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會第19屆第5次定期會
#疫情關係,本次總質詢改為書面質詢。
過去一年多來外媒各種盛讚「台灣是民主防疫的典範」、「防疫模範生」的報導不斷為民進黨政府的大內宣加持,在台灣的輿論圈廣傳,台灣曾是全球防疫模範生,不過近期本土案例大爆引來國際關注,日前《時代雜誌》刊文評論台灣防疫,批評台灣防疫先前都是吹牛,現在終於破功,甚至在文內大酸,台灣所吹捧的優良防疫只需要一杯「秘密的小茶水」就可以全然失守,引發熱議。《時代雜誌》近日以「錯誤的的安全感和秘密的小茶水,如何破壞台灣對新冠肺癌的防禦」為題,重批台灣的防疫吹牛破功,甚至在文內直指「想崩壞最被全球吹捧的新冠肺炎防禦,只需要一杯秘密的茶水。」(All it took to break down the world's most vaunted COVID-19 defense was a little secret tea.)一年多以來,台灣的社會和經濟活動大部分照常進行,不受影響,少數幾次社區感染最後也都以清零並解除隔離告終,學校照常上課,各行各業照常上班,演唱會、職棒比賽也都開放觀眾入場。但是自2021年4月底、5月初以來,受到全球讚譽的台灣「防疫神話」在短短的數周之間破滅,先是有華航機師諾富特酒店群聚感染事件,然後又爆發萬華茶室群聚和多個地方的衍生感染。為因應本土社區感染連續每日數百確診病例,台灣已經實施並延長了第三級防疫警戒至少到7月中,這距離「全面封城」的第四級警戒只差一步,英國Alpha變種病毒肆虐印度Delta變種病毒又在旁邊虎視眈眈一年多以來的成功防疫,為什麼最後會突然爆發多起本土社區感染,曾讓台灣人引以為傲的新冠疫情防治措施又為什麼出現破口?本席不禁想問!『民進黨你們到底在想甚麼?』
截至7月3日,全台死亡686例,致死率4.5%高於全球致死率2.17%,基隆市新冠肺炎確診者死亡病例累計22人,以確診數309例計算,致死率7.1%,基隆市致死率為全國最高!死亡病例中,護理之家住民5人、養護中心住民3人和洗腎病患2人,占一半。現在他們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全部來不及跟親愛的家人道別,孤獨的走了令人鼻酸!印度Delta變種病毒都已經攻進台灣,當局千萬不要因為近日確診下降而大意。「台灣疫苗難民悲情 一針難求逃命中美」這是亞洲週刊對台灣疫苗短缺的形容,週刊指出台灣鬧疫苗荒,民眾只好出國逃命財力較佳者飛往美國,打疫苗兼旅遊認同中國大陸者,則到對岸打免費疫苗,連外籍生也群體離台紛紛返鄉打疫苗保命,報導直指蔡政府「超前部署破產」未積極採購疫苗,去年4、5月各國已經著手搶購疫苗但台灣卻每天沉醉零確診喜悅,等到今年5月中旬疫情失控民間要購捐疫苗又遭官方以各種理由刁難,民眾為了自保只好一波波湧向美國與大陸各憑本事去尋求「救命丹」週刊的描述,都是事實若不是蔡政府錯誤的疫苗政策孱弱的執行力讓國際疫苗遲遲無法到位台灣怎會淪為疫苗難民?
