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中和警街頭全武行的踹頭事件,在法律上真的是一個不困難又好判斷的問題。
這件案件最大的問題在於,先撇開少年特殊程序的問題,就算是成人,在這件駕駛人交通違規的案件中,警職法其實沒有賦予員警把所有人(連同根本不是交通違規駕駛人的乘客)通通壓制在地又抓又摔又踹,甚至誇張到「通通帶回派出所」的權力。
路檢最主要的就是「身分查證」,他們把人拖下車後沒有身分查證,而是當街施暴,又嗆又抓又摔又踹了以後,還不忘跟居民嗆聲,「忙」玩了這些莫名奇妙、在法律上完全不知該如何定性的事情後,
才對著跪趴在地的少年要求出示證件,這是哪招?
在文章中也附上警方內網有公告、全國所有警察都可以下載、最新版的《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那個流程圖非常清楚,沒有可以辯解的空間。
為何中和分局會把這件事情搞成這樣?
為何他們提交給立法委員的說明「包裝」到鬼扯的程度?
為何他們要把主流媒體「壓下來」?
為何要開始「調查」基層員警的思想?
為何他們出動護航網軍在網路上的洗白內容充滿謊言、抹黑少年(幻想人家都是「犯人」、衝撞、吸毒、有武器?)、顧左右言他?
關鍵就是那該死的「愛與鐵血」與「腦殘尊嚴」。
當然,背後還有高官們官場上的政治謀算。
一步錯,就步步錯了。〕
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 #踹頭案 神奇獎懲 】#兩段獎懲法
這是立委助理分享來的質詢影片:https://bit.ly/2Vo5dUZ
我們覺得有意義的質詢以及官員擺爛回答,應該分享。
請大家看一下邱委員摘選的錄影片段以及質詢內容,再看看內政部長和警政署副署長的瞎話與官話。
內政部長和警政署副署長根本就是鬼扯一通,什麼叫分兩段:有追上要嘉獎、後面違法另一回事?
難道不知道,#一個盤查程序從攔停到身分查證程序都是一體的 嗎?拜託,去翻一下《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好嗎?整個都規定在同一個SOP裡,還可以分段處罰、表揚喔?
後面大錯特錯了,前面追上有什麼用?
舉例來講,檢警辦一件案件,前面偵查計畫做得辛苦很好,但急功心切跑去突然刑求人、導致證據取得違法被排除了,也可以先送去監察院彈劾後再由機關內部嘉獎是不是啦?
照你們這邏輯,偵訊庭30分鐘也可以分成2段,前段15分鐘刑求,後段15分鐘好好訊問,這樣也不算刑求、也合法了是不是啦?分段?分你XX啦!
你們可以矇過立法委員,但 #矇得過你們的良心嗎?
再說,這個版上那麼多的讀者都是警職人員,大家自己評評理,每天路檢一大堆、狀況一大堆,抓到闖紅燈、超速、逆向等交通違規的,全部都有局長來頒獎喔?
根本就是搶在質詢前褒揚嘛!
騙人不懂喔!
這不是獎懲不公,還有什麼才是獎懲不公?
警政體系最大的弊端,就是 #瞎搞績效、#獎懲不公、#不學無術的混帳高官太多 啦!
你們要騙立法委員可以啦!但你們不知道人家問政會把影片上傳網路, #讓全民恥笑你們 喔?
【預算不足是問題,高官無能更是問題!】
還有,只會喊寬列預算,請問高官無能、預算濫用的情況,錢沒花在刀口的問題,帳怎麼算?
新北警有錢和記者飲宴、搞警媒關係、做秀……這些錢省下來,還會沒錢嗎?
先別管員額不足了,防彈衣到了嗎?
騙立法委員不懂是不是!
