再次以更激烈的方式自我辯護,拒絕與對方妥協,並引發關係中最具殺傷力的情緒:輕視。
▫️▫️▫️▫️▫️▫️
本文摘修自社會心理學經典書籍《錯不在我:為什麼我們會替愚蠢的信念、錯誤的決定和傷人的言行辯解?》,作者卡蘿.塔芙瑞斯(Carol Tavris)與艾略特.亞隆森(Elliot Aronson)兩人皆為美國社會心理學家。
本書不談艱澀難懂的心理學理論,而是從豐富多元的案例故事著手,幫助讀者了解,只要意識到自身偏誤、了解偏見的運作模式,並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心理機制缺陷上,我們就能發揮更多力量來控制認知偏誤,更聰明的決策、思考、看待世界。本次好書由 大牌出版‧出版大牌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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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北市要不要舉辦跨年晚會,將等到明天早上晨會確認各方訊息後,再做決定。」
#又不是颱風天放假宣布。
防疫與跨年安排有什麼訊息要今早才會知道?
預算亂編、決策混亂、不願認錯,跨年決定和社宅租金一模一樣。
議會與外界一直都和市府說,疫情升溫、其他縣市會陸續停辦,市府要儘早決策~這和許多市民的行程計畫有關。
然而,不知是為了面子問題?還是怕外界追究 #首度狂編三千兩百多萬的跨年預算的責任?(原本還編到六千萬)
若以心理學來看,和社宅決策一樣,柯文哲市長不斷出現了「認知失調」的問題。
他無法接受自己做了錯事這個事實,要維護自己「精明」的認知,否則認知失調會讓他非常痛苦,所以用不斷的 #自我辯護來自我蒙蔽。
錯不在我,不肯認錯
永遠為自己的行為自我辯護,以此鞏固自己「沒有錯」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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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生為何縱火1】
人緣佳甜心學霸 她縱火後「希望台灣人殘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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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亂語不睡覺 崩潰的她渾身骯髒出現在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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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生為何縱火3】白色巨塔的黑祕密 醫學生學救人卻不敢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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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無法刊出的報導,終於刊出了。
【醫學生為何縱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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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今早報導要上線,凌晨打開pages想寫下什麼,腦中空白,遲疑著吐不出字。思考什麼原因——是等待一年才獲得訪問同意的彈性疲乏?刊出前,受訪者反悔不想刊登的漫長說服的壓力?好像是,卻也不盡是。理由全都連結著恐懼,受訪者的。建立關係後,那恐懼也成為我的,害怕文字若面世,在這幾乎無法消除記憶的網海中,當事人可能遭遇的二次傷害,整夜無眠。
