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行政院會拍板通過福利相關政策,增加產檢假想刺激生育率(小聲說(當了父親就會付清喔♡
我們來看看現行的產假相關規定吧!
🔻產假在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中都有規定。
勞基法規定,女性勞工在
❶分娩前後→ 產假8週
❷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產假4週
而性別平等工作法更進一步規定
❸懷孕2~3個月流產→有產假1週
❹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產假5天
以上雇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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ʚ產假原則上是有薪假ɞ
如果你的年資在6個月以上,產假時還可以拿到全薪,如果年資未滿6個月,產假期間則是領半薪。
💥但如果是懷孕未滿3個月的(流)產假,性別平等工作法並 #沒有要求雇主一定要給付薪資,因此 #雇主是可以不支薪。不過不能因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等不能藉此作出不利處分。
因此也會有人選擇小產時直接請普通病假,畢竟一年內不超過30天的病假是會支付半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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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產檢假 的部分,
今天(就剛剛)行政院敲定 #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為7天,
但這還需經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囉~
目前是預計今年7/1上路救救生育率
(但這時期懷孕好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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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 ❚ 指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
妊娠 ❚ aka懷孕,指胚胎或胎兒在女性體內孕育成長的過程。
流產 ❚ 指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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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第50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35173號令↯
https://reurl.cc/zbVKQQ
◦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或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請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雇主不得拒絕。惟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以勞動基準法而言,該法並無一星期及五日之產假規定,基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如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請求一星期或五日之產假,#雇主並無給付薪資之義務,但受僱者為此項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惟若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則雇主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折半發給工資。至於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受僱者,產假期間之薪資,則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或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91年 #勞動三字第0910055077號令↯
https://reurl.cc/kV689x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所稱「分娩」與「流產」,依醫學上之定義,妊娠二十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二十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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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港。故 kongguh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
無薪病假年資 在 奧地利山邊小屋裡的Zero Waste樂活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半年前就知道,接下來的半年到一年,在州立音樂院的鐘點會因為同事自育嬰假回歸,而縮減一半以上,薪水當然也銳減許多。
雖然因為買下現住的房子,而讓原本在居所項目的支出多出一倍,照理說,帳目上是無法平衡的。但我未曾細想或擔憂過,一派樂天地覺得生活就是有辦法好好過。
經過暑假的深度身心養護休息後,也規劃好接下來半年到一年的工作目標與作息,只將生活中一小部分時間放在教學上,而投注所有時間心力用來寫書、看書、完成幾個合作案子、當小酒館駐唱歌手、接個案、複習整合這些年所學、經營台灣的工作室與發展奧地利的貿易小公司和瑜伽教學。
但前天收到了一個翻轉生活規劃的新消息。一位同事要請長期病假,而院長屬意我臨危受命,接下同事在音樂院西部分校的所有鐘點,直到她病癒回歸。
這位同事已近退休年資,加上病況,極可能之後會辦理提早退休,若是如此,日後我可能就此留在分校。
我的他羨慕地,「妳的運氣總是這麼好啊。」
因為,這是州立音樂院於本城的七個分校裡,離我家最近的一個。開車需6分鐘,單車車程僅8到10分鐘,搭乘公車就算把轉車等車的時間算進去,最多也只要半小時,步行也是要半小時。
而且目前也在那個分校執教的同事,不是之前就熟識,就是人都非常好。
除了能在資源豐富的音樂院本部任教之外,能進入這個對我而言相形方便舒適的分校,對身為新人的我而言,是最好的去處了。
我的他當年剛入職時,可是一週好幾天每日下午跑二個分校的可憐人啊。
今天一整個上午都在處理繁瑣學務,被郵件/電話/簡訊/私訊追著跑。交接之時,因為我在本部的教課時間與分校的代課時間重疊,有許多時間調度與琴房安排的細節要與同事們一一商討。接下來跟學生家長一一認識解釋,並約上課時間,這是最艱難的任務之一。還沒正式至分校走馬上任,已感受到這份工作的份量。
這週除了享受福利,參加州政府策劃的教師進修課程外,已有一腳及半身,踏入忙碌的工作狀態。
緊急接下這些鐘點,始料未及地接近全職鐘點的工作量,比我的他只少一日工作天,但也是對家中開支最好的安排,恰好就是能抵銷房子支出的收入。
只是,先前安排好的作息與各樣工作進度,得全數更改調整。原先設想好的生活面貌,改頭換面,變成另一個樣子。
但預定好要做的事,不會取消,只是要審慎排序並以較慢的速度開展。而生活密度,會比過去二年還要緊湊。
也就是說,不只忙到姥姥家,而是忙到姥姥的姥姥家。加上正在持續進行的居家大整理計畫,家裡還有四個孩子、其中有面對畢業考的高三應屆畢業生/每月參加一個音樂比賽或演奏一場的青春期怪裏怪氣國三生/中學一年級新鮮人/進入另一學習階段的小二生,每天不是有365件事,而是730件。(浮誇)
宇宙總是能回應身心深切需求,就算結果不是我們原先所想像的。無論如何,我都願意接納一切驚喜,繼續好好玩一場。
無薪病假年資 在 陳思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快樂的『無薪假』、『無心假』,無誤,一百分!
