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台灣自今年中開始大幅增加新冠肺炎(Covid-19)的確診案例,我們的社會與經濟受到不少影響,而對於那些已經盡力做好防疫措施、遵守相關規範但仍不幸確診的民眾與其家人來說,生活更是會因此帶來諸多不便,有些重症者需要住院與隔離治療好一段時間,而輕症者也得在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隔離治療,工作與家庭都將因此產生沈重的負擔。撇開因公染疫的確診者,如果是因個人原因染疫後,是否能向勞保局請領相關的給付或補助呢?這篇貼文希望就勞保局近期發佈的新函釋,讓有需要的讀者了解一下相關權益。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工(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可以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因此除非是因職業災害而需治療或休養,否則如果是因個人傷病,就必須有住院的事實才能申請普通傷病給付。
因為如此,在疫情嚴峻的情況下,醫療機構為了避免負荷過重,在評估後會依照中央的防疫指引將輕症患者自收治醫院移至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由於這類的輕症個案雖然有傷病事實,但因為沒有「住院」治療,也就不符合上述規定中有提的的「住院」要件,因此無法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的「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指引來看,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至少都要距發病日達10天後並符合相關條件後才能解除隔離,雖然確診者可以檢具相關證明向雇主請求「普通傷病假」,但工作收入仍然會因此受到影響。
基此,勞保局於110年9月10日公布保職傷字第11060246340號函釋,宣布民眾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 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仍然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簡單來說,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的輕症患者,有沒有住院就不再是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的必備條件,只要檢具相關資料,仍然可以申請該給付,算是不無小補了~
無論如何,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配合政府的防疫規範並注意自身的防疫措施,最好都能健健康康地不需要用到本文中的資訊了~(如果需要參考原函釋,可至新北市勞動雲網站查看:https://ilabor.ntpc.gov.tw/news/release/content/832959252?showTyp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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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確診證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0~110/09/17
資格條件:
(一)獲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維護管理相關業務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四)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報名甄試,須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五)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品質人員證書或曾任工地主任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新建大樓機電工程(水電、空調、消防、電梯等)施作之督工。
(二)辦理推動建立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業務。
(三)其他交辦相關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mtyu@vghks.gov.tw
聯絡方式:
(一)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外補甄試報名表」。
(二)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余命宗 技師(信箱:mtyu@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
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1)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如勞保投保資料)。
(4)品德查詢同意書(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5)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榮眷身分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D.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品質人員證書或曾任工地主任者證明。
甄選方式:
(一)筆試:70%(專業知識)。
(二)面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工作期限:自進用日起1年。
甄選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試,並請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者自負保管責任)。
甄選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會議室。
錄取公告:甄選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聯絡人:余命宗 技師、電話:07-3422121分機78045 傳真號碼:07-346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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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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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2~110/09/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學工程、電機、電子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療氣體、弱電工程或醫療設備安裝規劃設計、監造或維護管理相關業務2年以上之經驗。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仍需符合上述3項)報名甄試,需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5.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及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及具電腦繪圖能力。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新、改建醫療氣體、弱電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維護管理。
2.辦理醫療設備安裝配合工程及勞務採購作業。
3.院區醫療氣體、弱電工程CAD圖說繪製、修改及更新。
4相關業務公文簽辦及其他交辦相關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本院(高雄市左營區813大中一路386號)及屏東大武分院(屏東市建國路151號)(初期在總院訓練,訓練完成俟屏東分院(大武院區)開院,至該分院服務)。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fctsai@vghks.gov.tw
聯絡方式:
1.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 外補甄試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蔡峰棋技師(信箱:fctsai@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工務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
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1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證明(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
○4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5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榮眷身份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影本
d.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影本
e.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甄選方式:
1.筆試:70%(專業知識:機電專業知能)。
2.面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
考試地點:高雄榮總門診大樓五樓工務室會議室。
錄取公告:甄試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薪 資:約37,300至40,000元(以實際績效增減)
聯 絡 人:蔡峰棋 聯絡資訊:07-3468044 傳真號碼:07-3468043
備 註: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