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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濟分析:方法論與物權法應用
【作 者】張永健│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內容簡介】
ℹ中文世界第一本,系統闡述法經濟分析之方法,反省法釋義學方法不足,並具體應用於解決物權法解釋難題之著作!
❗本書論述法經濟分析的優勢和法釋義學的不足(事前觀點與行為理論),詳細綜述經濟分析的核心概念─效率─包括其為何可以作為應然價值,以及如何作為實然標準。此外,本書具體分析效率的組成元素與操作方式。對於任何部門法的學子,若想瞭解什麼是經濟分析,前三章都是很好的入門讀物。
‼本書以一以貫之的成本效益分析,具體剖析物權法的數個議題:所有權之限制(袋地通行、越界建築),所有權之變體(事實上處分權),所有權之分散與監管(共有物分管),所有權之消滅或擴張(附合與混合),所有權內容形塑之例外(物權習慣)。物權法定主義之效率性是海峽兩岸的熱門爭議,本書對既有論述提出系統性的反省。為回應質疑經濟分析對法學何用之質疑,本書附錄舉例說明其對中國物權法研究的貢獻。
💯本書脫胎於《物權法之經濟分析》,但每一章、每一部分都有實質修正與增加內容,包括對智慧財產權法、信託法、侵權法、契約法、繼承法、公司法的全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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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行為舉例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營建署長的智商,我的老天爺,怎會有這樣的人來當署長?公設比的高低,都在建商的良心,我家啥公設都有,公設比26%(十年前也不算低的),怎現在新案啥都沒有只有大廳,然後公設比就35%??
營建署抓的都不正確,枝微末節,應該要規定地下室停車位、車道、車道旁的空間等等,不能變成房屋的公設,這樣公設比才能降到合理值。
不然建商都在亂登記,尤其是如果你的平面停車位低於十坪,你全社區的公設比都被建商A走了。
【公設比之亂/上】哪裡虛坪最多?營建署抓出「管委會空間」作怪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政府雖然開始打炒房,房市今年升溫已是不爭事實,進場買屋的不少民眾質疑,買到的房子坪數被灌水,立委高嘉瑜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一度為此在立法院舌戰「實坪制」,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營建署開始研究如何減少虛坪,初步方向指出,最虛之處就是「管委會空間」,要「適度限縮」。
北市新建案 公設比突破35%門檻
據《住展》雜誌調查,今年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雙創新高。因購屋族對公設的容忍值約是30至35%,北市等於直接突破35%「魔王關卡」這臨界點。
在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中,建物權狀上,就是登記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及共用部分。「公設比」則是業界慣用的用語,就是「共用部分(扣除車位面積)除以建物總坪數(共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譬如一間總權狀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10坪,公設比就是33.3%。為什麼公設比有的是28%、或33%,甚至高到50%?由於法律沒有規範,這一切都取決於建商的良心。
減少虛坪 花敬群:免計容積空間再檢討
花敬群說,如果是社區基本使用需求,及必要的消防避難空間,沒有理由說那是「虛坪」;某個空間「虛不虛」、多大空間才合理,要靠「免計容積」空間的再檢討,來減少虛坪。
「建築技術規則」中的免計容積項目,包括陽台、梯廳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停車空間等,其目的是鼓勵建商提供住家必要的設施,但同樣也讓建築物體積增加,因容積率代表建物的身材有多高或多胖,體積愈大的建築當然愈賣錢。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梯廳、停車空間是目前最需要檢討之處,又以管委會空間,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上述這些地方的總量都應「適度限縮」,但後續還會與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建管官員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的排煙室,這5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但後3項是整套的固定設備,建商也不會多做,不過既然都免計容積了,所以管委會、機電設備當然就要蓋好蓋滿,銷售空間才會更大,公設比就愈高。」
吳欣修說,管委會空間原本是社區開會、辦活動的辦公室,後來就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之類的,這類案例太多了,也是最常被檢舉濫用的;而機電設備空間,也會刻意做很大提高公設,但裡面通常只放小機器。
他指出,梯廳則是電梯到門口之處,面積上限是該層樓面積的10%,他看過一些豪宅,就把這類通道做得很浮誇、很滿;而增設獎勵停車位原本是好意提供公眾使用,結果卻加重住戶負擔公設比;而建商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可是沒買車位的民眾,也要一起負擔公設。
