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參政的世代對談及前行
昨天晚上,很榮幸受到女書店的邀請,能夠主持「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婦運與民主政治的交會: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
這個場次名副其實邀請了4位 #跨世代女性參政者 對話交流:
#李元貞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苗博雅 MiaoPoya
大家的參與前後跨越近四十年,見證台灣女性參政歷程並實踐其中。整個座談會實在是太精彩了,感謝兩三百位與會者一起渡過了精彩的150分鐘。
#婦女運動在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重要影響
現在的年輕人可能對「性平運動」比較認識,但其實台灣發展性別平等,是從婦運開始的。
這場座談會世代傳承的意義格外重要,關心性別議題的各世代,可以直接由運動者的分享,了解婦運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包含台灣成為 #亞州最性別平等國家 的歷程。
#女性參政所帶來的改變與意義
今天座談會主題是「跨世代女性公共事務參與」,「參政」只是其中一種實踐路徑。
女性參政不是只為了女人要平等的權利,而是一個女性邁向平權的象徵與過程。如果性別真的已經很平等,以佔據人口一半來看,應該要有一半的決策者是女性,但實際並沒有。
此外,女人參與公共事務,也會改變政治的結果。許多研究都看到,女性參與公共事務會讓公共政策不一樣;因為女性會更關心和家庭相關的公共政策與下一代,例如托育、健康、照顧和教育。
#四起女性參政的重要事件
台灣在女性參政上有許多重要的事件,以下列舉我自己最熟悉的4起事件作為分享:
1️⃣1996年,彭婉如女士擔任婦女發展部主任時,成功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要求民進黨內各類公職選舉提名,保障女性名額佔1/4,這是歷史性的突破。
2️⃣2000年,當時婦女團體遊說了所有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女性內閣比例要1/4。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女性內閣比例21.4%,是首次台灣內閣女性超過20%(42位中有9位是女性)。
3️⃣2005年,修憲的關鍵突破之一是「不分區立委中必須要有一半的婦女保障名額」,這件事我自己有親身參與推動。
當時,立委要從「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我們提出實證研究,說明單一選區對於女性不利,所以做出要求, #成功獲得跨黨派支持。
這個關鍵改變,保障了全國113位立委中,即使區域立委皆無女性當選,至少還有17位女性能擔任不分區立委,佔整體的15%。
也因此,愈來愈多女性的努力與傑出表現 #能被看見(之前是連機會都沒有);連帶影響更多女性能夠進入國會,到我們這屆女性立委比例已突破4成,不只是有史以來最高,也是亞洲之冠。
4️⃣2016年,社會民主黨提名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中6位中有5位是女性,只有1位是男性,女性佔83%。
當時還有人質疑說:女性候選人這麼多,社民黨是不是厭男?但反過來,過往常見許多候選人提名多為男性時,卻鮮少遭受質疑。
#女性參政還要更往前
過去,婦女運動為台灣女性參政打下重要基礎。現在,我們還可以做更多,為下一個世代創造更加性別平等的公共參與環境。
我在立法院,有兩個相關的修法提案:
🍀 內閣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修法草案:
台灣在2007年就簽署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其中第23號一般性建議便指出,女性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比例應達30%至35%。
我已提出「行政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希望台灣的內閣比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本草案已於去年9月一讀通過。
🍀 政黨補助款5%培育多元人才參政的政黨法修法草案:
促進女性參政已是國際潮流。以韓國為例,2004年起,政府對各政黨所補助的經常費之10%必須用來促進婦女參政,約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2.5%。
