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 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凶】
在立法院眾多法案中,有兩項議題是我們這代政治人物不可迴避之重,一個是憲政改革,另一個就是司法改革,從1999年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的20幾年,我都一直站在歷史的現場,立法院修正了法官法、大法庭制度、憲法訴訟法等等重要法案,當中的遺珠之憾就是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為什麼民主進步黨在1986年11月10日第一次全代會時,把陪審制放入行動綱領呢?」
戒嚴時期,國民黨制定刑法一百條(內亂外患唯一死刑)、懲治叛亂條例(唯一死刑)以及檢肅匪諜條例(唯一死刑)作為整飭異己的工具,動輒以內亂外患罪判決政治犯死刑,高壓統治,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更以軍法法庭審判政治犯,包括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以及陳菊(花媽)等人,檢察官都以唯一死刑的叛亂罪起訴,後來是因為美國的壓力才改判有期徒刑,1986年民進黨成立時,為了避免國民黨持續利用內亂外患罪來壓迫人權,在行動綱領中,通過內亂外患罪案件的審理中,必須以政黨代表、國會代表以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陪審團進行公開審判,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後,黨禁與報禁也一併解除,民進黨成立正式合法化,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更促成1991年5月1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5月17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月21日廢除檢肅匪諜條例,刑法一百條也在1992年5月16日被廢止,臺灣民主化更邁進一步。
「轉型正義已法制化,時空背景早就不同」
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我也自隔年開始擔任立法委員,不斷推動促進轉型正義相關法規,終於在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撤銷四波有罪判決,當中也包括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監察院院長陳菊,從黨外一路走來,臺灣逐漸民主化,通過行動綱領的白色恐怖已然不再,內亂外患罪的陪審團制度也失所附麗,更遑論當時的陪審團亦非現在在野黨的陪審團,請國民黨、民眾黨跟時代力量認清事實,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們就跟著說什麼,立法委員要做自己!
「司法院從來都沒有提出陪審制的相關法案」
司法院最早在1987年3月黃少谷院長任內,就在該院第二次首長會議決議「我國不宜採行陪審制,並建議派員考察參審制度」,後來在1988年,林洋港院長任內,認為臺灣可以參採歐陸的參審制,並開始研擬草案,終於在1994年3月完成「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但卻因為各界意見仍然相當分歧,因此未送交立法院審議。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議決「專家參審制」,司法院根據此決議,在2000年翁岳生院長任內,頒布「專家諮詢試行要點」,在當事人同意下,參與審判諮詢的專家學者可以提出意見給法院參考,但不能進行事實認定跟法律判斷,但後來因使用率過低而在2008年中止,此外,司法院也在2006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送行政院會銜,但卻因為行政院不同意,最後也無法送交立法院審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可說是一波三折。
「國民黨徒具形式的觀審制草案」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因為發生許多爭議判決,社會各界嘲諷法官是「恐龍」或是「奶嘴」,為了解決此問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曾經在2012年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但是這項制度讓人民進到法院後,「可觀不可判,可聽不可說」,僅是讓人民形式上參與審判,跟法院旁聽沒有兩樣,根本沒有實質的意義,人民參與審判可謂是漫漫長路,始終走不到終點。
「民進黨為何同時提出陪審制與參審制的草案?」
為了抵抗國民黨提出的觀審制,民進黨黨團當時由我領銜,代表司改會提出「陪審團制度」,也請當初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宜臻提出「參審制」,本黨團委員間也相互連署,藉此來阻擋國民黨的觀審制,最後三種制度的草案都未在立法院審議,第八屆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後,也未再提案,在野黨不認清歷史脈絡,反而人云亦云,成為特定人士的傳聲筒,甚至是鬥爭的工具,立法委員失去個人自主意識,照稿讀稿不知所云,悲哉!惜哉!痛哉!
