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但是,刻意造謠毁謗的網軍們我們法院見!
照片是我昨天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我是告訴人,沒錯,我對網友提告了。
今年四月,我到新竹市警察局報案,提告網友在PTT上面造謠毁謗我,延續著2020立委選舉的議題,「中國台灣」辱罵我舔共去中國武漢投資發大財。
我就問一句,我這輩子還沒有去過中國武漢、什麼武漢什麼園區,怎麼投資設廠發大財?「標題殺人」雖然無恥但是有效。
1993年還在台大讀書的時候,我就加入民主進步黨,根本就是中國的黑名單,台獨份子(現在還是高端仔高端人士)。這輩子也不可能有什麼舔共、拿中國錢的行為。要爭取當中國的買辦,不是要加入中國國民黨嗎?
2020立委選舉期間被抹黑抹紅,我都依法提出告訴。當時的訴訟經過調查,證明了我的清白!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當中,傳訊了一些證人,也證明了我遭受的攻擊,都是像故事一樣編寫出來的。
顯然選舉期間的候選人,確實是要準備祖宗十八代都要被翻出來,但更可怕的是,一些刻意編造的故事、謠言,這些惡意的攻擊常常竟然也會被認定是在言論自由的範圍當中,因此我提告競選對手的造謠抹黑,即便上訴到高等法院,仍然維持不起訴處分。
就像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當中說的,身為候選人,既然要選舉就要承擔被檢驗,這就是說,自己就要有能力為自己捍衛名聲、捍衛權利!
所以這次我會硬起來!
刻意造謠毀謗抹黑抹紅的網軍、躲在暗處放箭的小人們,我會把你們都揪出來,奉勸各位知法守法、不要故意挑戰底線。對了,還有某大媒體的大記者,報導我有什麼土地投資買賣的把柄,這部分我也已經提告。
政治工作就跟人生一樣,你可能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危機來襲、什麼時候會有轉機出現。只有自己才能為自己負責,認識自己、相信自己,更重要的是不忘初衷,走在正確的路上,我們就要抬頭挺胸!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分組課審會作弊抓到了!課綱微調違法PART 2 這不是作弊是什麼?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課綱訴訟法庭現場: 1. 審判長問(在紙上寫)「尊重會議多數決」,是否會被記錄同意四科微調?教育部律師答:是。 2. 審判長問:是否沒明確表達反對,都會被記入同意四科微調?教育部律師答:是。 3. 審判長問(在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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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主之前寫文章被告的案件,近期二審宣判,有幸能維持一審判決的幸運勝訴。自去年中被告以來,基於尊重司法程序,我從未想過要公開討論案情。如今想來,雖不知是否會有三審,但這次的法庭經驗和為開庭而作的準備,著實有不少值得分享之處。在分享開始之前,我得謝謝這一年多以來,所有曾為我提供諮詢和鼓勵的朋友,同時要特別謝謝我的律師 Jin-Yo Lin,林晉佑律師。
我有幸因過去所撰寫的文章而認識林晉佑,我特別感謝他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不厭其煩的回答我一個又一個法學問題,主導及撰寫答辯狀之策略方向,並非常感激他透過解釋案件的過程中,讓我的法學常識有所增加。我很推薦律師 Jin-Yo Lin,他是位稱職的律師,更是個善解人意的好友。
故事要從2020年5月27日開始說起。那是個接近午餐的週間上午,一通來自台北地檢署的電話打進我的手機,書記官詢問我為什麼昨天下午沒來刑事偵查庭。我當下不明所以,畢竟全然沒有需要前往開庭的資訊。礙於在電話中不能透露更多資訊,書記官只告訴我下次開庭的時間地點,並表達傳票會再行寄給我,便掛斷了電話。掛斷電話以後,隨即問了問幾個法律朋友,他們表達這肯定是地檢署經費不足,導致此些芝麻案件的經費短缺,乾脆就連掛號信的經費都省了。