問題一:疫情發展至今,唯有加速施打疫苗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有效控制疫情,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助基隆市民爭取全面施打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疫苗❓
✅本席建議: 《彭博社》(Bloomberg News)公布的「全球防疫韌性排名」(The Covid Resilience Ranking)指出,台灣5月本土疫情爆發後,排名從全球前5名掉到第15名,本月公布的最新排名,台灣更跌至第44名(如下圖),主要原因是疫苗不足。
指揮中心指出,若希望透過接種疫苗達到群體免疫力,疫苗接種率須涵蓋台灣人口65%,以此規劃,預計為台灣1500萬人接種,以每人2劑估算,需3000萬劑疫苗,目前台灣總到貨量526.66萬(採購152.66萬+美日捐贈374萬),同樣道理,基隆市人口數366196,為達到全市群體免疫力,每人2劑估算,約需47.6萬劑疫苗,目前基隆疫苗總分配量(AZ+莫德納)約7萬,顯示本市疫苗數量嚴重不足,請林市長向蔡總統建議
(1)以國際疫苗為優先—積極協助企業(鴻海、台積電)、民間團體(慈濟)及八大工商團體購買符合國際標準的國際疫苗
(2)發展國產疫苗為輔—依照國際科學標準來審查,為國人健康安全嚴格把關,確保疫苗有效並且安全
問題二:全台三級警戒衝擊民生經濟,行政院推出『紓困4.0』精進方案,包括放寬紓困對象認定、勞工紓因貸款加碼、6月暫緩實施夏季電價等,方案上路三週以來,亂象頻生,層層門檻與僵化過時的審查標準,讓許多真正需要的弱勢勞工成為紓困孤兒,怨嘆『同島不同命』的悲哀。勞團也指出,5月中開始,被政府公告停業或減班的受僱勞工,他們生計遭受嚴重衝擊,還無法適用紓困方案,請教林市長你覺得『紓困4.0』政策有達到紓困目標?請問林市長要如何幫基隆各行各業勞工爭取紓困補助❓
✅本席建議:2008年金融海嘯衝擊全球經濟,為因應生融海嘯所帶來的消類緊縮效應,行政院於2009年發行「振興經濟消費券」」。當時發放標準就以「人」為單位,凡是於2009年3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是領有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等,每人都可領取3600元的消費券,然而5月爆發的新冠疫情,不僅產業、商家生計受到影響,個人生命安全更倍受威脅,政府紓困方案卻只照顧到部分,本席認為紓困應以『救急不救窮』為原則,建議比照美、日、新加坡等作法,採全民普發紓困金才是最迅速,對民眾最直接的應急方式,也最公平。美國去年與今年各發放每人紓困發現金支票1200至1400美元(約3.6至4萬元),他們的排富標準是年所得8萬美金;日本每人發放每位國民及有居留權的外國人10萬日圓(約2.8萬元),不排富,認為排富發放方式過於繁雜,基於便民與擴大補助範圍,因此認為普發才公平;新加坡年滿21歲發放1.2萬元,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香港年滿18歲發放3.9萬元,也為了方便作業不排富。
問題三:台中市政府19日起,率先六都開放為1.3萬名鄰長優先接種疫苗,雲林縣、嘉義市、苗栗縣、台南市、新北市等接連跟進,請問基隆市是否也跟進將鄰長列入第二類疫苗接種對象❓
✅本席建議:比照台中市作法將全市3331位鄰長列入優先施打對象。鄰長協同里長肩負防疫宣導工作,面對高危險環境,符合疫苗施打對象第二類第四項「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優先施打以保障鄰長健康安全。
問題四:根據衛生局數據提供,截至6月27日止,本市隔離病床+專責病床總床數為182,使用數為89床(使用率48.9%),空床數為93床,目前狀況尚稱充裕,但近日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攻進台灣,且傳播力更甚英國Ahpla變種病毒,若疫情再次爆發,感染者急劇增加,醫療量能恐嚴重不足,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應超前部署規劃並參考美國、新加坡等多國案例,於本市尋找適當地點(軍營、廢棄學校、現有學校體育館或將市立體育館稍加改建)建置臨時醫院(Mobile cabin hospital),以分流分級方式治療輕症患者或收治無症狀者,保存醫療量能才能在面對更嚴峻疫情時有備無患。