初初注意這個個案,固然無法排除「醫學生」、「縱火」這樣名詞的吸引,背後牽動的卻是挖掘北捷隨機殺人事件所注意到的現象:少年╱少女們的普遍迷惘。成長階段我們也都曾經歷,訪問時,卻隱隱覺得還是有細微的差異。
並非另一世代的他們變得愚笨、無能,而是社會對價值的肯認並未隨著形式的開放而多元。生活的轉速那樣快,人都害怕落下。父母與子女彼此對愛與責任的認知中,總有壓力隱隱成形,未被宣洩。
關於壓力,並非總是上對下的單向作用,也有孩子討好、回報的投射。那埋伏在家庭底的風暴更非個別家庭的養成,而是繼承自社會。我們對「好好生活」的想像如此侷限,縱然有選項,依然窄仄。
二〇一五年,新經典文化出版福澤徹三的小說《年輕人們》討論的即是類似的議題。福澤徹三說:
「現代社會只要走偏一步就很可能墜落,但我在專門學校擔任講師那時候,和學生一聊才發現,他們甚至連自己想去的產業中裡最好的公司是哪一間都不曉得。『因為都沒有人來告訴我們啊!』這種被動的、自以為是的想法是行不通的。我過去曾換過各種工作,所以想透過小說來傳達社會現狀,好讓年輕人們知道。」
書寫時,也想起一位家庭成員。她遠赴他鄉學設計,畢業後被延攬留在當地工作,最後因擔心父母年邁而回台。然台灣並非真正尊重與看重設計的地方,創意不是重點,能否符合客戶喜好與緊縮的預算才是,於是勞動條件差,流動率高,她與母親的衝突頻生、對自我否定感愈來愈重。在旁看著,屢屢心驚。明白能確知自己的喜好並順利畢業僅是下一世代跨過的第一個挑戰,愈來愈不友善的勞動現場,會是他們更漫長的艱困。
這成為我理解這起醫學生縱火案的基調。縱火並非考不上所以洩憤這樣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八股情節,而是得置入台灣家庭(社會)對職業選擇的期待,與個體發展的變化框架去思考。
職業是攸關生命全程的命題,而發展是個體在生命全程中,不斷建構與再建構個人意義的歷程。換言之,變動與不穩定是必然,但傳統社會或人際關係強調生涯的穩定及可預測性,卻將一再衝擊個體對自我感覺的調適與認知。
認知一再失諧,人必須逃。逃不了,就崩潰。這起案件的當事人即是。而儘管她無疑義地被確認罹患了思覺失調,也符合刑事訴訟法裡所謂的缺乏就審能力(無法為自己辯護),理應停止審判,先行就醫,我們的司法,卻困於龐大的結案壓力,讓審判繼續,於是,她的病更重,在疾病影響下,再度傷人。
旁聽此案時經常疑惑審判的意義。社會認為審判是為了給予正義,於司法本身則是為了恢復社會秩序。前者,意即縱火因而有人死亡的這件事上,被害者不予追究。至於縱火危及公共安全,起因則是她的疾病。秩序的恢復,如何可能因為懲罰而達至?
根源是病,但司法執著於懲罰。於是我無能回答我的受訪者、這位醫學生母親,最後對我提出的,關於她女兒為何不能先就醫的問題。
很荒謬。或許也很羞恥。當暴力與傷害是基於愛裡的苦,而我們回應苦的方式卻是如此。最後累積的結果,恐是讓人重複傷心的尖銳:敏感乖巧的會跌墜,反而平庸,或夠幸運的,才得以存活。
這位醫學生能活下來嗎?獲取刊登同意的那一刻,我想最終她的母親鼓起勇氣讓故事曝光,或許想問的是這樣一個問題。
刊登。將問題拋出去。願我有做好故事的轉譯。願讀者能攫獲作家約翰.伯格給予故事的溫厚定義:
「對我而言,在故事這個概念的某處,有些東西是與庇護相連結的。庇護那些剛回到家的浪遊者、那些旅人,他們活著便是為了說故事的。或者庇護剛回來的那些士兵,他們好不容易倖存。那感受幾乎是物理性的庇護,在那裡,故事代表某種居所,某種家。然而故事本身,又是另一種庇護。因為這些故事所描繪、所講述的,都因此能被保護,而免於遺落、免於忘卻、免於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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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sen (暱稱)》之銘言:
: 開車撞到行人 有點嚴重 我親眼看到他受苦的樣子
: 後來我無法入眠了 每天跑醫院看他 很內疚
: 日子有點快過不下去了 痛苦自責 只希望他快點好起來
: 但這是條漫長的路 但我已經喘不過氣了
: 有沒有什麼書可以讓我饒恕自己放過自己?
