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0310東森 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買家簽約反悔還挨告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O1Lmfi-C3w 開心買房子卻突然發現這個狀況,讓陳小姐相當傻眼。 記者 林育全、詹千雁 採訪報導……↓ 不只牆面上的壁癌,天花板翻開一看更是讓她頭痛。 陳小姐指控當初在網路上看上這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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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不處理,6大權利可主張!
有一位新手包租公問我,他最近投資的房子漏水,請樓上屋主開門讓他進去修理,樓上的屋主不理他,他很生氣,該怎麼辦?
我跟他分享一個故事:
有一位3樓的公寓屋主,家中浴室天花板漏水,已經把他浴室的裝潢弄壞,他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察看,但4樓的人不願意,表示3樓自己修,4樓不可能漏水。
於是3樓的屋主把漏水的情形拍下來,也錄影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並請社區的管理人員協助協調,4樓屋主仍然不理,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
3樓屋主就向區公所申請協調,沒想到4樓屋主也不出席。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需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1. 樓上屋主必需容忍樓下進入修理漏水
2. 賠償修理費用
3. 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
4. 精神上損害賠償(居住安寧的人格法益所受的痛苦)
5. 鑑定費用(10多萬元)、法院裁判費。
還有第6項,因為你是包租公,原本可以出租的房屋,因為樓上漏水無法出租,或是房客因此解約,這段期間損失的『租金』,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如果是自主,要看房屋不能使用的狀況,由法院來判定。
此外,部分金額如賠償裝潢的金額以及精神賠償,還可以主張利息支出。
所以遇到樓上漏水下來,樓上又不處理,心煩是一定的,但是未必會有重大損失,沉著應對,只要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
如果是樓上的屋主,更要積極面對,才不會『賠償金擴大』,又搞得彼此鄰居結下恩怨。
智慧面對一切不順利:看自己所有的,不是看自己所沒有的
不論是樓上或是樓下,你擁有的是財富(房子),很多人是沒有的。但碰到了漏水問題,不是去抱怨怎麼別人家沒漏(完美房屋),你家有漏(目前你沒有完美房屋)。
積極面對,才是平安正解!
財富是要讓你得平安,不是讓你有困擾的!
#漏水
#財富得平安
#包租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照片房屋僅為示意,並非本文所指的房屋,也無漏水問題,也非本所任何當事人
房屋漏水鑑定 在 馮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售樓 #我家好好樓找新主人 #目前還在銷售中呦 (若是簽約成交會在文中寫明)
地點在台北市健康路和南京東路五段之間,走路約10分鐘到南京三民捷運站,約5分鐘過個馬路就到河濱公園慢跑。
早上下樓漫步2分鐘就可以到旁邊的南京市場買食材或吃小吃。全聯超市走路5分鐘,離清幽的健康路比紛擾的南京東路更近些。
樓房座落在舊區的的小弄裡,前後門的弄都小,所以車慢車少行人不會逗留在路上(吵架),所以很安靜,就像熱鬧市區裡的郊區,早上有蟲鳴鳥叫,偶然還有珍奇異獸飛來陽台露台小花園say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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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棟樓最被稱讚也最重視的設計:是非常通風通氣~
主要是自己這些年明白了『氣』是人體最重要的能量,所以在設計時一定會把這個擺在第一位,窗戶,對流,冷氣位置,房子的坐向...應該也可以說就是風水。
我們自己住在5+6+7樓,都是用德製的折門大片落地窗(可全開一整面),另外可使用的面積還有1樓(停車)及B1和8F儲藏室。
2/3/4/5.6.7樓一層一戶共四戶,每層樓都有大落地窗+大陽台+後陽台。外觀設計風格有人說是北歐簡約,我自己覺得是低調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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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坪30坪。前後都有門出入。
10年前我們買時候是三層透天樓,然後自己找建築師/設計師/營造廠,花了5年的光陰精氣神和近4000萬的設計費和營造裝潢成本,建了的這棟7級抗震要給自己住的樓。
現在回頭想想自己真的好誇張,小到每一片磁磚,每一面牆的丹麥富洛克油漆色號,每一顆水龍頭臉盆材質造型到每一顆馬桶...都是我一選再選然後再選才用的(往事歷歷在目,到底為何要這麼辛苦這麼忙哈?逃不過的完美主義陷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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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晚上9點多,台北來了個有點強烈的地震,也是我們住進這樓5年多來經歷的最大一次地震,當天我和尢都在5樓,覺得這個地震在這樓裡的感覺很妙,像是坐在船上呢~整棟樓的搖擺可以用「So smooth滑順」來形容,我猜這可能就是建築師和結構技師說的『筏式抗震基礎建築』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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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內心默默很感謝當初營造這棟樓的春越建設,每個樓板都建造的十分紮實,不僅建造時每週的建築進度都有照片和清楚的報告,下次建樓還是想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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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最深刻的是去年樓頂密封的花台蓄水造成七樓的地面插座進水,找來的泥作師傅幫我們抓漏抓到很驚訝密封的花壇內已是個小池塘,樓板也沒另做防水,六樓的屋頂卻完全沒有漏水痕跡,一直誇獎我們的建築:『水泥灌漿做得很紮實,竟然不用作防水』