台灣應參考南韓培育女性參政之作法,培育多元族群(含女性)參政人才制度性的財源應更加擴大。因此我將提案,建議「多元參政人才培育」費用比例,應占政黨補助款總額的5%。
#座談會精彩分享摘要
昨天4位重量級與談人以及1位神秘嘉賓的精彩分享及回應,我就自己印象最深的點盡量摘要,希望能為這場豐富座談留下一些紀錄,也跟大家分享:
🙋♀李元貞
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創辦人/台灣婦運先驅/淡大中文系榮譽教授/《眾女成城》作者
20世紀7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興盛,人權觀念開始被提出,但當時很少討論兩性平等,也缺少對於婦女議題的重視。
所以我和好幾個婦運夥伴就在80年代婦女新知基金會知基金會,把全台各方面的婦女議題,包含兩性平權、女性各類議題(婚姻、家庭、就業、參政等),一方面研究,一方面提出主張及批判,讓社會能夠看見。
我在威權時代做婦運時,常常被人家罵說:「你那什麼問題啊?!女人都已經有婦女節了,台灣哪裡有什麼兩性不平等?!」等話語。
也因為我離婚,所以那時大家就說:「元貞就是因為離婚,心理有問題,一天到晚要講兩性平等。」
當時的我面對人家這樣說,就覺得更要去提兩性平權;當人家說婦女哪有什麼情慾好談時,我就更要去談。
婦運的努力從早期,一直到後來好多婦女團體紛紛成立,推廣各種不同面向的婦女議題,真的愈來愈好。
當然推動過程中,也有很多的競爭與辯論,例如早期提出的婦女就業較無爭議,後來情慾部分的爭議就比較多。但整體來說,現在整個社會對女性權益愈加關注與提升,尤其是年輕人,對此我相當開心。
🙋♀ #成令方教授X台灣基進
2001年創立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2018年教授退休/2020代表台灣基進參選不分區立委/現任台灣基進黨 性別發展部 顧問
今天的主題「眾女成城」雖然是「女」性為主,但這之中也有男性的參與。
元貞寫的《眾女成城》這本書中就有提到,早期消基會的創辦人之一柴松林,每次婦女運動時,他就是一個白髮蒼蒼的男人站在一群女性中,跟大家一起遊行與支持。
有人會說你們都不包括男人,我覺得不是,重點是以女性為主體,任何支持性別平等的男性,也都會是我們的好夥伴。
談到女性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認定應該要很寬廣,我們的發言、開會、上街遊行、課堂教學、在外演講或寫書等,這些都是公共事務;我們不應該只將參選和擔任公職當成參與公共事務。
例如當時劉毓秀堅持要從母姓,這個行動和發言就改變了大家的思考,去反思為什麼姓一定要用父親的姓?為什麼不能用母親的姓?
另外,我自己的親身經驗是,1983年的暑假,我和婦女新知的夥伴聚在一起,大家開會討論 sexual harassment 這詞要怎麼翻譯?後來決定要翻成「性騷擾」;隔年,華航空服員做身體檢查時遭到醫師性騷擾,這個詞就開始有意義、成了公共議題。
🙋♀ 張淑惠-歐巴桑來了(歐巴桑聯盟)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召集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創會理事長
為什麼歐巴桑會參選?一個是身為小民的不服氣,另一個是做為一位女性的不服氣。
不久前富比世雜誌指出,女性在領導國家時,比較具有公開透明、當機立斷、富同情心、鼓勵對話與交流等特質,也使得許多國家遠離新冠肺炎的疫情威脅。
我們很希望女性能夠帶進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為父權文化其實影響我們生活各個層面,也影響了政治的場域,比方說逞凶好鬥真的是唯一的樣子嗎?
2018年時南部還有男性議員的候選人,看板設計是把自己和金正恩的照片併在一起,然後下標說:敢說敢做敢爭取。
但其實民意代表不只是爭取福利,更是要喚起民眾的參與才對。且這個照片雖然下面寫了「傾聽民意」,但金正恩這個人物本身就和民意有所衝突。
當然,我們也不能認同女性候選人穿著結婚禮服下標說要嫁入議會。
我們的參選是希望創造一個新的文化,包含女性帶來新的政治文化、更多的對話、溝通、同理.以及讓這個政治不是一個金錢的競賽。推動參政平權,支持更多女性和一般的小民能夠進入政治場域來為大家的生活帶來改善。
🙋♀ 苗博雅 MiaoPoya
台北市議員
我自己剛好是在解嚴的1987年出生,我等於是大家努力奮鬥下的受益者,如果沒有先前二、三十年大家努力做的倡議和教育,今天台灣是不會進入到讓像我這樣子的一個人選上議員的時代。
過去二、三十年,大家一起努力做到了一件工作,就是台灣性別平等法制工程其實是做得相當好。
尤其是我有時候跟其他亞洲國家,例如香港和日本的朋友經驗交流時,他們常提到台灣有一些在亞洲相當亮眼的數字,比如說女性國會立委的比例、女性政治人物的比例、婦女的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等等,他們常問說到底台灣做什麼麼才有今天的成果?