「漫長的溝通與審議歷程」
2015年,總統與立委大選前,我與許多民進黨委員,在基於不讓國民黨繼續推觀審制,受司改會之邀,也簽屬願意支持陪審制的連署書,時至今日我也從未否認此事,但情勢已然變更,主客觀條件早就不同,持續用過去的事情來抨擊本黨並沒有意義。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司法院在呂太郎秘書長的努力下,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立法院審議時,就到底要採行參審制,由人民與法官合審合判,或是陪審制由人民決定有罪與否,法官來決定刑度,而爭論不休,即使呂秘書長多次與各方溝通,也未有成果,立法院在第九屆結束前,仍然無法三讀通過。
「橘逾淮而為枳,移植美國陪審制將是法治史上的大災難」
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在草擬法案時,必須衡酌國內的審判體系、司法教育系統以及人民觀感,若貿然採行陪審制,我國的審判體系跟美國完全不同,美國是英美法系,是採行以判例為主的審判制度,有嚴謹的「刑事證據制度」以及「量刑基準」,與臺灣的司法體系不同,如果直接施行美國的制度,很可能出現如同移植手術後的「排斥現象」,反倒使我國的司法體系受到嚴重的傷害,而陪審團制度中,沒有判決書只有評決書,檢察官也無法上訴,更嚴重的是,陪審制中必須要所有的陪審團一致決定有罪,只要有一個人認為無罪,就會出現僵局陪審團(Hung Jury),必須解散目前的陪審團,重新啟動選任陪審員的程序,再次進行審判程序,若是再出現僵局陪審團,就必須再行解散,這樣一來一往,曠日廢時不說,我國重罪嫌疑人的羈押上限為15個月,如果陪審團審議超過這個期限,重罪嫌疑人就必須釋放,試問,臺灣人民能夠接受殺人嫌疑犯因為僵局陪審團而被無條件釋放嗎?
「變形的參審陪審拼裝車,不負責任的在野黨」
第十屆立法院上任後,司法院再次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委員會與朝野協商時,在野黨無法回應陪審制的缺陷,於是提出許多奇怪的變形制度,或是一意孤行強力支持陪審制。
「時代力量的錯誤之處」
時代力量提出純陪審制,在審查時長篇大論,但卻未回答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的問題,特別是提出世界獨創的條文,只要最低本刑三年以上,就必須使用陪審制,時代力量號稱最在乎環保團體,最在乎臺灣的生態保護,空污法第5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5條以及水污法第37條,致死或致重傷都是三年以上的重罪,也就是時代力量認為必須適用陪審制的案件,請問這些破壞環境的嫌疑犯,如果遇到僵局陪審團,是不是就要無罪釋放?請問時代力量如何向最支持你們的環保團體交代?另外,時代力量也引入訴因制度,讓法官不能夠變更起訴法條,如果檢察官以傷害罪起訴,但最後法院發現犯人有殺人故意,在訴因制度的規範下,法院必須判這個人無罪,試問,公平正義何在?
「民眾黨的荒謬之處」
民眾黨代表司改會提出參審與陪審的兩制併行,最低本刑七年以上或是致死的案件是用參審,但是在第五條之一卻規定許多重大政治性的案件,例如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貪污、選罷法、內亂外患、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集會遊行法等敏感政治案件,都要適用陪審,這些案件在臺灣藍綠對立的社會氛圍下,非常容易出現僵局陪審團,所有的嫌疑人都可能因此被釋放,民眾黨也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台灣社會能夠接受嗎?