張金鶚:應推建物、公設分離計價
房地產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虛坪登記情況不合理,但完全實坪制也不合理,因為公設仍須花成本興建。他認為,政府要改革,除了完整揭露資訊,讓消費者判斷,也應推動建物、公設「分離計價」。而他根據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公設價格只有主建物價格的3成左右。
賴正鎰:是買房誘因 公設有其必要
商總理事長、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公設是建商吸引消費者買房的誘因之一,例如有建案標榜飯店式管理等,但公設會增加,是政府及業界對消防逃生的嚴格要求,這些設備都有必要存在;且管委會空間變成圖書室,也還是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官方顯然多慮了,也不甚瞭解市況。至於分離計價,他認為意義不大,買房還是看「總價」,「如果這邊少、那邊就會多啊!」
「根本無濟於事、劃錯重點!」房市作家SWAY指出,重點是建商亂挪用空間,例如車位公設為何能移到房屋的公設?應約束這種行為;且這些分配合不合理,要有一套檢視標準,官方不能任由建商濫灌虛坪,還裝死不管。
【公設比之亂/下】為何持續飆高?營建署說豪宅是肇因
營建署評估 將可逐步降至30%
近年公設比持續飆高,目前台北市新建案平均公設比約35.3%、新北市約33.1%,皆雙創新高。而其背後原因,營建署認為,應是大坪數豪宅帶動所致,但目前豪宅不好賣,紛紛改成小坪數,預估往後3年,公設比可望慢慢降回30%左右。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這兩年公設比確實飆高,直達32至35%,快超過一般人忍受範圍,但他調閱2016到2020年的新成屋使用執照統計資料,發現戶數成長了35%、達12.8萬戶,但每戶的平均樓地板面積約從178平方公尺(53坪)降到93平方公尺(28坪),降幅近5成。
他後來請同仁分析新成屋坪數由大改小的原因,「豪宅太大不好賣,結果都變更設計,改成中小坪數了。」
官方認為推案坪數轉小 將讓公設比下降
他舉例,他看到豪宅一樓大廳刻意做得很氣派浮誇,但lobby愈大,圖書館、KTV、三溫暖、交誼廳等休閒設施做得愈多,公設比就愈高;甚至連二樓以上的梯廳,為了彰顯氣勢,都做到法定面積的上限。
吳欣修說,目前住宅市場都規劃中小坪數產品,以此產品定位,應不會有太多浮誇公設,不然只會更難賣。例如每戶20、30坪的產品,公設還這麼高,消費者難以接受,所以他估計往後3年,公設比應該會慢慢降下來到30%左右。
專家不認同:公設比難回頭 要靠法規限制
但房市作家SWAY對吳欣修的說法不以為然,他認為,豪宅之所以公設比高,是因豪宅有許多不同的設備、公設的面積也多,但就算改成小坪數產品,不代表公設比就會變少;且近5年房市走空頭,坪數下修的不只有豪宅,市場上每家建商都推小坪數建案,「同樣有氣派大廳。但公設比沒有比較少,」他認為制訂合理分配公設比、不任由建商濫灌虛坪的法規,才是正辦。
對於公設比攀高,SWAY指出,消費者可注意「這設施有無必要」。因建商為讓消費者覺得建案很高貴,就做一些毫無尺度的公設,如超大的圖書館與交誼廳等,進而拉高公設比與房價。
建商在地下車位動手腳 公設比更增
建商也會在空地上增加假山假水庭園造景,來增加居住空間的舒適度,但消費者的負擔自然會增加。還有麻將間、撞球場、三溫暖泡澡池,最終都可能因使用次數少、疏於清潔保養而作廢。
SWAY指出特別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有的建商會擅自挪用地下室機車格,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被檢舉而拆除。而建商把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做為全體共有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公設比也因此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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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行為舉例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當孩子不願意分享時,別再對他貼上小氣的標籤。
分享的價值與目的,其實在於一種「共好」,也就是,我覺得某件事情或某個東西很棒,我想把這份情感傳遞給你,讓你也覺得很開心;而這件事對我來說,有成就感(我能令你感到開心)、情感的連結(你是我在乎的人),或是實質的好處(一起玩更好玩、下次換你借我)。
孩子世界的分享,與大人並無二致,所以分享亦出於自發、出於喜悅,只要有一絲的不情願,分享的本質就被破壞了,所以父母千萬不要用「會分享才是好小孩」、「會分享,爸爸/媽媽才喜歡你」來脅迫孩子分享。
我們希望孩子能尊重他人的物權,我們自然也該以身作則,尊重孩子的物權:這是孩子的東西,他有權利決定是否分享、分享給誰,就如同我們不會期待同事、朋友無條件的把任何物品都分享給我們一樣。
取自《爸媽不用忍的正向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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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我們傳統上有一個習慣,長輩送孩子禮物,孩子很喜歡,然後長輩就會要求孩子要分享,孩子如果不分享,長輩就會罵孩子小氣、不知感恩,甚至處罰孩子都有可能。常弄得孩子又哭又生氣,長輩可能也不高興,這過程到底好到了誰?