我認為過去大家努力推動各種法律制度,顯著提升婦女與各種性少數、LGBT族群的法律地位以及國家公權力的保障,這點非常重要。
包含《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等等,正因為台灣有這些相對完整的法律保障,讓我們的婦女不管是在職場、家庭,或我們現在不斷培育出新一代的青少年在學校內,都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更自由地發展自我。
🙋神秘嘉賓 ♀彭渰雯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
從現任各級民選政治人物的女性比例:
總統100%
立委41.6%
縣市長31.8%
縣市議員33.7%
村里長16.6%
就可以看到,和我們很驕傲的立委及縣市議員女性比例相比,女性村里長的比例相對很低;且在我們推女里長運動前,更只有13.9%。
保障名額帶來了正面的效應,讓許多女性的亮麗表現被看見,讓愈來愈多女性被提名;但在保障名額制度無法執行的村里長層面,則必須要婦運的陪伴與支持。
2016年的資料顯示,社區女性志工的比例有69%;但女性村里長只有14%、女性社區協會理事長只有19.3%,都不到1/5,這是一個不合理的現況,必須要系統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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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女書店「2021 眾女成城:世代對談」系列的首場摘要分享,接下來還有6場次。
下一場接棒的是10/8(五)晚上,由紀惠容監委所主持的「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社會保護機制」,相信精彩可期,請大家持續關注女書店臉書,報名參加!
婦女運動四十年的歷史,讓我們看到,改變是可能的!
我也會在國會繼續推動修法與政策監督,讓台灣成為一個讓所有人不分性別與認同,都能平等自在生活的地方!
兩公約有什麼推動各國實踐人權的機制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沒有人權就不該舉辦奧運 #NoRightsNoGames!
~台灣公民團體「抵制2022北京冬奧,2021全球行動日」記者會新聞稿
記者會時間:2021/6/23 早上10:00
網址:https://fb.me/e/2qA8nT0xM
Press Release in English: https://pse.is/3hq6kq
在6月23日國際奧運日這天,全球有25個國家、超過50個城市,發起了「全球行動日」,共同向國際奧委會及各國政府呼籲「No Rights! No Games!」,反對人權紀錄不良的中國政府舉辦2022北京冬季奧運。在台灣,有16個公民團體也加入全球串聯行動,舉辦線上記者會,表達我們的訴求:中共政權長期以來不斷加深對於香港、新疆、西藏等地人民的人權侵害,亦從未放棄武力犯臺的立場,違背奧運和平、友誼、團結的精神,已經失去了舉辦奧運的資格。
記者會主持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同時也是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記者會的一開始就帶領全體參與者喊口號:抵制北京冬奧、No rights! No Games!
中共政權在香港全面執行惡法《國安法》,大規模拘捕和關押香港抗爭者及逮補蘋果日報高層,鎮壓香港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一國兩制」已經不復存在。
中共政權在東突厥斯坦(新疆)實施天網監控,將上百萬維吾爾人關入集中營,強制勞動,經美國川普、拜登前後任政府國務院及加拿大、荷蘭、英國、立陶宛、捷克國會認定中共對維吾爾人的迫害構成種族滅絕,與當年納粹希特勒之邪惡罪行無異,已經造成本世紀最大的人權災難。
在西藏,中共政權70多年來持續進行高壓統治與網路監控,剝奪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實施所謂的「藏傳佛教中國化」,並將不配合官方意識型態的無辜藏人,被強迫失蹤、抓捕與監禁,從1959年以來的幾次西藏抗暴行動,已有上百萬藏人死亡。
中共政權對民主臺灣的武力威脅持續增强,在國際政治和經濟上壓迫臺灣的生存空間,企圖顛覆臺灣的民主自由制度。事實上,當臺灣不幸出現重大傷亡的鐵路事故時及疫情升溫急需國際疫苗的同時,中共軍機仍然持續飛越海峽中線並有軍艦航行擾台,這樣的惡劣行徑如果仍然存在,臺灣怎麼可能在這種軍事脅迫下去參加北京冬奧會?
