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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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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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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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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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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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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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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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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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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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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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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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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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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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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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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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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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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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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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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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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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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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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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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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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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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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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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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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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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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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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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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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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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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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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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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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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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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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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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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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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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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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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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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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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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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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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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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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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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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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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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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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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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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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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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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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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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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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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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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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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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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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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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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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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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了廿多年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美夢成真,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糖衣,媒體大亨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媒改像是一面照妖鏡,掌權者若執意修法,必須付出代價,最後終將被打回原形。>
#民進黨 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超過廿年,但新版 #公共電視法 修法,一旦「#公共電視」和「#國家電視」模糊界線,公共電視恐變 #官方電視。
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九十八年,至今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公視法當年是在藍綠高度政治角力下的特殊產物,當時主張是基於老三台的舊年代,為了彌補商業運作不足和黨政軍掌控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如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原本強勢的老三台成為相對弱勢,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更取代當年黨國一體的國民黨,公視法固然該修,但片面修法恐埋下三大隱憂:
一、國家化迷思:哲學巨擘哈伯瑪斯對公共領域定義,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此空間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換句話說,國家化不等於公共化,公共媒體的價值在於獨立性,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超然性將蕩然無存。
二、彈性化錯誤:為了提高公視董事會組成和運作的機會,文化部打算彈性下修公視董事席次至十一人,更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問題是文化部有無反求諸己,到底是門檻太高還是人選太綠?如果因為人選問題而去調降門檻,恐是本末倒置。
三、政治化危機:根據民進黨的媒體藍圖,公廣集團將成為全台第一大媒體,不僅可以行政院長欽點公廣集團董事長,還有華視進駐五十二台、每年十億元預算的國際影音平台,還有中央社、央廣如虎添翼,影視音全包,完全執政到完全官派,問題是民進黨能否永保執政,否則朝野輪替將是另一番大洗牌。公廣集團若為執政當權者服務,絕非立法初衷,更非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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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荒謬,更是國家之恥】
#民進黨一貫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主張,
但文化部預告修正「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此次修法除了降低審查門檻、#行政院長還可指定董事長人選,
讓更多黨政軍疑似介入公共獨立性媒體的證據及程序浮上檯面,
而被質疑介入公視的那雙黨政黑手,卻都忘記自己……
⚠️1995年,民進黨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維護新聞自由。
⚠️2010年,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說,黨政介入公視營運,這不但離譜、荒謬,更是國家之恥。。
⚠️2020年,民進黨的手伸入公視,
文化部指揮公視製作國際頻道節目。
到了今天的大修法,都讓公視的獨立性大減!
公共電視的存在意義,是超脫政治黨派、
其價值在於獨立性,
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
但民進黨現在為自己量身打造「媒體國家隊」,
還創世界先例 #行政院長還可指定董事長人選,
(台灣果然又走在世界的前面)
公視與政府不但無法保持距離,
還被貼身控制,獨立性蕩然無存。
❌今天的爭議在於,
民進黨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
自己卻爽爽讓三立林崑海自成一個派系,
還讓派系主播插旗不分區!
蔡英文總統8月的時候,
還在高雄市長陳其邁、立委趙天麟等人作陪下,
搭專機到高雄小港,再驅車到高雄市區
探視三立電視台董事長林崑海!
❌更不用提,以言論自由之名,行獨裁之實
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
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
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
公共電視董事產生方式的問題一直存在,
但不該用降低門檻,
而是要盤點檢討全面性問題!
