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姑娘話健康】中秋節飲食健康與安全
農歷八月十五是中秋節,在踏入農歷八月之後,家家戶戶都開始選購月餅,或者自己親手製作。筆者也不例外,近日也在互相贈送月餅和手製月餅應節。踏入秋季也是吃大閘蟹的季節,不少朋友也喜歡在鮮活市場或網上選購大閘蟹,但又害怕吃多了影響健康,所以大家議論紛紛,甚至難以取捨。
根據2019年香港職業安全健康局「在職人士的健康飲食及運動狀況調查報告」中指出現代人存在長期運動量不足和飲食失衡的情況,膳食習慣只有三成是少肉多菜類型。因此,在中秋假期狂吃月餅、大閘蟹和火鍋前,就更需要注意食用份量和均衡飲食以減低對身體的負擔。
月餅的熱量和油脂含量都非常高,因此可以選在兩餐之間來吃月餅,同時將一個月餅分4至8份,和家人朋友一起分享,盡量避免一天吃超過一個月餅的分量。日前市政署與消費者委員會抽檢澳門商店市售的月餅,對所有的月餅樣本進行了蠟樣芽孢桿菌、沙門氏菌屬、金黃色葡萄球菌,防腐劑及黃曲霉毒素B1等等的微生物及化學檢測,公布報告中未見異常,同時亦有檢測月餅中的鹹蛋黃是否含有禁用物質。月餅調查報告出台,大家放心不少。但是,在購買時,仍然需要注意來貨公司的可靠性,建議選擇合資格的供應商採購食材,並且保留單據及包裝,必要時能夠追查食物來源。若是自家製作,則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在製造、存放、運送、及陳列月餅時,需檢查室內及烹調溫度,及衛生質量,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近日天氣炎熱,室溫都會達到28度以上,中午時分有時還高達33度,所以傳統月餅即使未拆封,都應放置於陰涼通風處,若開封了應盡快食完,或妥善覆蓋後再冷藏於攝氏五度以下。冰皮月餅則不宜處於室溫之下,貯存溫度為攝氏五度以下為佳,雪糕月餅更應存放於攝氏負十八度以下。若是自家製月餅,原材料及製成品均需注意貯存溫度,切勿在危險溫度帶(5度至60度之間)放置二小時以上。在適當的環境及溫度下,可以用「先進先出」的原則存取,以防被微生物污染或因室溫過高不通風而變壞。
大閘蟹的蟹膏深受大家喜愛,但由於大閘蟹是湖泊中的底棲動物,很容易被環境污染,當大閘蟹生活的環境因工業活動、垃圾焚燒、山林大火等而累積了大量二噁英,一旦進入大閘蟹體內後就會一直存於脂肪組織中,所以蟹膏內亦容易累積二噁英,直至被人類吃下,再在人體中累積,雖然不會有即時的健康危險,但長期累積是會在人體產生毒性。目前進口的鮮活水產品都有法規規定,亦需要申報及接受強檢,但由於大閘蟹仍然是容易被污染的高危動物,無法百分百排除食安風險,加上蟹黃膽固醇含量較高,(根據世衛建議,一個成年人一天不宜吸收超過300毫克的膽固醇,而本身有高血脂人士,則不宜吸收超過200毫克),故換算之下,大閘蟹每次不要吃超過一隻,若有條件可以同餐多吸收不同的食物以分散食安風險。在家中吃火鍋時,記得注意沾板的衛生,處理生和熟的食物時,注意器皿和用具分開處理,最好使用兩套不同的碗筷,記得食材需要徹底煮熟,大家圍爐時,食物在室溫下放置的時間切勿超過二小時。
希望各位歡度佳節,食得開心又安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的網紅呂維胤-為你打拼,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201029 台南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市議員呂維胤總質詢part.2 維胤認為,要保障全校師生安全,除了關心孩童身心健康外,也應注重位處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健康問題,盡速編列教師建檢經費,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安全。 況教育部已於109年4月發函通知各教育主管機關,應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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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醫學】~ 山域揹負作業職業安全衛生指引
前幾天,勞研所(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出版了山域揹負作業職業安全衛生指引。
建議單人作業在30公斤以下,40公斤以上則應以多人作業為原則;並於指引最後提供定型化契約,給大家參考。
站在職業醫學科醫師的立場,當然是樂見其成,畢竟背得越重,相關的肌肉骨骼風險就越高,特別是隨著年齡增長,肌力下降、骨骼周圍的軟組織(肌腱、韌帶)的彈性也會變差,受傷的機會大增。
當然,一定有人會說:「不爽不要做。」
的確,在高山協作的圈子裡,流動率是很高的,背不動、受傷的,自然慢慢從圈子裡退出;然而,留下來的都是健康的嗎?或許只是比較能忍?痛痛地做,做到不能做再說的想法,也是很多勞工都會有的想法。
最後,和大家溝通一個觀念,工作可以盡力,但是不要賣命;即便你最後申請到職災補助,也往往換不回健康的身體。要常常傾聽身體的聲音,不要認為拿了薪資,身體會累,甚至有些病痛都是正常的;其實很多職業病都是可以預防的,可以透過行政管理、教育訓練、工程改善、定期檢查等等,在早期就阻斷這個疾病的產生,也可以避免相同暴露族群的人,發生同樣的職業病。
所以我是樂見這樣的指引出來的,雖然指引不是法律,但至少是一個好的開始;當然有人會抱怨這樣上山的成本會變高,那是不是也要回送一句,嫌貴不要上山?不然把自己的肌力練起來,通通自己背就好?(專業有價,不然都DIY就好)
總之在自由市場下,自然會出現一個多數人都能接受的價碼⋯⋯到時候,還覺得貴,就要回頭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問題了?(好像扯太遠了?)