流氓化的中共政權在中國境內大肆鎮壓政治異議人士,戕害言論自由,任意踐踏人權違反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在迫害宗教自由方面更亳無人性,情節嚴重令人髮指。中共政權不斷向海外輸出和擴張反民主、反人權的意識形態,並用偷來的科技介入和干擾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
中共政權的統治已經具備法西斯政權的性質,與奧運會主張的「多元、平等、遵守規則」基本精神完全背道而馳。如果對於北京舉辦2022年第24屆冬季奧運會噤聲,就是放任他們進一步破壞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路徑,同時也會更加惡化中國的人權狀況。
16個台灣公民團體,在國際奧運日的這天,響應國際行動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要和全世界站在一起,在積極讓台灣運動員站上國際舞台的同時,不能對中國侵害人權的事實視而不見。
#16個團體共同的訴求包括:
1. 國際奧委會應本於奧運精神,儘速將2022冬季奧運從北京改於他國舉辦,以確保各國運動員參賽權。
2. 台灣國會應儘速通過抵制2022北京冬奧決議文,加入已表態11國議會之行列。台灣政府也應表態支持抵制。
3. 中華台北奧委會應正名為「台灣奧委會」,停止自我矮化。若冬奧仍在北京舉行,不應派代表隊參與。
4. 企業不應贊助北京冬奧,全球消費者應抵制支持暴政的廠商。
16個參與記者會的團體也各自表達他們的看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 認為,「一個被認為是當代對人權危害最大的極權主義政府,竟然爭取到奧運主辦權時,這毋寧就是對人類社會最重要運動賽事的莫大侮辱。」「繼加拿大國會以226比0的壓倒性票數通過議案,決議因為中國在新疆對維吾爾人實施種族滅絕,因此要求政府抵制參與2022北京冬奧。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議會也跟進,截至6月9日已經有11國,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義大利、捷克、瑞士、瑞典、丹麥、立陶宛共10個國家的國會,以及歐洲議會,也都加入抵制的行列。目前台灣公民社會也正在努力希望台灣的立法院可以通過決議文,加入國際抗中抵制北京冬奧的陣線。」(施逸翔發言全文:https://pse.is/3jhm3l )
#華人民主書院理事長曾建元教授 表示,「作為關心華人民主一體發展的臺灣和香港公民團體的一員,在面對中國一黨專政和社會控制變本加厲、香港雙普選運動遭到撲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以及兩岸關係上對中華民國臺灣的無情打壓和霸凌,我們在感情上實在難以分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辦北京冬奧的光榮感。」(曾建元發言全文:https://pse.is/3k23a8 )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 曾經於2008年在日本長野抗議北京夏季奧運而被關押23天,他說到「2008年到2022年,中共政權越變越壞,不只西藏人,他們欺負維吾爾人、香港人,對自己的人民更壞。去年的COVID-19,更是害了全世界。中共變得更壞,而我們變得更團結。今天台灣有16個團體一起站出來,全世界有50幾個城市都在舉行抵制北京冬奧的行動,我們不會放棄、我札西慈仁不會放棄,一直要到西藏自由、中共政權結束的那一天! Free Tibet! No Rights No Games!」(札西慈仁發言全文:https://pse.is/3jqmqz )
#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何朝棟律師 表示,「中國已從在新疆(東突厥斯坦)設置「再教育營」羈押維吾爾族及其他穆斯林,轉為監控當地人,將整個地區變成露天監獄。」「台灣不斷遭受中國文攻武嚇 ,當前軍機軍艦幾近無休止的繞行挑釁 ,受到國際日益憂心台海安全之際 ,應該與民主人權公義站在同一陣線 ,呼籲國際奧會將2022北京冬奧異地舉辦 ,以彰顯人權 ,為被中國壓迫的國家及民族發聲。」(何朝棟發言全文:https://pse.is/3jnkl5 )
#台灣香港協會秘書長李淇 指出,「自2018年開始,中共和港府更持續逼迫台灣政府派駐在香港的人員簽署『一中承諾書』,以作為外派人員簽證續簽的政治前提,並且持續政治栽贓,指責台灣政府對香港民主運動的聲援是插手香港事務,亂港謀獨云云。我們感到萬分遺憾,許多香港人之所以選擇來到台灣,無不是因為嚮往台灣作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勇敢與明亮,以及跟台灣一起抗禦中國長期打壓的果斷與決心。」「中國政府的言行和政策,與奧林匹克精神嚴重違背。在中國停止種族滅絕與侵害人權暴行之前,中國北京都絕對不是一個適合舉辦冬季奧運的城市,否則將會與奧林匹克精神發生嚴重衝突,也會和維護人權和自由的普世價值出現嚴重悖離。」(李淇發言全文:https://pse.is/3dxya2 )