【踹頭案法理分析】
美中不足的是,或許是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質詢到後面有點趕,不是很完整,也沒有空對於違法情節詳細而逐一分析。
📣關於路檢的程序以及這件案件步步錯的分析,請見: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違法執法完整影片公開】:https://bit.ly/34sG0Nx
❗️大違法的執法:https://bit.ly/2RrDSQM
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畫面中的警力有五人,少年都被警方完全壓制而趴在地上。數名警員先將跪趴在地上的少年A團團圍住,其中一名警員用力抓扯少年A的頭髮,逼他抬頭,大聲喝斥:「趕時間?還是趕投胎?」
接著,警員命令趴在另一頭的少年B:「趴在那邊那個,給我過來!」B聽從指示朝警員方向走去,走近其中一名員警時,該員警突然揪住B的衣領,將他抓起來重摔在地,一群員警情緒激動地怒斥:「過來啊!用走的咧!」他們似乎覺得B不應該「用走的」。一名員警此時走向被摔趴在地且被完全制服的B,伸出右腳朝向B的頭頸部位狠狠地踹下去:「用走的啊!」這一腳的力道大到B的頭部劇烈晃動,連出腳的員警似乎都有點重心不穩。
此時,讓大家懷疑的是,員警喝令B「過來」,B也乖乖走過去了,員警到底有什麼不滿?因此,附近樓上的居民看不下去,出聲阻止「幹什麼打小孩啊」,質疑執法過當。然而,這群員警在旁觀者阻止時,不但沒有意識到程序出問題,毫無反省能力,竟然朝著樓上的居民大吼:「看三洨啊(台語)?」「他拒檢欸!」接著,集體向無辜的住戶嘶吼:「下來啊!」「給我下來!」不斷反覆叫囂,其中一位員警的情緒似乎完全失控,竟然指著住戶,疑似大吼:「叫你吃慶記!」
和無辜的住戶叫囂完以後,他們才開始要求少年拿出身分證件,盤查身分。〕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本文一共分為三個部分探討整件事件法理分析以及背後交錯的警媒關係、三盲導致的問題:
1.路檢的正當法律程序
本文非常詳細的分析了《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規範下的標準操作程序,以及後續行政法與刑事法區分的處理程序,並點出最關鍵的問題是:
〔在本案的影片中,警方強制少年四人下車後,第一步做的不是身分查證,竟然是抓起趴伏在地的A頭髮,大聲喝問:「趕時間?還是趕投胎?」顯然,這並不是詢問姓名年籍等身分查證的問題。接著,又抓起B將之重摔在地、以腳踹頭,這當然也不是身分查證或檢查交通工具的必要行為。
以上這些暴力行為,顯然已經嚴重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作業程序所規範的SOP,而淪為報復性的情緒性執法。嚴格來講,「執法」必須「依法」,但他們並沒有依照法律規定來,所以也根本不是執法,而是對於人身自由的過度干預,甚至是濫用職權傷害他人身體。
最荒唐的是,警方上演全武行前,並沒有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進行身分證件的查驗,也沒有發現四名少年有何犯罪行為而進行逮捕程序。這些暴行,在法律上無從定性,也找不到法律授權依據,只能定性為「私刑暴力」。這幾名員警甚至在和出面阻止警方暴力的住戶互相對嗆後,才慢吞吞地開始要求少年拿出證件,進行身分查證。〕
2.為違法護航,包裝事實的警方高層
在這個部分,大家可以看到顢頇的警方高層,面對法律問題時不坦然面對,卻選擇以各種奇技淫巧來包庇。
3.是誰殺死了法治國?
更嚴重的是,警界某些單位內部也彌漫著「自己人就要挺自己人」的理盲情緒。中和分局經營的臉書帳號「中和警好讚」更忝不知恥的張貼國光派出所副所長、兩位私刑暴力員警與局長的照片發表。
〔 這段由警方上演的私刑暴力,在警方內部護航、獎勵違法員警,以及許多不明就裡的「三盲」民眾鼓勵暴力的叫好聲,敲響了法治國的喪鐘。
台灣的自由、民主與法治並非憑空而來,而是先人以鮮血所爭取來的,我們擺脫了戒嚴、終止了動員戡亂、脫離警察國家而成為堂堂正正的法治國。但在新北市警局局長「慰勉」中和分局違法員警、公然鼓勵違法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法治國的幻滅。 〕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 在 臺灣警察法學研究學會's post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1、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執行臨檢場所身分查證作業程序修正規定修正重點:警政署101年8月1日警署行字第101011491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