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黃承國:一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國策顧問。
我所知道的黃承國,他不是黑道。我認識他的時候,一直到現在,他都是一位努力為黨貢獻的主委、國策顧問。
趙家發出的爭端,是該追究,該火速處理。在法律上、道德上該面對的責任,當事人家族自然必須面對,並且黨也應以最高標準從嚴處置,無可有模糊地帶。
但,有心人士和部份媒體對黃承國國策顧問極盡抹黑、潑髒水,只因為趙先生是國策顧問認識的人?在過去黃承國所領導的台北市黨部之下,他認真盡責付出,栽培了很多優秀的從政人員;如果要用這種方式來抹滅黃承國,抹黑一個黨,我想那是相當不公平的。
我從18歲高中畢業開始,就半工半讀擔任議員、立委助理,除了台北,最遠也曾到彰化居住輔選,我跟過許多民代,也從跟民代的工作中,看見每一位老闆的特色。
記得剛到台北市黨部那一年,我擔任行政組組長,也身兼黃承國主委的秘書,儘管我知道他過去有些對於他過去的傳聞,但那些都謹止於傳聞而已,而且還是幾十年前的小道八卦。縱是所真,年少輕狂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黃承國是我跟過最好的老闆!記得到黨部報到時,他曾隨意問過我一句話:「你會怕我嗎?」當時我很快回答他:「不會阿!」然後我就走出主委辦公室回到我的座位開始我的黨工生涯。
從我在黨部的第一天開始,他時常關心黨工的工作狀況,也不忘常常提點同仁要細心執行黨務。颱風來時,他會提早讓大家下班回家防颱;過年前後,他也會讓大家提早下班回鄉。
在黨部期間,我常常看到各界人士常來黨部尋求黃承國主委的幫忙,這些幫忙多數為來聽取主委的意見,因為他們需要黃承國的智慧、洞察力和遠見,提供他們清晰的思路和宏觀的想法。
而在公益活動上,他也常低調的點亮每一個角落。偶而還會有要寫論文、報告的學生來拜訪他,這時候我的老闆化身一變,行程就算再忙,他也會抽出時間見學術團體。此外,黃承國主委受到父親的影響(黃永盛先生一生在指南宮奉獻)受呂仙祖感召,黃承國也很虔誠於宗教活動。我的老闆是個努力幫助人且有柔軟心的主委。外型鐵漢,內心柔軟無比。
在黨政選舉上,每一場市長、總統大選中,他總是召集黨工跟地方幹部,跟大家打氣,也嚴格執行每個選戰佈局,所以民進黨在藍大於綠的台北市得票率,在黃承國主委的帶領下表現不俗。總統大選完,他也不忘記犒賞黨工,體恤大家辛苦,帶大家出遊。黨部長輩年紀大行動不方便時,他也會不忘提醒黨工,當不便行走的黨員來黨部時,要細心接待黨員。
然在我政治工作生涯中,我最難以忘記我跟黃承國主委「四件事」,也因為這四件事,我確定他是個值得追隨的好老闆。
我不否認我工作上用盡全力,而他也很信任我,所以跟黃承國一起工作是一件辛苦又愉快的事情。
第一件事:我記得我剛到黨部時,因為當時還不適應環境上帶給我的人際關係,黃承國主委有時候會關心我,是否還能適應環境?有沒有工作上困難的事情?其實,老闆的敏銳度最高了,他讓我感覺除了為他、為黨工作,我們也像是一家人。
第二件事:請大家不要太羨慕我!有一次工作時,我手機快要壞掉了,我著急的情緒無處發洩時,我在臉書發了一篇「手機快要壞掉的崩潰文」,我的老闆看到之後,打了電話給我,問我喜歡玫瑰金還是黑色時,身為他的秘書,我當下直覺不對,老闆你要幹嘛?我很害羞的不知所措收下了老闆送我的手機。當下拿到手機的心情是,感動之情大過於拿到新手機的興奮。
第三件事:我曾經在市黨部遭受工作上的挫折時提過二次離職,他總是拍拍我,告訴我沒什麼,加油!妳是最棒的!然後我就這樣莫名的無法辭職。我的老闆看下屬的眼神,很溫暖、很堅定,所以也說服了我。
第四件是是我最難忘記的事情: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身居要職的關係,我的老闆黃承國從有心人士聽到,關於我不是的訊息,他回到辦公室,不是質疑我,而是直接了當的問我,是否真有別人說的情事?我很感動我的老闆黃承國,第一時間不是懷疑他的下屬,而是先相信他的秘書,從這一件事情,我確信他是我值得追隨的好老闆。
我在黨部工作的堅持,就是因為我有一位那麼好的老闆,他帶著黨工,也帶了我們很多人的心。
最近,部份有心人士及媒體和國民黨把他扣上黑道的帽子,這真的是空穴來風的莫須有,我真的深深不以為然!