勞工是因為受到景氣衝擊企業,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要放無薪假,重點是放完後一塊錢都沒有;而韓市長是為了找下一份工作所以自主放無薪假,放完後還有上億的選舉補助款可以領;更何況真正的無薪假要勞資雙方都同意,韓國瑜的無薪假只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了。
然而就我曾經在公務體系的經驗,縣市長跟局處首長的請假都有很很明確的規定,會隨著年資增加的只有年假,有14天不等,而其他假別則就是相同的,包含有薪事假7天,病假28天,如果請假超過,並沒有所謂的自主性『無薪假』,只有從薪資扣款的『無薪事假』,因為公務體系都是月初發薪水,也就是說看個別請的『無薪事假』天數再去從給你的薪資扣回金額,沒扣完的還是存在你的薪資帳戶裡。
法律上來看『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及省市政府首長差假處理要點』裡面直轄市長的請假規定,程序上就是高雄人事處接到市長請假後,依程序報給行政院『備查』,也就是讓行政院『知道了』,所以基本上自己的假自己核准,就可以快樂放假去了!
圖片來源:Jim CHEN
資料來源:
韓國瑜10大金句曝光! 網友噓爆:根本幹話大全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15166
無薪病假年資 在 港。故 kongguh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卻有力地抗爭。記者走進人堆中與他攀談,他有條不紊地道出自己的故事。
「兩個子女『讀書唔成三大害』,無辦法啦!」鄧伯無奈地說。
鄧伯並非獨居老人,他一家四口住在海麗邨,可惜膝下一對兒女未能照顧老人家,有時還要他「倒貼」生活開支,令鄧伯近80歲高齡仍要打工維生。為了節省交通費用,他選擇在自己居住的屋邨做清潔工,至今已超過三年。每天工作八小時,每星期工作六天,不但要打掃邨內公共地方和清理花槽垃圾,還要在大型垃圾站內「打點」,換來的是每月八千多元的收入。
屋邨的大型垃圾站,除了有來自邨內的垃圾,附近屋苑的大型傢俱亦會被「有意」地丟棄在此,當中包括床褥、沙發和衣櫃等。鄧伯每日的工作,就是要將這些大型垃圾整齊地疊高,以免因阻礙居民而被投訴。對一個將近80歲的長者來說,這無疑是一份苦差:「我肯定要用好多力,無力點搬得郁?辛唔辛苦大家都知,唔使我多講。」
除了花力氣,搬抬大型傢俱亦有很高危險性。去年十月初,他如常整理這些雜物時,便被一個放在約四尺高位置的座廁弄傷了左腳:「唔知點解有人丟咗個馬桶喺上面,又用床單遮住,我一扯張床單,『砰』一聲個馬桶就跌咗落嚟,撞到左腳膝頭,洗傷口時醫護人員話見到骨,要縫兩針。」
然而,當鄧伯拿醫生紙給主管請假時,對方卻要求他不要報工傷,只放了十多天病假給他,支付他兩次去看急症所花的360元與幾十元的的士費用。但傷口的情況嚴重,至今仍未完全康復,鄧伯仍要自掏腰包看跌打:「依家行路都係趷吓趷吓,所以我自己畀錢睇醫生,因為仲好痛。」
縱然腳仍痛,工作仍得繼續,休息十多天後,鄧伯在11月初就復工。但一復工主管就要求他簽署一堆文件。目不識丁的鄧伯,不知道當中包括了舊公司民順的「自願」離職信,和新公司工商的入職文件,而這堆文件,正正是「海麗工潮」的導火線。
「主管話『阿鄧,你喺度簽名』,到底果份是咩,我都唔知,一共簽咗十幾、二十個名,一向要簽名時都係咁,佢地唔會講清楚。」就這樣,鄧伯和其他工友一樣變相確認自願放棄約17000元的遣散費。
罷工歷時十天,起初資方只肯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00元的「利是」,來補償工友損失的遣散費,後來一度增加到200元。直至本月5日,民順答應向罷工工友,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200元的「獎金」補償,並再加薪172元至8800元,罷工才終告結束。
取得階段性勝利,但之前被座廁弄傷左腳的鄧伯還有一個卑微心願:「希望能夠賠多少少畀我,日後我再痛時都有錢幫補睇醫生,唔使自己掏荷包。」
海麗邨清潔工的故事,鄧伯的故事,在香港肯定不是個別例子。一眾長者晚年無依,被迫以僅餘的氣力去換取微薄的收入。他們被剝削、被欺負,甚至已被社會漸漸遺忘。今集《港。故》會帶大家看看,鄧伯如何被剝削,如何被迫成為了「逆權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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