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想跟大家分享關於受僱時「勞保」投保的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就系統點一點,哪來的困難😆但其中有蠻多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不管你是勞方還是資方(人資),以下的內容都很值得花點時間看看唷~
一、投保日期➡️到職就要加保!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投保單位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替勞工加保,不過一般人其實不太會特別去留意投保日期,往往都是爭議發生後去申請勞保投保明細,才發現自己的投保日期跟到職日完全不一樣(甚至有的還是完全沒加保....😭),若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且經勞保局查核屬實的話,雇主除了要面對罰緩外,員工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也得一併賠償。
二、投保級距➡️避免高薪低報!
這點也是很容易被忽略,最常見的就是高薪低報,也就是實際領到的薪資是大過於投保級距的。舉例來說,如果每月的經常性薪資是32,000元的話,公司就應該要以33,300元的級距申報加保與提繳勞退金,否則就可能讓勞工的權益有所減損。
上述的情況,大部分都是在離職後或申請給付時才發現,這時候可能就得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甚至訴訟來爭取了。如果大家手上有自然人憑證,便可自行上網查詢,搭配我們官網先前發布的2021勞健保級距表與薪資明細,就可以知道你每個月被扣的費用是否正確。
三、是否重複投保➡️不同雇主應分別加保!
有些人可能以為如果有多份工作的話,只要其中一個雇主投保就可以了。但事實上,如果是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的勞工,且受僱單位僱用員工都達5人以上(或是已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那就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不同的雇主也應為勞工分別投保勞保,當事人也不能因為只想繳一份保費而選擇僅在其中一家公司參加勞保!
分別投保雖然在請領部分給付時年資或申領的金額不會遞增,但如果剛好是在沒投保的那份工作期間發生職災時,恐怕就無法申請職災相關給付,即使雇主還是要補償所有金額(如醫療費或工資補償),但對勞工來說還是會喪失了這部分的保障。
至於健保或就業保險的部分,其實是可以在主要的工作加保就可以,但提繳6%勞退的部分,則跟勞保一樣,不同工作的雇主都要分別辦理唷!
四、員工要求不要加保➡️出事了雇主還是要負責!
這個也是我之前當人資時才知道的,有些員工會因為有債務問題,而要求公司不要替他加保,避免被法扣(強制執行)而影響到自己或家庭生計。如果公司是比較好說話的......可能就會答應員工的請求,不過一旦答應了,反而會讓公司暴露在違法的風險之中,除了會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或勞退條例等規定而遭受到行政處罰外,甚至有些勞工可能會在發生事故後不承認是自己同意不加保(但就算承認也沒用),進而要求公司賠償因為未投保而導致無法申領特定給付的損失(聽起來是不是蠻可怕的😅)
以上四點就是我們整理出的加保常見問題,當然實務上還會有更多爭議或細節性的疑問,以後有機會我們會再整理並分享給各位讀者。最後提醒一下,勞工到職後除了看每個月薪水是否有確實入帳外,有空也應該去瞭解自己的投保情況(可親至勞保局洽詢或透過自然人憑證、勞動保障卡查詢),避免自身的權利受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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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級距表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一個外送員的守護平台|
大家好,我們是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在這裡簡單透過兩個問題來介紹工會。
外送員是勞工嗎?
勞工有兩種,一種是法定的勞工,另一種則是廣義的勞工。
前者必須由行政機關或法院來判定是勞工,原則上適用勞動基準法。
後者的話,只要你是利用自己的體力、腦力、專業技能親自賺取報酬,都可以稱得上是勞工。
因此,無論外送員是不是法定的勞工,外送員都是廣義的勞工。
為什麼我們需要工會 ?
只要是勞工,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一個是在工作上,獲取的報酬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意思是,儘管你付出一樣的努力,但報酬卻變少的情形。
另一個問題是這個工作帶給你的壞處,可能是逐漸累積的,也可能是在短時間發生的,像是職業傷害就是這麼一回事。
而工會,就是在當勞工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將一群勞工聚在一起,一起來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的組織。
所以,無論你在工作中發生何種困難,都來找工會吧!
