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無法回韓延簽而F6過期
重新申辦F6-1 (文長)
因之前辦打工度假簽,跟第一次辦F6-1時都很順利。沒想到這次被退件!但也來跟大家說解決辦法;
【在台灣"重新"申辦F6-1所需文件】
🇹🇼台灣配偶:
1. 身分證 (正本+正反面影本)
2. 護照 (正本+資料面影本;有照片那一面)
3. 戶籍謄本正本 中文版 (要3個月內的)
4. 2吋照片(白底)一張
5. 簽證申請表(代表部有表格,直接去現場填寫,但填寫會要一點時間;
我卡在五年內出入韓國的紀錄跟去過的國家,因為次數數不清啊...)
🇰🇷韓國配偶:
1. 여관 사본 護照影本(有照片資料那面)
2.3.4.5 기본증명서/혼인관게증명서/가족관게증명서/주민등록표 등본
(以上皆須3個月內正本)
6. 신원보증서
7. 위국인 배우자 초청장
8. 주거요건 증빙서류
因為是重新申請
所以不用像第一次申請時
除了以上文件,還要有
語言溝通證明❌,以及兩人如何認識的背景陳述❌甚至也不用財產所得證明❌
但因為吳吳比較特別,他是台灣公司台灣收入
所以他在韓國,是無業無收入者😱😱....
因此收入證明跟在韓國是有住處的這方面
要提供較多證明;
**신원보증서身元保證書:要填台灣公司資訊
住處除了提供韓國租屋的簽約**주택 임대차 계약서 還加上不動產相關的 **등기사항전부-건물
因為以前申請時,都是吳吳把正本掃描給我
我在台灣彩色列印,是成功的
這次雖如法炮製,但被抓到不是正本(資料2345)
所以導致我後續很麻煩,要跑第二次補件
吳吳不想寄國際快遞,因為幾張紙要台幣一千元..
所以他後來跟駐韓代表部領事溝通(盧小小)了快一小時的結果
(很怕我被黑掉)🌚
就是上韓國官網,把文件彩印出來,一定要彩印唷!!
但因為這些都是個資,是無法下載儲存後再列印的,要電腦連線印表機,叫出頁面後直接列印。
但韓國管個資很嚴,要叫出這些資料
要很多步驟,還要下載安裝很多防洩密程式
我IT不行又是韓國政府網站
所以我們作法是用Teamviewer這個程式
讓吳工程帥直接遠端操控我的電腦去操作
這樣就可以在台灣把資料正本印出!
但即便是這樣,我們還是花了四小時去處理這件事情......
總之,今天終於順利送件
拿到簽證門票,代表部附上日期的收據一張
希望不要有任何問題👌,能拿到簽證
我就可以訂機票
然後去醫院被(核)戳(酸)鼻(檢)子(測)🐽🐽
最後如期出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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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결혼이민비자구비서류
#F6過期 #重新申請文件清單
租屋簽約身分證影本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租屋族看這裡!如果你準備在年後換屋,請小心 #租屋詐欺!
有個朋友剛出社會沒多久,礙於經濟問題,沒辦法想住哪就住哪,某天在租屋網上看到一個物美又價廉的物件,同樣的房型想在附近租,價格可能要貴上4、5千,簡直是「真命天子」,興沖沖的打去詢問。
連絡上了,對方才推託說自己其實只是二房東,房東另有其人,還說要先付定金,房東才願意出來簽約。這時他覺得怪怪的,但為了搶得先機、趕快住到好房子,想不了這麼多,付了錢把對方口中的「房東」找來,又付了押租金與第一個月的房租,回家立刻處理搬家事宜。
沒想到,過了兩天,二房東打來說「不租了」,叫他不要搬過來。出爾反爾的行徑讓他氣炸了,他心想:「不租可以,你總要把錢還我!」,但二房東開始不接電話、所謂的房東也連絡不上,這時他才驚覺碰到「詐欺」,去報案才發現原來這所謂的二房東、房東都是「假房東」,而且是詐欺慣犯,不只一兩個人報案過,每次都利用各種理由騙取求租客的定金、租金或押租金以後改口不租。
🎸要怎麼避免成為租屋詐欺的受害者?
