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我媽媽跟我舅舅在95年合買一間公寓,但不知道她們怎麼協調,權狀上面所有權人是我舅舅,但信託給媽媽到125年,想了解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媽在101年過世了,我舅舅剛過世,目前那間房子是我爸爸一個人住,不知會不會影響爸爸住的權利?
似乎是這間公寓由媽媽居住使用30年,期滿就要搬走還給舅舅,但從”法律外觀”,可能影響到你爸爸繼續居住的權利!
首先,讓大家快速了解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為了照顧自己,把不動產交付信託(要過戶登記給受託人),受託人就要依據信託契約的指示管理房產,受託人在信託期間,讓信託”受益人”獲益。
從權狀所有權人名義是舅舅的事實,可能這件並不是依照信託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如果信託給媽媽,所有權人應該是媽媽,登記原因記載:信託。
從產權登記為舅舅的事實,以及信託的表面文義解釋,媽媽是替舅舅管理房產!媽媽已經不在了,是否必須由爸爸繼續管理?或是給爸爸繼續居住?則需要法律的依據。
你也許會問,不是有信託給媽媽到125年嗎?
但沒有註明這房屋信託受益人是誰?也沒有依照信託法的規定,妥善記載信託目的、受託人、受益人….等,並且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這房子到125年以前的受益權就沒有受到信託法保障。
就是因為媽媽與舅舅兩人都不在了,所留下來的文件似乎也不符合信託法的規定,名義上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爸爸搬走,或許你會想,權狀在我這裡,舅舅的孩子未必知道?
舅舅的繼承人會因為辦理繼承的手續,獲知有此棟公寓,他們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要求自己管理房產或出售。
因此,趕快多找找過去的資料,當時媽媽跟舅舅合買公寓,媽媽曾經出錢的證據,還有歷年的繳稅贈明。目的是要證明,當時雙方合買公寓的”真實約定”,是由媽媽享有30年(95年到125年)居住使用權利,之後所有權歸舅舅。
要使爸爸能夠安心居住在公寓內,最好跟舅舅的繼承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媽媽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到125年,如果契約文字不明確,就由法官來解釋契約的真義,最後由法院裁決。
也可能什麼爭議都沒有!
為什麼一切都不確定❓憑著感情為基礎,最後可能還要上法院,讓法官依法來認定?反而家人關係變得複雜?
律師看過很多家人間,一開始因為愛與信任,沒有想太多,權利界線模糊。人不在了,記憶也消失了,之後就留給其他家人拚湊事實,故事版本就「見仁見智」,自然多有爭執....。
如果能先畫好界線,甚至築起防火牆,未來的家人就不會有太多不確定,平安享受財富!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信託
#公寓
#不動產
PS:如果舅舅是把公寓信託給媽媽管理,受益人是爸爸,信託期間是95年到125年,並且依照信託法辦理信託過戶登記給媽媽(受託人),如此一來爸爸就有權利住到125年。
(要看到所有證據才能夠真正判斷,以上謹用一般法律概念分享法律,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暗網仔出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薑檸樂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mJdsNbpA4E&feature=emb_title Doublemay 歌曲 Spotify: https://open.spotify.com/album/2LjUOH9T9j21GiX8jzytu6 Ins...
受益權解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8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受益權解釋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把感想寫在前面(怕大家不看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呢?
就是打電話去問也不一定可靠(誤
小編本人以前也曾經跟前公司同事爭執過類似的事情,是關於遞狀截止日遇到假日怎麼辦?
明明我就翻出法條看著法條告知日期,前同事卻爭執說打電話去問就不是這樣。
當時小編心想,什麼意思?電話另一頭是立法者還是總統嗎還是誰?有這麼大權力可以不顧法規隨意訂定?
最後是我本人打電話去問,逼對方轉接給真正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承辦人員,才結束這一回合(煩
想當然,依照法規的日期才是對的(就是我的答案才是對的)。
電話另一頭的也是普通人,大家還是要獨立思考,不要隨便被帶著走然後怪別人阿~
━
新冠疫情衝擊觀光產業大家都知道,交通部觀光局因應疫情也有推出民宿業者的相關紓困補助,去年就有民宿業者向觀光局申請民宿紓困補貼,並順利成功領到民宿紓困補貼10萬元。
但是領完錢也花了之後,被觀光局發現,民宿其實有申請暫停營業,和紓困補貼的條件不符,因此要求民宿業者繳還申領的補貼10萬元。
民宿業者覺得莫名其妙,因為當初他也對補貼資格是否符合有疑問,所以在申請補貼前有打電話去觀光局詢問,也有說民宿從109年3月1日就暫時休息,而觀光局專員告訴他只要申請復業就能夠申請啦,這分明是政府機關的疏失!如果要追回補貼那也應該承擔民宿復業後的成本支出才對!