那些自稱白道乾淨的政治鬥爭盤算下的人物,你們真的乾淨嗎?人非聖賢,少年輕狂孰能無過?知錯能改,才是真的難能可貴。難道我們要把改過的人又推向無底萬丈深淵嗎?
我只是個曾經待過黨部工作的小黨工小議員,我把我的所見跟大家分享,這就是我曾經的老闆黃承國。
請國民黨不要繼續無限上綱追殺,如果要談黑道的話,國民黨才是始祖。別忘記孫中山的洪門組織,外加蔣介石於上海的青幫體系。所以,最沒有資格說黑道的,是國民黨。但我今天不是要來戰藍綠,我只是看不慣這種抹黑方式。
因為基於黃承國國策顧問曾經是我的老闆,我也從側面得知這波新聞,傷了他的孩子;他的孩子十分優秀,有個兒子英文很不錯,曾經在國外遊學時,用英文對話告訴他的外國同學們,他是臺灣人,他愛臺灣。他還有一個小孩,小小年紀,畫油畫的作品栩栩如生,十分有藝術天分。
他的孩子被教導的有禮、謙遜、低調,但現在由於身為黃承國的父親在新聞上受波及,使得他某一位孩子目前在家休息,不敢上學,只因為外界抹黑他的父親,他在學校也受到一些傷害。
政治鬥爭,孩子何其無辜?
請黑手停止惡鬥!真正的鬥爭是憑藉自己的能力往上爬,那才讓人心服口服。
政治是一時的,格調是一輩子。
我也要敬告國民黨不要見縫插針,見獵心喜。
當你用手指頭指著別人時,別忘了,另外四根手指頭正指著自己。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可可酒精,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聽到妹妹要剪短髮的消息讓我太興奮了 於是想要第一時間幫她變身成功 就像是他買的飲料我忍不住先插吸管喝 因為長期的相親相愛也比較知道對方的底線 希望大家可以帶著娛樂的心情看影片 這次我也知道可能做太過火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改天再分享為何我跟妹妹感情那麼好的悲情故事 記得把影片完整看完...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的推薦目錄: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在 羽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閒聊外遇--一種取決於人品的天災(還是該說人禍?)》
外遇這件事情最特別的是,比起犯錯的一方,被傷害的那一方,還更像是受到了「天外飛來的懲罰」。
因為外遇一但變得眾所皆知,被外遇的那方,馬上必須面對別人「你是不是做錯了什麼?」的質疑,比方說忽略對方的需求、失去魅力、因為忙於工作或家務育兒所以未能提供精神(和肉體)上豐富的生活、條件太好而造成對方的自卑、條件”太差”而導致對方的壓力,而就算這一切的問題全部都沒有,身為伴侶,提供了對方應有盡有的生活,精神和肉體上的交流一項不缺,還是會有人檢討受害者:「那就是你讓他過太爽了,讓他覺得生活無聊…」
我在《在婚姻裡孤獨》裡曾經說到,「外遇是一方的冒險,另一方的天災」,因為社會對於外遇的反應,總是重視「原因」而非「後果」,好像兩個人的關係會有裂痕,一定有某些可以追究的原因,而只要知道原因,我們就可以「防堵」,心理上也可以與之劃清界線:「我都沒有做錯以上的事情,所以,被外遇的人不會是我」。