媒體也必須保有獨立性,而不是由官派決定董事長!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現在看到的民進黨
#是試圖掌控媒體資源的執政黨
憲法審查標準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之前
你的資金不能用
所以我跟你講那個合約
就是這個合約要啟動
你EUA要通過
那是高端急啊關我屁事
所以我說為什麼要這個時候過嘛
裡面有人在配合他
因為他只要過了
那這個合約就可以到銀行貸款
直接把錢領出來
因為這是國家的合同
那他錢領出來要幹嘛去買乖乖嗎
因為他沒錢了
他當然沒錢他本來股本就不夠
然後第二個當然也包括股價一定漲停
我跟你講今天台康台耀國光高端全部漲停
然後聯亞漲29%
所以我跟你講就是基本上
你要從金融面去理解這件事
就是他怎麼那麼急呀
那第一個就是有人要退場
資金從股市退場
那第二個就是這個公司真的沒錢了
那沒錢了 不是看起來
你給他過了萬一他倒了怎麼辦
不會啦
881乘以500萬是40億 怎麼倒
不是啊
但是他如果真的認真要做三期
他如果認真要做三期錢不夠
真正的挑戰是在哪裡
比如說我們這一波AZ打完大概八月中
那平均現在AZ一天大概打到
十六萬到二十幾萬之間
那你如果高端啟用那一天
那結果打得人突然低於五萬呢
那就當然跑啊廢話 要我我也跑啊
阿宅我跟你講
那個時候才是見真章的時刻
就是表示人民的信任到哪裡嘛對不對
就沒有信任啊
那因為它的瑕疵太多嘛
比如說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就是
你明明二期完全解盲是十月二十八號
是 因為要過兩百九十天 我如果沒記錯
就將近六個月
你完全解盲還沒完
那表示副作用還有實際的療效
你都不確知
長期觀察沒看到
結果你就急著在七月二十號就急著讓他過
那是什麼意思啊
而且他通過之後
就可以立即開始製造
他EUA是緊急授權可以開始製造
我跟你講今天柯P講一句話是蠻對的
他說可以允許製造
不等於可以允許接種
對對對不一樣
我覺得柯P講這句話真的是對
那為什麼我要讓你試
我為什麼要當白老鼠
因為他後面規定有個很鳥
我跟你講第一個
我要按部就班罵因為這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們有二十一個委員
藏頭不露臉名字比劃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他什麼領域專業你也不知道
他姓什麼你也不知道
他長什麼樣你不知道
他在會場講了什麼話你也不知道
通通都不知道的狀況之下 過了
就怕被噹嘛
你如果有專業你怕被噹個屁
阿宅我再講另外一點
國民黨不是開了一個記者會
公佈了食藥署裡面流出來一些文件
那就講到高端的 本來在六月
有三個時間點的製造成品
那有百分之八十二不合格嘛對不對
這個居然跟緊急授權也沒有關係
因為緊急授權只看他的臨床數據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是不是高於AZ
他的標準就是這樣
那至於我製成的品質優不優良
他不管 你知不知道
他只看數字
這個完全是一個很北爛的東西
全世界哪有這種事
你讓他緊急授權是指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夠了嘛 對不對
可是你怎麼可以允許
這個製作的良率這麼低的公司
然後就放心讓他來製造疫苗來讓我們打
而且你不是說
我已經不是良率的問題
是你今天看到的所有數據
是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有抵抗力的
它的T細胞反應到底怎麼樣
我跟你講沒有錯因為中和抗體大概跟B比較連繫
那T細胞怎麼作用不知道
就是因為會產生保護作用
有B細胞跟T細胞
那T細胞通常都是要體內要觀察
它的實際作用才會知道
就是有看過工作細胞的都知道
T細胞是對抗病毒的時候主要作戰能力
也就是在台灣幼稚園到小學生都看得懂
所以為什麼要做三期就這原因
因為要打到人體裡面要做觀察
而且量要夠大 是
要做三、四萬人
那他現在的問題就在這
所以今天路透社發了一個新聞講的很坦白
他說他的臨床實驗沒做完
然後他用的詞是efficacy data
not available
就efficacy就是效力效能效價
連這個最重要的數字都沒有
他就直接這樣寫
