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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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痊癒了嗎?還是苦難的開始?--慢性COVID-19存活者的身心症】
COVID-19存活者,高達三成痊癒後仍被衰弱症狀所苦。有研究將此臨床表徵命名為「遠程新冠肺炎」(long-haul COVID),或「急性後期新冠肺炎症候群」(post-acute COVID syndrome),弗契博士(Dr. Fauci)在公開演說稱之為Long COVID。
Long COVID牽涉肺部、血液、心血管、腎臟、內分泌、神經心理、肝膽腸胃及皮膚等多重器官之複雜與表現型態多元的後遺症,持續時間從病癒後數週到數月之久。為了因應COVID-19存活者的慢性症狀困擾,全美已超過三十個醫療機構,設置多專科Long COVID 特別門診。
在所有症狀群中:全身衰弱、廣泛性肌肉疼痛、睡眠障礙、焦慮、憂鬱、頭痛及認知功能缺失等神經心理系統的功能性失衡狀態,因短期無致命風險,常易被醫護人員忽略,但長期累積後會導致嚴重的身心症,值得特別關注。
和SARS病毒感染後的病人一樣,30-40%的COVID-19存活者出現焦慮和憂鬱,這些症狀表現可能和病毒引發的細胞激素反應、神經性炎症反應及神經退化等生理機轉有關。無獨有偶,這些Long COVID 病人的症狀表現,和常見的「創傷後症候群」、「慢性疲憊症候群」及「纖維肌痛症」病人非常類似。
針對神經心理症狀的處置,頭痛除了給予標準的藥物治療,佐以影像學診斷外,頑固性頭痛病人則需轉介給疼痛專科醫師。標準的神經心理診斷工具可以早期診斷、持續監控焦慮、憂鬱、睡眠障礙、創傷後症候群、疲憊及纖維肌痛症,並早期介入溫和的精神舒緩藥物、復健、運動及身心療法等已被證實能有效改善纖維肌痛的治療。
護理人員可以發揮病人代言人角色,並在病人教育、病友支持團體及非藥物身心療法等介入措施發揮護理專業功能,協助COVID-19存活者的疼痛、疲憊、睡眠與認知功能缺失等慢性神經心理症狀。
▶ 更多護理相關精采文章,詳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https://forum.nhri.edu.tw/nursing_info
■撰文者:
蔡佩珊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孫維仁主任 臺灣大學醫學院健康科學與生活中心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1.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Philips S., Williams M.A. (2021). Confronting our next national health disaster — Long-Haul Covid.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doi: 10.1056/NEJMp2109285. Online ahead of print.
(2)Nalbandian A. et al. (2021). Post-Acute COVID-19 Syndrome. Nature Medicine, 67, 601-605. doi: 10.1038/s41591-021-01283-z.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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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弱勢,把關每一分預算!」
這兩天,衛環委員會馬不停蹄地審查衛福部明年度預算。
預算審查,是立法委員非常重要的工作,除了替人民把關這些預算是否精準使用或是不必要的設置之外,也要確保這些預算未來在使用上,都能精準到位。
在這次的審查中,我們總共提出了 40 個提案,最終通過了 39 案成功送出委員會,準備進入黨團協商。
我的 40 個提案大致可以分成 6 個面向,包括「監督健保改革」、「保障社工權益」、「爭取精神衛生資源」、 「強化替代照顧」、 「 保護兒少弱勢」、「 加強食安把關」,這六大面向,都是我們持續關心的議題。
針對明年度衛福部的相關政策預算使用,我們希望衛福部在落實政策之餘,也不能忘記了弱勢的權益。
經過了這兩天持續的溝通討論,最終要感謝各委員及相關部門的支持,我們的提案大多順利通過,未來,我們也會繼續監督相關落實情況,嚴格把關人民的納稅錢,同時,也守護弱勢的權益。
✔️監督健保改革
針對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我們要求健保署應該針對 #停復保制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另外,先前我們就曾提出 #指示藥品 的浪費情況,因此,在健保改革之前,我們也希望健保署針對逐步取消指示藥品給付,提出相關的改善計畫。此外,對於先前健保署曾討論開放死亡被保險人的健保資料,對此,我們也要求健保署應該更周全的法律程序。
✔️保障社工權益
#社工薪資回捐 直至今日,仍普遍出現在社工界,損害社工權益,在政府提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同時,我們應該優先保障社工的權益,因此,我們要求衛福部針對社工人力在預防端被退場及薪資回捐的情形,提出因應策略,並研擬社工人力發展與運用的具體策略。
✔️爭取精神衛生資源
一直以來,精神衛生是我們非常關心的議題之一,在這次的預算提案中,我們針對「#同儕支持」、「#關懷訪視員」、「嚴重病人之#公設保護人」、「#長效針劑 非總額支付方式之試辦計畫」、「#日間型精神復健資源 佈建之多元性及可近性」、「#精神居家治療」等,提出相對應的提案,希望未來政策落實的同時,能更加全面、完整。
✔️強化替代照顧
在這次的預算提案中,我要求社家署正視 CRC #去機構化 的目標,並給出如何降低安置數且進行適當之轉型計畫報告;另外,也要求社家署提出整體替代性照顧政策,明確釐清未來應如何提升親屬照顧、寄養家庭之比例,明確協助相關機構之退場機制。
對於照顧成本,我要求衛福部重新計算,希望能合理反應在安置費用的金額上,另外,透過業務聯繫會議定期追蹤列管,以利與地方政府溝通對話,實踐法定義務,承擔照顧弱勢兒少之相關工作。
除此之外,目前對於安置機構的評鑑制度並不足夠,我也要求去除多數無益的評估指標,並納入兒少聲音,評估是否有建制 #第三方評鑑機關 之可行性,甚至是設置獨立監察使,接受、審理申訴,以提升機構服務品質。
✔️保護兒少弱勢
每當虐嬰新聞出現,相信每位家長都會痛心不已,因此,我要求衛福部通盤檢討《兒少權法》執法情形,希望訂定執法標準或提出《兒少權法》修正,以周全保護每一個孩子。另外,當托嬰中心、幼兒園發生虐待情事時,我們也要求主管機關應訂定公布姓名、機構的標準。除此之外,我們也要求社家署 #擴大托育媒合平台上公開之資訊,以完善托育環境。
針對我國少子女化的問題,我要求衛福部對此提出檢討政策成效,並且應該檢討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的差額,導致影響托嬰中心與保母持續加入準公共化的意;除此之外,我們也要求衛福部檢討學校空餘教室興建公共托育設施情形的城鄉差距懸殊,希望透過溝通協調,能多加運用學校空餘教室興建公共托育設施,以 #提高公共托育服務量能。
當民眾遇到生活困境不知如何尋求正確的協助管道時,社會安全網發生漏接的憾事仍時有所聞。為了協助生活上遭遇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協助適時連結資源的可及性,衛福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辦理「#1957福利諮詢專線」已10年,卻鮮有人知,因此,我也要求衛福部調整宣導方式、加強宣導。
✔️加強食安把關
根據審計部去年財務收支抽查審核通知,以及監察院今年的政策調查,皆提出目前對於源頭監控、查驗登記、風險偵測的相關食品追溯追蹤系統,有介接機制及資料串連不完整的問題,顯現政策缺乏協調、推動不力,因此,我要求衛福部應對此檢討,屆時也應連同財政部、農委會在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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