「國民黨的離譜之處」
國民黨在這個議案上的行為,更是荒謬中的荒謬,離譜中的離譜,起初提出跟司法院版非常類似的參審制,後來為了杯葛民進黨,又支持參審陪審兩制並行,表決時,突然提出第五條之一的修正動議,國民黨的版本比民眾黨的更加荒謬,在陪審的適用案件中,除了民眾黨版本有的敏感性政治案件外,還增加了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政黨法、促轉條例等,此外,也新增跟環境有關的案件,例如空污法,以及行政訴訟類的所得稅法等案件,都必須優先適用陪審,這些案件都會出現僵局陪審團的情形,而國民黨也只在該條文聲稱兩制並行,後續條文卻完全沒有陪審制的施行條文,顯然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製造出一台根本跑不動的拼裝車。
身為立法委員,必須擔負起責任,不能民間團體說什麼或是司改國是會議的投票結果是什麼,不加思索就照單全收,「司改會找義和團來當自己的御林軍,在野黨就成了被利用的工具跟打手。」
「兩制併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如果採行兩制併行,除了陪審團制度可能的問題以外,還有司法教育上的疑慮,大學教授不可能同時熟悉兩套制度,並且把相關知識傳遞給學生,如果連大學老師都無法熟悉兩套制度,那未來將成為法官、檢察官跟律師的法律系學生們,如何使用這兩種不同的制度進行訴訟,又如何追求真相、如何保障被害人與被告的權益?我們不可能眼看著臺灣的司法體系,因兩案並行而陷入重大的危機,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能夠做的事情。
「司改會、陪審團跟在野黨無所不用其極抹黑污名化司法體系是極大不道德」
司改會與在野黨,刻意透過所謂的權威效應來污名化法官,懷疑臺灣的法官不值得信任、都會貪贓枉法或是操守有問題,我必須說,司法體系確實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不是利用這種無限上綱的攻擊方式來進行,中間討論本來就是為了讓職業法官能夠在國民法官有疑問時,由職業法官回答國民法官,但在野黨卻不斷抹黑,民進黨的版本中,直接明定職業法官的釋疑只能在國民法官提出時才可以進行,民間原有的疑慮早該消除,而在野黨跟有心人士的扭曲抹黑,也該適可而止!
「實踐承諾的民進黨,進步的國民法官法」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在就職演說時,提到要進行司法改革,獲得臺灣人民最大的掌聲,身為執政黨黨團,我們也非常負責地提出「國民法官法」的修正版本,在這個版本中,實踐了許多進步的司法改革理念,包括人民參與審判、起訴狀一本以及全面證據開示等等,民進黨黨團始終站在改革的第一線,從不退縮,也從不盲從,今日三讀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是民進黨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期盼司法制度在人民參與審判後,能夠注入活水,讓人民願意信任司法制度,使臺灣的訴訟體系能夠更公平,更符合人民期盼!
謝謝所有黨團同仁以及助理們的努力,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 #蔡英文 #鄭運鵬 #鍾佳濱 #周春米 #郭國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吳玉琴 #司法院 #法務部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指出,馮明珠院長於今年二月率團至廈門勘查「兩岸故宮數字化展廳」,目的是與北京故宮合作籌設「兩岸故宮數字博物館」,將發展兩岸故宮交流的重要平台,鄭麗君認為故宮仍有數件中國侵權案件尚未解決,非常不適合一再前往中國商議合作事項,且陸委會也表示「由於兩岸故宮數字化展廳已涉及兩岸官方互動,本案政策層面應...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史上最荒謬的提案 陪審參審混合制又有兩制併行拼裝車】
主席、各位委員同仁,第五條之一,是立法史上最荒謬的一刻,是完全不負責任,而且不知道是在講什麼,剛剛林為洲講了兩個理由,我只講一個理由,就是說所有在野黨,都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假如這條可以通過的話,臺灣的司法制度全部破壞,第一個,它是一個混合制、一個拼裝車,加蔥加料,所以想像的到的通通加進去,有參審、有陪審。陪審是要什麼?我們知道陪審是要一致決,假如有一個人反對,那就是Hung Jury(僵局陪審團),都沒有了,羈押的被告就要放出來。
國民黨引進訴因制度,最重要的是,國民黨的陪審制是有類型的,這些類型就是剛剛林為洲、李貴敏所講的四大類型,這些都是最爭議的罪名,也是最政治的議題,第一個,包括貪污、選罷法、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這些政治性很高的案件,都要一致決,這個非常危險。這還不打緊,第二個,國民黨還引入所有金融法規,包括保險法、證交法,所有都要一致決。
第三個,我希望勞團仔細聽,他把工會法、勞動事件處理法全部引進,第四個,環團請注意,他們引進空污法以及廢棄物清理法,空污法我們引進抽象危險犯的概念,這些高度爭議的案件,通通包在陪審制裡面,在審判的時候,只要有一個人說無罪,所有羈押的被告全部釋放。
各位啊,邱顯智、陳椒華,你們是很挺勞團跟環團的人,你可以這樣做嗎?李貴敏,你們可以這樣做嗎?你們還要當立法委員嗎?所以這些沒有一致決的,全部放出來,臺灣的司法就破產,完全沒有配套,簡直是為了拼裝車而拼裝車,只是為了對外面的人交代,立法委員要負責,人民這刻正在看著你們!
