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上班真辛苦 但工資怎麼算嗎?】
勞動部今天指出,農曆除夕(2/11)、春節初一至初三(2/12-14)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休息日應付加班費,國定假日則要給加倍工資。若是讓勞工挪移春節假期,則要注意要挪到正常工作日,但這時春節就會變成一般工作日,依法不用給加倍工資。
#勞動部
#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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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挪移加班費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王浩宇,為什麼你要幫國民黨的砍假政策做背書?
增加國定假日是勞工權益,林佳瑋一定用力爭取!
2015年,國民黨政府執政,勞動部長陳雄文說要讓勞工可以週休二日,但是一定要有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也就是 #砍七天假。元旦翌日(1月2日)就是因為這樣被砍掉,我昨天特別撰文說明,沒想到卻遭到綠黨議員王浩宇的批評。
批評不打緊,我驚訝的是,#王浩宇的說法和國民黨政府的說法根本就如出一轍!為什麼最愛罵國民黨的王浩宇,遇到 #勞工權益,反而跟國民黨站在一起了呢?
王浩宇說,七天假因為要實施週休二日,所以被政府挪到週六而「消失」。必須說,這是完全錯誤的。但這也是陳雄文(現任 #韓國瑜國政勞工顧問)的邏輯。
❌迷思一:週休二日和減少國定假日一定要綁在一起嗎?
國際勞工組織(ILO)在1935就頒訂第47號公約,呼籲各國依循「每週工作40小時原則」。但臺灣長期未能實施,到了2015年,依然是每週42小時(雙週84工時),與國際標準顯有落差。而每週工時的規定就明訂在 #勞動基準法30條。
國民黨政府不但不面對長期執政下,未能讓台灣勞工符合國際工時標準的問題。更糟糕的是,還想另外修改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用「降低國定假日」從19天變12天,來交換財團同意實施40工時。
因此國民黨政府在2015年底就遭到工鬥等勞工團體的抗議,我也參與其中。後續民進黨政府上台,一度在2016年,否認國民黨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的效力,#讓七天假短暫恢復半年時間。
但2016年底,民進黨竟也延續國民黨的錯誤作法,再度把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的國定假日相關條文修改,所以也遭到工鬥抗議。
我認為,#週休二日本來就不該和減少國定假日綁在一起。兩者所屬法條不同,一個是每週工時問題、一個是國民的休假日問題,本來就是不同議題!
這種不顧人民抗議,擅自把勞工權益和財團做交換的思維,是近年來藍綠政府難以讓勞工信任的重要原因。
❌迷思二:七天假早就沒在放?其實法條一直都有!
很多人說七天假早就沒在放,這其實也是從國民黨政府就開始流傳的說法。事實上如果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就可以發現#一直到2016年,#舊的七天國定假日都一直寫在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https://reurl.cc/b68xQd)
點進連結,就可以看到這七天都清楚寫著「應放假」:元旦翌日(1月2日)、青年節(3月29日)、教師節(9月28日)、光復節(10月25日)、蔣公誕辰(10月31日)、國父誕辰(11月12日)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
舊的七天假絕對不是很久沒放,而是在各種不同工作場所的勞資協議下,#被挪移成補休或是加班費而已,並不代表就此消失。相反的,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就意味著7天共56小時的加班費或休息時間的損失。全體勞工都是受害者。
❌迷思三:民進黨有給勞工一例一休了,所以砍七天假並未損及權益
2016年底,民進黨政府在勞工團體的抗議下,最後修法用「一例一休」交換「七天假」。雖然「一例一休」對落實週休二日的目標是往前推進,但正如我前面所說,「一例一休」(每週工時40小時)和「七天假」根本就是在不同的法條,根本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把兩者綁在一起,強迫要勞工接受,那和國民黨的思維並沒有多大差別!