#國際西藏網絡東亞地區專員李芃萱 表示,「2008年的北京奧運,已經成為了西藏人永遠的創傷記憶。面對這個說謊、耍賴、殘暴的中國政府,我們卻看見,在短短8年後的2015年,北京竟然再一次獲得了奧運的主辦權,這是我們所有擁有正常判斷能力和邏輯的人無法想像的。」「現在距離明年二月還有半年時間,希望大家跟我們站在一起,要求我們的國家做出對的選擇:抵制2022北京冬奧,沒有人權、就沒有奧運會!」(李芃萱發言全文:https://pse.is/3khgw6 )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常務理事曾琮愷 認為,「我們不願意再看到另外一個納粹法西斯政權透過奧運來傳播極權主義,所以對於北京舉辦2022年冬季奧運會,我們應該抵制,再有姑息主義,就是放任他們進一步破壞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路徑,同時也會更加惡化中國的人權狀況。」(曾琮愷發言全文:https://pse.is/3jczx5 )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黃春生牧師 代表發言,「中共自從1949年執政以來,就一直迫害宗教信仰,濫捕、屠殺基督徒,驅逐、殘害在中國的傳教士,沒收、銷毀無數《聖經》,查封、拆毀教堂,取締所有家庭教會。」「為了彰顯中共凌駕一切宗教,中共展開『清零行動』,也就是『去規模化、去組織化、去教會化』。」「中共還在力推『中國特色基督教』,強迫神職人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作為講道的重要內容,進而將「共產黨」絕對化,進而融入集體宗教活動與日常生活。」「我們教會也呼應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提議,呼籲不應派官員出席2022年北京冬奧會。」(黃春生發言全文:https://pse.is/3jt38n )
#李榆研究員代表亞洲公共文化協會(APCA)發言表示,「要舉辦奧運的國家,也必須認同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這樣的精神。舉辦奧運的國家,必須正面肯認公民社會的重要性,並實際修法與立法以保障公民社會的發展與行動者實踐基本人權的權利,這才符合奧運的精神。」(李榆發言全文:https://pse.is/3jkqwp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 指出,「除了向國際奧委會以及各國政府呼籲反對中國政府舉辦2022冬季奧運,也必須再次呼籲台灣政府落實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的相關工作,以確保在中國投資的台商不得參與或姑息中國在新疆/東突厥斯坦推行的強迫勞動與種族滅絕。我們同時呼籲台灣政府儘速通過類似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之問責機制,以制裁侵害人權之中共官員,並同時應透過包含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PEC 等各種管道提出企業與人權、人權問責等議程」(楊剛發言全文:https://pse.is/3kb86q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小組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 認為「美國在1980年因為蘇聯入侵阿富汗而帶領其他國家抵制莫斯科奧運,當時其實中國也加入了抵制行列,所以中國這次也不應該感到太意外才對,重點還是在於我們要用什麼方法達成什麼目標。」此外,他還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提醒「現在對台灣人的問題在於,不管看到只是在網路上批評中國政府就被關的李明哲,或是香港去年通過的國安法,我想台灣人現在應該或多或少都可以意識到一件事,你在中國是不安全的。」「呼籲我國政府,無論是否要派出代表團,都應該在國際奧會系統內讓世界各國正視這個問題,至少應聯合其他有共同理念的國家,迫使中國承諾保障參賽運動員之人身安全和言論自由」(王龍寬發言全文: https://pse.is/3j9hj2 )