東西給了人,就要尊重他。我們以前的文化很不尊重孩子,這便是大人沒做好身教,這過程只為了滿足大人。如果東西沒有真心要給孩子,不要給就是了,或者給予適當的份量即可。
強迫孩子分享,那失去了分享的本意:分享本來可以是快樂的事,結果又變成權力角力。
作者的論理很清楚,作法也很具體,要執行不是難事。但如果家裡有其他長輩,確實可能需要花費一番溝通的力氣,這我能理解。
祝願您,能歡喜分享,也懂得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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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歡迎參與贈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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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分享
【文/ 駱郁芬】
叔叔一家就住在小昕家附近,他們常常帶著跟小昕同年的小堂妹來作客。每次他們一來,媽媽都會叫他拿玩具跟堂妹一起玩,但小昕總是拒絕。
那天,叔叔一家人又來家裡了。那時小昕一個人在客廳正開心的玩著小汽車,小堂妹走過去,很有禮貌的指著旁邊的扮家家酒玩具說:「請問我可以玩這個嗎?」小昕想了想,搖搖頭表示不要。
小堂妹不死心,又問了一次:「我想要玩這個,可以借我嗎?」小昕還是搖搖頭,說:「不要,這是我的玩具!」
這時候,小昕的爸爸有點惱火了,壓抑著怒氣,對小昕說:「妹妹已經這麼有禮貌了,你怎麼還說不要?你玩具那麼多,又沒有在玩那個,不要這麼小氣。妹妹,哥哥沒有在玩,妳直接拿去玩就好了!」
小昕聽了,小汽車也不玩了,嚎啕大哭了起來,然後跑到房間躲了起來,留下在客廳氣到不行的爸爸。
▍多說「我知道」,理解他的感受
小昕怎麼了呢?孩子又為什麼會不願意分享?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得先回過頭問自己:為什麼我們要分享?分享的目的是什麼?有什麼東西是身為父母的我們會願意與他人分享的?
分享的價值與目的,其實在於一種「共好」,也就是,我覺得某件事情或某個東西很棒,我想把這份情感傳遞給你,讓你也覺得很開心;而這件事對我來說,有成就感(我能令你感到開心)、情感的連結(你是我在乎的人),或是實質的好處(一起玩更好玩、下次換你借我)。
孩子世界的分享,與大人並無二致,所以分享亦出於自發、出於喜悅,只要有一絲的不情願,分享的本質就被破壞了,所以父母千萬不要用「會分享才是好小孩」、「會分享,爸爸/媽媽才喜歡你」來脅迫孩子分享。
此外,我們希望孩子能尊重他人的物權,我們自然也該以身作則,尊重孩子的物權:這是孩子的東西,他有權利決定是否分享、分享給誰,就如同我們不會期待同事、朋友無條件的把任何物品都分享給我們一樣。如果孩子對於物品的所有權越沒把握,例如隨時會被要求甚至擅自借出,那麼孩子便會因為不安,而更加保護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更不願意分享。
因此,當孩子不願意分享時,別再對他貼上小氣的標籤,孩子只是安全感不足、信心不足,或是還沒體會到分享的喜悅。
▍比起責備、命令,試著說:「我知道你……」
有時候,我們會想要趕快把事情解決,而不自覺的用比較強硬的方式讓孩子就範,這可能是因為時間壓力,也可能是因為孩子偏離了我們預設應該要有的做法,甚至讓我們覺得面子掛不住,進而造成我們的不安,但我們卻沒有察覺。
然而,若我們仔細回想,會發現「求快」所採取的做法,往往引發更強烈的情緒或不理想的後果,造成後續更多時間精力上的損失。