: 大家都說我不是故意的 但我就是讓他受傷了
: 這件事比自己受傷還痛苦 但我不知道怎麼辦
: 有沒有什麼書可以看的呢?謝謝
會內疚是因為你覺得自己做錯了,認為過錯在自己身上。
從這點來說你的性格應該不錯,因為很多人是習慣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的。
畢竟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比起自己承受好多了。
在心理學上把這種「過錯推到別人身上」的心態稱為「認知失調」。
以你的狀況為例,你開車撞到人,你覺得自己錯了。
BUT!如果我把車開好怎麼會撞到人呢?(跟自己的認知有衝突)
於是開始尋找理由(例如行人走太快,是別人走路沒注意等等)
用這種方式來減輕自己的心理負擔,解決認知失調的問題。
這種將過錯推到別人身上,解決認知失調的方法,是人類內建的心理認知。
如果不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一直怪罪自己的話,人是無法承受的。
所以你會發現霸凌同學的學生,會怪罪是對方愛打小報告或討人厭等等。
所以你會發現外遇的人,很多都怪罪對方不好好陪伴自己才會這樣。
這一切都是為了一個結論:「會犯這些錯,不是我的問題。」
關於認知失調可參考兩本書:
《錯不在我?》:https://goo.gl/Cpm58T
《社會心理學:第八版》:https://goo.gl/RnDGAq
第6章 為自己辯護的需求:減輕失調之得與失
認知失調理論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辯護
對失調的最後一些想法:從我們的錯誤中學習
好,可以切入正題了。
你的問題跟一般人不同,一般人是會「為自己辯護」來解決認知失調。
而你的問題是「把過錯攬在自己身上」,這點其實有好有壞。
好處是有這種心態的人,會更願意承擔責任,進步成長的空間就越大。
壞處則是像你這種情況,因為怪罪自己而陷入低潮。
關於這點我就要來推廣「斯多噶」這個哲學了。
有段話出自寧靜導文,也許你曾經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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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賜與我寧靜,好讓我能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情
請賜與我勇氣,好讓我能改變,我能去改變的事情
請賜與我智慧,好讓我能區別,以上這兩者的不同
--
這個世界上的事情其實只有兩種,一種是可以改變,一種是不能改變的。
撞到人這件事情,你無法改變這個事實(穿越時空或是更改現實,還是大天使氣息之類的
既然這件事情你無法改變,那就是「接受」而已。
你會內疚,就是因為不肯接受。
不肯接受「自己居然會傷害別人?」這件事情。
但事情發生就是發生了,你再不願意也無法改變。
就像是你滿心期待出門約會,結果天空下起傾盆大雨,你心情變得超差。
為什麼心情會不好?因為你不想接受下雨這件事情,你內心覺得「怎麼可以下雨?」
於是你非常生氣,生氣老天爺為什麼要下雨。
但這種生氣有用嗎?沒用啊,因為下雨這件事情你無法做任何改變。
很多人親人死亡,傷心欲絕,因為他們「無法接受」親人會死亡這件事情。
很多人失戀分手,悲痛萬分,因為他們「無法接受」愛情走到終點。
你撞到人會內疚,就是因為你還「無法接受」自己居然會撞傷別人這件事情。
不管是不是故意,有沒有過失,你就是撞到人了,撞到人這件事情不會改變。
你應該「接受」這件事情,然後專注在自己可以改變的事情上。
例如好好關心對方,每天到醫院看病問候。(這點你做了)
問看看對方生活上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地方?尋找更好的醫院或名醫協助?
甚至在賠償金上盡你所能的給予對方補償,這些都是你可以做的。
也就是「你有能力去改變的」。
一直怪罪自己對事情是不會有任何幫助的,就像是煩惱也只是煩惱而已。
對於「無法改變的事情,請接受」
對於「可以改變的事情,盡力去做」
當你能這麼想的時候,你就會發現許多煩惱都消失了。
我舉個最簡單明白的例子,期末考,你知道自己考的超級爛。
但是鐘響交卷的那一刻,你就完全放鬆了。
因為「考超爛」這件事情不會有任何改變了,所以你不再煩惱「考不好怎麼辦?」
考不好就考不好啊,我要開心放暑假了喔耶,你肯定有過這種想法吧?
這種想法就是標準的「既然事情無法改變,那就算了吧哈哈哈哈哈」
超級樂觀,超級灑脫,超級沒有煩惱。
但換到生活上許多事情,很多人就轉不過來了。
你開車撞到人=考試考超爛
考超爛怎麼辦?沒有怎麼辦,看是要去求老師,還是明年再來好好努力啊。
你一直怪自己平時不好好準備,所以考超爛,這對事情有任何幫助嗎?沒有嘛。
你就是把「可以改變」跟「不可改變」的事情混為一談,才會搞得自己內疚不停。
所以就放寬心,好好接受這件無法改變的事情。
然後好好想想,你現在可以做什麼事情吧。
PS:例如賠償金多賠一點,多包幾個紅包,多給幾盒水果,這就是你能改變的。
其他的事情,你沒有時光機,也不是醫師,煩惱那些有用嗎?