不過那次修漏為了一勞永逸,也同時重新整地做防水貼進口花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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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師精準計算過的好宅
這棟樓從看地到興建到室內設計,都是風水.玉蘭老師指導鑑定過,我也很感謝她!每次買房都給我很多好的建議,也讓我這些年都可以順利的好好活:)
記得當初建築物的角度都是老師用羅盤定出來的,坐正北朝正南,前面有101和W hotel,後面有新美館當靠山,上接天下接地,生活在這裡5年多,從重度牙周病全身都壞了了的住進來,到現在生活好好/身體好好,可以每天睡足8-9個小時,我想這裡的好風水的幫助是絕對大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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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老廣告創意人的職業病) 想來談談什麼樣子的人(TA)適合這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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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適合上有老下有小的家族呢
整棟樓是符合嚴格中華民國法規下的無障礙空間,從入門到電梯都是輪椅可以上下樓的,所以很適合老人家或大型老狗居住,說來好笑,當初花了一百多萬裝置的永大電梯是為了我家古代牧羊犬咪咪,她走的最後那幾個月這電梯確實幫了我們大忙。
一開始委託的信義仲介,已有幾位有興趣的買家來看,其中一組就是一對夫妻有兩個小孩還有長輩的,的確夫妻住五六七,小孩一人或兩人一層,長輩一層,一層客房的確很合適,如果你也是想要和婆婆有距離但又不能距離太遠的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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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適合想一起終老的好友們
這棟樓權狀有四張,5.6樓一張,2.3.4各一張,我們直到現在並不打算分開銷售。
今天跑完山突然想到也很適合想要住在一起,生活互相有個照應的好朋友們,一人一層,互相照應但也互不干擾。
如果沒有停車需求,一樓也可以改裝成小店面或者美麗的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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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適合喜歡享有各自空間的夫妻
我和尢~就是屬於這一種類型,平常他愛在一樓車庫創造他的手工刀,我呢喜歡在七樓泡澡寫文和靜坐按摩看書。
五樓是廚房和起居室,六樓是臥室和淋浴間,想要在一起的時候相聚在這兩個樓層。
2.3.4當客房給親友住,偶爾租給雜誌廣告拍片,也會收租,這幾年算下來房租的收入可以繳交整棟房貸的利息,是棟可以自給自足養活自己的好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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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挺適合投資兼自住的頂客族
九月有個十幾年好友,來我家頂樓看夕陽喝酒烤肉後隔兩天,他就很有感的私訊我說也想要買一棟這樣的樓房,頂樓自己住,樓下租給別人收租(做國王)⋯哈如果你手上有一筆頭款想要投資房地產同時收租,這樓很適合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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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沒有家世背景白手起家,出社會後發現想要做為一個追求品質,不熬夜,要睡飽又要帶著快樂良心的 廣告導演/創業家/好老闆...在工作拼搏真的很難賺到錢。
於是在三十出頭就看破了『工作無法賺錢,要理財才可能會有財』,於是看書上課學理財學投資房地產,十幾年前台北房產起飛前每年在台北市買一兩棟房,到現在手上房有點(太)多了,年過半百此時突然想開,漸漸想要生活簡單點,也計畫要往山裡森林邊去住了👉如果你想問為何會這樓這麼好為何會想要出售這大概就是原因嘍,我接下來的計畫是想買座可以自己種菜種香草的森林來蓋幾棟有機宅:-)想到就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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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權狀136.11坪,土地權狀30坪,可使用面積B1-8F大約150坪左右。若你想進一步知道每個樓層的細節可 #點入照片看各樓層的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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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對買這棟樓有興趣,可私訊我訊問售價和其他細節