更何況民進黨在2016年底修過「一例一休」後,很快又在2018年初,把原本對週休二日有所幫助的許多「一例一休」條文「倒退嚕」。這等於是勞工的七天假不僅被強迫交換掉了,#最後也換的不值得!這也是當初我為什麼要絕食和臥軌抗議的原因。
❌迷思四:放七天假不符合轉型正義
舊的七天假包括「蔣公誕辰」、「國父誕辰」等威權時代的紀念日,當然不合時宜,但是這七天除了紀念性質,也有讓勞工可以休假的意義,是勞工權益。因此許多勞工團體主張可以重新討論七天假要在其他的日子放假。
時代力量也很早就提出了時力版的七天國定假日,符合當代臺灣的精神,包括:
1元旦翌日(1月2日)
2言論自由日(4月7日)
3世界地球日(4月22日)
4解嚴紀念日(7月15日)
5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
6教師節(9月28日)
7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
很多人質疑,我有沒有讓自己的助理放這七天假?其實在這七天,我都有編預算讓助理選擇加班費或是補休,用身體力行的方式,表示我對爭取勞工權益的支持。
最後,感謝這兩天和我指教的聲音,希望這篇文章和懶人包有助於您理解,為什麼爭取增加國定假日是我的重要政見。
這項目標也許不容易達成,需要時間來努力。我也認為從 #元旦翌日、#言論自由日 等較無社會爭議,或政府已經在公開紀念的一天、兩天假日開始增加,是值得討論的方向,我們可以努力來凝聚社會共識。這樣的工作絕對有意義。
因為捍衛勞工的權益,就是我的初衷與價值,我會持續努力。感謝每個願意一起為勞工權益發聲的市民朋友,我們一起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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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9(四)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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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我是中壢人
2020工人鬥總統
國定假日挪移加班費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基隆分享會】
勞動基準法是在工會組織率、勞資協商率極低(分別都低於10%)的台灣,保障每一個隻身在勞動現場的勞工勞動權益的最低底線。暨奪走台灣世界級稀少的國定假日後,今年初的立法院強行通過了勞基法修惡,將周休二日變成可彈性挪移(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輪班間隔改為八小時(基隆輪班工作者扣除通勤僅剩約五小時時間能吃飯洗澡睡覺);單月加班時數上限提高;加班費再也不能以價制量。今年初的勞基法修惡,形同下修我們的勞動保障,也等同於降低我們單位時間的工資、賤售我們的勞動成果。
「增加工資、降低工時」的政策口號沒有實現,在2016年後,工資沒有增長,而屬於我們每一個人的「休息時間」成了一場戰爭。本次,我們邀請到關注勞工權益、參與勞工運動的詩人,從詩作中讀出職場與勞動現場的現實與勞工的心聲,也讀出勞動人權的基本底線——屬於我們最珍貴的休息時間,不容政府立法降低保障與賤售。
歡迎大家一起來讀詩,聊聊我們面對惡化勞動環境的無奈與心酸,也透過公投連署、直接民主以及勞工的團結,拒絕勞基法修惡、捍衛我們的勞動權益!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
#拒絕勞基法修惡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基隆分享會
⌚️主講|蔣闊宇(主編、現任工會秘書)
⌚️時間|2018.08.17(五)19:30
⌚️地點|金豆咖啡(基隆市忠三路75號2樓)
⌚️雞籠霧雨×陳薇仲競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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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人生系列】立法委員 黃國昌搏命(?)演出
EP.1 運彩篇 ▶️ https://npptw.org/0cmJ7A
EP.2 神速到貨篇 ▶️ https://npptw.org/Jzuc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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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挪移加班費 在 指出,雇主不可以片面將國定假日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我們簽了國定假日挪移..所以颱風天上班給補休假就好了..不用發給加班費?? 再 ... ... <看更多>
國定假日挪移加班費 在 [新聞] 排班制員工春節輪值「不算加班」 - 看板Salary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排班制員工春節輪值 「不算加班」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10118/VFMDFHJRQZHTZF6CSL5FZY4FUQ/
農曆春節將至,根據《勞基法》規定,農曆除夕到年初三等4天是國定假日,勞工若當天
加班,僱主應給加倍工資。但有勞工向《蘋果》投訴,指公司公告排班制人員因國定假日
已經調移到其他工作日,因此春節上班當天視為正常工作日,不會另外發給加班費。勞動
部表示,若勞資雙方已在契約或事先約定國定假日調移,春節當天上班僱主不發加班費未
違法,但雙方最好事先約定挪移到哪一天。
不具名勞工向《蘋果》投訴,指公司以「排休制」為由,認定排班人員因除夕到年初三等
國定假日已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因此原休假日就成為正常上班日,勞工當天出勤,視為正
常工時,因此不會另外發給加班費。投訴人批評,勞工辛苦工作配合活動調假,過年配合
工作卻不給加班費,「合理嗎?請幫幫辛苦工作的勞工朋友!」
對此,勞動部表示,國定假日當天原則上要依法放有薪假,但若勞資雙方事先已於勞動契
約中約定,或先前曾約定國定假日可配合排班挪移時,國定假日當天確實已變更為正常工
作日,並未違法。勞動部建議,勞資雙方最好能議定這一天國定假日是和哪一天工作日交
換,減少事後爭議;若勞工有疑慮,可檢附相關證據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或撥打勞
動部1955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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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9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10974746.A.C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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