訴訟當然就是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我們就直接來看看結果。
🔻法院怎麼說🔻
本案民宿原來申請暫停營業的期間為「109年3月1日起至110年3月1日」,在109年4月20日才復業,這樣當然不是《交通部觀光局協助民宿紓困補貼實施要點》所規定的「109年3月31日前仍營業中的民宿」,不符合補貼規定,觀光局本來就不應該受理申請。
但是民宿業者申請補貼時,隱匿民宿暫停營業的資料,讓觀光局沒有發現有暫停營業而核撥補貼款項,按照《交通部觀光局協助民宿紓困補貼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已經撥款的要追回款項,所以觀光局叫你還款沒有問題。
雖然你說你有打電話去問,這應該是觀光局的疏失違法不是你,不應該讓你承擔損失,但是根據法規,J個信賴不值得保護,讓我來解釋給你聽:
🔹什麼是信賴保護?
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如果是撤銷授益處分(給人民什麼東西的處分),會導致受益人原享有的利益溯及消滅,而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不過信賴保護這種問題,在《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有規定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況,由此可以知道信賴保護的要件。
━
❚ 信賴利益保護要件 ❚
㊀信賴基礎
➥必須有一表示國家意思的行政行為存在
㊁信賴表現
➥當事人因為信賴國家意思表示的而展開具體信賴行為,包括運用財產及其他處理行為
㊂信賴值得保護
➥當事人的信賴沒有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的情形
━
但民宿業者明知道民宿在109年3月31日前是停業狀態,不符合申領補貼的規定,而且在申請紓困補貼時又隱匿停業相關事項,這狀況就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規定的「#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信賴不值得保護。而且撤銷這個違法處分,也#沒有對公益造成重大危害,觀光局撤銷處分追回款項沒有問題。
簡言之,法規公布在那規定也很明確,你不要在那邊說什麼誰跟你說怎樣,我們就照法規走阿,又不是說法規沒公布你要問人才會知道,違法處分就是違法處分,把錢繳回去!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民宿 #紓困 #補貼 #行政處分 #信賴保護 #公法 #觀光局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受益權解釋 在 暗網仔出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薑檸樂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mJdsNbpA4E&feature=emb_title
Doublemay 歌曲 Spotify: https://open.spotify.com/album/2LjUOH9T9j21GiX8jzytu6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eepwebkid/?modal=admin_todo_tour
訂閱: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KC6E5s6CMT5sVBInKBbPDQ?sub_confirmation=1
暗網? 陰謀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5RVLpFkAKQ&list=PLGzW5EwcApFuqKoowMHS9v8W34vIPyrtk
鬼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4rmkFI1ik0&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
我的100K成長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dhtp6A6YJE
破解Kate yup事件是假的! 不是綁架! 不要被騙! (Facebook上的證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NJVt56ORWo&t=2s
曼德拉效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MutzRIE_uE&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index=17&t=5s
深刻個人經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Roa6Vs1qWc&list=PLglqLngY6gv4mm_doLUUJx4zq5KvLJ2VE
Double May歌詞
妄想每天的朝早, 伴你上山峰
這種美化創作猶如是久別重逢
令我, 有點難過
卻想不到, 你突然找我
記得當初分手分得不算太清楚
使我每晚, 也靜思己過
想念, 因生活太多空白過
現實, 難回到最初
Double May
唔想再見你
放棄
O-不Okay
苦苦掛念
從前
傷口繼續
處理
Double May
何必再記起
心痛
已是太鋒利
你已經愛上
別人
佢也將要
離開你
Heartbreak
面對你的聲音再次令我好緊張
聽你細説, 你受了的傷
不用, 用借口再當好朋友
他不會, 完全讓你走
Double May
唔想再見你
放棄
O-不Okay
苦苦掛念
從前
傷口繼續
處理
Double May
何必再記起
心痛
已是太鋒利
你已經愛上
別人
佢也將要
離開你
Heart(break)
Double May
唔想再見你
放棄
O-不Okay
苦苦掛念
從前
傷口繼續
處理
Double May
何必再記起
心痛
已是太鋒利
你已經愛上
別人
佢也將要
離開你
Heartbreak
你已經愛上
別人
我該...要
放低你
Ok.