那時慌亂非常,因為離刑事偵查庭的日期尚久,但我卻連案件是甚麼都不知道。好在幾天後,來了民事庭的傳票,我才知道到底是因何緣由捲入此次訴訟。
事件背景是這樣。2019年10月,有位台灣女性於菲律賓長灘島觀光遊玩,因為下身穿著了只有一條線的泳褲,遭到當地警方開罰,也有當地遊客拍下該名台灣女性的照片,上傳至社群媒體上。後來菲律賓媒體也報導此新聞,甚至在警局內拍攝該名女性與其男性友人,並不知怎麼地拍攝了該名女子的台灣護照資料,以無遮掩的方式,呈現了護照內頁。頓時整個台灣社群網路,都從該報導中得知了該名女性的本名,網友瘋狂轉載。
此次被上訴人有三,分別是某知名媒體、子迂的蠹酸齋以及某知名婦產科醫師,除知名媒體被求償120萬,知名醫師和我皆被求償60萬元。齋主我就只針對自身情況作說明,媒體和醫師的部分,若有機緣再找機會向齋友們說故事。
子迂的蠹酸齋。我因為轉載了該菲律賓媒體的影片,並於貼文中寫出當時早已傳遍網路的女子本名,貼文內容並非詆毀,而是全以稱讚該名女子勇於衝擊社會傳統價值觀為主軸。而後另一媒體轉載了該篇提及姓名的文章,之後又出現網友將該篇新聞轉載至PTT,底下網友一片針對該名女性的辱罵。我被告侵犯個資。同時對方以我詆毀女性、鼓譟民眾對女性進行汙辱等理由相當不滿。
該貼文的內容如下
「…原來台灣女孩『甲○○』,是個勇於追求人類天然本心的前衛主義者。透過單線型兩件式比基尼,讓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體會到,『甲○○』所表達的訴求,是尚不被社會所允許的…甲○○,你是齋主我的英雄!」
刑事部分,自然是以不起訴處分。
重點在民事上,我也很幸運的連續兩個審級都勝訴。
說起來,我雖引用該媒體,但並未作任何加油添醋或顛倒是非,而只作些個人的意見陳述和表達,應該仍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內。
當中訴訟的過程,也發生過不少細節,礙於篇幅就不多提了。我至今印象都還很深刻,於2020年六月初次刑事偵查庭時,我見到了該名女性。庭後我沒有遲疑,隨即上前攀談,並指出如果該篇貼文造成了她生活上的困擾,我感到遺憾和懊悔,並隨即彼此留下了聯絡方式。我追求的還是彼此和氣,若能少一事則少一事,但很遺憾的是善意多半石沉大海,就這樣到了二審宣判。說起來心中確實有些遺憾,未能將此事更圓滿的善了。
此次法院經驗,確實使我有不少經驗。首先自然是往後用字遣詞得更多費心。法院經驗真正告訴我的,是法律攻防雖然重要且必須,但相較之下真正折磨人的反倒是沒消沒息的等待。這一年來因為疫情之故,地檢署和法院的效率都因此降低許多,一審時因為疫情狀況不嚴重,所有訊息溝通和交流還算順暢。待至二審期間,因適逢三級警戒,室內人數有所限制,因此言詞辯論程序只能沒消沒息的等待。收傳票的感覺不怎麼,但是等待傳票的感受卻是相當煎熬。經此一遭,也理解當年各大名人都害怕被李敖告的原因了,跑法院麻煩又沒意義,若不是得請律師代行,就是得親身去說明情況。雖說此次訴訟的經驗,讓我對法律的認識加深,也更能拿捏言論自由模糊尺度,還跑了遭高等法院。至少還能出門自嘲,說因為寫文章被告過。
不管如何,終究是個經驗。
有經驗是好,但跑法院是真折磨。
希望眾位齋友此生都能遠離法院。
最後,深深感謝司法對言論自由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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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政府一直說台灣疫苗夠了,繼續阻擋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要捐贈疫苗,現在疫苗就要開天窗了,政府要不要給個說法。郭台銘比官員更急,親自飛到捷克去催疫苗。官員現在急的是趕快讓高端通過E U A、趕快讓高端變成法定公費疫苗,趕快讓人民施打高端疫苗。
高端產品製程有些問題,記者追問批次檢驗結果,陳時中暴怒,其實講清楚有這麼困難嗎,是因為有些事情不可說不能說嗎?