租屋詐欺這種事情雖然防不勝防,但還是有一些手段能夠保護你。
1⃣上網查評價
這不是幹話。現在除了各大租屋網以外,也有不少租屋的網路社團(像是某某照妖鏡),他們不是告訴你哪裡有好康,而是告訴你「哪裡不能租」,例如某路某段的房子(當然,這不會寫得很清楚,但值得參考)的房東不修繕、違約扣錢等,讓其他人不要再度上當。在找到好物件以後,先從其他管道確認對方是安全無虞的。
2⃣簽約前確認對方身分
房東可以要你出示身分證,其實你也可以要求房東出示 #身分證 與 #所有權狀 給你看,確認對方真的是所有權人、有權出租房屋。你可以不拿一份影本回家,但至少房東要能拿得出來讓你比對。
如果房東認為所有權狀很重要,不想拿出來,沒關係,你也可以自己去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這類謄本上會有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身分證號碼與住址,雖然並不會完全公開,但或許足夠你去和對方的身分證進行比對。如果有差異,對方又支吾其詞的話,你就差不多可以報警了。
第二類建物謄本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的,因此不需要房東的同意,你就可以自行申請!
如果碰到「#二房東」來出租的情況,你可以要對方拿出他自己跟大房東簽的契約,請對方證明他是合法的二房東,而且 #大房東有同意他轉租,你的法律權益才有保障。
萬一對方是違法轉租,最壞的情況是碰到上面的詐欺,最好的情況是你能租,但租期不超過二房東,這樣對你來說也是很不公平。
例如原本說好租到明年,結果二房東自己的租約今年6月就到期,依照法院實務見解,你最多也只能住到今年6月,否則房東有權把你跟二房東一起趕走。
3⃣簽約前不交錢
最忌諱的是你一個字都還沒簽,錢已經交一半出去了。
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在雙方都同意以後才開始,而通常就是「簽約」以後,這樣才能確保你有法律上的權利。就算要付「定金」,也一定要另外寫一張定金借據,證明金錢的收付關係,才能交出去。
有些租屋詐欺可能在簽約前就要你付定金、押租金或其他費用,才願意和你洽談、簽約,碰到這種情況,就算是真房東我也勸你乾脆不要租,因為對方錢拿到了,可是你呢?你說不定連鑰匙都還沒有!(而且鎖還能換)
簽約前盡量不要付款,即便有付款需求也不要支付超過一個月租金的款項,才能減少詐欺發生時的損失。
🎸碰到租屋詐欺該怎麼辦?
當你感覺自己被詐欺了,第一步是先去報警,因為詐欺已經涉及刑事責任,由警察介入才能處理犯罪問題。
其次是收集資料準備提告,這也是要對方出示身分證明的另一個原因。要提告你總得知道對方是誰,不能只知道臉、叫不出名字,這樣法官也沒辦法幫你傳喚、主持公道,身份證明上會有姓名與住址,即便沒有電話,但至少夠你去起訴討債。
比較麻煩的是,租屋詐欺通常是慣犯,因此都會事先做好脫產的準備,也就是他不怕讓你知道身分,他收下現金通通藏起來,就算你去告他,由於名下沒有財產,你也不能強制執行討回來。
(什麼是強制執行?你可以看這裡:https://law.medpartner.club/compulsory-enforcement/)
碰到這一種慣犯,只能追究對方的犯罪責任,你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例如契約、對話紀錄,甚至是其他相同受害者的證詞),協助檢方起訴與法官判刑。
這位朋友跑來找我,我也是為他感到很可惜。到底要怎麼避免成為租屋詐欺的受害者?萬一碰上了又該怎麼預防?這些問題,我想除了律師沒有人會事先知道。
租屋詐欺不是一個新聞,其實從古早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有,只是換了手法,換了面孔,唯一不變的可能只有人性吧!
總而言之,簽約前查好資料、確認身分,不要有貪小便宜的心理,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