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公害汙染發生,人民可以兩肋插刀告政府?】
環境汙染衝擊地球!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政府又擺爛不作為,身為公民的我們除了哭天喊地、訴諸媒體外,還能怎麼辦呢?
其實遇到類似情況,就算不是直接受害者,也可以透過「公民訴訟」尋求正義。
#什麼情況可以打公民訴訟?
根據現有的《行政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簡單來講,就是一旦有公害汙染事件發生,比如不當的海岸開發案,或空氣、水體汙染,當主管機關疏於執行管制或拆除等業務時, 無論是否直接受害者,公民可以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督促政府負擔起應有責任。
#為什麼需要有公民訴訟?
公民訴訟制度是師法美國,用意是希望能藉由此種訴訟的壓力,來提醒企業不要心存僥倖.、主管機關不得心存懈怠;另一方面,也提供民眾一條體制內的參與管道, 以免相關受害者訴求無門、動輒走上街頭抗爭。
#最著名的公民訴訟案,#美麗灣開發案
在公民訴訟的勝訴案例中,最有名的就是纏訟多年的「美麗灣開發案」。
2008年,為了促使業者停止在杉原灣的開發施工行為,由台灣環保聯盟向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提出公民訴訟;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開發違法,要求台東縣政府應命令美麗灣渡假村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
#公民訴訟必須有特別法規定
但並非所有法律都適用公民訴訟制度,我國首次建立公民訴訟制度的,是1999年1月20日所修正公布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之後才陸續擴及至《廢棄物清理法》、《水汙染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海洋汙染防治法》以及2003所公布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
#工輔法不適用公民訴訟
不過,2019年6月修法完成的《工廠輔導法》,最後決議不納入公民訴訟條機制。
也就是說,一旦出現農地違章工廠不當排放所導致的汙染,除了主動吹哨檢舉外,人民沒有辦法透過司法來督促主管機關執法,等於少了一個民間參與的管道。
#收藏網頁好讀版👉http://bit.ly/2Yo8EdJ
#更多相關報導
【《工輔法》三讀守住落日條款,農地違章工廠大限再延20年】
http://bit.ly/2XEUxk6
【投書:違章工廠汙染農地,別讓觀音大潭鎘米事件重演】
http://bit.ly/2Yc5qL4
【是枝裕和/雲沒有回答——從水俁病訴訟看日本官僚生與死】
http://bit.ly/2MdzYZS
【高雄環境難民專題:五輕關廠後,高雄不可承受之輕】
http://bit.ly/2McODEJ
諮詢專家/詹順貴(前環保署署長、環境訴訟律師)、林子琳(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律師)
採訪整理/孔德廉
插畫/一百隻熊
★深入每寸土地,《報導者》以獨立觀點,傳遞事實,#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關注最新消息,立刻追蹤 #報導者推特👉http://bit.ly/2YeHAOP
Search
公民訴訟必須有特別法規定 在 201601291625210.doc - 國立臺東高級中學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B ) 社會秩序維護法係維護社會秩序之法律,違反本法規定的人民,警察機關得依法 ... (A)強調罪刑法定主義及人民有訴訟權可自由提起訴訟 (B)肯認「性」為個人自主權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