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eon突發時空🇭🇰】背後的原因,綜合不同渠道有兩個:(1)疑似收到恐嚇訊息,提及他和家人,律師會已經報警;(2)「法律界消息傳出」,「有人」招攬「私人調查員」,「調查」律師會的候選人。究竟誰是「私人調查員」?一方面,記者連查冊都變成「違法」、「假新聞」;另一方面,擁有無限資源的一方卻公然做這種事情。誰有能力做,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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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律師 在 港台電視部-公共事務組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視點31》收緊公司查冊】
繼入境處收緊婚姻登記紀錄查冊、出生登記紀錄查冊、運輸署收緊車牌查冊之後,政府提出收緊公司查冊,建議日後董事資料,除非是「指明人士」,或獲得對方授權,否則要查閱完整身分證號碼或董事住址,須法院授權。
政府表示這是在公眾知情權及私隱之間作出平衡。
各界人士點睇?
勞工團體: 以往靠查冊,追查到僱主是否有其他生意,為工人追討欠薪,日後失去此工具,亦未必有資源訴諸法庭,工人追討無門。
股評人: 日後董事資料部分被遮蓋,涉及洗黑錢或逃稅等罪案,公司董事或有機會轉移資產、逃避調查。
律師: 訴訟前需要做盡職審查,了解客人背景,亦須了解要控告對象的背景,收緊查冊或會影響訴訟。
董事: 近年「起底」事件越來越多,個人資料易被濫用,歡迎收緊查冊,相信不會影響營商環境。
#選民登記冊亦建議收緊 #土地查冊呢? #公眾知情權 #私隱 #盡職審查 #打擊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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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律師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在公共場所可以隨便臨檢民眾??律師還教你自保方式,大家一定要畫重點學起來!
【解析中壢警察臨檢事件!遇上不合理盤查 律師教你如何自保】
影片授權/ 瑩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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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律師 在 張家夫妻滑起來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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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律師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於11月9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就「有關酷刑聲請者在港申請法援」作補充質詢,有議員提出,政府於今個財政年度,已花費了6億4千4百萬於酷刑聲請機制上。據傳媒報道,有律師樓涉嫌包攬訴訟,在730宗對政府的索償個案中,有450宗都是由同一律師樓負責。
目前,部分酷刑聲請者會自行委派律師。這涉及到律師樓處理這類訴訟,是否設有上限?所以,我認為政府應主動調查律師樓是否與酷刑聲請者串通,包攬訴訟。
會上,民政事務局局長回覆指,現時制度訂明,酷刑聲請者可自行挑選律師。但若酷刑聲請者是透過法律援助名冊中揀選律師時,則這名律師必須遵守可處理同類案件上限的規定。一旦超出上限,酷刑聲請者將無法委託這名律師負責自己的申請。
政府於酷刑聲請機制花費龐大,故一定要加強監察情況,以杜絕非法勾當。所以我認為有需要落實法律申報制度、向防止徇私措施加以罰則,及更嚴厲監察律師行處理酷刑聲請案件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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