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捕上岸的大白鯊,我有話要說】
前天宜蘭捕撈上岸的大白鯊,她的肚子裡懷有15隻北鼻呀,風波可是越演越大惹。
但是看了 野生動物追思會底下網民們的留言,這些已經有在關切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的大眾們,多的是民粹式、獵巫式的謾罵和輿論。對於漁業相關議題,如果只有不斷地造成對立,只會愈來越糟糕阿...
#各位在批判之前請先作功課了解一下台灣漁業的現況和處境吧
#難怪保育這件事從頭到尾都在解決人的事情
我不反對利用鯊魚,但我們身為海島國家,應該對既有的海洋漁業資源妥善管理、以達永續利用的宗旨(而不是全面禁止)。大家嘲笑著我們只有海鮮文化、而沒有海洋文化。這一點真的大錯特錯,我認為國人真要精進所謂的海洋文化,絕對得要從海鮮文化著手和推動阿。
#連餐桌上的魚是哪一種打哪來都不知道了再多的保育論述都只是打高空而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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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利用鯊魚的歷史已經相當久了,這件事情也從不只是「魚翅」單一一個議題那麼簡單。且讓我們積極來面對、了解一下目前的現況:
一、引用自劉光明《臺灣鯊魚保育與管理之回顧》:
臺灣沿近海鯊魚漁業主要卸魚在宜蘭的南方澳、臺東成功的新港、屏東的東港、小琉球以及高雄的前鎮漁港。南方澳捕鯊船隻的主要漁期,在每年9月至翌年的4月間。這些船隻主要以 #延繩釣 作業來捕撈鯊魚,主要的漁獲種類 #都沒有大白鯊 哦!而且,一定要強調的是,鯊魚的經濟價值相較於鬼頭刀、旗、鮪,真的非常低!
二、根據2013年荒野保護協會在全台超市、漁港、菜市場、小吃攤等地採集超過1000份鯊魚肉的分析,發現有80%以上為淺海狐鮫、平滑白眼鮫、灰鯖鮫、鋸峰齒鯊。當然,不是完全沒有大白鯊,只是數量非常非常少。
>綜上所述,大白鯊並非目標鯊種,考量延繩釣的漁法,這隻媽媽大白鯊,只是 #混獲 被捕上岸的。什麼是混獲?就是我不想要,可是卻還是跟著目標漁獲一起抓到的,稱之。
三、目前漁業署針對特定鯊魚物種頒布的限制如下:
(1) 2012年起,不得「割鰭捨身(身子丟回海裡自生自滅)」,以達全鯊利用、珍惜資源的宗旨,並更有效落實資源管理的目的。
(2) 直至2013年起,若有漁民捕獲大白鯊、象鯊和巨口鯊時必須向有關單位通報,並留置完整魚體24小時,供學術單位採集研究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
(3) 更新至今,鯨鯊、污斑白眼鮫、平滑白眼鮫、三種狐鮫(漁船在印度洋、大西洋作業的話)、以及數種雙髻鯊(大西洋作業),都是全面禁捕的!!!若作業漁船意外漁獲上述物種時,應即拋入海中,並將丟棄量填報。但注意哦,清單中沒有大白鯊。
>因此捕撈大白鯊 #並無非法,只要合法通報,循正常管道可以利用的。(不過大白鯊仍是CITES附錄二的物種,國內買賣OK,但不大可能進出口。論保育等級,大白鯊是易危等級,也稱不上像鯨鯊那般數量少到瀕危的等級。)
>阿奇怪了,你上面不是說這尾大白鯊是混獲、不想要、對漁民經濟價值不高的漁獲嗎?是的,沒錯。那為什麼不要就地放生呢?原因有二:(1)延繩拉上船才知道抓到什麼動物,就算大白鯊還活著,現在拉上來一條在甲板上不斷掙扎的巨物,才來解線?(2)按照目前的規定,一捕獲就要通報阿,還要留著完整魚體,因此這起事件的漁民僅是守法辦事而已。
#難不成你希望絕大多數漁民在海上就把有價值的部位都割下來然後隱瞞實情不寫通報單嗎(眼不見為淨對漁民最方便了,但這樣的管理方法一點用都沒有。)
因此第一現場面臨到的問題就是二選一:要 #棄屍 還是 #帶著全屍回來(別做夢了,活著的動物不可能拖回來港口)。如果你是漁民,考量安全、法令、還有一趟作業船隻出海的成本,這樣的選擇並無不妥。(各位還要想想,沒有人想要被酸民們冷嘲熱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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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著一隻隻尚未出世的小鯊魚,大家心中難免不捨。我也很難過,面對這位媽媽的消逝,海洋裡這樣高階的掠食者、性成熟時間又相當晚(10-12歲),於生態、於物種保育都是一大衝擊。
所以我們真正應該關切的面相在哪裡?