然後說可是台灣的衛福部說這樣
他的文章這樣寫
我這樣講因為這個東西真的很誇張
我們再告訴大家
聯亞跟高端是二階中期解盲
但並沒有二階臨床完成
二階臨床還沒有完成
你就申請EUA還過了
陳時中真的很荒謬
還拿去跟全世界其他比
世界上其他的Moderna Pfizer
Johnson & Johnson然後AZ阿斯特捷利康
都是在三期期中報告已經解盲才申請EUA
他們天差地遠好嗎
而且我還是要講美國這個
我一定要唸一下美國的FDA
都會說他的諮詢委員是經過仔細篩選
有排除掉任何存在利益衝突的人士
以便公眾科學界能夠更了解的
更清楚了解新冠疫苗
FDA官網是把這十八個成員
全部列出來有一個席次從缺
他列出來這些人的背景是
德州休士頓大學醫學院博士
傳染病學教授Hana El Sahly
其他成員有臨床研究、兒科專業
免疫與呼吸疾病病理學
還有行業代表Head of Medical Affairs副總裁
還有FDA的生物製品評估研究中心負責人
聯邦政府指定科學顧問
我講到這裡我就問
請問那二十一個人開會的人是誰
阿亮你知道嗎
不知道
我們就這樣講
而且到底是誰投反對票也不知道
連會議紀錄都沒有連錄音錄影都沒有
阿宅我跟你講一點更離譜的
你記不記得昨天食藥署的吳秀梅
她本來怎麼講
她說十八個人只有一票反對
有一票說要補件對不對
那其他都是同意
那今天改口今天說什麼你知道嗎
今天說十五個人是有條件同意
結果我去查什麼叫有條件 兩個條件
第一個每月都要交安全監測報告
第二個
第二個是一年之後要交出保護效益報告書
可是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光聽到這裡我就覺得不太爽
你就快昏倒了
你的保護效益
報告書是奠基於中華民國台灣
這些沒有選擇的國民 來當你的白老鼠
在不情願的狀況下接受注射
我問你一下
假設你就開打了 開打了
假設第一個月第二個月這樣下來
有一堆人打了高端嘛
然後他又確診假設有這種狀況
那他的保護效益就會被質疑
那當然 那你要不要喊停
以AZ的狀況我們都死了那麼多人也不喊停
調查應該是不會停 是嘛
他就要一年之後才要他提保護效益報告
那如果說你明明打一個月打兩個月
然後你明明打了之後還確診
那你不用停下來停打
來檢驗一下你的保護效益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
這個問題多核心啊
那我們一定要試完一年
才可以看他的保護效力報告
我們這樣講
這什麼邏輯啊
這個網友講的對
三期的受測者
在所謂的各藥廠的三期臨床裡面是拿錢的
我不但有保險
我還要跟你拿錢
一個人所有成本加一加夯不啷噹大概3萬美金左右
那可能我實際拿到手上也許一萬五
因為還要分給醫生 還要給醫生還有護理師
那現在他在台灣是我中華民國
不只免費 是我政府花錢買的
我們花錢買的東西打自己身上
然後給你做報告然後拿去賣給國外
結果你這樣講好了
高端今天又宣布一個好消息
說我們在巴拉圭找到了一千個人做第三期臨床
這個怎麼叫第三期 笑死人
第三期還有一千人的喔
第三期是三萬到四萬
而且你知道他的內容嗎
他說那一千個也是一樣
一半打高端一半打AZ
這個哪裡是第三期
我跟你講這個狀況就完全的
把台灣的狀況
我不知道他在那邊花了多少錢
你把台灣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搬到國外去的時候
我最後還是要講一件事情
你知道那些人
那十五個人說都要交報告的那些人
我只問一件事情
請問阿亮
如果國會要調查這二十一個人是誰
衛福部可不可以
食藥署可不可以保密為由不公開
今天阿中不是講了嗎
說他要提供去識別化的那個審議的過程
我跟你講我就問一件事情
你說我們網友這個仔細想一想
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國家要決定有一樣東西
可不可以打到你身上
結果他決定的過程
是叫二十一個沒有臉不知道名字
連他聲音是什麼都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利益糾葛
而且阿宅我嚴重懷疑這二十一個
可能都打了AZ或莫德納
對啊 不然這二十一個人要不要全打高端
他也不可能
那結果我們在一個不公開不透明的黑箱裡面
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要花多少錢
買這個五百萬劑的疫苗
然後打到我們身上