郝龍斌、楊志良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停止高端疫苗的E U A,因為尚未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衞福部涉及危害民眾健康。李秉穎表示他看不出高端審查有任何瑕疵,他說沒有事證顯示高端疫苗有安全性或有效性問題。在李秉穎眼中高端是政府欽點的疫苗,所以:高端沒有通過E U A政府就下定單不算瑕疵、高端沒有通過E U A就開始量產不算瑕疵、沒有做第三期試驗就通過E U A不算瑕疵、審查委員不公開透明不算瑕疵、審查會議內容沒有全程逐字公開不算瑕疵、沒有保護力說明就對人民施打不算瑕疵。政府認為高端疫苗是全世界最完美無瑕疵的疫苗,值得用最貴的價格早早購買,讓台灣人民有幸成為完美無暇疵的高端疫苗白老鼠。
高端疫苗取得緊急授權E U A的爭議、質疑不斷,當時陳時中說:「國內疫苗到貨空窗期時,確實有緊急使用的必要。」再怎麼緊急,沒有做第三期臨床試驗證明保護力的疫苗,怎麼可以這麼粗糙的打在人民身上?
陳時中傲慢的說高端疫苗「你不打,有別人要打。」我選區的民眾等不到疫苗,想到最後只能選擇高端就急得哭了,陳時中懂老百姓的心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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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課審會作弊抓到了!課綱微調違法PART 2
這不是作弊是什麼?
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課綱訴訟法庭現場:
1. 審判長問(在紙上寫)「尊重會議多數決」,是否會被記錄同意四科微調?教育部律師答:是。
2. 審判長問:是否沒明確表達反對,都會被記入同意四科微調?教育部律師答:是。
3. 審判長問(在紙上寫)「公民那些部分應該調整」,是否會記入同意國文科微調,教育部律師答:是。
昨天我公布了檢核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記錄,證實了課綱微調的發動,是未經授權且逾越檢核小組職權的違法作為。今天,我質詢吳思華部長,則證實了教育部在去年1月25日高中分組課審會的議決程序,明顯作弊!
當時,會議開到5點50分的時候,分組課審會主席表示要進行表決,結果主席不是要委員在投票紙上勾選同意或不同意,卻要求大家在投票紙上,寫出對於四個科目是否微調的文字意見。大家寫完繳交給主席之後,6點整,主席竟然在沒有當場開票也沒有公布結果的情形下宣布散會,並跟大家說「會再統計整理,先這樣吧…」,吳思華部長也坦承的確沒有當闖場開票。
這是哪門子的議決程序?除了威權政體,哪個國家的會議主席敢說投票完了,我們回去統計,以後再公布結果?為什麼要以後公布?等著讓你上下其手,改變結果嗎?果不其然,教育部把投票紙攜回,是怎麼認定的呢?就如同上述法庭的詰問情形所呈現的,教育部把「沒表示意見」當做「同意」,把「對A有意見」當作「對B同意」,把「尊重多數決」當作「同意」,亦即投廢票當成贊成票,這樣才統計出多數分組課審會委員同意微調的結果。
作弊出來的微調課綱還能有效嗎?