但事情其實並不是這樣運作的,我之所以稱外遇為天災,就是人類只能盡力去降低、預防天災造成的傷害,卻不能百分之百阻止它的發生。
「怎麼做才可以預防伴侶外遇」,這個問題就像「怎麼樣可以叫另一半不要抽菸」一樣,因為抽菸的是他不是你,所以很有可能無論你怎麼做,都沒有辦法真正的「阻止」或「預防」。
被外遇的人就像遇到天災,只是有些人的生活半毀而有些人徹底被毀壞,社會上除了熱衷於找出原因(檢討受害者)以外,這些在感情上已經遭受背叛的人,接下來還要面對變得無法相信他人、自我價值感低落(是不是太傻或太蠢)、不斷自責內疚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在孩子和其他的親友面前,還要強打精神不能被看見自己崩潰的樣子。
有孩子而且孩子還小的話,那考驗更加的嚴峻,因為他們如果如實表達出自己內心的支離破碎,還可能遭受旁人「你會不會無法照顧好你的孩子」的質問和壓力,外遇的人卻是只要道完歉,表示回歸家庭,其他人都會鼓勵或讚美他迷途知返、「對家庭作出彌補」,好像他只要道歉、結束這一切回家去了,從此還變成一個更好的人。(所謂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但被外遇者所受到的莫名的懲罰,幾乎是一輩子的,可能十年、二十年,他都在「我要如何重新相信別人和自己」的困境中掙扎,但如果十年二十年後他還為這樣的傷痕落淚、對伴侶從此做不出好臉色,同樣的質疑和傷害「那你這樣可以照顧好孩子嗎?」「既然這樣你為什麼不乾脆離婚?」還要再來一次。
就連那一手造成這種破壞的人,都可以理直氣壯的反過來修理他:「都已經過那麼久的事情你還提它幹嘛?」「我不是已經道過歉了嗎?」「所以我『回來』了啊!」好像受災戶還比較過份似的,犯錯的人看待自己的錯已然雲淡風輕,現在變成「誰記得誰痛苦」,「活該你要記得」。
除了在精神上遭受時間無法估計的折磨,從此就算再有快樂,也可能因為舊傷復發而突然蒙上一層陰影,在現實生活中,被外遇的人還要面對更多的困難。
***
外遇者毫髮無傷,被外遇者卻被雙重懲罰
如果因此選擇離婚的話,那自己這莫名受到的冤屈和懲罰,就等於是雙重的了。
不只是精神上失去了原本的依靠,就是那原本以為可以信任的對方和自己,還可能失去原本的生活,不能住原本住的房子、不能維持原本的生活品質、失去原本的社會地位,更重要的,還可能失去原有的家庭關係,。
如果對方在對待孩子的部分,被人們和法律認為「這部分『沒什麼大錯』」,畢竟傷害另一半通常不被認為會影響到身為父母的職責,那麼對方就依然有權要求共同監護、輪流照顧孩子,甚至,如果對方的經濟條件更好,家裡也有後援可以帶孩子,孩子的照顧權還會被他徹底搶走也說不定。
原本自己是媽媽,每天都可以看到孩子、每天都和孩子在一起的,結果變成一周只能看到三四天甚至只有假日,其餘時間,都要放手讓孩子去跟前夫和婆家同住。
有些人光是想到前夫還可能帶孩子一起去找小三約會,要孩子叫對方「阿姨」就已經崩潰,而她如果因為這樣而做不到離婚,之後說自己很痛苦,還會被別人說「是你自己不離婚的,誰叫你被背叛了,還捨不得放下『原本的生活』」。完全忽略了他原本就有權力過「原本的生活」,今天破壞了這一切,最沒有資格過得「跟沒事一樣」的人,其實是犯錯出軌的那一方。
但那人卻很快就可以過得跟沒事一樣,精神和物質生活上都是。