問題五:近日因AZ疫苗接種後多起疑似不良反應及施打後死亡個案,截至6月28日,通報施打後猝死人數高達240人,居全球之冠。在歐洲,截至6月19日,歐洲的藥物不良反應資料庫(EudraVigilance)紀錄到歐盟共27國的不良反應。
#死亡事件數 :
AZ(3,364 )莫德納(4,147 )輝瑞(7,420)
#死亡發生佔比 :
AZ(1.15%)摩德納( 8.41% )輝瑞(3.11%)
#嚴重傷害事件數 :
AZ(793,036 )莫德納(122,643 )輝(560,256)
#嚴重傷害發生佔比 :
AZ(55.32% )莫德納(55.91% )輝瑞(41.96%)
#不良反應回報總人數 :
AZ(292,283)莫德納( 49,323 )輝瑞(238,435)
不完整資訊導致民眾內心恐慌延緩施打,這錯誤觀念,不只會影響防疫工作的推動,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市民朋友身體安全,請問林市長該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根據歐盟調查及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指出,部分國家考量血栓風險,建議60歲以上打AZ疫苗,另外AZ疫苗施打後死亡率不比其他疫苗高,甚至較低,其實是相對安全的(如上述歐洲統計資料數據)。市長要趕快加強宣導施打疫苗的重要性,為了保護個人免於罹病和預防重症死亡,以及建立群體對新冠病毒的免疫力,長輩或慢性病患者在醫師評估建議施打皆應盡快接種,以提升疫苗接種率儘早達到群體免疫,才能早日解封。
問題六:面對新冠肺炎死亡率居高不下,印度Delta變種病毒已入侵台灣,傳染力比英國Alpha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應確實儘速找出隱藏在社區內的感染源黑數,因應目前台灣剛上市的幾款居家快篩試劑價格偏高(從340元到3000元不等),在持續三級警戒下,生計已撐不下去狀況下,不是所有民眾都有能力自費負擔,請問林市長如何加強防疫、鼓勵基隆市民居家快篩❓
✅本席建議:請林市長向中央建議,比照口罩模式由指揮中心統一採購居家快篩劑,定期定量免費提供國人使用,才能提升國人居家快篩的意願。英國居家快篩是免費提供給人民使用,且快篩包直接送到家中;德國民眾每周可到藥局免費快篩一次,德國政府也有規定,學校或是公司,每周一定要至少提供一次免費的快篩;法國同樣免費提供民眾7份快篩試劑。在中央尚未決策前基隆市府應儘速統一採購居家快篩試劑免費提供給民眾使用,初步至少先提供給高接觸風險、但沒有疫苗拖打資格的類別市民或弱勢族群,例如公車駕駛、社區巡守隊、義警義消義交、民防或中低收入戶及一些公共服務機構等。
問題七:基隆市為減輕醫護人員舟車勞頓的辛苦與疲累,與旅館業者合作推出的「基隆挺醫護暖心住宿」專案,6大醫院設籍基隆的醫護人員在6月至7月入住可以享有優惠,房房價一律以1400元優惠計算,其中700元由基隆市政府支應,請問林市長雙北市、高雄市都推出醫護人員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的計畫,我們基隆市是否能比照辦理❓
✅本席建議:經本席了解,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紛紛和旅館業者合作啟動台北市「感謝有你北市挺醫護」、新北市「醫護免費住宿」及高雄市「挺醫護溫馨休息棧」計畫,讓防疫業務有住宿旅館需求或因執行防疫業務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之醫護人員部分,於7月份單人免費入住合作之旅館,不分平假日(24小時皆可入住),且可連續使用不限天數,所以本席建議基隆市應比照台北、新北及高雄的作法,讓前線醫事人員在搏鬥病毒之歇息空檔,可以有個舒適、安全住宿環境,為辛苦的醫事人員加油打氣。
問題八:彰化市「喬友」大樓內的防疫旅館6月30日晚間遭惡火濃煙侵襲,造成3名受消防局指示守在房間等候救援的居家檢疫者、一名用罄空氣瓶的消防員等四人嗆死,另有包括兩名消防員在內的廿二人受傷。自稱罹難家屬在臉書轉貼火災現場影片,發文質疑事發的防疫旅館是否有通過消防安檢,另一名死者親友也質疑,消防局為了防疫考量,不讓居家檢疫者離開房間才錯失疏散時機,將提國賠。彰化這個悲劇,是不是該讓各單重新思考,「全力防疫之時,該如何防災❓」
✅本席建議:(1)檢視各公共場所、集合大樓於防疫期間因封閉出口管制人流所造成的疏散與救災出入口障礙。