教育部就是怕這個過程被全面曝光,所以不願放棄上訴,以免教育部作弊無所遁形。我還是要再次奉勸吳思華部長對上訴要三思,且要及時暫緩微調課綱的實施並予以撤銷,如果你上訴為蔣偉寧前部長一干人在分組課審會的作弊護航,你也將脫不了法律責任的追訴。
台北高等法院怎麼去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21001三立 管理費差10倍 公宿舍爆圖利公職
影片網址→http://youtu.be/WJShSaGh93M
感謝杜育霖的報導唷!這可是育霖從中天到三立後,第一次採訪我呢!育霖算是記者型男,因為我另一伴對他印象深刻。祝福他早日成為型男主播~~~
不過,單就這一則新聞,我覺得,「管理費」跟「路段」,沒有一定的正相關,同一地段,老舊公寓本來就管理費一定超級便宜,甚至完全沒有,華廈,甚至豪宅當然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該怎麼說呢?我其實覺得,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的宿舍,才三層樓高,應該是公寓,所以管理費這麼便宜,其實是非常「正常」的事唷!
因此,我個人覺得,這個事件,不是凸顯管理費的差距,而應該是這樣的免費宿舍,高官們其實也不屑住,讓宿舍變成蚊子館,形成一種資源的浪費,這才是百姓不爽的地方吧?
以下是新聞報導......↓
法務部旁邊一整群都用圍牆隔起來,三層樓的舊房子就這樣藏在高大的榕樹裡,看起來格外神秘,其實這裡就是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的免費宿舍。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平均中古屋的成交行情大概落在80多萬出頭,如果單就管理費來講,要看他公設比有多高,平均正常來講至少是(每坪)120~150元之間。
記者杜育霖:位於台北市的精華路段,高等法院檢察署的宿舍,每個月的管理費,每坪竟然只要13.2元。只隔了一條馬路在另外一頭的這棟豪宅,每個月的管理費每坪至少150元起跳。也就是說兩者的管理費,竟然相差超過10倍。
相距不到100公尺,管理費就差了10倍,高等法院的免費宿舍,一共有78戶,每戶大約20坪左右,以每月每坪13.2元的管理費來計算,一個月的租金就只要264元,每坪至少80萬的宿舍,竟然不用租金,實在令人好羨慕。
對比同一路段,租屋門檻,跟免費宿舍差不多的20坪住家,租金平均就要3.5萬起跳。景氣差,連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但現在工務員住的不只是精華地段,連上千萬元的房屋修繕維護費用,也要編列預算全民買單,叫人怎麼吞得下去?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5696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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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過幾天要陪老媽搭火車後座計程車到高等法院她行動不方便要用拐杖幫忙走路google ... 方便車資大概多少我們是中壢搭火車北上好幾年沒去台北火車站一定迷路(台北市第1頁)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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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法院怎麼去 在 [新聞] 肥前屋老闆現身!怒控銀行害慘賠5千萬- 看板Stoc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原文標題:
肥前屋老闆現身!怒控銀行害慘賠5千萬 「已花600萬律師費」上訴到底
原文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606/SEEHEEPMPRADJEKSEZHA5LJADY/
發布時間:
2022/6/6 00:00
記者署名:
丁牧群/台北報導
原文內容:
台北市鰻魚飯名店「肥前屋」日籍老闆町田世文2016年發現安泰銀行帳戶少了5000多萬元
,一查竟是買賣基金的虧損,町田認為安泰的理專等人擅自用他的印章密集下單,光是手
續費就賺了他5、600萬元,怒告安泰求償5000多萬元,但一、二審都認定他對相關交易知
情,判敗訴。町田接受《蘋果新聞網》專訪憤慨地說:「我若是自己投資失利,絕對承擔
,但明明不是我做的,一定拼到底,我光是律師費已花600多萬元,還要上訴。」