那你看這個東西到底對不對
我就問阿亮一件事情
你政治學博士
請問什麼時候憲法高度的監督
立法監督行政權力怎麼會低於民法
沒這回事
我們所有的機密預算
都必須在立法院開機密會議
來審查 那對不起疫苗採購不是機密採購
這個是主計處的定義
對主計處已經講了
所以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而且還沒完
他連著二十一個人資料公佈都要去識別化
我就問一件事情
這二十一個人如果是專家
為什麼不敢堂堂正正的面對大家
你今天做了一個決定
然後你說不好意思
我不能露臉我不方便
然後陳時中還說
我怕他們不能暢所欲言
這是國家的政策你說不能暢所欲言
你以為是在酒店叫小姐
你不能暢所欲言不好意思
而且如果是獨步全球的台灣創新
你不是應該要很驕傲嗎
對啊你講出來啊
你到時候告訴全世界
中華民國台灣的高端疫苗用的是
immuno-bridging就是免疫橋接
就是我就是我李秉穎弄的
我叫全世界給我一個諾貝爾獎
就不敢啊
你講到這四個字才令人火大
他說日本也在搞免疫橋接
那到底是怎麼樣
今天風傳媒登了一篇文章
他說日本人家也做非劣性的比較
非劣性比較不等於免疫橋接
他等於是設定一個疫苗來做比較
比如說高端比AZ
人家日本人就很老實
比如說第一三共製藥
因為他是要做mRNA
那他就老老實實的去對比
輝瑞就BNT或者是莫德納
那請問你高端不是做次蛋白疫苗嗎
你為什麼不去對比Novavax呢
你應該要比同級疫苗
你做的是腺病毒就比AZ
為什麼去對比AZ這種腺病毒疫苗呢
我們還是要講
但是之前不是有側翼講說
沒有啊他們做的是類似
我們的免疫橋接的非劣性實驗
我先這樣講
non-inferiority原來都是
大部分是在藥學裡面
藥學裡面的概念就是
舊藥可能有一些副作用或是比較貴
那我今天做了一個新藥
我必須要證明我的新藥
並不比它inferior
就是並沒有比它劣等
也就是我證明我的效能在它以上
那我就有必要做這個新藥
病患就有可以考慮買我的藥
我也許比較便宜也許比較沒有副作用
所以non-inferiority是要經過臨床實驗
不是單純數據在比
你也許中間會有拿抗體或是數據在比
但是你要做non-inferiority
你可以去看藥學的研究報告
都要做臨床
我問過陳秀熙教授
這個如果要做的準
高端要比AZ他說要做十三萬
要做這麼多
樣本要做到十三萬
根本不可能
我們姑且不要講十三萬你做不到
那你為什麼選AZ呢
你是選那個比較好吃的 最差的
因為這個邏輯我再幫阿亮解釋一下
我跟你講我們的網友在我們的教育之下
大概已經變成全世界
國民對疫苗的常識平均了解率已經最高了
AZ目前來講在第一劑第二劑的注射來講
相對它的efficacy是在所有疫苗裡面比較低的
所以你今天Novavax可以超過九成
次蛋白Novavax系列可以超過九成的時候
你高端也做次蛋白 為什麼你的
我們就算高端做的是non-inferiority
就是不比它藥劣的非劣性實驗的時候
為什麼不挑Novavax
你為什麼不挑比較高的你要挑一個AZ
那AZ我們還是要講
各位我對AZ都沒有特別的意見
但它就是一個比較早期的
人類對抗新冠病毒最早的一個武器
最早的武器一定不夠完美
可是現在有個狀況是你拿這個東西來比
而且我們要特別講
我再唸一遍
Daiichi Sankyo's next trial is
expected to test non-inferiority
meaning that the goal is to show
the company's new treatment matches or
outperforms those made by Pfizer and Moderna
also mRNA shots
in terms of efficacy
Details of the study are being ironed
out with the health ministry
就是他還在跟厚生勞動省在討論要怎麼做
但是他們講的很明白
我今天做mRNA我的efficacy就一定是跟mRNA比
憲法審查標準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上週連續假期,我本來想跟我老公蘿蔔頭去墾丁走走,在我的想像中,在空無一人的沙灘演偶像劇,結果沒想到墾丁是像巴西嘉年華一樣擁擠,搞了半天原來不是只有我會搞浪漫,還好我臨時決定乖乖待在家裡執行「睡覺防疫」,不然我現在就要自主健康管理14天了!