所以外遇是很特別的,是一方做錯,懲罰卻好像全部落在另一方身上,被外遇者無論離不離婚都已經不會是原本的樣子,他的自我價值感、對人的信任、自信心、相信自己被愛的那種感受,還有原本安定的生活、安全感等等,全部都被這場天災給摧毀,卻得拼命振作精神重新再來。
***
就算對妻子沒了感情,做人的道義還是該有吧
我突然想到北野武和他老婆離婚的新聞,非常巧,前陣子我剛看完他的《北野武的下流哲學》,很有趣,很有他的風格,簡單來說就是他強調,做人有一種「格」或者是「品」的存在,而那樣的東西他認為現在的日本人已經沒有了(或許其他地方也一樣吧)。
有一些會被說非常老派,比方說上下關係,「連打招呼都不會還想學什麼東西!」也有一些是生活習慣,「為了吃美食而排隊最蠢了!」也有些是價值觀和原則,「拼命賺錢、有幾個錢就誇耀自己、其實小氣的不得了的人最難看了」總之就是一些有一點像江湖道義,不是完全符合現代「只要不違背法律就沒錯」的那種是非觀念,而是代代傳下來的某一種「窮人的骨氣」💪。
雖然窮,但不是為了錢什麼都可以去做,也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就算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也不會做「會讓自己覺得丟臉」的事情。
裡面也提到了他自己的男女關係,非常有錢的老婆是房地產公司的千金,不過結婚後被家人斷絕了金援,和北野武一起過了苦日子。他把收入全部都上繳,自己則是領零用錢,雖然在外面也有女人,但怎麼說,老婆是有點像「大哥的女人」那樣,不去管他在外面怎麼玩,關係開始和結束後他都會給錢,老婆也不會約束。
而這樣的北野武卻在這幾天宣布離婚,理由是真的和小三有了感情,根據媒體報導他把名下兩百億日圓的財產全部給了前妻,自己只保留了約三億日圓的房子。
雖然離婚這件事情一定沒有那麼簡單,不是只要淨身出戶就叫做好,畢竟兩個人在一起三十九年的關係,前妻一定也沒有預期到這個階段自己還要「恢復單身」(還是該說被單身?),但是北野武在金錢上給到這個程度讓我覺得,還算是符合他書中所強調的,那種「是人就應該要有起碼的『品』或『格』」(這兩個字連在一起的話,變成『品格』又跟原本的涵義有一點點不一樣),或許比較簡化的說法是,還算對妻子有一點點的「義氣」存在。
(我是在《成為母親之後》說的?我覺得夫妻關係中,義氣是很重要的)
所謂的義氣並不是由法律界定的是非對錯,而是人在行為上,覺得自己要考慮到他人而所做的某種選擇。也就是說他不用那樣做,應該也不違法,(我想日本應該沒有只要是外遇離婚就必須要交出全部財產的這種法律,台灣也沒有),但給多給少,是「自己覺得該做」的事情。
精神上的傷害無法彌補,對方人生的方向、道路,全部因為自己的背叛而被迫重新選擇,而且有小三的一方還算是可以選擇,明明沒有做錯什麼,被退出原本家庭的那一方,卻已經失去了重新再組一個家庭的機會,所以至少在物質上,不要再讓對方受到更多的「懲罰」,失去太多原本的生活和生活品質…
給對方大筆甚至是自己全部身家的贍養費的人,如果不是對方有個超強的律師團,搞得不這麼做無法成功離婚,就是這種,因為自己對對方內心有愧,知道自己要負最多責任,所以自願在物質上做出更多彌補吧。
沒辦法知道北野武是屬於哪一方,畢竟他的老婆管他的錢管了快四十年而且據說非常善於理財,所以也有可能找的律師團是厲害角色,只是看北野武談自己處世哲學的書,覺得也很有可能是後者,是人就該有「人的樣子」,雖然看起來離經叛道,提到跟身邊的人哪怕只是情婦之間的往來,北野武有他自己認為應該的「格」。