70多歲的町田世文出生於日本長崎縣,45年前他得知台灣鰻魚飯市場沒什麼競爭者,毅然
跨海來台賣起好吃又平價的鰻魚飯,位於北市中山北路七條通的「肥前屋」成為歷久不衰
的排隊名店,即使目前疫情肆虐,町田表示仍有過去7成業績。
至於5000多萬元基金虧損糾紛,町田提告指稱,他固定每周二上午去安泰銀行長安東路分
行辦理貨款結算等匯款手續,因為自己是日本人,僅略通台語,填寫相關單據資料有困難
,該行陳姓女襄理主動表示可幫忙填寫、用印,所以他每次去就把印鑑盒交給陳女,裡面
有自己的基金印鑑章、肥前屋公司大小章共3枚印章。
町田表示,沒想到陳女從2014年8月到2016年5月間,未經他同意或授權,擅自將基金印鑑
章交給林姓理財專員,在「特定金錢信託運用指示書」上盜蓋印鑑章,陸續申購基金54筆
、贖回基金58筆、轉換基金10筆,標的包括瑞銀俄羅斯、摩根菲律賓等基金,當他發現時
,已虧損5097萬餘元,因此提告要求安泰銀及陳女、林男連帶賠償。
審理時,安泰銀主張這些交易都是町田同意或授權,理專林男依他指示下單,代為填寫指
示書及用印,也都有向町田說明基金產品內容、交易結果及損益,此外,相關交易的扣款
、入款及配息,都會顯示在町田的綜合存款帳戶、外匯綜合存款帳戶存摺明細,且安泰銀
總行每月會寄送前一個月交易的對帳單給町田,他應該知道交易內容。
法官調閱銀行監視器畫面,認為町田不只是每周二到安泰銀辦理鰻魚店貨款匯款業務,其
餘時間也會到銀行,出現時間與部分基金交易時間相符,另外,此案多數基金是在星期一
、三、四、五交易,且大部分是「行外交易」,也就是銀行派人去客戶所在地辦理,這些
時間銀行理專要取得町田印章,除非是町田知情並同意。
至於安泰銀主張每月會寄送交易對帳單給町田,法官調查後認定確實如此,基於上述理由
,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町田無法證明安泰銀人員到用他的印鑑交易基金,日前仍
判他敗訴。
町田接受《蘋果》訪問時,以台語喊冤說:「我開店很忙,怎麼可能每隔1、2兩天就申購
基金?那些交易全部有問題,我都不知道,如果我知情,我負責,虧損我絕對承擔,也不
用一直上訴,我已經花了600多萬律師費,就是為了討個公道。」
町田拿出銀行提供的交易明細,指出根本不合常理,例如在1年多期間內,他怎麼可能密
集交易100多筆基金,「又不是股票炒短線,而且其中不少基金交易是今天申購、隔幾天
就贖回,合理嗎?」他還指出,交易資料上面署名的多名理專,有些他根本不認識也沒見
過,安泰人員雖曾到他店裡拜訪過幾次,但都不是辦理基金交易,銀行說的對帳單,他也
從沒收到。
採訪最後,町田用日語強調:「我從來不知道買這些基金的事,讓我很驚訝,調查後發現
他們竟然幹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這已經是犯罪了,我深感遺憾。」(丁牧群/台北報導
)
心得/評論:
1. 肥前屋老闆町田認為安泰的理專等人擅自用他的印章密集下單,光是手續費就賺了他5
、600萬元
2. 町田表示未經他同意或授權,安泰理專擅自將基金印鑑章交給林姓理財專員,在「特定
金錢信託運用指示書」上盜蓋印鑑章,進行基金買賣
3. 安泰銀主張這些交易都是町田同意或授權,理專林男依他指示下單
4. 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認為町田無法證明安泰銀人員盜用他的印鑑交易基金,日前仍
判他敗訴。
基金費用太高,加上時不時有類似這樣事件發生....難怪現在投信拚命發行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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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板功能: 打嘴砲 貼梗圖 PO對帳單 裝反串 說笑話 看人崩潰 聽創作曲 讀畢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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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46.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54469845.A.859.html
樓上抓錯重點了...就是要一直買賣呀...要不然手續費怎麼賺5、600萬元
※ 編輯: awss1971 (220.135.246.97 臺灣), 06/06/2022 07: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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