#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 #蔡英文 #鄭運鵬 #鍾佳濱 #周春米 #國民黨 #民眾黨 #時代力量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蔣絜安 靚台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早上,我發表了第二個總統任期的就職演說。全文如下:
一、作為共同體的台灣
今天我站在這裡,是以無比感恩的心情,再一次承擔台灣人民交付給我的責任。
這是中華民國史上,最特別的總統就職典禮。它特別的地方,不在於典禮的規模,也不在於參與的人數,而在於,我們都知道,這一路走來有多麼不容易。
我要感謝台灣人民,是你們讓這麼不容易的事,在台灣發生。
我要特別謝謝一些人,他們在過去這四個月的防疫期間,很少被人提及。我要謝謝每一位在防疫初期,在藥房門口排隊的台灣人民。謝謝你們的耐心,以及謝謝你們對政府的信任。是你們讓全世界看到,台灣,即使在最不安的時刻,也能保持公民的美德。
我也要謝謝那些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的人。你們忍受生活的不便,為的是保護他人的健康。謝謝你們,展現人性中最善良的一面,成就台灣防疫的成功。
國家的光榮感,生死與共的共同體,這一段記憶,將會存在我們每一個人心中。團結的感覺,就是這個樣子。
我們今天現場,有許多各國使節代表,而且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許多國家,也都在關心台灣。
我想藉著這個機會告訴你們,你們看到的國家,有一群善良而堅韌的人民。這一群人民,無論在多麼艱難的環境中,依然能靠著我們的民主、我們的團結,和我們對彼此的責任感,克服挑戰、度過難關,讓台灣在世界上屹立不搖。
二、空前的挑戰和絕佳的機會
從一月到現在,台灣連續兩次讓國際社會驚豔。第一次是我們的民主選舉,第二次則是我們的防疫成績。
過去這一段時間,因為防疫的成功,「台灣」出現在全世界的各大新聞媒體上。
「台灣」也寫在我們一箱又一箱送往國外的物資上頭。台灣人是世界上最良善的一群人,當我們有能力的時候,我們一定會向國際社會伸出援手。
我也希望全體國人,除了分享光榮跟喜悅之外,也能體會「自助助人、自助人助」的精神。
疫情還沒有完全結束,我們不能有絲毫鬆懈。就算疫情過去了,衝擊也不會立刻散去。
這次疫情對全球的衝擊既深又廣,它改變了全球政治經濟的秩序,不僅加速、加大了全球供應鏈的重組,重新排列了經濟板塊,也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和消費型態,甚至也改變了國際社會對台灣和周邊情勢的想像。
這些改變是挑戰,但也是機會。我要請所有的國人同胞做好準備,因為接下來,還有各種考驗和難關在等著我們。
未來四年,誰能從疫情中脫困;誰能針對疫情所帶來的改變,研擬國家的生存發展策略。誰能在疫情過後,複雜詭譎的國際情勢間,掌握機會,誰就能讓國家在世界中脫穎而出。
治理國家從來不能依賴激情,而是要在變局中,保持冷靜、指出方向。過去四年,這一點,我做到了。
我說過,我會留下一個更好的國家給各位。所以,下一個四年,在產業發展、社會安定、國家安全、民主深化,這四大面向上,我也會超前部署,讓台灣脫胎換骨,我會帶領台灣迎向未來。
三、國家建設工程
#產業與經濟發展
我知道,台灣人民最關心的,就是我們的產業和經濟的發展。我們在2016年啟動了「經濟發展新模式」,致力讓台灣經濟走向世界。四年來,在國際經濟的巨大變局下,台灣不僅挺了過來,經濟成長更回到四小龍的第一名,股市萬點也成為常態。
因為疫情控制得當,台灣至今,仍然可以維持經濟正成長,這是全球少有的。但我們在紓困以及振興經濟上,必須持續超前部署,全力維持經濟穩定成長。
未來四年,我們面對的,是全球經濟更劇烈變動,和供應鏈加速重整的局面。在整體經濟方面,我們將秉持「穩定中追求成長、變局中把握先機」的政策理念,持續落實前瞻基礎建設、兆元投資等重大計畫,來鞏固未來幾十年的經濟發展。
在產業發展方面,我們更要抓住時機,在5+2產業創新的既有基礎上,打造「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讓台灣成為未來全球經濟的關鍵力量。
#六大核心戰略產業
第一,我們要持續強化資訊及數位相關產業發展。我們要利用半導體和資通訊產業的優勢,全力搶占全球供應鏈的核心地位,讓台灣成為下一個世代,資訊科技的重要基地,全力促進物聯網和人工智慧的發展。
第二,我們要發展可以結合5G時代、數位轉型、以及國家安全的資安產業。我們要全力打造可以有效保護自己,也能被世界信賴的資安系統及產業鏈。