話說回來,現在好像還越來越多人,明明是自己外遇卻理直氣壯,甚至想離婚重獲自由時,還精打細算的事先轉移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保留自己出孩子學費的單據,接送的證據,總之,就是不只是自己犯錯在先,還打算得寸進尺,離婚也想要讓妻子拿不到半毛錢、被迫搬出原本的房子、自己一樣擁有孩子的監護權甚至是共同照顧,讓妻子人財兩失以外,還必須要努力賺錢養活自己和照顧孩子。
結果前妻因為工作而被迫減少和孩子的相處,丈夫和婆家在照顧孩子的時候,還可以把握機會對孩子洗腦:「爸媽會分開,是因為你媽媽不好」「你看你媽媽都沒有來看你,還是我們對你比較好吧!」
總之就是自己外遇,已經殘忍的踐踏了妻子的人格,還想方設法地進一步摧毀她的生活,好讓自己「贏者全拿」,就像「換一個更討喜的老婆」那樣過著跟原本一樣,甚至可以說更滿意的生活,這種不只是在精神上毫不在意的傷害對方,在物質上,對待自己已經不愛了的妻子,還根本比陌生人更不如。
這種人如果讓北野武看來,可能會說「王八蛋!根本沒有『做人該有的樣子』!」吧!
#本來沒想要寫外遇議題
#因為北野武我還是寫了
#閒聊也可以分享
#但我不想被當作兩性專家因為我不是啊
#感覺專家是要能夠提出對策的人⋯🤔
ps.是說伴侶外遇為什麼不離婚就好,是因為不想要明明無辜,還被雙重懲罰,這是我婚後才逐漸理解的事情。屬於如果可以其實我不想理解的事情,我也想守護我心中,愛情是何等純粹的粉紅泡泡啊🤣
#無奈我是一個哲學家性格的已婚婦女...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在 安小蕎(Angel-Ann)粉絲玩美後援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用客觀態度來評理。
⋯(以下是姚先生留言)
安小姐 我是當事人(姚先生)
我不是告訴妳已經沒有事了嗎?
我跟歐陽小姐是朋友 我女兒也是
大家都是認識的 歐陽珊珊沒有恐嚇我
她只說(我想要的沒有得不到兩個字)
這代表 自信還有自傲 這是她說話的語氣 她們喜歡我家女兒要認養不行嗎 當天我們 就已經說清楚了 我女兒跟她說只能當朋友不能當她女兒 請問妳這是誘拐嗎? 我已經跟妳說的很清楚了 妳竟然斷章取義 不加求證 我女兒的同學截圖給妳看 妳為了想紅不擇手段 妳有名聲名譽 難道我和歐小姐就沒有嗎?
上次留言給妳 妳竟然給我撤了 妳是公眾人物怎麼這麼沒有禮貌 妳錄音給我 我和妳的對話留言我都有截圖存檔!
為了捍衛我們的名譽 一切依法律途徑解決 這場官司打下來 妳必敗 妳已經紅了
希望妳不要由紅翻黑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歐陽小姐唯一錯的地方 就是盜用妳的照片 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不希望我的朋友被誤會是誘拐別人的孩子 我也不希望我被誤會 我的孩子被人誘拐 我的要求有三
1 撤除這邊篇po文
2 po出道歉啟事
3 通報媒體這是誤會一場 妳可以再紅一次 登上版面 保住彼此的名聲 又可以讓妳的粉絲知道妳是一個知錯能改的人
等妳回覆 謝謝?