看了墾丁這畫面很多人就說,台灣就是太民主,要是你在中國,一聲令下,我看誰敢不配合防疫政策?有媒體報導,中國為了確定確診病人不會亂跑,是用鐵條把門窗焊死耶,你要這樣的政策嗎?我才不要。但是我知道,這時候很有威權的政府,對很多人來說,看起來比平常順眼很多,至少沒那麼礙眼,很多政府領導人知道民眾的想法,於是就開始趁著防疫偷渡權力。
我們先來看看民主大國-美國。
you are fired!這是我們川貴人當上總統之前的口頭禪,沒想到都已經當了總統了還很愛用。美國航空母艦「羅斯福號」,3月底驚傳百人染疫,淪為海軍版「鑽石公主號」,但軍方高層卻遲遲不讓船員登陸隔離,氣得艦長「克勞齊」上校向五角大廈發出求救信,沒想到信件內容外洩被媒體曝光,結果最後這名「英雄長官」慘遭撤職嚴辦,理由是洩漏軍機、製造恐慌、缺乏判斷力!結果這個被長官認定為無能的克羅澤,最後一次走下羅斯福號的時候,全艦弟兄以歡呼為老長官送行。
但不只吹哨艦長被拔官,根據彭博社報導,華盛頓、芝加哥都傳出,有醫護人員因為爆料裝備不足,而遭到院方開除,噤聲醫護來維護形象,這是美國版的李文亮事件嗎?
就連「川貴人」也把面子看得比防疫重要,大力支持開除艦長,先前還要紐約州州長古莫在內的敵營民主黨州長「對他有禮貌一點」,否則這些州就等著被放生,拿不到中央物資。
這就好像台北市長柯P向中央要求醫療設備,結果小英總統回他:「你態度太差了,自己掏錢買吧!」我先說沒這回事,是舉個例幫助理解。像川貴人這樣按照政治偏好分配防疫資源,不爽就賞你一丈紅,這樣對嗎?
我們接下來看另一個民主大國-英國。
英國國會緊急通過329頁的「新冠法案」,原本是為了防疫,但卻引發濫權疑慮。比如原本當局想要對國民逮捕、搜查和監視或取得私人資訊,就要取得特別授權令warrant,在英美國家,只要有司法人員找上門,有法律常識的第一句就會回do you have a warrant,沒有warrant想進我家搜索。一般如果要實施特別授權令,必須獲得司法專員的批准,比如法官,但這項緊急法案延長了司法專員「事後批准」的天數,來到12天,等於政府機關可以先斬後奏,在授權令經過批准前就直接執行,權力無限上綱!法案還規定,只要警察、海關人員、公衛官員「認為你有病」,就有權力無限期拘留你,但英國政府先前預估,最後會有80%的英國人遭到感染,就代表當局有權拘留幾乎每、一、個、人!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 匈牙利。
匈牙利總理奧班(Viktor Orban),一向主張「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也就是「號稱民主」,但公民個人基本自由得不到保障,隨時有可能被侵犯和剝奪,而這波疫情剛好替奧班鋪了一條捷徑。
匈牙利國會在3月30日通過防疫法案,無限期延長緊急狀態,允許奧班用「行政命令」無限期執政,簡單來說就是他可以跳過國會批准,直接用行政命令治國,而且總理可以當到天荒地老,緊急狀態哪時候結束,他說了算;不僅如此法案還規定,散播假消息的人得吃五年牢飯,阻礙政府防疫措施,最高入獄八年,但標準在哪裡沒人知道!法案讓奧班成為匈牙利1989年以來,掌握最多權力的政治人物,被各界批評不只趁亂擴權、還打壓媒體第四權!國際媒體紛紛報導,匈牙利民主已死,淪為歐盟第一個獨裁國家,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也提出警告,但奧班回應:「我沒空!」,疫情結束再來談!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我們台灣朋友興趣非常高的-以色列
講到這個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真的有夠雷,3月中他原本因為賄賂、詐欺等罪名要接受公審,罪證聽說還滿齊全的,但疫情爆發後,尼坦雅胡竟然利用緊急狀態藉機關閉法院,讓他的腐敗審判硬生生延期兩個月,他還授權國內情報機構出動反恐措施,利用手機數據監視公民,要是敢違抗隔離命令,最高刑期六個月!
