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雲林全國古蹟日
#雲林秘寶文化觀光地圖
#OldIsTheNewNew雲林舊是潮
#17個館舍42場活動全境活化
#西螺七崁武術威震天下
Old Is the New New,雲林舊是潮!
今天我們從台灣三大家廟之一的歷史建築- #西螺張廖家廟崇遠堂 出發,
正式啟動2021「全國古蹟日—
雲林秘寶」系列活動,
9/18-10/3串聯全境17個館舍,
42場的導覽行程、活化講座及體驗活動,
帶領民眾了解古蹟保存的概念,
讓雲林古蹟保存貼近生活親近民眾,
早上首場由崇遠堂廖介源董事長,
以及人間國寶彩繪大師 #洪平順 ,
為大家導覽崇遠堂家廟的地理風水、建築設計與新舊工藝美學。
雲林古蹟及歷史建築共計登錄116處,
近年積極修復古蹟與歷史建築多達50處,
對應文化部「文化-馬賽克」主題,
我們加入多元文化融合的元素,
以「雲林祕寶」為活動主軸,
連結全縣各文資景點,
透過全國古蹟日活動,
除了推廣地方文化為老建築注入新活力,
也形塑 #走讀雲林深度文化觀光。
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全國古蹟日的舉辦,
是城鄉永續發展與深化文化歷史內涵的體現,
扣合聯合國2030年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
以「幸福雲林,永續上場」作為發展願景,
訂定「活化歷史空間,營造雲林文化資產新氣象」、
「再造歷史現場,形塑在地文化品牌」,
以符合SDGs之永續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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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0的網紅吳沛憶,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北市府擺爛文資 鐵皮包「台北工場」8年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在今年 7/7 已盛大開幕,旁邊的「#臺北工場」卻 8 年來都不見天日! 台北工場於 2005 年,與鐵道部整個都被列入市定古蹟範圍,但當年因 #捷運工程 的需要,由台北捷運工程局土地徵收,馬市府原本打算全棟拆除改蓋大樓,經過文...
文化部古蹟修復 在 台中市議員陳本添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5004345-260421?fbclid=IwAR3jhduJ_yAxpEp6J2YssrnBBsu1gHm1kBfHc1bWVZKqgJAqX70KoiGwjj4&chdtv
本添和楊瓊瓔委員在爭取建設外,也爭取補助古蹟,讓鄉親能知道在地的來龍去脈。
文化部古蹟修復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文化局表示,基地2016年公告指定市定古蹟,市府近期獲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2.0」補助,計畫總計經費達8181萬8200元,其中市府配合款約3600萬元,獲議會同意墊付,啟動修復工程。
文化部古蹟修復 在 吳沛憶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北市府擺爛文資 鐵皮包「台北工場」8年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在今年 7/7 已盛大開幕,旁邊的「#臺北工場」卻 8 年來都不見天日!
台北工場於 2005 年,與鐵道部整個都被列入市定古蹟範圍,但當年因 #捷運工程 的需要,由台北捷運工程局土地徵收,馬市府原本打算全棟拆除改蓋大樓,經過文資團體爭取遷移,才在捷運 #松山線、#機場線 陸續完工後,於 2012 年遷回原址。
歷經郝、柯市府兩屆任期的 8 年來,因為北市府消極不作為,市定古蹟「台北工場」被鐵皮包覆至今不見天日。
一直到今年市府才鬆口準備修復。
#鐵道部 整體園區和 #台北工場 的命運,因為中央、地方政府幾次輪替,一直無法完整規劃。
如今 #臺博館鐵道部園區 已修復完成並成為景點。
台北工場就在北門捷運出口,通往機場方便,有絕佳的觀光區位優勢。
我建議,北市府應該和文化部好好坐下來談,儘快完成修復和規劃。
翻轉西區,不用口號,請珍惜我們寶貴獨特的文化資產。
文化部古蹟修復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文化部古蹟修復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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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8 【神秘的《文化資產保存法》】
02:26 【為什麼屋主不希望自己的房子成為古蹟?】
03:13 【我的家變成古蹟之後會有什麼麻煩?】
03:50 【所以政府做了什麼?】
04:54 【我們的觀點】
06:30 提問
06:45 結尾
06:56 掰比~別忘了訂閱!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志祺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夯吉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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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全能古蹟燒毀王⏤你知道嗎?在台灣,平均每個月都會有歷史建物「離奇失火」:https://bit.ly/2lz4Oyq
→ 巴黎聖母院大火:馬克龍稱將籌款重建大教堂:https://bbc.in/2v3npGS
→ 巴黎聖母院大火 法國榮光支離破碎:https://bit.ly/2VbAOez
→ 巴黎聖母院大火省思 文化部9月提文資法修法:https://bit.ly/2GvD7kG
→ 【圖輯】856年歷史的「巴黎之心」聖母院燃起大火,上千法國民眾齊唱「聖母頌」:https://bit.ly/2V9tEra
→ 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倍! 全球租屋風氣正盛:https://bit.ly/2PgDx0Y
→ 台灣世界第一了!內政部:北市房價所得比全球最高:https://bit.ly/2Iq9xPx
→ PNN 公視新聞網臉書貼文:https://bit.ly/2vbaSBe
→ 維基百科:臺灣文化資產火災列表:https://bit.ly/2GpTAFt
→ 文資法修法後的問題:https://bit.ly/2KOtbXv
→ 古蹟管理維護辦法:https://bit.ly/2GvTsG4
→ 文化資產保存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1
→ 【新聞看點】巴黎聖母院大火之謎 法國哭泣:https://bit.ly/2Gtfmtx
→ 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 強化我國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及台灣土地與歷史之連結:https://bit.ly/2IGEZbM
【 延伸閱讀 】
→ 【投書】文化資產火力發電廠──臺灣古蹟的悲慘歷程:https://bit.ly/2DjjMky
→ 「文化恐怖份子」凌宗魁:文化資產自燃是臺灣特產|公民之夜開講:https://bit.ly/2M7X5Xb
→ 古蹟會自燃 文資局長:抓到兇手難:https://bit.ly/2VQyXcl
→ 政府只在乎發展文創,卻不管每個月我們都有文化資產遭受「迫害」:https://bit.ly/2ZlD4Pu
→ 【巴黎聖母院大火給我們的反思】台灣《文資法》根本沒在保護古蹟,一張台灣地圖無情揭示:https://bit.ly/2cPGlhr
→ 用《刺客教條》重回現場,瞭解巴黎聖母院為什麼會著火、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https://bit.ly/2Gy3SUr
→ 【巴黎大火的兩個故事: 我們與散播假新聞的距離】:https://bit.ly/2GkUfIA
→ 3D mapping of Notre Dame will help restoration:https://bit.ly/2UGMaI4
→ 巴黎聖母院遭火噬,如果人類瑰寶都能被遊戲保存該有多好?:https://bit.ly/2Dhn73y
→ 重建「巴黎聖母院」的期限與步驟:5至30年?法國漫長修復總動員:https://bit.ly/2GtnQko
→ Ubisoft臉書貼文:https://bit.ly/2UqcLEm
→ 【投書】臺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分類與困境,我們需要一部新的文資法:https://bit.ly/2DhQMto
→ 文資法及文資主管機關面對私有資產的困境、妥協與逃避:https://bit.ly/2Irt3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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