#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English 指出,「時至今日,國際奧委會仍不敢正面面對自己錯誤的決定,甚至對於來自世界各地抵制中國作為主辦方的反對聲音充耳不聞。」「我們在此對中國有兩個訴求 :1) 立刻停止迫害所有維吾爾人、西藏人、內蒙古人、香港人及台灣人,停止所有違反普世人權價值之行為;2) 立即停止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及政治打壓。我們會一直堅持抗爭,向世界展示這個極權所犯下的各種惡劣行為。」(English發言全文:https://pse.is/3kan6n )
#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 表示,「臺灣其實也深受中國在獨裁與專制上的影響,而且影響非常重大,尤其在近日,臺灣武漢肺炎疫情嚴峻,中共軍機還是持續的騷擾臺灣空域。除此之外,臺灣在國際上要取得疫苗,也受到中共的阻撓。」「從正常的人性與人權、民主、自由這些普世價值來看,從新疆、香港乃至西藏,到最近臺灣在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受到中共獨裁的影響都非常重大,因此台灣人民要站出來,與全球文明國家站在一起,抵制2022的北京冬奧。我認為,身為人類,基於文明與民主的普世價值,這是必須採取的作為。」(黃帝穎發言全文:https://pse.is/3gylhg )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 談到,「對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Say NO,是體現奧林匹克精神,最基本應有的態度,奧林匹克精神是為了讓所有人類不分族群,不分信仰、不分文化,都能夠有公平參與運動賽事的機會,反觀北京政權,對於新疆維吾爾人接近種族滅絕的做法,對於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的破壞,對於台灣每天上演的威脅侵略的作為,這再再違反了奧林匹克應有的精神。」(林宜正發言全文:https://pse.is/3hugkj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倡議專員羅禮涵 指出,「透過2021年最新的報告,看到中國仍然是不願意交出執行死刑數據的國家。中國據信一年仍有數千人被處決,是全球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國家。」「中國國內則高度且毫無限縮的使用殘忍不人道的死刑刑罰,作為控制人民的手段。一年數千人這種執行死刑數據,遠遠高於全球所有國家執行數加總的好幾倍。這都再再顯示中共政府對人權價值的輕賤和漠視。」「我們也期待更多國家、更多奧運的企業贊助者可以懸崖勒馬,抵制北京冬奧,支持真正的奧運精神,和人權價值站在一起。」(羅禮涵發全文:https://pse.is/3kes56 )
包含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台灣民間支援香港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對華援助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內的許多公民團體,也希望臺灣立法院應該如同其他十一個國家的國會一樣通過決議文,要求行政院應審慎評估,注意全球抵制北京冬奧的局勢,並在適當時機做出正確的回應。
而「#NoBeijing2022(反對2022北京冬奧)倡議」是國際西藏網絡發起的跨國、跨運動的倡議,從今年2/4就開始,會持續到2022/2/4北京冬奧開幕(如果他們仍然堅持舉辦)。從2/4至今,已經對國際奧委會、AirBnB(北京冬奧贊助商)和瑪氏食品(士力架母公司,北京冬奧贊助商)發出反對北京冬奧的公開信,持續有連署行動,也曾在國際奧委會的會議期間,舉辦同步論壇,提出在奧委會會議中消失的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香港人、中國人。倡議主網站是: NoBeijing2022.org 以及 https://boycottbeijing2022.net ,蒐集整理了所有相關的倡議資訊及行動,包括公開信、聲明、連署、論壇錄影以及參與的各國團體等等。
#台灣參與團體名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香港協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亞洲公共文化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兩公約有什麼推動各國實踐人權的機制 在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陳惠如:人權兩公約 Q&A 作者﹕陳惠如
【大紀元1月21日訊】「兩公約」是指哪兩個公約?和「兩公約施行法」的關係又是什麼?