她們盜用妳的照片這不關我的事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憑什麼說 歐陽小姐誘拐我的孩子 之前已經有律師分析給妳看 妳為了炒新聞無端生有 法律 是講證據的
盜用別人的照片和誘拐小孩是兩碼事
我和歐陽小姐的對話 還有我女兒的對話 請妳仔細看清楚 我是當事人 妳未經查證 斷章取義 如果真是誘拐我的孩子 我自己報警就行 不必麻煩妳
⋯(#以下是安小蕎的回覆)
姚爸爸⋯我看到時您已經留公開,私訊我就不回您了。
如果是單純盜照,請問為何多了位「黃佩琪」小姐來講一堆謊言?
打官司我不是沒有打過,上新聞媒體⋯說真的我常上,這次新聞姚爸爸你以為我愛上?我被記者問到我非常無奈⋯
姚爸爸⋯要跟我打官司,當然簡單。
1.你可知道要把「歐陽珊珊」&「黃佩琪」這2號人物找出來。
2.黃佩琪&歐陽珊珊我就已經可以先告她&他們。
3.#非常歡迎姚爸爸告我,#因為我等不及要見到「#號稱我雙包胎姐姐的歐陽珊珊& #刪。」
還有姚爸爸,如果歐陽珊珊是您朋友,更好!
1.麻煩歐陽珊珊跟黃佩琪「兩位」一起出來跟我道歉。
2.我的新聞說法根據是來自於我律師看完全部對話後給我的專業建議。
3.不是我做錯事,為何要我道歉?到底誰盜用誰照片?誰用我的身份去騙人?誰又夥同朋友一起來編一堆謊言騙人?
#我看的是根據我看到的截圖照片,你女兒的同學跟我說他們認識的始末。
#而你女兒最後對她同學說看過歐陽珊珊也是沒有的事情。
1.#歐陽珊珊& #黃佩琪盜用我肖像權我已經可以直接告她們。
2.#姚爸爸⋯#歐陽珊珊真的是你朋友嗎?#告我卻找不出人來我可是也能反告您。
3.#在我手上握有的全部對話有56張照,#請問您知道多少歐陽珊珊與你女兒認識的來龍去脈?
還有,姚爸爸⋯
1.在新聞中我從頭到尾也沒有公開您的個資&你跟你女兒姓名。
2.記者照片全都由粉絲團存取,新聞上也都是馬賽克。
3.我全部照片皆馬賽克。
4.是您自己來這公佈您自己的臉書。
5.#您到我版上說這些話是否三思過?
#姚爸爸您似乎忘記您用您女兒臉書傳私訊寫過了些什麼,#是否要去回遡一下。
#我最後要說,#歡迎姚爸爸來告我。
1.#我做事是有根據。
2.#我不會跟惡勢力低頭。
3.我對紅不紅根本沒興趣,因為我對演藝圈本來就沒有任何眷戀。
4.姚爸爸⋯#我相信律師要找我也非常容易,#畢竟我還有經紀人可以聯繫。
您說的「我紅了」雖然我真的不知道我紅在哪,而我上新聞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而大家注意我是因為我之前賽車的新聞而不是您說的這次事件。
#姚爸爸您似乎也把新聞焦點看錯!
1.我呼籲父母要多了解自己兒女交友狀況。
2.採開放態度面對自己兒女的交友狀況。
3.平時不關心,等兒女不見再哭著找人是很不ok的。
4.不要因為對方放女生照片就少了防備心。
#請問我錯在哪?
還有⋯姚爸爸,我們對話記錄我都有拍照。
1.請問我怎麼撤你的留言?