〖勞研所 ~ 山域揹負作業職業安全衛生指引〗
https://laws.ilosh.gov.tw/ioshcustom/report/report-04?id=47895d19-76b3-489a-b439-e4747a8a8425
〖延伸閱讀〗~ 高山協作人員的職業風險
https://fmomdoctorchen.blogspot.com/2016/12/blog-post_12.html
職業安全衛生法健康檢查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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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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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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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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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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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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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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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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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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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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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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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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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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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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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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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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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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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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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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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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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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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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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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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職業安全衛生法健康檢查 在 呂維胤-為你打拼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29 台南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市議員呂維胤總質詢part.2
維胤認為,要保障全校師生安全,除了關心孩童身心健康外,也應注重位處教育第一線的教師健康問題,盡速編列教師建檢經費,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安全。
況教育部已於109年4月發函通知各教育主管機關,應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及「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建茶補助基準表」規定,補助所屬40歲以上之聘任人員,補助次數2年一次,補助一般性健康檢查3,500元。
教師每日需長時間接觸多班學生和校內人員,然台南卻沒有編列教師健檢經費,恐難以保障師生健康安全;維胤要求市府應依照中央政策,盡速編列相關健檢經費,此外更應將教師納入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維護教育第一線的教師,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安全,讓教師能安全無虞的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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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臉書找維胤:https://www.facebook.com/winn612/
維胤打拼的足跡:https://weiyintainan.pse.is/KWL5J
聯絡維胤:lyuweiyintainan@gmail.com
職業安全衛生法健康檢查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爭議多時的外送平台勞資關係,我的主張是,應該走以下四個步驟:
1️⃣定義:
主管機關應該提出針對外送平台區分「承攬」和「僱傭」的認定定義
2️⃣清查:
主管機關要清查每一家平台如何管理外送員的實際規定,分類認定為承攬或僱傭。
3️⃣輔導:
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進行輔導。要嘛業者修改規定,符合承攬的定義;要嘛承認是僱傭,走僱傭的規範。
4️⃣重罰:
經過輔導後,針對明明實際上採用僱傭式管理,卻不願承認僱傭關係的業者,採取重罰。
走完這四個步驟後:
✅外送員可以依照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加入承攬或雇傭的平台
✅業者可以自行選擇何種模式對公司發展有利
✅消費者也有權利自由選擇使用何種平台。
選擇走「僱傭」的業者,就必須承擔雇主責任。
選擇走「承攬」的業者,就必須取消競業禁止,開放外送員承接其他平台的案件,以及必須取消涉及僱傭型態的指揮監督規定
不守法的業者被重罰,守法的業者有更多空間茁壯,這個行業的生態,才會越來越健康。
上個月勞動部也已經公佈針對9大外送平台的勞動檢查結果,確認戶戶送可歸屬於承攬,其餘平台認定為僱傭關係。
接下來,我也會督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針對「假承攬、真僱傭」的業者持續輔導,讓業者在「合法的承攬」或「合法的僱傭」之間有明確的選擇。
苗博雅議員聚焦外送平台議題質詢整理: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由於質詢時間有限,無法在質詢時間處理到的問題,我會運用書面質詢、提案等方式處理。
陳情意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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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健康檢查 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動臺北- #職業安全衛生#新進勞工體格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11、12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施行「勞工一般體格檢查」,一般體格檢查項目包含:身高、體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