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多困難的時刻
總有香港人
告訴我們逆境不必氣餒退縮
一劍一劍收復失地🔥🔥🔥
教我們振奮感動🔥🔥🔥
切身體會到作為香港人有多驕傲🌈🥺👏🔥
然而在這樣的時刻
也總有同樣稱為香港人的物體🤦🏽
讓我們切身感受到
何謂羞恥、醜陋與不懂尊重🤬🤬🤬
冇人想知你有咩感受
冇人想要你個飛吻
仲話讀新聞仲話教書🤬🤬🤬
咩訪問都當做東張做娛樂新聞
真係侮辱埋娛樂新聞🤬🤬🤬
當然今時今日入得CCTVB
智商和道德水平大家心知肚明
也就不必意外了😌
至於原本話送樓之後縮沙變贊助果啲
我們只能無奈接受
這種人辦,也是香港常見奇行種之一👾👾👾
#為免引起全港巿民不安已加格仔 #一見就火滾 #不要被小丑和垃圾影響心情 #今晚應該要高興 #每個家朗都值得支持鼓勵 #香港人的驕傲 #要做令人驕傲的香港人 #做人不要變約臨 #特約老臨 #即係唔專業囉 #尋日木嘴Sir今日就到妳 #人人約臨 #訪問弱能 #日日都有小丑衝出嚟柒 #荷蘭叻後繼有太多人 #馬戲團🎪 #香港之光與香港之恥同時誕生 #這就是香港 #YourEveryKiss #香港約臨之都
何謂恥感道德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當你為了打擊異己,不惜在人傷痛上撒鹽,那你就失去了身而為人的價值。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在立法院第二會期中,將召委的選票投給民進黨,卻受到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 - 黃士修的大力抨擊,指稱王婉諭不該再繼續稱呼自己為小燈泡媽媽,應該要改稱小綠燈,此等發文一出立即受到眾多網友的大力抨擊,但他本人依然堅持己見,而時代力量支持者見到王婉諭受到攻擊,卻鮮少出來聲援,反倒是許多像我這樣已經不支持時代力量的人出來發聲,這是為何呢?
古人倡導的四種道德規範 - 四維「禮義廉恥」
「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踰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禮為規規矩矩的態度,義為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
因為有禮的規範,大家一切都照著規矩走,對於一位政治人物,你對其有所不滿,可以根據不同的立場與行為做出批判;因為有義的規範,做人以正當內省,不會行偷雞摸狗之事,做正當生意做正確的行為舉止;因為有廉的規範,做人做事公開透明,不是你的分文未取,不會為了利益改變價值選擇;因為有恥的規範,每個人有羞恥心,不願成為豬狗之輩,更不願成為低俗下流人。
在這個時代,資訊的流轉與利益的往來太過龐大,過去古人的道德規範早就無法束縛所有人,但如果你連最基本的價值觀偏差都如此嚴重。
抱歉。
你他媽根本不配被稱作「人」
台灣是個多元開放的社會,各式立場都該被其尊重,你可以對其言行做出批判,但成熟的公民,都不該對其私人領域,包含感情、私生活、家庭、傷痛去做出無謂的批判。
今天一位政治人物你不滿意,你可以告訴所有人不要投給他或所屬的政黨,讓其失去執政機會,也可以透過每次議題的討論與解析,來看其政治立場與價值觀是否與你契合,如果不同,就事論事提出批判是完全沒問題的。
但今天這個事件讓我非常遺憾,不只時代力量對此袖手旁觀,國民黨與民眾黨的支持者也不斷對她做出惡意攻擊,反而像我這樣公開表示過不支持她的人,站出來替她說話。
「小燈泡媽媽」這件事實不會改變,不會因其改變身份地位而改變,血親的逝去永遠是最傷痛的,她得花多少心力才有機會走出黑暗籠罩的日子,人家想把這個烙印放在那邊,那是她的事情。
私領域就兩件事「關你屁事」「關我屁事」
自己既然這麼想在核能議題上獲得多數支持,卻連專注討論議題都沒辦法,轉往去討論外貌、性別氣質、私生活、性癖好,這樣真的能對議題的推進有所幫助嗎?
至少我不這麼認為。
什麼鍋配上什麼蓋,怎樣的意見領袖自然吸引怎樣的粉絲,最近一個人特別有感,為何我現在對民眾黨、時代力量、國民黨、新黨如此反感,我連虛偽的擠出笑容都沒辦法,當我看到這些人的言行,我完全不屑與這些人為伍。
發自內心的感到噁心。
我確定今天想吐,不是因為我又再一次在晃動的車上寫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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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恥感道德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會議重點 #刑法235條是舊時代的法律
昨天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民黨提案的刑法235條修正草案,國民黨版提案原意是要保護「因為強迫而被迫拍下影片、照片,最後外流的受害者」。提案中提到想要透過「刑責加重」及「增加檢舉獎勵制度」來遏止犯罪的再次發生,雖然立意良善,但在執行面上卻思慮不周。
#被害人第三人本來就可以檢舉 #設立檢舉人獎勵制度是疊床架屋
現行法規上被害人如果因為影片的外流而導致身心的痛苦本來就可以前往警局報案或向地檢署告發!甚至第三人如果發現影片或照片中的當事人可能是被強迫的也可以向警方報案,警方就必須發動偵查!
#罰不到N號房 #結果罰到動漫宅
而國民黨的提案的檢舉制度卻會導致現實生活中,有些次文化的愛好者,諸如「BL小說寫手、TWITTER、表特版、西斯版或直播平台上有些人會透過自拍來吸引人氣、自我滿足或是獲取利益」卻有可能會因此而被檢舉然後受罰。
但這些「沒有被害人」的行為很明顯就不是國民黨原本立法想要規範的對象,但這些次文化的愛好者,卻有可能在檢舉制度落實後,而意外因為自己的「自願」而被處以很高的刑罰。我認為這樣的做法根本違反這條刑法的保護目的!
#怎麼大法官也講不清楚什麼是猥褻
過去大法官解釋曾對何謂猥褻做出定義,大法官說猥褻就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講的「落落長」,但總歸就一也講不清楚什麼叫猥褻。
我只想問:如果一些女星過去拍攝裸體、暴露私處等圖文影音,那算不算猥褻圖片?嚴格定義的話,這種也算是猥褻;但如果也算猥褻的話,那就是檢舉然後給法務部,法務部再去跟被害人求證算不算猥褻,「所以猥褻定義是非常大,且大到我們無法想像的。」
#BL小說作家跟直播主跟酒駕殺人罪刑一樣重
最後國民黨提案的版本,把刑法235條的刑度提升到跟酒駕同個層級,也就是說可能有人在網路上PO自己自拍的私密照或是寫一些露骨的BL小說,居然要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責。
縱然這些次文化可能違法,但是這些「沒有傷害到任何人」的行為有嚴重到應該判處這麼重的刑罰嗎?
我知道年輕人的次文化不一定是主流文化圈可以接受的,但也不代表立法者就可以將“這些次文化的愛好者”直接和違反他人意願外流私密照的犯罪者畫上等號。我認為這個社會應該在最大的範圍相互尊重、包容多元文化,這才是民主自由的台灣應該要有的樣子,也才可以讓這個社會各種形形色色的人活的更舒服自在!
何謂恥感道德 在 佛的智慧- 《做人必備的基本道德》 八德-孝、悌、忠、信、禮、義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做人必備的基本道德》 八德-孝、悌、忠、信、禮、義、廉、恥。 (一)孝:就是孝順。孝順父母,這是為人子女的本份,孝順就是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孝字半老半子,言親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