(1)既然混獲的後果大家都不樂見。那有沒有辦法 #減緩鯊魚被混獲 的數量呢?
Ans. 其實可以耶。
國際上都有團隊不斷在改良定置網、延繩釣的機關細節,像是禁止延繩釣使用鋼絲支繩以減少鯊魚混獲。方法不是沒有,但我猜,技術和成本層面上可能還需要突破。我不是很清楚目前的進度如何了?但我們應該把焦點和資源挹注在這些「解決辦法」上,而不是呼喊口號而已。
(2)有辦法限制漁民不得捕抓特定體型(小北鼻)或性別(媽媽)的鯊魚嗎?或是...避開繁殖期間出海呢?
Ans. 有機會,需要時間。
過去我們針對鯨鯊的利用模式,已經有許多類似的規範。例如2004年時,漁業署是規範鯨鯊捕獲總量不能超過120尾。到2007年則下修至不得超過30尾,而且僅能捕撈4公尺以下的個體(2008年起全面禁捕)。
但鯊魚種類繁多,每一種的瀕危程度和生態習性都不一樣,很難用同一套系統和辦法去設計。再加上鯊魚填報的漁獲資訊參差不齊(多為混獲),過去割鰭捨身又一堆為了避嫌而藏匿通報或亂喊數量的情形。因此,我們目前對於台灣鯊魚漁業資源的現況,了解地還不夠深入,研究資料也不夠齊全(所以大白鯊屍體才要要求送上岸供學術採集阿)。
這個時候,我們的「#觀察員計畫」就非常重要了。
觀察員的任務就是進行漁獲資訊、混獲魚種、努力量、生物樣本採集及混獲率等的資料收集。例如,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容易遇到懷孕的大白鯊?牠們孕期的移動模式怎麼樣?食性組成有沒有改變?寶寶又會在何處容易被混獲?一旦有了上述資料,我們就能在充滿著各種未知的大海上,給予漁船一點方向和規範。
但觀察員目前的員額、漁船的配額都有限,現場實務上的紀錄也沒那麼容易,需要累積大量的經驗方能進行。因此,我們應該多多關注這些人才培育的計畫,積極給予支持。或是多多輔助專業的漁民,投身觀察員的行列?我不知道可不可行,但沒有這些觀察紀錄和研究資料是絕對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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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誠然可貴。但對於漁民來說,這些讓你心頭瓜葛的魚隻,就是商品和鈔票而已。你坐在電腦螢幕前工作,等著每個月發薪的日子。漁民也一樣,而且他們的職業現場還更加的危險和不穩定呢。現在配合整個海洋資源利用的政策,不少漁民開始轉型和轉變,這乃是我們應該積極鼓勵和支持的。從鬼蝠魟、曼波魚,再到這頭大白鯊,輿論哪一次不是炮火猛烈對準漁民?更諷刺的是,開炮的這些人,可能還有不少正在嚼著魩仔魚飯糰、配著鮪魚生魚片呢。
我們都是消費者,你我的舌尖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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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這15條珍貴的生命,Rest in Peace.
延伸閱讀:
《臺灣鯊魚保育與管理之回顧》
https://www.lca.org.tw/column/node/4853
《臺灣鯊魚的保育管理及所面對的問題》
https://www.lca.org.tw/avot/5454
不捨鯊魚,我可以怎麼選擇?感謝Shang-ju Pai白大賜文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048399285199895/permalink/233346635335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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