會員服務
1. 與工作相關實用資訊整理、諮詢。
2. 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3. 協助會員處理職災、工作爭議。
4. 積極向政府倡議保障外送員權益。
5. 團保部份待人數達到一定數量時再和保險公司洽談(會找一個談專門外送的團保)
6. 二代健保免繳費
外送工會和你一起「努力用心做事、平平安安回家。」
桃園市外送員工目前已成立囉
勞健保部分預計 12 月中詢開始加保
工會勞保保障事項不論網路或(實體店面 )
皆有概括(汽、機車 自行車 步行皆包含)
收費內容如下
a.入會費:300 (一次性)
b.月費:100(年繳1200,中途找到工作後面還想再回來兼職免再付入會費)
c.勞健保最低級距季繳:6500(多退少補)
以上第一次繳費共 8000
(如果只入工會不投保勞健保只繳 1500)
d.其它:請親問將與您說明(例如要投保更高級距等等)
收費方式:匯款、便利商店繳款(不收現金)
入會方式:下載入會申請書,填寫完畢郵寄or親送至工會地址(要本人親簽)
工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158號4樓
親送請攜帶:身分證影本
(眷屬如要加保,請準備戶口名簿)
開始投保時會通知您繳費,勿帶現金郵件或到現場繳費喔!
會員申請表格:https://reurl.cc/QpxqNo
工會臉書粉絲頁面:https://reurl.cc/xD2aVb
職災保險級距表 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維護病人最高醫療品質 落實照顧醫療勞動權益
確保各級醫院運作順暢
-2019/10/0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由召委邱泰源委員召開「受僱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邀請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團體代表出席。
-邱委員開場時感謝 蔡總統支持,並肯定政府這幾年為這個長期不易處理議題的努力,也強調醫師公會全聯會與自己對於醫療體系相關的改革,一直秉持的理念為:
1. 維護病人最高醫療品質 2. 落實照顧醫療勞動權益 3. 確保各級醫院運作順暢
-邱委員理事長期望透過今日各界心平氣和溝通發揮智慧討論,讓醫師有最適切的環境發揮專業照顧病人。台灣不同地區有不同層級醫療院所,不同專科醫療,特別是醫療資源不均的偏鄕醫療院所,都面臨不同的困境,邱委員希望主管機關也都能謹慎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達到上述三個基本目標。
-經過半日出席專家學者精采論述後,衛福部薛瑞元次長和石崇良司長特別上台感謝邱委員安排良好討論平台,以及在場先進的智慧發言。
-在薛次長宣示主管機關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後,石司長根據邱委員的三大理念及出席立委、專家學者及代表的建議和疑問,整理出回應:
一、病人權益:考量台灣社會醫病之間仍維持傳統責任關係,在醫療法上的勞動權益工時保障能有更高的彈性,避免過度衝擊醫病關係和責任。
二、醫師權益: 1、工作契約:主管機關將於草案中明訂契約中應記載或不得記載的規範。
2、職災補償:改採用勞退的最高級距的15萬,職災死亡給付的受領金額為675萬。
3、退休權益:依勞退條例級距計算,醫療機構每個月將提繳6 %之退休金。
4、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將整理今日會議中專家學者的建議,帶回研議。
三、醫院經營: 1、成本:條文確定後將儘速精算,並於健保會中提出討論。
2、人力:由於國內醫師訓練員額受總額管制,目前是期望増加專科護理師人數作為醫療輔助人力。
四、女性醫師勞權保障,原則上採用勞基法精神「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是將加上經女性醫師本人同意和臨床需要的但書約定。
五、基層診所受僱醫師是否要強制一律投保勞保,將與勞動部共同研議。 (之軒、容維、東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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