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9的網紅戴瑋姍‧板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北教甄關說 教育局長張明文拒絕道歉‼️ 張明文局長表示,把陳雪生委員的請託案傳進公務群組合情合法 ,本案是單純的選民服務! 甚至說出,他是在議會開會備詢時,在議場中進行交辦。 究竟是多強的厚友誼、多急迫的請託,讓局長在議場收到案件,在各議員監督質詢的時間,壓力大到得即刻交辦? #事後程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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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崙非營利幼兒園下周開學|建物勘驗、使用執照進度與電力確認】
下周一,許多家長、孩子們期盼的非營利幼兒園就要開學了!我們也非常開心基隆的公共化托育政策又往前推進了一步,但卻接獲在地居民和家長詢問關於武崙非營利幼兒園的建物勘驗、使用執照與開學電力等問題。我的辦公室經過與教育處、非營利幼兒園經營單位、台電公司、工務處、都發處不斷電話往來詢問,發現幼兒園的 #臨時電力工程和使用執照取得都沒有完成。
再過幾天就要開學了,但教育處與工程單位應變上還是有些資訊無法對接,為了確保校舍安全使用與電力供應正常以讓小朋友們安心開學,我們緊急於今日上午邀集各相關單位一起在武崙非營利幼兒園進行會勘討論。
🏫 建物勘驗
會勘中,教育處表示建物工程已於8月9日完成正驗複驗,但臨時用電工程和使用執照取得目前還沒有完成。
🚧 電力工程與臨時用電方案
電力工程部分,由於使用執照尚未取得,台電公司無法進行正式供電的相關作業,而作為替代方案的台電公司臨時用電工程,台電公司也在會勘當下說明,尚未收到工程申請和繳費,因此在內部程序上還無法動作,即便即時完成相關程序、展開工程施作,預計最快也需要一個月的施工時間,趕不上下週一開學。因此,各單位討論後,目前暫定以「借用幼兒園旁的社區大學電力」作為臨時用電方案。
但由於社區大學能提供之電力,尚無法確定是否能支應幼兒園完整的電力使用,因此我們於會勘中要求教育處及廠商於8月13日下班前,完成並測試確認「借用社區大學電力方案」的最大安全使用量,以及及早告知幼兒園安排電力使用量控管與調度,避免發生跳電及影響校舍用電安全的情形。同時,也請教育處需雙管齊下盡速進行台電臨時用電工程的申請與費用繳納,並在今日將工程所需之設置中的校內電桿等設施完成、繳納電力工程費用向台電公司申請工程,並請工務處把關因工程施作所需之路證申請相關事宜。也請教育處及台電公司,於台電臨時用電工程施作期間,確保幼兒園上下學交通順暢和安全,以及當地居民的通行安全和便利。
📃使用執照申請進度
目前,幼兒園校舍建築的使用執照尚未取得,根據都發處「建築管理資訊系統」資料顯示,6月時,使用執照申請因缺乏多項必要內容而遭核退,教育處亦在會勘中表示,目前由於部分消防設施涉及建照變更,因此使用執照申請尚須時間與相關程序完備。因此,我們亦要求教育處,既然建物已經通過複驗,應在確保消防與建築安全等條件下,盡速補足相關文件與程序,以確保使用執照申請程序的進行及進度,確保校舍之使用與幼兒園師生安全。
接下來,我們也會持續關注武崙非營利幼兒園的臨時用電工程與使照申請進度,希望盡速完成這些程序,讓家長安心、孩子們開心安全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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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教甄關說 教育局長張明文拒絕道歉‼️
張明文局長表示,把陳雪生委員的請託案傳進公務群組合情合法 ,本案是單純的選民服務!
甚至說出,他是在議會開會備詢時,在議場中進行交辦。
究竟是多強的厚友誼、多急迫的請託,讓局長在議場收到案件,在各議員監督質詢的時間,壓力大到得即刻交辦?
#事後程序完備不等於沒有事前交辦
局長一直表示程序沒問題,然而關說時間點在面試以前,後面複試即使用抽籤分配評審委員,也不過就是個過場。
張明文局長的行徑,讓社會對新北教甄的信任蕩然無存,以後誰會相信在新北考試的公平性?未來努力認真上榜的考生,會不會被問是靠誰走後門?
面對這嚴重的錯誤,教育局長張明文還大言不慚說自己是被抹黑,一句道歉也不肯說,還企圖為自己的行為開脫,實在丟臉!
而侯友宜市長面對自己愛將犯錯,一個月來沒有下令調查懲處、包庇不諱,傷害新北教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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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都更、#主幹道沿線都更、#危老都更,是市府團隊推動「#都更三箭」最重要的主軸。截至目前市府城鄉局團隊在都更總申請量已達455件、累積核准212件、說明會辦理315場並持續辦理中,我們將在兼顧環境和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改善市容,持續給市民朋友們安心的居住空間。目前新北市在「推動都更三箭」的進度如下:
🏠 都更第一箭: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第一階段21站已經優先推動。提供增額容積獎勵加速捷運周邊都市更新,並可取得 #托老 、 #托幼 或 #社宅 等公益性設施。
🏠 都更第二箭:主要幹道沿線市容的改善,5個月內完成都市計劃施行細則修訂,並且於7月份公告實施,針對沿線道路寬度及建築基地若達一定規模即可給予獎勵。
🏠 都更第三箭:針對最重要危老重建,特別成立 #都更推動辦公室 ,目前已經辦了315場對外說明會,危老重建申請已達110件並核准了81個案子。更在7月份時率先全國發佈都市更新申請代拆辦法,採公權力處理協調不成的待拆戶,保障居住安全。
🏠 翻轉城市環境:6月份時親自前往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報告 #塭仔圳市地重劃,感謝委員會於7月時讓這個延宕20年的都市計畫審議通過,預計109年啟動市地重劃作業。 #五股垃圾山 也是一個挑戰,已於9月公告實施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將在110年底完成環境整頓及綠化,同時,結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力量,並由副市長 #謝政達 擔任召集人,環保局長 #劉和然 及警察局長 #陳檡文 擔任副召集人,透過跨局處整合成立 #環境稽查重案組 以整頓垃圾山為首要目標。
都更案不是與民爭利,而是以維護民眾利益來更新都市發展。對於少數不同意見者,#居住正義 還是要維護,所以在程序完備情況下,市府有公權力就要展現魄力和執行力,不要等到憾事發生,才後悔當初沒做好。別人不做的,我們來做,大家一起努力,我們的決心不容挑戰。
#新北大工程 #安居樂業 #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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