第三,我們要打造接軌全球的生物及醫療科技產業。這次疫情中,無論是試劑製造、或是新藥和疫苗的研發,「台灣團隊」都有足夠的能力,跟全球頂尖技術接軌。我們要全力扶持相關產業,讓台灣成為全球克服疫病挑戰的關鍵力量。
第四,我們要發展軍民整合的國防及戰略產業。除了已經在進行當中的國艦國造、國機國造,我們會更強力推動軍民技術整合,激發民間製造能量,更進一步進軍航空及太空產業。
第五,我們要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過去四年,再生能源有飛躍性的發展,台灣成為國際再生能源投資的熱點。在這個基礎上,2025年綠能占整體發電量百分之二十的目標,我有信心可以達成,台灣將成為亞太綠能中心。
第六,我們還要建構足以確保關鍵物資供應的民生及戰備產業。面對未來的全球秩序變化,從口罩、醫療及民生用品、能源到糧食供應,我們要把重要的產業鏈留在國內,維持一定的自給率。
在當前的國際局勢中,誰能擺脫依賴,誰就能掌握國家生存發展的先機。我要請所有產業界的朋友們放心,政府不會讓產業孤單。在未來幾年,我們有幾個主要的策略,來全力帶動產業發展。
#產業發展策略
首先,我們要將國內需求,作為基礎能量,來帶動產業發展。尤其是公共部門的需求,以及維持國家安全的基本需求。
像是在這次疫情中,口罩等防疫物資的戰略需求,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的國防產業和再生能源產業,也都能循著類似的模式,加速發展。
不只有口罩國家隊,未來,我們也會視各產業的規模及條件,組成國家隊。藉由政府對內部需求的保證,建立「台灣品牌」的全球戰略物資製造業,並且拓展到其他市場。
再來,我們知道,金融支援是產業發展最重要的環節。未來,我們會採取更靈活的金融政策,持續改革金融體制,運用更多元的金融手段,來協助產業的資金需求。
我們也會全力打造安全的產業環境。政府將致力於維持完善的公衛體系、堅固的國家安全體系、穩定的社會、良好的法治、以及健全的市場。有了這些保證,全球的高科技和戰略性產業,才會願意選擇台灣,作為生產和研發基地。
接下來,我們也要持續引導產業布局全球。和美、日、歐洽簽貿易或投資保障協定,這個目標我們會繼續努力。
我們持續推動新南向政策的同時,也會積極開拓其他有潛力的市場,鼓勵廠商前往布局,為產業的國際合作,創造更有利的條件。當我們在全球尋找機會時,各地的台商將會是我們最好的夥伴。
最後,則是人才的問題。台灣要成為全球經濟的關鍵力量,就必須匯聚各方的人才。蔡英文的政府,會全力爭取國際上最頂尖的技術、研發和管理人才,讓台灣產業的團隊能夠更加國際化,擁有全球競爭的視野和能力。
未來,台灣更要和國際進一步接軌,我們將在雙語國家及數位領域上,培養更多的本土人才和菁英,讓產業有更強的國際競爭力。
未來四年,更融通的金流、更活水的人流、更強勁的產業實力、更與世界緊密連結的台灣,將開啟嶄新的經濟格局,迎向繁榮新時代。
#社會安定:醫療健康網、社會安全網,接住每個需要幫助的人
產業發展的同時,我們不會忘記社會安定,也是人民對政府的重要期待。一個更好的國家,政府必須要擔起更多責任,來減輕人民的負擔,減少社會的問題。
過去幾年,我們把長照2.0、幼托照顧、居住正義的問題,一個一個補起來了。未來四年,我的目標,就是要把這張網,做得更綿密,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盡量不要讓遺憾的事情再發生。
#健康防疫安全網
首先,我們要更強化健康和防疫安全網。台灣已經是高齡社會,疫病的流行,對人民的健康是嚴重的挑戰。因此我們必須強化疫病防治和醫療能量,結合產業,在疫苗和藥物的開發、以及傳染病防治的領域,有更多突破,讓人民可以更健康、受到更好的照顧。
#社會安全網補漏網
接著,我們要把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補起來。這幾年來,有幾起跟「思覺失調症」患者相關的治安事件,引起很多討論。不只是「思覺失調症」,其他精神疾病、毒癮、家庭暴力等問題也一樣。
我了解民眾的憂慮,這不只是個人或家庭的事,更是政府的事。當家庭無法妥善照顧這些患者時,政府就有責任介入協助。
我會強化社會照顧體系,讓第一線的社工能量能夠提升,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讓社工能夠深入最基層,把過去社會安全網沒有接住的人找出來。
另外,對於個案所引發的爭議,我們不能把責任全部推給醫療部門、或個別法官。司法和行政部門,應該要檢討制度、優化制度,該修法的地方,就應該要著手修正。
