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停車格上路一年多🚗
看得到💢停不到💢
🔥停車證變造根本看不出來🔥
親子停車規定去年上路
無證佔用者罰600~1200
但就算祭出罰款
仍是許多民眾反映看得到停不到
除了屢見不鮮的無證佔用
更有民眾反映曾經在便利商店
看過有人複印停車證
文政了解後才知道
💢10元彩印的停車證💢
就連交通局長
也看不出來是假的❗
親子停車格跟身心障礙車格一樣
屬於「專用車格」
有證才能停,無證要開罰
但相較之下
身心障礙車證上有編號
申請時更要出示車輛行照做綁定
違規佔用的情況就很少
親子車證政策屬於中央主管
地方政府負責執行
文政已經請交通局要求交通部
不要為了搶政績便宜行事
車證連防偽機制都沒有就上路
原本小家庭的福利,變成出遊一肚子氣!
※感謝媒體先進報導
聯合-影印婦幼停車證 交通局長也看不出真偽
https://reurl.cc/14zXQX
中時-婦幼停車證複製太容易 市議員陳文政要求加強防偽機制
https://reurl.cc/e8aG5b
自由-婦幼停車證無防偽 中市議員花10元彩色影印「複刻版」難分辨
https://reurl.cc/n0Xqz1
民眾日報-婦幼停車證真假難辨 陳文政要求加強防偽機制
https://reurl.cc/LdD53K
工商時報-婦幼停車證複製太容易 市議員陳文政要求加強防偽機制
https://reurl.cc/e8aGxj
新一代時報-婦幼停車證複製太容易 連交通局長都無法辨別
https://www.agesnews.com/archives/498380
Nownews-婦幼停車證複製容易 議員要求應有防偽機制
https://www.nownews.com/news/5095843
#請大家發揮公德心勿佔用親子車位
#真偽難辨
#主管機關交通部便宜行事
#拚市政勤問政
#陳文政
#台中市議員
「佔用停車格罰款」的推薦目錄:
佔用停車格罰款 在 張秉鈞。最認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佔用身障停車位🚫】
身障停車位僅開放給 #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的車輛使用,提醒民眾請勿佔用,避免遭受罰款。
#秉承服務 #鈞現風華
#服務請找 張秉鈞
張錦煌 陳瓊茹 杜寶榮
佔用停車格罰款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中市目前的親子停車位大約有1630格,身障車位汽車有3383格,但是卻經常發生無證不當佔用情形。根據今年違停檢舉案統計,一到四月底為止,誤佔親子或身障車格檢舉案已受理六百多件,其中超過五百件為佔用親子車格。台中市交通局提醒,一旦遭告發開單,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罰款。
▶️想看更多?一小時完整新聞在這裡~
https://pse.is/JE4UX
↑↑↑ #公視每日新聞 ↑↑↑
佔用停車格罰款 在 用機車佔用停車格,有法可管嗎??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如圖中所示這是我家旁邊的停車格週一到週五收費到晚上10點,假日不收費但卻有人把車停成如此,再將自已的機車佔用公有停車位這台車假日不收費時,就會很規距的停在車格 ... ... <看更多>
佔用停車格罰款 在 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長期占用停車格依照高雄市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長期占用停車格依照高雄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停放同一 ... 有的民眾是以車換車停放,有的占用5天以上,經檢舉還得通知移置(沒有罰則)哪等 ... ... <看更多>
佔用停車格罰款 在 Re: [閒聊] 原來汽車臨停在機車格沒有違規- 看板biker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這個我也被打槍過 圖不貼 我貼內文就好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該處為機車停車格 該車 停在兩格機車停車格上(有駕駛下車畫面)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汽車占用機車停車格位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無法顯示該車有停
車(如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交通秩序、
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該案件是送影片
駕駛下車開後車門(五門掀背)
然後被打槍囉
自從收到這一封
我只要臨停等人 看到機車格黃牌一樣停進去(人坐車上就可以)
只能說 鬼島XDDD
記得拍三分鐘 或者 前後&清晰駕駛座無人(隔熱貼太黑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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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補一個 如果遇到要檢舉 "限時段停放"停車格 道理同上
一樣要必須證明 停車樣態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於公告禁止停車時段停車後照鏡已收起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設有禁止停車標誌處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並現場勘察,該車停放
路段設有07-09時停車格禁止停車、例假日開放停車標誌,其影像無法顯示該車有停車(如
駕駛人是否在場、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
交通秩序、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 引述《blackkeyss (阿彌陀喵)》之銘言:
: 上次在北投找車位時
: 發現一台汽車停在機車格裡
: 於是拍下來檢舉
: 這邊上傳其中一張照片
:
: 結果北投的承辦人回覆
: 「因機車格無處罰臨時停車,該照片無法確定車上有無駕駛人或停車超過三分鐘,違規
事
: 實尚有爭議」
: 看了一下法規
: 可能真的是模糊地帶?
: 如果要檢舉這種臨停不罰的
: 真的要拍駕駛座了
: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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