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紓困再擴大!針對 #薪資受到相當程度影響 的 #全時受僱勞工,勞動部今天發布「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將發放 #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7月12日起開放上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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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民眾來反映,除了原本受影響需紓困的民眾之外,很多人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浮動奬金占比高但疫情期間奬金減少、因疫情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導致工資減少…等等,這些情況讓工資減少,衝擊其生計。勞動部經過滾動檢討,推出本項計畫,要減少這些民眾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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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有點多請往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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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需都具備)
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
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34,800元(含),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
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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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以下情況者,亦非屬本計畫補貼對象:
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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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7月12日起~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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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者,7月12日上午10:00起可由此申請:
本計畫網站 https://mol-10000.w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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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全部納整完畢,故採取二階段方式辦理:
第 階段─7月12日上午10:00起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第 階段─7月23日上午10:00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若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仍僅得請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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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資料: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新式居留證號〉
〈申請人4月份與5月份的薪資佐證資料〉
〈申請人手機號碼〉
〈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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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中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本計畫規定之民眾,【只要於系統輸入以上資料,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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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狀況:
少數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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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問的朋友可以上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查詢,
或是撥打「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洽詢。
無薪病假 留職停薪 在 劉建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勞動部紓困再擴大!針對 #薪資受到相當程度影響 的 #全時受僱勞工,勞動部今天發布「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將發放 #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7月12日起開放上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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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民眾來反映,除了原本受影響需紓困的民眾之外,很多人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浮動奬金占比高但疫情期間奬金減少、因疫情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導致工資減少…等等,這些情況讓工資減少,衝擊其生計。勞動部經過滾動檢討,推出本項計畫,要減少這些民眾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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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有點多請往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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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需都具備)
▪ 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
▪ 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34,800元(含),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
▪ 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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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以下情況者,亦非屬本計畫補貼對象:
▪ 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 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 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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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7月12日起~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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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者,7月12日上午10:00起可由此申請:
本計畫網站 https://mol-10000.w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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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全部納整完畢,故採取二階段方式辦理:
▪ 第1⃣階段─7月12日上午10:00起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 第2⃣階段─7月23日上午10:00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 若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仍僅得請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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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資料: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新式居留證號〉
〈申請人4月份與5月份的薪資佐證資料〉
〈申請人手機號碼〉
〈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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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中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本計畫規定之民眾,【只要於系統輸入以上資料,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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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狀況:
少數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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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問的朋友可以上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查詢,
或是撥打「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洽詢。
無薪病假 留職停薪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最近整理了一些關於新冠肺炎的紓困政策,但有些讀者反應還是不懂自己的狀況到底屬於無薪假,還是留職停薪😫😫😫因此今天就針對以上兩者來做個簡單的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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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休息(無薪假)在之前已經有做過比較詳細的說明,以下就簡單再整理一下幾個重點:
❶ 減班休息期間需要跟個別員工協商,並且簽訂協議書。
❷ 減班休息期間最長不得超過連續三個月。
❸ 每個月的工資額仍是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3,800元。
❹ 需列冊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這是關鍵,但很多雇主不會主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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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留職停薪的部分,基本上勞動法令上所規範的「留職停薪」只會出現在以下兩種時候:
狀況一: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所指的育嬰留職停薪。
狀況二:依勞工請假規則,普通傷病假超過一定期限,並且也以事假或特休抵充後仍未痊癒,可請求留職停薪。
如果不是符合上述兩種情況,那大多都不是法定的留職停薪。然而,法令其實並無明文規定雇主不能與員工協商留職停薪,因此勞資雙方還是可以回歸勞動契約自行約定留職停薪,實務上常見的例如服兵役或求學進修期間,有些公司也會同意讓員工以留職停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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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減班休息(無薪假)與勞資雙方自行約定留停有哪些細緻的差別🤔我們彙整了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在說明會中列出的表格,如果是法定的減班休息,除了需要書面協議外且應符合我們上面提到的幾個重點外,有些主管機關還會近一步審查公司是否確實有受景氣影響的事實,又有無用其他手段先減少營運成本,最後才是讓員工減班休息:相較之下,勞資雙方自行約定留停就不受這些審查程序的拘束,對勞方的權益來說可能就沒受到這麼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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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想提醒一下大家,在面對雇主片面要求辦理留停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否則除了權利可能受損外,也無法申請到政府提供的相關補助唷!另外,如果雇主不管員工意願就直接要求無薪假或留停,員工也可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終止契約,並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證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