但你我人生都短,一樣也是非誠勿擾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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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我家好好樓
#呼喚新的好好主人
#來呦
房屋漏水鑑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80310東森 控房仲未揭露屋況 買家簽約反悔還挨告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O1Lmfi-C3w
開心買房子卻突然發現這個狀況,讓陳小姐相當傻眼。
記者 林育全、詹千雁 採訪報導……↓
不只牆面上的壁癌,天花板翻開一看更是讓她頭痛。
陳小姐指控當初在網路上看上這間位在新北市淡水的公寓二樓,去年12月13日帶看房屋時狀況都很好,隔了兩個多禮拜,雙方簽完買賣契約了,再次進門卻發現這樣,以陽台來說,原本牆面平整,現在卻斑駁掉漆。
認為房仲沒有完整揭露屋況,我們求證被指控的房仲業者 鄧經理 這麼說:「我們所有房屋仲介的房屋現況都是一年內沒有修繕過,她也是勾『否』,那個是二十幾年前、十幾年前修繕的啊?消保官也有講,她這個案件,就一面壁癌,沒辦法構成解約。」
雙方各說各話,但萬一民眾碰到類似狀況,其他房仲業者也說,買賣合約都簽了,代表雙方都同意,想退回有困難。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買方要針對這一點,就要去主張解除買賣合約的話,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能進一步地去要求說減損價金。」
律師 劉韋廷:「買賣雙方認知不一致的時候,我們會比較建議是去找專業的技師公會作鑑定,那我們一般大部分法院比較認可例如說,建築師技師公會、或者是土木技師公會。」
目前雙方經過調解,還是沒達成共識,尋求法律途徑,對簿公堂。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8/03/180310.html
房屋漏水鑑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70403中天 租屋家電起火 房客知故障須賠40萬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3zFKhdceUYc
記者謝昀燐:「電視一關就離開,其實很多人都這樣,但新竹這個房客,他卻因為插頭沒拔,結果電視燒壞了,他要賠房東40萬元。到底為什麼?」
記者 謝昀燐、吳奎炎 採訪報導……↓
插頭沒拔,發生火災,還要賠錢,讓人心驚驚,但別擔心,不是所有案子,房客都有責任。黃姓男子要賠錢,主因是在他早就知道電視有問題。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當然房東因此就有這樣的理由,說你明明就知道電視機本來就有問題,可是你卻沒有把它拔掉(插頭),你還出遠門,所以造成房子燒毀了,那你房客當然要負一部份的責任。」
專家表示,如果一般的電線走火意外,主因有兩個,起火原因在插座就是配線問題,房東該自行負責;而如果是產品出狀況,又不是使用不當的話,賠償責任在家電廠商,畢竟房客才是受害者。
記者謝昀燐:「那除了電器本身有問題,家裡還有哪些地方容易引發火災?其實浴室就是第一個要注意的地方,因為譬如說我們常用的吹風機,如果插座沒拔的話,在潮濕的環境下,特別容易引發意外。」
濕漉漉的環境,不用說,插頭必拔,要注意的是,浴室廚房管線是否漏水,有小水珠也要擦乾淨,其他像充電器,長期插著不拔,或是家電上放易燃物,都是容易忽略的細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大型的(家電)壞掉的話,那就是請公正的第三方,直接請廠商派維修人員來鑑定,它到底是人為壞掉?還是自然損壞?如果是自然損壞的話,那當然是房東要負責去維修或更換。」
向人租房,眉角多,擔心事後要賠償,只能自己平時多注意。
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4/170403-40.html
房屋漏水鑑定 在 房屋漏水找鑑定,費用這樣合理嗎?有沒有監督單位呢?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我家天花板漏水很確定是樓上的熱水管線破裂但是樓上置之不理找里長、調解委員會也都不理只好走法律途徑結果法官要我們找鑑定(因為已經找不到管線配置 ... ... <看更多>
房屋漏水鑑定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你的房子漏過水嗎?...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房屋漏水 糾紛是一般人生活中很常見的法律問題,來我們事務所諮詢房屋漏水 ... 評估一下勝算,只是最後的結果還是要賭在法院的漏水鑑定,一翻兩瞪眼。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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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大家好
我姨媽家因為漏水問題...跟樓下鬧得不可開交
雖然是我們漏水..但是去年的時候就有請水電來家裡施工花了幾萬塊..
還有一次我阿嬤過世辦喪事,對方帶著工人就一定要衝進家裡看漏水...真的很扯
還有多次連講都沒講就帶工人要闖進來..
不是我們不處理...對方完全不給基本的尊重和禮貌
結果就在昨天,突然收到法院的訴訟信
連存證信函都不先寄!
內容寫說 我們對漏水問題置之不理.....然後求償之類
整個很傻眼
而我們也都是鄉下人不太懂法律...
問題:
1. 對方要求賠償,不知哪弄來的估價單...項目也不明只知道開價3.9萬!
請問我們要怎麼知道對方這要求的賠償合不合理?
不然感覺只是瞞天開價
2. 第一次法院的簡易庭傳喚是否一定要到?
如果不到法官會一次就判嗎?還是要等下一次傳喚?
3. 對方的證據就是照片+損失的估價單
我們合理懷疑屋漏可能是公共管線...畢竟之前已經修過一次了
因此想要請技師來鑑定,但很擔心這鑑定的費用是否一定要由我們來付?
畢竟對方也沒證據一定是我們漏水啊!
4. 之前請水電師傅來看過說是廁所管線問題
修過熱水管線後還是沒用..公共管線之前挖洞看也沒有
那這樣根本無解了啊..該怎麼辦> <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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