#國家安全:國防事務改革、積極參與國際、兩岸和平穩定
一個更好的國家,也必須重視國家安全。過去四年,我們推動國防事務改革、積極參與國際,維持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希望讓台灣在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未來四年,這些政策方向不會改變,我們也會做得更多。
#國防事務改革
在國防事務改革方面,我們有三個重要的方向。第一是加速發展「不對稱戰力」。在強化防衛固守能力的同時,未來戰力的發展,將著重機動、反制、非傳統的不對稱戰力;並且能夠有效防衛「網路戰」、「認知戰」、以及「超限戰」的威脅,達成重層嚇阻的戰略目標。
第二是後備動員制度的實質改革。我們要提高後備部隊的人員素質和武器裝備;後備戰力提高,才能有效地跟常備軍隊協同作戰。此外,平常就要建立跨部會的常設後備動員體制,協調人力物力,平戰轉換時,動員才會順利。
第三是改善部隊管理制度。現在的年輕士官兵,都是在民主自由的社會長大,如何讓他們在軍中,發揮更好的戰力和專長,這是必須正視的課題。
年輕人從軍出現適應上的問題,反映出社會轉變和軍中管理制度的落差。我們必須把落差補起來,不要因為制度的不周全,影響了社會對軍隊的觀感,也造成軍人的榮譽和士氣,在一個又一個的個案中,被消耗掉。
因此,我們要在制度上,強化軍中申訴關懷機制、建立公允的事件調查機制、以及滾動檢討人事配置。在教育訓練上,則要提升各級幹部領導統御能力,達成管理的現代化、專業化。
我們要在維持戰力的團隊軍紀,以及社會價值對個人的尊重之間,取得包容、取得均衡。
#積極參與國際社會
在國際層面,過去四年,我們積極參與各項國際重大議題,包括反恐合作、人道救助、宗教自由、以及非傳統安全等重要全球議題。
在這次國際疫情中,我們在能力範圍內,對國際社會展開無私援助,受到了高度肯定。
台灣,已經被國際定位為民主成功故事、可信賴夥伴、世界良善力量,這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驕傲。
未來四年,我們會持續爭取參與國際組織,強化和友邦的共榮合作,和美、日、歐等共享價值的國家,深化夥伴關係。
我們也會更積極參與區域的合作機制,和區域相關國家攜手,共同為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做出實際貢獻。
#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
面對複雜多變的兩岸情勢,過去四年,我們盡力為兩岸和平穩定,做出最大的努力,也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我們會持續努力,也願意跟對岸展開對話,為區域安全,做出更具體的貢獻。
我要再次重申「和平、對等、民主、對話」這八個字。我們不會接受北京當局,以「一國兩制」矮化台灣,破壞台海的現狀,這是我們堅定不移的原則。
我們也會持續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這是我們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的一貫立場。
兩岸關係正處於歷史的轉折點,雙方都有責任,謀求長遠相處之道,避免對立與分歧的擴大。在變局之中,我會堅持原則,並秉持解決問題的開放態度,負起責任,我也期盼對岸領導人,能承擔起相對的責任,共同穩定兩岸關係的長遠發展。
四、國家體制強化及民主深化
未來四年,除了國家建設的工程,政府體制的優化,也非常重要。立法院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提供一個平台,讓攸關政府制度、以及人民權利的各項憲政體制改革議題,能夠被充分對話、形成共識。
藉由這個民主過程,憲政體制將更能夠與時俱進,契合台灣社會的價值。而朝野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更應該優先來推動。
在司法改革方面,上個任期,我已經實現了「司改國是會議」的承諾,讓「法官法」、「律師法」、「憲法訴訟法」、以及「勞動事件法」陸續完成修法,這都是改善司法體質的基礎工程。
但是司改還在轉型期,現階段的成果,和人民的期待,還有一段距離。我會繼續傾聽各方的意見,不會停下腳步,人民的不滿,就是持續改革的動力。
在未來四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讓人民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成為改革的催化劑,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
