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勞動節前,影響近1/2台灣人!
🔥最新《#職災保險法》關 鍵 9 大問答🔥 #懶人包 帶你快速掌握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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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災保險法》上路最重要的價值為何❓
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獨立出來,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建構包含職災預防、補償與重建的完整體系。
2⃣《職災保險法》的5大重點是什麼❓
🔸4人以下事業單位,皆強制納保
🔸擴大納保對象 ex.短期臨時工、外籍家庭看護/家庭幫傭
🔸提升勞工給付保障
🔸縮短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合理分攤僱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
🔸強化勞工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
3⃣ 對企業主(老闆/雇主)的影響是❓
🔸#強制納保:過去依據勞保規定,5人以上登記有案之事業單位,才採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根據新法,不論受僱人數多少,都將強制納保。(不論該單位僱用人數,均強制加保)
🔸#增訂雇主罰則: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投保單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若違法經且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
🔸#分攤職災補償責任:將投保薪資提高,縮短了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有助減輕雇主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穩定企業經營。
*而且,根據第9條第1項第2款,現在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也能參與投保囉*
4⃣ 對一般勞工的影響又是❓
🔸#擴大納保範圍:受雇4人以下事之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從自願加保轉為強制納保。
🔸#投保薪資上下限提高:薪資下限從新台幣1萬1100元提高到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縮短了薪資與投保薪資之間的落差。
🔸#付率提高:現行勞保規定,職業傷病給付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發給,第2年減為50%;職災保險法規定,職業傷病給付2年均為70%。
🔸#失能給付認定方式改變:失能年金給付金額方式不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狀態認定:
1. 對於失能程度嚴重,但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發給部分失能年金。
2. 金額依失能程度,分別按平均月 投保 薪 資 的 70%( 完 全 失能)、50%(嚴重失能)及 20%(部分失能)發給。
🔸#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者,除5個月喪葬津貼外,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5⃣對弱勢民眾有什麼影響❓
✅ 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皆強制納保。
✅ 臨時或短暫受雇於自然人之勞工,納為 #特別加保對象,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6⃣ 針對發生職災之勞工的影響❓
🔸新法施行前,#已請領:可依原規定繼續發放至期滿
🔸新法施行前,#未請領:如選擇依原勞工保險條例請領保險給付者,仍可申請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如選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者,則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新法施行後才發生: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及補助,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7⃣ 對保險業務員的影響❓
🙆♂️ 原本公司就有勞保的業務員:自然納入
🙆♂️ 採承攬制公司的業務員:須加入保險業務職業工會,由工會加保納入
🙆♂️ 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同樣須由職業工會加保納入
8⃣ 職災保險法對勞保的影響❓
原本勞工保險,包括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但兩者性質、目的不同。基於兩保險間衡平性考量,很難僅針對職災保障作有效提升。
因此,將職災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 #有效減輕勞保負擔。
9⃣ 《保險法》權威 #劉北元,怎麼看職災保險法❓
🎤:因為投保薪資的級距從勞保時代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縮小了職業災害保險金與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給付金額的差距。
因此,現行 #商業保險 中,承保勞保與勞動基準法僱主職災補償差額的保單,#費率就應該要考慮調降。
#保險法 #權威 #掌握時事見解第一手
#職災保險法關鍵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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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級距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今天想跟大家分享關於受僱時「勞保」投保的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就系統點一點,哪來的困難😆但其中有蠻多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不管你是勞方還是資方(人資),以下的內容都很值得花點時間看看唷~
一、投保日期➡️到職就要加保!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投保單位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替勞工加保,不過一般人其實不太會特別去留意投保日期,往往都是爭議發生後去申請勞保投保明細,才發現自己的投保日期跟到職日完全不一樣(甚至有的還是完全沒加保....😭),若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且經勞保局查核屬實的話,雇主除了要面對罰緩外,員工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也得一併賠償。
二、投保級距➡️避免高薪低報!
這點也是很容易被忽略,最常見的就是高薪低報,也就是實際領到的薪資是大過於投保級距的。舉例來說,如果每月的經常性薪資是32,000元的話,公司就應該要以33,300元的級距申報加保與提繳勞退金,否則就可能讓勞工的權益有所減損。
上述的情況,大部分都是在離職後或申請給付時才發現,這時候可能就得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甚至訴訟來爭取了。如果大家手上有自然人憑證,便可自行上網查詢,搭配我們官網先前發布的2021勞健保級距表與薪資明細,就可以知道你每個月被扣的費用是否正確。
三、是否重複投保➡️不同雇主應分別加保!
有些人可能以為如果有多份工作的話,只要其中一個雇主投保就可以了。但事實上,如果是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的勞工,且受僱單位僱用員工都達5人以上(或是已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那就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不同的雇主也應為勞工分別投保勞保,當事人也不能因為只想繳一份保費而選擇僅在其中一家公司參加勞保!