(2)主管機關觀銷處主導成立『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最快時間內完成本市
防疫旅館的公共安檢,重新檢視逃生路線,保障市民朋友生命安全
(3)又要防疫,又要救災,過去的訓練一定不適用當前防疫的狀況。相關單位要加強檢視人員、設備及修訂SOP以配合當前疫情。
(4)主管機關觀銷處於核准新設防疫旅館作業流程務必照會建管、工商、消防等單位共同會勘。
問題九:受到疫情影響,大眾運輸運量急劇下滑,福和客運7月1日宣布1551路線從8月1日起停駛,這條國道基隆到新店的路線,沿途經舊宗路、松山車站、基隆路、世貿中心、捷運六張犁、公館及新店等地,是許多通勤族的上、下班交通工具,停駛後將對通勤族造成衝擊,請問林市長如何因應❓
✅本席建議:福和客運1551線8月1日起停駛,對通勤族影響迫在眉睫,林市長應主動和其他客運業者接洽協調,督促公路總局盡快完成1551路線代駛或接手,務必維持運能做到無縫接軌,讓通勤者權益獲得保障更無後顧之憂。
📌結論:
去年執政黨一再大內宣及大外宣,強調台灣是防疫模範生,確診數相當少,控制得宜,但今年5月間本土疫情大爆發,一發不可收拾,台灣這次再度因防疫登上國際媒體版面,但不是因為防疫好棒棒,而是防疫超前部署「破功」。外媒的評析,令台灣啞口無言。這次本土疫情來勢洶洶,死亡人數激增,在在讓全民不得不嚴厲檢視:蔡政府口口聲聲「超前部署」,一年多了,疫苗採購數量、爭取疫苗代工及國產研發等實績在哪裡?本土確診案例並未趨緩之際,人心惶惶,台灣不分官方、民間,不分朝野,應該同島一命,只要民間有本事採購到疫苗,政府應從寬從速設立綠色通道、快速簡便審查程序,這才是國人此刻最殷切期盼的事,同島一命不應該是『同倒一命』台灣2300萬人民的寶貴生命才是最最重要的!不是嗎?執政黨!
目前Delta變種病毒不到半年就傳染了90幾個國家,傳染力比英國變種病毒還高出六成,面對這個傳染力更快、致死率更高,潛伏期更短的病毒,英、美等世界各國都是採取更快、更嚴的篩檢及施打第三劑疫苗來對抗。舉例六月初,大陸深圳的龍崗區發現了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立即派1100名醫護人員漏夜進行全區篩檢,三天完成176萬9千人的PCR核酸檢測。澳洲墨爾本五月底爆發Delta病毒疫情,他們立即封城,加強核酸檢測,在5月29號的24小時內,他們完成了56624人的檢測。反觀我國Delta病毒株六月初已入侵台灣屏東,衛福部二十天之後才檢測確定,並在6月25號才宣布入境集中檢疫,但只針對七個國家,顯然民進黨政府對Delta病毒的防疫根本不及格。
民進黨政府在防疫預算上編了600多億,防疫政策還跟不上腳步,人民破切需要的疫苗、檢測儀器都買不到,應該要有的呼吸器,還要民間去緊急調用,Delta病毒散播的又狠又快,台灣的篩檢卻又慢又少,完全跟不上疫情的發展, 台灣現在疫苗遠遠不夠,破口防堵又落後,我們現在要面對的已經不只是嚴重的疫情,還有民進黨防疫遲鈍、甩鍋不負責任所加重的災難。
本席要求林市長向蔡總統反應,民進黨政府做得不好,就要誠實檢討,犯了錯誤,就要勇於認錯,不要一錯再錯,因為防疫攸關人命,最後本席再次強調,防疫政策要將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科學防疫不要政治防疫。
勞工連續上班 天數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針對美髮業以及生輔員撰寫了貼文,終於要來寫大家敲碗很久的餐飲業了(歡呼)。由於如果要對於餐飲業在實務上遇到的勞動問題來討論的話,哪怕是開個三小時的講座都可以,但為了縮短篇幅並讓大家更能聚焦於自身的疑惑,我們整理了前陣子在IG限動收到的回覆,有興趣的趕快看下去吧~
🍜工作強度高,但薪資沒比較高
其實每個工作都有自己面臨到的工作壓力或辛勞之處,但不得不說,餐飲業的確是其中「CP值」較低的行業,因為大多需要在很早的時間出勤或很晚的時間下班,週末或連假期間最為繁忙,但整體來說薪資卻沒有比較高。我們到勞動部建置的「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中來檢視108年度餐飲業受僱員工的總薪資、經常薪資與非經常薪資等指標(最新只能查找到108年度的資訊),可以看到如果是餐飲業的基層服務員(外場)或廚房幫工(內場)等職務,以月為單位的平均總薪資也不會超過24K,這也難怪不少人在找新工作時,比起從事餐飲業更傾向於從事自由程度較高的外送工作了。
🍜休假不固定且沒有正常七休一?