要內疚,不如去好好想想怎麼多賠一點錢給對方還比較實在。
把你內疚的時間拿去拼命賺錢,多賠一點就是對對方最大的幫助了。
關於斯多噶我推薦兩本書給你參考:
《回到自己的內心,每天讀點斯多噶》:https://goo.gl/x22Pak
這本是入門心法,每天讀一篇身心健康。
《善用悲觀的力量:培養逆境抵抗力》:https://goo.gl/kjBdrs
這本則是外功,將斯多噶的哲學徹底融入生活中貫徹。
如果你能夠知道什麼事情是自己可以改變的,那你就會將責任扛下來(當責
不再輕易怪罪別人,陷入認知失調的情況。
如果你能夠知道什麼事情是不可改變的,那你就會接受它。
不再怪罪自己,讓自己的內心徹底放鬆。
這四本書也相當推薦版友們閱讀,斯多噶是真正能夠在生活中實踐的哲學。
對於人生一些很基本卻又難解的問題,提供一副對症下藥的處方。
以上推薦給原PO,也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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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83.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538931254.A.BB5.html
內疚是人正常的心理,會責怪自己哪裡做得不好,下次改進,不再重蹈覆轍。
but!有一些人是做錯事是不會內疚的,因為他們習慣把過錯推到別人身上。
例如酒駕,怪警察刁難。
考試考差,怪老師出題刁鑽。
戀愛劈腿,怪對方平時沒有好好陪伴。
你會發現這些人「都不會內疚」,因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錯不在我」,何必內疚呢?
從這一點來說,會內疚的人至少還有救,因為他們願意承擔一部分甚至全部的責任。
所以說會內疚的人,至少比完全不會內疚(習慣推託責任)來得好,這點可以理解吧?
就我粗淺的看法,歸因是看待一件事情是外在或內在造成。
而認知失調則是「自己對自己的評價」所形成的。
以劈腿外遇的人來說,他們會想「我是一個專情的人,怎麼可以劈腿呢?」
劈腿這件事情是糟糕的事,但我怎麼會去做糟糕的事呢? → 與自己的認知產生衝突
「專一」跟「劈腿」兩件事情不可能同時存在,所以內心就混亂了。
為了解決這種混亂的狀況,只好開始拼命好「不是我的錯」的理由。
例如都是對方不好好陪伴我,都是對方平時對我太兇等等。
讓自己內心舒服的方式(大多為怪罪別人),就是解決認知失調的主要方式。
歸因則是如何看待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對方。
例如你交待同事做一件工作,他做不好。
此時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同事能力超差,本來就不可交待(內在歸因,將責任怪罪於人身上)
第二種:同事最近可能遇到失戀、親人身故等重大原因,導致最近行為失常
(外在歸因,將責任歸咎於外在環境所造成的影響,而不深究個人)
認知失調是解決自己心理矛盾的問題(為了讓自己好過一點,所以推卸責任)
內外歸因則是如何看待一件事情(是個人問題,還是外在問題)
「歸因」我認為比較偏向是要處理「誰的錯?」這個問題。
這個錯可能是自己(內在個人),也可能是別人(外在環境)。
如果是自己的錯,那接下來才會產生認知失調的問題(一開始就歸因內在)。
如果是別人的錯,那就不會有認知失調(因為一開始就歸因外在)
所以「都是別人的錯」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我的錯,但我不可能犯錯,所以是別人的錯(內在歸因→認知失調→怪罪)。
第二種:這是別人的錯(單純的外在歸因)
歸因不一定會產生認知失調,因為有些人連「可能是我的錯」這種自覺都沒有。
既然他從頭到尾都不認為自己犯錯,又何來失調呢?
認知失調的人是經歷:
我可能錯了?
我怎麼可能錯?
對,我沒有錯!
那就是別人的錯!
藉由這種潛在的問答方式解決自己認知衝突的問題。
但習慣歸因的人是這樣的:
「外在」:都是別人的錯(完)
「內在」:都是我的錯(完)
沒有任何的衝突需要解決。
所以單純就「都是別人的錯」這點而言,不完全是歸因的問題。
還要看這個人是經歷什麼樣的心理轉變才能判斷。
是的,上面i大跟s大都提到重點,認知失調就是「跟自己想像中的不一樣」所造成的。
原po沒有認知失調的問題,因為從頭到尾他都認為是自己的錯。
一開始就是內在歸因,認為都是自己的問題(跟其他外在環境,他人都無關)。
如果原po有認知失調的問題,那還比較好解決一點(至少不用承擔那麼多的罪惡感)
文章開頭提認知失調,主要是為了說明「正常人」面對這類事情的心態。
沒有特別提到歸因(講到這個又要講很多),如果有興趣討論我再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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