目前報章媒體常說的「兩公約」或「兩人權公約」,指的是由聯合國大會於1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至於所謂「兩公約施行法」指的是由臺灣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行政院定於同年12月 10日施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前者是國際人權條約,後者是台灣立法院為落實執行前者所通過的法律。
不是已經簽署批准「兩公約」,為何還要有「兩公約施行法」?
條約雖然會對簽署批准的國家產生拘束力,但是不必然會產生國內法律效力,這在國際法上有所謂一元論和二元論的理論,簡單地說,前者認為國際法(包含條約)可以直接在台灣的法律體系內適用;後者則是認為國際法(包含條約)和台灣法是分離的制度,國際法必須透過國內的立法程序將國際法的內容內國法化,如此才能在台灣的法律體系內使用。
台灣究竟是採一元論若是二元論?學界仍有爭議;此外,縱使台灣採一元論,但由於台灣國際地位的問題,條約縱使經過批准,批准書仍無法依兩公約規定完成向聯合國交存的手續,因此台灣的批准是否符合國際法的規定?條約是否仍有國內法效力?等問題亟待處理。
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特地立法明文「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藉以明確界定兩公約在台灣法律體系中的定位。
此外,兩公約縱然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若行政機關不主動積極落實執行,民眾仍無法據以直接請法行政機關的作為或不作為。因此兩公約施行法也以明文方式,要求各級政府機關積極籌劃、推動及執行兩公約規定的事項、費用優先編列、建立人權報告制度、限期完成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以及改進行政措施之等落實執行的要求。
「兩公約施行法」人權報告的目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41條第1款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6條第1款均課予締約國必須人權報告的義務。人權報告是類似政府落實執行兩公約的成績單,記載政府做了什麼?有什麼進展?藉以確保兩公約人權保障事項的落實。
然而因為台灣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沒有向聯合國提供人權報告的管道與義務。因此兩公約施行法第6條特別明文,政府應該依兩公約報告的機制,建立人權報告制度,立法說明同時提到,由行政院或其指定之機關統籌辦理人權報告制度之撰擬及相關事項。
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等40個人民團體所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認為政府應將實踐兩公約的過程透明化,並主張為落實兩公約之執行,應建立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國家級的、專責所有人權保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接受人權侵害案件之申訴與調查、對立法與施政進行人權面向的事前建議及事後監督、人權教育推廣等,方能保證以超然之立場來達成監督兩公約實施的任務。
實施人權兩公約對台灣有什麼影響?
兩公約所揭示的規定,是目前國際上最重要之人權保障規範;再者從兩公約的締約國數字而論,皆已超過全球國家數(195)及聯合國會員國數(192)的80%以上,可謂早已成為普世遵循之人權規範。台灣自1971年後即無法參加聯合國的活動,如今主動實施兩公約,順應世界人權潮流,提升台灣的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或許可以藉此促進人權發展,重新融入國際人權體系及拓展國際人權互助合作。
民眾可以依直接依兩公約主張權利嗎?
兩公約雖然具有國內法的效力,然而由於公約的內容用語多半是較抽象、較具宣示性的用語,相關權利的主體、內容以及主張的方法或程序,若與國內法可以成為請求權基礎的具體法律條文相比,仍有差距。因此個人若要直接援引兩公約條文主張權利時,除了權利內容究竟為何的問題外,首先要面對的可能就是誰才可以主張?要向誰主張?怎麼主張?等等的問題。
例如《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條第1款提到人人有「參加文化生活之權」,但什麼是參加文化生活之權?如果想看表演,但居住的地方因為沒有適合的表演場地導致表演團體甚少造訪,那麼參加文化生活之權是否因此受到影響?居民可否向政府請求蓋表演場地?如果政府拒不理會,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政府為特定的作為或者為一定的給付?凡此種種都是問題。
因此若在台灣無相關配套法令之前,民眾事實上難以直接援用兩公約的條文作為請求權基礎主張權利,而這也是為何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的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在該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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