週末與連假絕對是餐飲業者最繁忙的時候。在105年底一例一休剛修法上路時,有些餐飲業者就貼出公告表示「因應一例一休,週六日及連假加收OO%費用」,但事實上,勞基法並無規定週六或週日必定為「例假」或「休息日」,而是要求事業單位應匡列出七天的週期,並在週期內排定至少一例一休,如果真的沒辦法給這麼多休假,則應另外計算休息日加班費。
此外,餐飲業也是適用「四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與之前介紹過的美髮業類似,只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甚至可以不受七休一的限制而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但這也只是增加了更多排班的彈性而已,不代表餐飲業的休假天數較少或工時較長。至於國定假日的部分,只要出勤時有發給加倍工資或協商調移休假,仍然可讓餐飲業的員工與其他行業有一樣的權利。
🍜有客人快來加班,沒客人就砍班?
有些餐飲業會有顯著的淡旺季,如果是可預期的話那雇主還可以在排班時事先考慮與規劃,但有時候總是會遇到不可預期的意外,例如颱風天、下大雨或甚至店門口施工,都會讓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然而,店家可以因此就無預警地砍員工的班嗎?假如勞資雙方已經有事前約定好應出勤的班別,則到了約定出勤日那天雇主卻因不可歸責於勞方的原因而要求別來上班或提早下班,其實勞方是可以依照民法第487條規定主張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進而要求給付原本排班時段的工資的。
除了單純的砍班外,有時候也會聽到有人表示店家對於月薪制正職員工是採用「欠工時」或「負時數」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生意不好時,要求員工先用自己的假期(例休、國假調移或特休),如果假別用完後,接著再要求先記錄積欠店家的工作時數,以後再慢慢加班補還。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就有寫過一篇有關「負時數」的解析文章,結論就是跟上述的砍班一樣,雇主是不能用此方式來規避掉責任而將經營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的。
🍜工作與休息時間不固定
除了上述提到的砍班問題,餐飲業應該也很常遇到工作時間與休息時段不固定的情況。例如遇到繁忙的時候被要求提早上班,或是客人因為訂位遲到、聊天聊到打烊了都還賴著不走導致員工需要加班處理等,都是導致工時不定的原因。先不論是哪種原因所導致,對於勞方來說,只要總共的工作時間超過約定的「正常工時」(原則上是8小時)後,雇主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或協議補休,另外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終止之時間以及休息時段,都是勞資雙方應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的事項,就算沒有特別書面約定,最好也應在排班表中寫清楚應上下班的時段,當有超過該時間時,雙方便能夠清楚地知道是否應計為加班時數。對於資方來說,如果想避免支付加班費的話,可能就得有技巧性地錯開不同員工的班別,或考慮打烊後叫員工先走自己留下來洗地了(誤)。
至於休息時間的部分,依照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只要繼續工作四小時就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不過如果工作具有連續性或緊急性的性質,雇主就可以在工作時間內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我們是認為這項但書規定在實務上大多會被濫用,如果資方所經營的事業是可以預期哪些時段較為繁忙的話,應能事先安排人力讓員工能獲得充足的休息時間,避免長時間連續工作而提高了發生職災的風險。
最後再來說明一下餐飲業常見的「兩頭班」情況,也就是店家要求員工只要在早上與晚間的時段出勤即可,中間會有一大段時間屬於「空班」(休息),舉例來說,某店要求員工早上9時30分至13時30分出勤(4小時)、17時30分至21時30分(4小時),空班休息時間為13時30分至17時30分,這樣的排班是否合法呢?