另外,所有憲政機關,都要持續改革的腳步。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將在重新盤點後再次啟動,包括成立一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會,還有與時俱進地調整各部會,讓政府的治理能力,更貼近國家發展的需求。
監察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在今年八月掛牌成立,它將是台灣落實「人權立國」理念的里程碑,也是監察院轉型的起點。
我也會請九月上任的考試院新團隊,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檢討過去的思維,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培育現代政府所需要的治理人才。
五、結論
各位國人同胞,過去七十年來,中華民國台灣,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戰中,越發堅韌團結。我們抵抗過侵略併吞的壓力、走出獨裁體制的幽谷,也一度走在被世界孤立的曠野之中,但無論什麼樣的挑戰,民主自由的價值,一直是我們的堅持。「自助助人、自助人助」的共同體意識,也始終是我們的信念。
今天我們的現場,有很多防疫英雄:口罩國家隊上中下游產業成員、疫情指揮中心的公衛團隊、以及蘇貞昌院長帶領的政府團隊。
還有更多沒有在現場的各行各業防疫英雄們,醫護人員、郵務人員、藥師、便利商店店員、以及運將朋友等等。
容我無法一一叫出各位的名字,但我想要告訴大家,七十年來,台灣可以度過一次又一次的挑戰,依靠的從來都不是一兩個英雄;而是像各位一樣,一起轉動歷史巨輪的無名英雄。是因為有你們,台灣世世代代的幸福、安定、繁榮,才得以延續。
我要向你們所有人致敬。所有的台灣人都是英雄。蔡英文跟賴清德,很榮幸能在此,接受各位的託付。
能在這樣艱鉅的時刻,承擔中華民國總統的重責大任,我心中的壓力多過喜悅。不過,我不會退縮,因為我有你們。
未來的路不會一片順遂,挑戰只會越來越多。不過,我們是一個在驚濤駭浪中走過來的國家。我們兩千三百萬人,是生死與共的命運共同體。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也是這樣。
我由衷期許所有的國人同胞,要記得過去這幾個月,上下一心、緊緊相依、克服難關的感動。中華民國可以很團結,台灣可以很安全,當一個台灣人可以很光榮,可以抬頭挺胸、昂首闊步。
親愛的國人同胞,未來的旅程還很長,台灣的故事,也正在展開下一頁。台灣的故事,屬於每一個人,也需要每一個人。
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請當我們的導引,請當我們的夥伴,讓我們凝聚智慧與勇氣,一起打造一個更好的國家。謝謝大家。
照片提供:中華文化總會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鄭麗君指出,馮明珠院長於今年二月率團至廈門勘查「兩岸故宮數字化展廳」,目的是與北京故宮合作籌設「兩岸故宮數字博物館」,將發展兩岸故宮交流的重要平台,鄭麗君認為故宮仍有數件中國侵權案件尚未解決,非常不適合一再前往中國商議合作事項,且陸委會也表示「由於兩岸故宮數字化展廳已涉及兩岸官方互動,本案政策層面應先確立對等尊嚴原則,即符合兩岸條例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並就可能之利弊評估做通盤考量」,以上表示陸委會尚未贊成,鄭麗君也批評故宮每次都偷跑。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簽署任何文件包括協議等都必須送立法院備查。鄭麗君正式向馮明珠院長要求三件事:侵權事件尚未解決之前,不宜貿然推動兩岸故宮數字博物館、故宮任何同意的文件都要送立法院備查、近期提出利弊評估報告。
