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同陳怡君 選舉抹黑澄清記者會
新聞稿
中山大同市議員候選人陳怡君今召開選舉抹黑澄清記者會,針對鏡週刊新聞表示,台北市大同區里長張賦脈遭人檢舉,在今年8月16日疑似以普渡餐會名義,於孔廟廣場席開150桌,為自己及參選中山大同區市議員的女兒陳怡君買票乙事,召開記者會說明。
張賦脈表示,她當里長12年,普渡餐會也已舉辦11年,此活動屬於民間習俗,大同區各里也是這樣舉辦,而參與的民眾都需要付費,絕無請客之事。
陳怡君的委任律師陳祖祥表示,這件事情很單純,是民間普渡活動,每年都在辦,也歡迎各政黨候選人參加,絕對不是為陳怡君一人所舉辦。而且如果正如媒體報載,調查處處長也覺得沒什麼,為何媒體還要在選前三週報導影響選情,調查局處長如果都澄清,表示這沒有嫌疑、沒有新聞價值,週刊還執意報導,我們強烈合理懷疑這是在影響陳怡君選情。身為怡君的委任律師及友人,我們看到這個消息,律師朋友都很氣憤,所以選擇出來聲援怡君,我們拒絕不好的、劣等的選舉文化,希望台灣是個民主進步的國家,不要有這樣的選舉文化。
高志鵬委員表示,刑事訴訟法245條規定,偵察不公開,但此條文卻只有偵查不公開此句,並未針對此規定訂定相關罰則,因此所有的檢調單位、公務人員或是相關人等若是違反此條款,皆無罰則。若照檢調單所說,沒有什麼事情,那在選前這敏感時刻,卻又違法讓媒體進行錯誤的報導或是引發後續的討論,因此呼籲在選舉前,無論是檢調或是各方勢力不要試圖以烏龍或是錯誤的報導做過當的延伸,企圖影響選情,這是非常糟糕的,也是未來立法院要來修法之處。
中山大同區參選人陳怡君表示,在選前不到三週,抹黑事件不斷。
普渡平安餐屬於民間信仰習俗,每年舉辦已經行之多年,今年因為陳怡君參選而被放大抹黑,在選前不到三週,出現不實指控報導,嚴重影響視聽,企圖影響選情,怡君抱持勿枉勿縱,為端正選舉風氣,因此決定提告「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控告不實報導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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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的重要性
「這件貪污疑雲中,最令人不解的是,郭姓金主、女仲介做出女董事、財務長涉嫌侵吞50吋電視的證詞,是出現在全案最初之際──民國101年3月7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他們同一天在台北市調查處所說的內容。在隔離詢問中,他們都指出了女董事、財務長有涉嫌私吞的嫌疑。但是,女處長卻仍然在隔天被羈押禁見120天,並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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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的不是身心,而是一生啊。冤案真的是絕大的國家暴力。
撇開本案,看看到現在為止的諸多冤案,到底問題在哪裡?
應該是沒有法官檢察官是明知無罪還想入人於罪的(不要戰我刑分的那一條),那為何還會有這麼多的冤罪?
其一,無罪推定原則沒有落實,所謂的「確信」根本就是空談。在蘇建和案的時候,還用低標的補償金來羞辱無罪之人。
其二,草率地說故事,還說得天花亂墜,完全沒有邏輯。千萬不要和我說有這麼多的法官檢察官看過都認為有罪了,怎麼可能會誤判。再多的法官檢察官看過,如果每個人都只花一點點時間看卷的話,再多的人次,也無法減少輕率的嫌疑。多增加人手,減少案量,讓法官檢察官們能夠有時間細想事件的邏輯吧。
其三,「押都押了,當然要爭到最後」的想法,也應該適可而止了吧。希望鄭性澤案中檢察官的表現能夠成為典範。
其四,調查局(有些案子是警察)的問題。這個問題,問檢察官最準。三巨頭齊聚一堂,為何獨缺葉教授?
我回國任教後共做過蘇建和、邱武冠以及徐自強案的評鑑報告,每做一次評鑑,都傷害身心一次,結果到要退休了,仍舊必須要繼續傷害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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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被退黨XDDD
郝龍斌市長受聯合報訪問,稱美河市案是他主動移請檢調偵辦,楊實秋認為根本胡扯!
美河市案是當時楊實秋率肅貪中心吳科長、前政風處楊石金處長前往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向潘處長檢舉,現場還有台北市調查處科長與松山站站長旁聽。當時就針對美河市鑑價提出質疑,如今司法判決也證明其確有問題。
楊實秋更創下先例,在5年前,2011年市政總質詢,請調查局何組長於議會旁聽美河市案,何來郝龍斌市長主動移請檢調偵辦?
楊實秋即便過去是國民黨市議員,也不曾因國民黨黨員身分為國民黨市府護航!在議會公開質詢,就明確向郝龍斌市長表示,郝市府是一個充滿貪腐的團隊!
楊實秋市政總質詢Youtube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YPoeVSzgE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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