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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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歡迎每天聽本書,今天為你解讀的書叫《貨幣野史》。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本書的主題,我會說是「找回丟失的貨幣常識」。
什麼是貨幣常識呢?我相信很多人都聽過,貨幣是一種特殊商品,它是在經濟發展中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一般等價物的交換媒介。比如說,在原始社會里,有人種田,有人打獵,有人採摘,他們一開始是直接交換彼此的產品,但很麻煩,於是慢慢約定,用某種貴金屬作為交換的中介,形成了貨幣。這就是一般經濟學告訴我們的常識。
但這本書告訴你,這個常識是錯的。書中說到,按人類學家的考察,歷史上不存在物物交換的經濟,更不用說由物物交換演變來的貨幣;相反,有很多證據表明,貨幣最初的形態是關於欠債的記錄,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比如,五千多年前蘇美爾人的債務記錄,近代英國使用的木條借據,太平洋的雅浦島上使用的石頭貨幣,乃至今天銀行系統中流動的電子數據,都能證明貨幣是一種信用債務記錄,而不是我們常說的交易媒介。
這裡需要提醒的是:信用和債務是同一件事的兩個方面,債務表示負擔,信用強調償還,它們都代表欠債,因此在很多時候可以互換,比如信用卡就是債務卡,信用記錄就是債務記錄,信用擴張就是債務擴張,等等。
那麼關於貨幣是信用的觀點是怎麼弄丟的呢?作者指出,在17世紀的英國,發生過一場關於貨幣鑄造的大辯論,當時德高望重的思想家洛克認為,貨幣作為商業活動的工具,價值要固定,標準要統一,他不認可貨幣是信用,而相信貨幣是金銀,這種觀點贏得了辯論,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經濟學的創始人亞當·斯密把它寫在經濟學的奠基之作《國富論》中,一直流傳到今天,成為經濟學的常識,也成為經濟學的一個失誤。
這本書的作者菲利克斯•馬汀,有經濟學、古典學以及國際關係等多個學位,所以這本書不像一般經濟學著作那麼嚴肅,而是很有戲劇性。比如上面提到的貨幣常識的丟失,書中稱之為「謀殺案」,不過作者認為,洛克否定正確的貨幣常識是無心之舉,所以將它定性為「意外死亡」,充滿了故事色彩。這本書的英文標題叫「Money:The Unauthorised Biography」,被翻譯為「貨幣野史」,充分反映了這一點。
按這本書的觀點,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重大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這有什麼用呢?用一位讀者的話說,魚恐怕永遠也不能操縱水的流向,但它明白了自己曾經逆流而動的徒勞,才會去嘗試改變那些可以改變的東西,讓事情變得更好。這就是認知的價值。
接下來,我就分三個部分為你解讀這本書:第一,為什麼說貨幣的本質是債務記錄,而不是交易媒介;第二,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
第一部分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貨幣的本質是什麼?說起這個問題,很多人憑借在書本上學過的知識,也能說出個一二三來,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在原始經濟中,貨幣是不存在的,只有物物交換,效率很低。因為你必須找到一個交換對象,他有你想要的東西,你有他想要的東西,兩方面湊齊才行。這個困難讓人們產生了對交易媒介的需要,比如貝殼、金銀、銅錢等等,你可以賣出商品賺取它,又可以用它來購買一切物品,並且可以囤積起來,作為今後的財富。這就是貨幣的由來。它的本質是交易媒介。
這套理論流傳廣泛、深入人心,因為它符合我們的邏輯想象,並有權威認證。早在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提出這種觀點,17世紀著名的思想家洛克也堅持這種觀點,最重要的是亞當·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經濟學奠基之作《國富論》中發展了這套理論,被後來的經濟學著作沿用,成了經濟學的標準常識。