事實上,一般的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得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並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因此如果員工在上述的空班時段不需要顧店,甚至可以自由外出、回家等,那該時段就不算是工時,自然不會有超時工作或須給加班費的情形了。不過由於這類班別還是會讓勞工實質上減少了一天可自由運用的時間(畢竟下午休息也沒辦法做什麼),因此勞資雙方最好事前能溝通清楚上班時段,避免產生爭議。
其實餐飲業還有非常多可分享的小主題,以後有機會的話再來針對某個細節進一步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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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連續上班 天數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的一則新聞「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銀行不准假還遭罰」,在人資圈引起了一些討論,今天我們就來分享看看這個案例的背景,藉此讓大家重溫一下婚假的規範~
這則新聞的大意是某位銀行員工在結婚時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婚假(八天),在婚假結束後又立刻辦離婚並在隔日再次跟同一人結婚,就這樣連續結了又離、離了又結、結了又離⋯⋯直到最後,累積共結婚4次、離婚3次,而據此向公司申請4次婚假共計32天,但公司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該名當事人便向勞動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而在經過勞檢後公司也因此受到處分,但又經銀行提起訴願,訴願會則認為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是有疑慮的,因此便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成功撤罰。
💍有關婚假的規範
我們過去在部落格中有撰寫過「超詳細懶人包!婚假使用說明」這篇文章,其中便有提到如果勞工離婚後再婚而既有結婚的事實的話,公司仍然應給予婚假。然而本件的情況相當特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會認為當事人在請完婚假後又馬上離婚、再跟同一人結婚,可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取得更多婚假天數,假如這樣的方式是可行且合法的話,這個員工很可能發明了「薪水永動機」,唯一的工作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跑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離婚就好了😂但事情當然沒這麼簡單,否則訴願會也不會因此撤銷勞動局的罰單了。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依照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這也是我們一般常聽到的「誠信原則」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的依據,因此勞資雙方在運用各項權利時,仍然要在合理的範圍內行使,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為無效(但通常會從嚴認定)。
在本件的爭議中,除了從外觀上來看勞方的行為有符合權利濫用的可能性之外,依照臺北市政府 110年2月2日府訴三字第1106100210號訴願決定書所載,資方認為該名當事人「連續申請4次婚假均是與同一人離婚後旋即再結婚,係無法律真意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法應屬無效,該等無效之結婚行為並非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得請假之正當事由,訴願人自得不予准假⋯⋯」。因此,資方其實是認為勞方第二次以後的結婚是根本性地無效,而不具有可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才會拒絕給予後續的假期。
除此之外,在訴願決定書中也有看到勞動部的解釋令(系統查不到😅可能是勞動局開罰前覺得抖抖的所以發去問的),其中也有提到如果兩人在離婚時並無此「真意」,而只是形式上辦理離婚的話,該離婚情形應為無效,可往後滑參考第三張圖片節錄的內容。
總而言之,訴願會最後是認為勞動局應該詳加調查本案的勞工當事人是否有權利濫用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情況,再加以判斷公司是否真的應受到處罰,因此而撤銷了這次的罰單,但勞動局未來是否會再次開罰或不再處分,可能還需要再關注是否有後續的消息。
看到這次的案例,不禁讓我們想到以前有部分讀者認為我們喜歡把簡單的事情弄得太複雜,但就是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可能出現這種極端的案例,所以才需要實事求是啊🥺🥺🥺無論如何,看來這項「薪水永動機」的發明是不管用了啦,大家還是乖乖地上班,真的有需要時再以正當理由請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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