故宮南院即將在年底開館,成立主要目的是能讓中南部民眾就近參觀,也便於學者就近研究,鄭麗君表示,在南院文物清單中竟沒有一件屬於北院原有的典藏文物,幾乎是全新的博物館,鄭麗君要求故宮再重新提供一份文物清單。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內政委員會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本院委員楊麗環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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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 針對國際人才來台政策,行政部門不僅沒有思考我國整體移民政策的缺漏及人口結構的問題,仍採取被動地阻擋或者僅針對個案採取治標不治本的應對方式,令人相當失望。台灣目前面臨嚴重的人才流失問題,本土高階人才紛紛出走,更遑論吸納國際人才呼籲。行政部門應主動積極地開創機會跟空間吸納國際專業人才,並且盡速結合產、官、學界的代表及現居住於台灣的外籍人士召開公聽會,針對現行的法規全盤檢討修正,並配合產業發展的方向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目標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人才政策。
▶ 針對入出國及移民法29條修正草案,政府的態度故步自封、自我設限,反對修法理由牽強且嚴重與國際現實脫軌。台灣政府一再宣示要落實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根據兩公約施行法也必須盡速完成公約內國法化。外國人士來台參加合法的活動,只要是不危害國家公眾利益我們都應該贊同。然而,行政單位同意原則卻反對修法,不但未積極捍衛人權,卻在法規上阻擋不符公約精神之鬆綁,令人遺憾。又中國人士皆規範於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行政部門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修法,實屬荒謬。
▶ 身為世界公民,關心國際公共政策的議題實屬正常。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特殊,我國國民、海外留學生甚至許多立法委員也都時常在其他國家參與示威遊行等活動為台灣發聲,依據我國現行移民法29條便是違法且應被驅逐出境及列管入境。我們政府目前一方面希望吸引外籍人士來台求學或就業,一方面又以惡法限制外國來台的言論及參與集會遊行自由並且阻止其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不僅與國際人權標準嚴重脫軌,重創台灣國際形象,讓台灣形同警察國家,行政部門應盡速將移民法29條丟入歷史的垃圾桶中,朝務實方向做出修正。
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國際人才來臺就業、服務、工作限制等相關政策、法規之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審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行政院院會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 ... 的相關結果
大陸委員會表示,行政院院會今(28)日通過大陸委員會擬具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五條之三修正草案」,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議題之協議, ... ... <看更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立院三讀:「兩岸協議」門檻比照修憲等級,國家主權不得列入 ... 的相關結果
(中央社)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條文,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後, ... ... <看更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 在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3-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第5 -3 條. 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