以上述的例子來說,當爸爸直接要小堂妹把玩具拿走時,小昕的情緒澈底被挑起,家長事後勢必花費更多的時間來安撫孩子。又或者,當孩子搞砸一件事情時,即使我們的出發點是幫助孩子理解問題出在哪,卻常常忍不住碎唸:「你就是這樣莽撞,弄壞了你賠得起嗎?」、「自己弄倒的,有什麼好哭?下次要小心一點」,孩子也可能會在心裡築起一道心牆,不願讓父母更接近。
要讓孩子理解父母的用心,而非將我們拒於千里之外,最重要的是先把自己的情緒反應暫放一旁,與孩子站在一起,體會他的感受,並理解對他而言事情的樣貌為何,包括關注的焦點、被挑起的情緒、解讀方式、希望的解決方法等。若我們能試著去同理孩子的想法,很可能發現這些都與我們所想的不同。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先問一問孩子的想法:「那時候發生了什麼事呢?」、「那個時候你想到什麼?」、「你決定這樣做,是什麼原因呢?」但我們得提醒自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有一個被傾聽的機會,而不是問責、找缺失、檢討。
接著,我們可以把孩子的情緒關鍵字點出來,這樣做可以讓他知道我們懂了,對於安撫孩子的情緒會有神奇效果。
例如:
「你玩具這麼多,不要這麼小氣。」
↓
「我知道你很喜歡那支筆,不見了真的好傷心……。」
「我發現弟弟撞倒你的城堡讓你好生氣。」
「我知道你擔心玩具借出去會被弄壞。」
等到孩子覺得自己充分被理解,我們才能著手解決問題、提出建議,在這個階段,同樣再用討論的方式進行,例如:
「你覺得下一次可以怎麼做,才不會又不見呢?」
「你覺得現在可以做些什麼,讓自己心情好一點呢?」
「你想要我抱抱你嗎?」
也就是說,連結了情感、了解了想法,才有辦法處理問題(如圖所示)。
▍你也可以做到的正向教養對話練習
其實,孩子天生就有分享的傾向,回想孩子第一次成功疊出高高的積木時,是不是開心的看向大人呢?當孩子玩扮家家酒時,是不是煮了好料就要和爸媽分享?當孩子在學校拿到糖果、貼紙,是不是總是小心呵護、帶回來送給家人?這些都是孩子自然而然的分享。
如果能抓到這些小小契機,大大表達你的驚喜和感謝,會讓孩子更容易理解分享的正向經驗。
不過,此時我們也要注意,不要過度叮嚀「那你下次要記得跟○○分享玩具」這種提醒反而讓孩子感到壓力、更排斥分享。
● 「如果○○,怎麼辦?」,陪孩子練習思考
如果孩子還需要更多時間來體會分享的美好,那我們就耐心等待。但在孩子準備好之前,難免還是會遇到類似小堂妹來訪這樣「被期待要分享」的狀況。
此時,我們可以預先陪孩子演練:
「這一次準備好分享了嗎? 還沒的話,你想要先收拾哪些東西在房間呢?」
「如果小堂妹開口想借,我們可以怎麼說呢?」
「要不要準備一些你沒那麼寶貝、願意借她玩的呢? 你希望媽媽怎麼幫你呢?」
● 創造「被分享」的正向感受
有時候,孩子並不知道原來收到來自他人分享的東西,感受有多麼美好,我們可以以身作則,讓孩子有同樣的體驗:
「這個蛋糕好好吃,是我最喜歡的口味,分一些給你吃吃看!」
「這是我最喜歡的衣服,但我知道你很想借……我相信你會很小心的,對嗎?」
…………
POINT 用「我知道」理解感受,並且創造正向經驗。
×「你的玩具那麼多,很多都沒在玩,不要這麼小氣!」
○「我知道你擔心借出去會被弄壞,有沒有你比較願意借給他的玩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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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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