自3-4個月前, 擁有超過300K訂閱的Youtuber薑檸樂影片開始出現了一大堆不知名的Doublemay大波妹女士.
我經過仔細分析, 發現目標是宣傳自己頻道. 其實事件源頭可以追索到之前薑檸樂疑似在AV女優 ‘小笠原佑子’ 的影片中出現. 之後今年2月4號出了一條 ‘薑檸樂成為日本AV男優的真相’ 影片演活模仿 ‘暗網仔’ 的人物 ‘咸網仔.’ 自上傳的2月4號超過200,000的views, 並促成多個模仿 '咸網仔' 頻道出現, 這些 ‘doublemay’ 之後出現更加頻密.
1.他們是誰
其實這種internet marketing手法也算是聰明. 通常他們的留言都會引起關注, 和其他觀眾去他們留言下面發聲成為一個小小討論區. 那些頻道的主人一定不是鏡頭前面出現的美女, 估計都是一些中年男人用這些頻道來賺錢.
另一個重要問題: 版權, 因為這些女孩應該不知道自己影片被這樣使用.
2. 他們的手法
這些 'db' 頻道通常都會follow一些男性觀眾比較多或有類似題材的Youtube頻道. 這能解釋到為何咸網仔那條影片得到關注後Doublemay的出沒變多了. 這情況其實需要感謝Youtube關鍵詞系統. 我相信他們是用YouTube搜尋進行宣傳行動, 而標題的 '日本AV男優' 就中了這個關鍵詞.
3. 消失的頻道
最近發現薑檸樂影片少了這些女生留言之外, 很多這些頻道也同樣...消失了. 原因是Youtube開始大力推動Coppa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 之後很多這類型的頻道沒有收到營利之餘也許多被刪除.
4. 總結
大家常常投訴Youtube越來越無自由censorship強大, 更慢慢走向變成另一個電視. 但這個情況下看到至少有一點小小的好處. 實際上美國Censorship辯論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 有些人認為不應Censor任何內容, 有些人認為: 如果東西不能整體使社會受益就應該censor. (使用的例子是犯罪錄像).我同意, 但 "受益"是用誰來定義呢? 這個決定不應該一起做的嗎? 是公平. 但無論如何這次YouTube系統做得很好! Doublemay就是再沒有了! 現在Instagram應該努力多一些, 因為Doublemay好像搬到那裡去. 總是Tag我
受益權解釋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針對日本安全政策近年的調整與改變,除集體自衛權的重新解釋外,與台灣較有直接關係包括武器輸出規定的調整,直接受益的有越南、菲律賓,這些是我們周邊鄰國也是南海地區的利益相關者。另外澳洲也正在考慮是否要放棄國艦國造政策,改向日方採購,據國安局研判,若排除武器輸入,台灣是否有一些高端技術輸入的可能性?
▶近期日本討論增訂台灣關係法的聲音,今日台日經貿、文化關係已非常緊密,若此台灣關係法不存有安全議題相關的空間和語言,那麼通過意義也不大。據此,國安局是否有意主動遊說?推動的戰略意義評估為何?是利多於弊還是弊多於利?
國安局長李翔宙:我認為是利多於弊。
▶前陣子傳出恐怖份子欲從高雄入境,請問國安局對其意圖是否有所掌握?我國APIS(航前旅客資訊系統)多久更新?
▶關於國內的安全管理,之前國安局參加陸資來台的投審會機制,在中國工作船來台的討論過程中,國安局雖表達一些保留的意見,也提出需要配套安排的處裡,但交通部航港局顯然沒有理會,投審機制名存實亡。
▶承上,經投審會來台的陸資審查過程裡,國安局提出保留意見的案子有幾個?(國安局長李翔宙:72件提出保留意見的案子有19件否決。) 這代表著投審會機制有經濟凌駕國安的情況,未來顯然需要整體檢討。
▶關於陸客相關產業模式漸一條龍化,對台利益一直在縮減,甚至有文化霸凌的現象,例如花蓮的豐年祭,竟變成中國少數民族的文化節慶,侵門踏戶反客為主。中國現種種基層經營的作為,國安局不應該只做評估,而是要有更積極作為。
▶除情資單位業管責任外,有關台灣民主選舉過程等不屬國安單位權責,在此請局長明確承諾不做政治情蒐與偵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