但最「抓馬」的要屬菲律賓了!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他曾經將憲法比喻成「一張衛生紙」,還嗆過要屠殺吸毒犯、把貪污的人丟下直升機,但最近馬尼拉因為封城而導致糧荒,引發民眾不滿上街抗議,導致20人被捕,結果杜特蒂不去救濟百姓,反而出言恐嚇說「鬧事的人都該死」,這是要學北韓「標靶治療」嗎?菲律賓國會還通過最新緊急狀態法案,給杜特蒂緊急權力,懲罰違反隔離規定或散布假消息的民眾,如果情況惡化,總統還可以接管私人企業!
標榜民主的國家,正朝威權主義火速邁進,原本就極權的國家更是光怪陸離。例如約旦,誓言將「堅決處理」散布謠言製造恐慌的人;軍政府掌權的泰國,必要時當局有權審查或關閉媒體;而前蘇聯國家更紛紛採取「蓋牌」措施,在土庫曼,「新冠病毒」變成禁忌字,像佛地魔一樣不能說,一講「新冠…」可能就被消失了;但第一名我給了白俄羅斯不但照樣舉辦足球聯賽,馬照跑舞照跳,總統還說伏特加可以殺病毒。總統帶頭發假新聞,這真的快瘋了!
在緊急狀況,人民把權利借給政府,緊急狀況結束了就要還!但剛剛看到許多國家祭出的緊急防疫法,幾乎沒有日落條款,來確保這些法案會隨著疫情結束乖乖退場,更沒有任何監察措施來確保領導人不會濫權,這就好像借條上竟然沒有還款日,還多少也沒人能管,難怪讓許多人權團體批評,假防疫,真集權。
而且這些往往都是主政者老早擬好,只花半天的時間就通過的「速食法案」,議員根本沒時間仔細研究,有沒有奇怪的法條混在裡面。而人民也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沒意識到他們交出的權利,等到想要收回的時候一切都太遲了!
《紐約時報》就以美國在911事件後頒佈的《愛國者法案》為例,當年為了防止恐怖主義,賦予美國警察機關搜索電話、電郵和個資的權力,但直到事發14年後,法案才逐步失效。像這類的緊急法令,很容易滲透到法律結構中成為常態,標準的請神容易送神難哪!
盧森堡政治學家畢柏也警告,等這波危機結束後,許多國家的民主程度將遠低於今年3月疫情大爆發前的水準,為了對抗疫情的權宜之計,很可能變成長久之計。
我剛剛說了,緊急時,民眾可以把民權借給政府,但緊急狀況完了就得還,有借有還,才是有信用的好政府,借的時候就擺明了不準備還,那下次你還借它嗎?
這次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假防疫真集權 #威權防疫有借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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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恐怖全面來襲!法學界群起批判的《反滲透法》,民進黨揚言12/31就要三讀,昨天檢調已開始抓多家經營兩岸業務的旅行社,納粹降臨人人自危!
咦?那當初一堆說自己不是反中、不反服貿、而是為了「程序正義」反黑箱的覺青呢?你們躲哪裡去了?依法根本不用立法院審查的服貿協議,在國民黨退讓下經過近八個月的多場公聽會,然後才送交院會,都被你們扭曲成「半分鐘」;現在《反滲透法》是完全要立一個新的法,竟然不用公聽會,不用討論,不用審查,就直接完成二讀,一個月就要三讀,這不是黑箱是什麼?你們怎都不吭聲了?
民進黨要搞,就請光明正大地搞,不必炮製什麼「威脅我國主權的境外勢力」,就直接宣布中共是交戰團體,把憲法改成主權限縮在台灣,徹徹底底和大陸割斷,這樣才叫名正言順!