2.如果我真撤你的留言,你可以發佈照片讓大家公評。我就算能撤我的,您那還是會顯示的。
⋯
「余昇峯律師」解析:
首先,針對自稱是您姐姐的那位網友,因為他雖然冒稱,但未以此詐欺他人以取得財物,因此不會構成詐欺罪。
而其對X君父親的對話內容,我初步看過,因為他並沒有恐嚇X君父親,要危害他的生命、身體、名譽或財產,因此恐嚇罪可能也無法成立。
可是或許有一個罪名可能成立,那便是: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未遂罪」。
因為在您截取的圖片中,那位冒名之人似乎有以不正之方法引誘X君脫離家庭及監護權人,雖然結果沒有發生,但是因為他已開始實施略誘之行為,如果X君未滿二十歲,或許是有可能成立,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未遂罪」(刑法第241條第4項)。
另外盜用照片的部分,如果您對那些照片有著作財產權(這部分您可能要確認清楚,到底著作財產權是在攝影師身上,還是在委託拍攝的公司身上,但大部分應該都會在公司身上;可是您自己自拍的部分,您自己享有著作財產權應該沒有什麼問題),那對方沒有經過您同意而擅自重製照片,已涉嫌違反,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罪嫌」。
可能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著手處理。
至於報案的部分,因為刑法的部分是非告訴乃論案件,您可以去警察局告發或是撰寫告發狀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告發;而著作權法部分,屬告訴乃論案件,必須由著作財產權人即被害人提起告訴,因此您可以去警察局告訴或是撰寫告訴狀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告訴,而這兩個行為可以一起去做。
如果您怕警方吃案,我個人會建議您以撰寫書狀之方式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告訴及告發。
補充一下,另外因為他置放您的照片設罝FB,並偽稱係您姐姐,對外足以詐騙他人,使他人誤認,已足生損害於公眾及您,因此從這個角度而言,他也可能成立,
「刑法第220條第2項偽造私文書罪。」
另外建議,發生類似的事情,第一時間絕對不要去檢舉,而是先用截圖保存證據。
最好是能找『公證人』(這是法定職稱,不是一般所稱的證人,比如:天正聯合公證人事務所
http://www.taipeinotary.org/
比如就網頁內容去做事實體驗的公證,以保存證據,避免因為檢舉後,遭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刪除網頁而喪失證據,這樣一來可能想告也告不成了。
以上提供您參考。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再討論。
余昇峯律師 敬上
鳴謙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30號8樓之7
TEL :(02)2322-3261
E-mail:rtty001@gmail.com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在 可可酒精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聽到妹妹要剪短髮的消息讓我太興奮了
於是想要第一時間幫她變身成功
就像是他買的飲料我忍不住先插吸管喝
因為長期的相親相愛也比較知道對方的底線
希望大家可以帶著娛樂的心情看影片
這次我也知道可能做太過火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改天再分享為何我跟妹妹感情那麼好的悲情故事
記得把影片完整看完喔XD
妹妹新髮型的設計師:https://ppt.cc/f4LiZx
希望大家喜歡這部影片也可以幫我分享出去唷!
可可愛你(◕ᴗ◕✿)
可可IG https://goo.gl/yqE17p
妹妹IG https://reurl.cc/zy6EV7
按讚粉專(抽獎聚集地) https://goo.gl/HjR3NR
(記得開小鈴鐺直播才會有通知唷!)
►『Talk To Me心靈對話系列影片』https://goo.gl/kn9ny8
►『開箱食物玩具』https://goo.gl/xPLgor
►『趣味機台系列』https://goo.gl/5C1J5U
►『穿搭講故事日常』https://goo.gl/b6FtBj
►『VLOG旅遊挑戰體驗』https://goo.gl/abTNV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acebook:https://facebook.com/cocowine0205
►Instagram:cocowine020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y! I am CocoWine.
Hope u like my video.
Subscribe my youtube I love You.
Follow my facebook fanspage.
►https://facebook.com/cocowine0205
►Instagram:cocowine0205
LOVE LOVE LOVE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在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Explore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歷史哥澄清唬 ... 張善政把41年前#博士論文正本 拿出來給大家聞香,不知道美利堅的碩士論文原稿找到沒?需不需要有人戴手套幫你端出來? ... <看更多>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在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好孩子不要學-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反求诸己| 一个人际关系良好的人,一定是从这点开始的!| 不要让人羡慕嫉妒你,才是智慧! 曾仕强讲国学. 曾仕强讲国学.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