分別投保雖然在請領部分給付時年資或申領的金額不會遞增,但如果剛好是在沒投保的那份工作期間發生職災時,恐怕就無法申請職災相關給付,即使雇主還是要補償所有金額(如醫療費或工資補償),但對勞工來說還是會喪失了這部分的保障。
至於健保或就業保險的部分,其實是可以在主要的工作加保就可以,但提繳6%勞退的部分,則跟勞保一樣,不同工作的雇主都要分別辦理唷!
四、員工要求不要加保➡️出事了雇主還是要負責!
這個也是我之前當人資時才知道的,有些員工會因為有債務問題,而要求公司不要替他加保,避免被法扣(強制執行)而影響到自己或家庭生計。如果公司是比較好說話的......可能就會答應員工的請求,不過一旦答應了,反而會讓公司暴露在違法的風險之中,除了會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或勞退條例等規定而遭受到行政處罰外,甚至有些勞工可能會在發生事故後不承認是自己同意不加保(但就算承認也沒用),進而要求公司賠償因為未投保而導致無法申領特定給付的損失(聽起來是不是蠻可怕的😅)
以上四點就是我們整理出的加保常見問題,當然實務上還會有更多爭議或細節性的疑問,以後有機會我們會再整理並分享給各位讀者。最後提醒一下,勞工到職後除了看每個月薪水是否有確實入帳外,有空也應該去瞭解自己的投保情況(可親至勞保局洽詢或透過自然人憑證、勞動保障卡查詢),避免自身的權利受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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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級距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不知道這幾天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就是在3月25日時,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並宣布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
看到這邊,先請各位別急著滑走😅如果只是照著政府提出的草案或懶人包照本宣科地分享這些資訊,應該也很難讓大家有所共鳴,所以我們這篇貼文希望稍微整理一下這部法令的草案大致上能「解決哪些問題」(但我們沒辦法一次列出來,篇幅會太長),讓各位能夠稍微對這部可能在未來會上路的法律有所認識。
✨在微型企業工作的員工,老闆應該要投保職災險
依照目前的規定,職業災害保險是包含在勞保裡面的,應該不少人都有聽過,目前只規定員工人數在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才有強制納保,4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則是採自願加保(但是就業保險、勞退跟健保仍應加保,不過實務上很多小企業根本違法沒在保我們也知道)。未來職災保險法上路後,不論公司受僱人數多少,哪怕是如創作者們只聘請一位員工來幫忙工作,都應強制納保。
✨公司沒有依法投保,一樣領得到職災給付
如上所述,職災保險是包含在勞保裡,而勞保又是採用「申報制度」,因此資方應在員工到職日辦理加保才會有效力,如果未依規定申報又發生意外時,恐怕就沒辦法請領職災醫療與傷病給付了。當然,雖依勞基法第59條雇主還是須付全部的補償責任,但實務上很多雇主可能也不會願意負擔,勞工還是得透過調解或訴訟來請求這些權利,曠日費時。
新法上路後,只要是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員工,保險效力便會自「到職日」生效,假如資方未申報加保,發生事故仍得請領給付,但雇主則會因此受到行政處分。
✨因職災需長期治療或休養的員工,提高給付額度,減少雇主負擔
上面提到,勞基法第59條規範了員工發生職災時雇主的補償責任,但如果公司都有乖乖幫員工投保勞保(職災險)的話,便可以主張「抵充」而降低負擔。但有關職災傷病給付,現行勞保條例的規定是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發給,第2年減為50%(職災傷病給付最長以2年為限);未來通過職災保險法後,2年皆發給投保薪資70%。
✨職災險級距天花板調高,高薪者發生職災時受保障範圍擴大
目前職災保險與勞保所採用的投保級距是一樣的,因此如果薪資是高於45,800元的高薪者,由於受限於投保薪資上限的關係,發生職災而需要請領傷病給付時,也只能以該投保薪資來計算請領金額,雇主如果想要補足這部分的風險,也只能透過其他商業保險來辦理了。依照目前草案的規劃,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會提高為72,800元,雖然還是沒辦法完全保障到高薪者(例如月入十萬的鄉民們),但仍然可間接減輕部分資方的負擔。
其他諸如增加職災醫療給付範圍、失能年金與遺屬年金不再以年資計算或職業重建制度整合等等,這些可能是少部分讀者們才會受到影響的地方,我們就不一一列出了,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參考草案內容。此外,由於目前這項草案僅僅是剛從行政院送出的版本,未來進入到立法院審查時可能還會有所異動,到時候如果正式三讀通過時,我們會再來整理一下相關的規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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