否則依當前憲法體制,動員戡亂早就結束,台獨才是叛國行為。按太陽花標準,反程序黑箱就可以占領議場、癱瘓國會、攻打政府、通通無罪!蔡政府如果鎮壓,那就是國家暴力,破壞民主,同時也告訴世人:蔡英文吹半天的「民主」,就是她可你不可的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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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分
享「憲法」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 加入連結: https://pse.is/3dnjp9
這次要分享的是「違憲審查標準」。
之前有提醒過大家,「違憲審查標準」這兩年已經多次命題( 110 普考、111 關務 身障
四等、111年警特三等與警特四等的憲法考試都考出來了),今年【111 鐵路員級】又再次
命題! 這次則是考了釋字第744號!
兩年內五次命題已經告訴我們,「違憲審查標準」將是未來高普考憲法重要考點!
很多同學認為很複雜直接放棄。然而就高普考「憲法」選擇題來說,
這部分考法其實很單純
★考法就是考某號釋字/憲法判決,對哪一種基本權,採取何種違憲審查標準
例如釋字第744號: 言論事前審查制→ 嚴格審查標準
這種考法其實很好掌握,直接放棄,非常可惜!!為此,以下幫大家附上111 鐵路員級 憲
法這題(釋字第744號)的詳解。同時也附上其他曾命題條文供大家練習!
(★特別注意: 「違憲審查標準」之重點整理與相關題目的詳解都已上傳到課程雲端資料
夾。最新考試資訊兩年內都會定期增補,學員請務必複習!)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化妝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11 鐵路員
級 憲法
(A)係對言論自由之重大干預,原則上應為違憲
(B)必須係為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危害之特別重要之公
共利益目的
(C)其與目的之達成應有實質關聯
(D)須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
C
釋字第744號:「系爭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
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
驗核准之證明文件。」同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
,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
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下併稱系爭規定)係就化粧品廣告採取事前審查制,已涉及對
化粧品廠商言論自由及人民取得充分資訊機會之限制。按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乃對言論
自由之重大干預,原則上應為違憲(→選項A正確):。系爭規定之立法資料須足以支持對化
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係為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危害之
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選項B正確):,其與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對必要關聯(→
選項C「實質關聯」錯誤):,且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選項D正確):,始符合
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相關試題】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律是否違反平等權之審查,下列何者係採寬鬆審查?
110 普考
(A)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特定政黨為對象所為立法
(B)刑事訴訟法就必要共犯撤回告訴之效力形成差別待遇
(C)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就何種犯罪及何種情狀得否減輕其刑之規定,形成差別待遇
(D)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結合關係,使同性性傾向者之婚姻自由受
有相對不利之差別待遇
C
2. 甲原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醫師,後經銓敘部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嗣後,臺北市政府
衛生局發現其同時具有我國與加拿大國籍,故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 條及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28 條核定其免職。甲認上開規定業已違反憲法第7 條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768 號
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11 關務 身障 四等
(A)憲法第7 條保障之平等權,並非禁止任何差別待遇
(B)差別待遇之目的如係為追求合法公益,且所採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
平等原則無違
(C)鑑於公務員與國家間恆處於緊密的信任關係,國家就兼具外國國籍者是否適任公務人
員,應享有較大的裁量空間
(D)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未就兼具我國與外國國籍者設例外規定,以排除其不得擔任以公務
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療機構醫師之限制,違反平等原則
D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人數逾百人者,須於履約期間僱
用一定比例之原住民,否則須繳納代金的制度,並未違反平等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11 警特三等、鐵路高員三級、國安局
(A)此等規模廠商較有能力分擔國家促進原住民發展的義務
(B)以百人為差別待遇之分界,其用意在降低進用比例之影響
(C)代金以基本工資計算其額度,並不造成過重負擔,不構成恣意之差別待遇
(D)原住民因該制度獲得更多就業機會並改善生活,該差別待遇與立法目的間具合理關聯
性
C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下何項差別待遇,並不適用較為嚴格的審查標準?111 警特
四等
(A)人民因未具特定教育體系學歷,而無法取得擔任高階公務人員職務資格之差別待遇
(B)人民因為婚姻關係的有無,而負擔不同租稅義務
(C)勞基法與公務人員退休法對退休金請求權得否扣押或供擔保,定有不同的規範
(D)受長期照護者的醫療費用,限由特定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始得申報扣除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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