當然,它有時也會受到懷疑,比如經濟史上有個著名的「拿石頭當錢」的案例,就對這種常識構成了挑戰。案例說的是在太平洋西部,接近菲律賓的地方有一個島叫雅浦島,當地人過著田園牧歌式的生活。島上只有三種產品——魚、椰子和海參,沒有農作物,幾乎沒有藝術品和手工製品,很少跟外界貿易,可以說是現代人眼中的原始社會。
按理說,這種地方最可能看到物物交換的景象,但恰恰相反,雅浦島有一套高度發達、與眾不同的貨幣,學術上叫「費幣」(中文是浪費的費)。這是一種又大又厚的石輪,直徑從1英尺到12英尺不等,中間有一個洞,可以插進木棒進行運輸。一開始人們認為,當地人選擇這種貨幣形式是為了防盜,因為它不易攜帶,就不會成為偷盜的目標。
但後來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在雅浦島上,交易計算的是彼此的債務,用債務抵消,餘額在以後的交易中再結算。即便到最後結算的時候,如果需要轉移的費幣太大,不容易搬動,它還是會留在原處。這個案例引起了人類學家和經濟學家的注意,它不僅對貨幣起源的常見理論提出了挑戰,還引發了貨幣到底是什麼的懷疑。
一般理論認為,貨幣是一件「東西」——是從眾多商品中選出來的,充當中介起到方便交易作用的特殊商品。但雅浦島的費幣並非如此,通常這些石頭比交易的物品更難移動,在大多數交易中根本沒有被交換過,因此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品交換媒介,更像是一種信用記錄和債務清算手段。
那麼,雅浦島的狀況是不是特例呢?隨著更多的研究和證據出現,人們發現它不是特例,而是普遍現象。
比如,在距今五千多年前的中東兩河流域,就有了記錄債務的貨幣技術。考古發現當時的帳簿上有一種叫謝克爾的記賬單位,它記錄了商品、勞動和法律懲罰等各種事物的價格,比如每個月的勞動價值是1個謝克爾,租一輛牛車每天要支付1/3謝克爾,扇別人的耳光要罰款10個謝克爾,等等。這種經濟既不是物物交換,也不靠鑄幣支持,而是靠虛擬的債務和收入記賬系統來運作。這時候貨幣充當的是計量單位和債務記錄,而不是一種商品。
又比如在公元12世紀,英國出現了用木條作憑證的支付系統,人們在木條上鑿出凹口,以記錄貨幣單位的數量,將它一分為二,債權人和債務人各拿一根。債權人那一根可以作為支付憑證流通,當有人把代表債權的木條拿到債務人跟前要求償付時,兩根木條上的切口必須匹配。這種獨特的支付系統,在英國持續了幾百年之久。
今天的銀行體系,更能體現貨幣是信用和債務的特點。這一點我在《現代貨幣理論》這本書的解讀中談過,這裡就不展開說,只做簡單的概括,那就是:銀行通過批准對企業或個人的貸款,能夠憑空創造出新的貨幣,這些貨幣的本質,就是企業或個人的信用(債務)記錄。
總之,這本書通過引用一系列證據和研究,否定了傳統經濟學提出的,貨幣是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商品的觀點,比如美國學者喬治·道爾頓認為,如果將「以物易物」定義為沒有貨幣的市場交換,那麼從來沒有證據表明它是重要或主流的交易模式;劍橋大學的一位人類學家更是直截了當的說:「從來就沒有關於以物易物經濟的直接記錄,更不要說從這種體系中誕生貨幣了。」
那麼貨幣是什麼呢?這本書認為,貨幣是由債務記錄和清算系統構成的社會技術,它的核心是信用。傳統經濟學認為,有形的貨幣才是錢,信用和債務是以此為基礎衍生的虛擬現象;而這本書認為,信用和債務才是貨幣的本質,硬幣、鈔票、存款等等這些具體的貨幣,只是表徵,是用來跟蹤記錄經濟中債權債務關係的工具;打個比方,認為貨幣產生信用,就像說太陽圍著地球轉,那是錯誤的直覺,而認為信用產生貨幣,就像認為地球圍著太陽轉,這才是貨幣的常識和真相。
第二部分
那麼,這種常識和真相是如何被經濟學遺忘的呢?這要從一場辯論說起。因為17世紀的英國,出現了貨幣短缺,因此要重鑄貨幣,人們對此產生了分歧。
當時的英國,主要流通的是銀幣,它在使用中會磨損,還有人把邊角銼下來,鑄成新的硬幣牟利,這些殘缺的硬幣重量或成色不足,卻以法定面值在流通,於是就產生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就是說,當人們發現成色不同的硬幣都以相同的面值流通,就會把沒有毀損的貨幣貯藏起來,只用那些不合格的劣幣進行交易,這樣就把良幣從市場中排擠出去。
結果就是,在17世紀60至90年代,硬幣磨損、偷銼剪切的現象在英國愈演愈烈,劣幣充斥於市場。到了1695年,大多數流通硬幣所包含的銀的成分,只有出廠時的一半左右,相同材質的銀塊的價格,比鑄成硬幣要高出近25%。另外由於當時的金、銀兌價不合理,英國的銀幣外流,導致貨幣短缺,嚴重影響了英國的商貿秩序和經濟發展。
於是,英國政府和議會開始醖釀重鑄貨幣,但對於如何重鑄,爭議很大,其中有兩位重要人物,一位是財政大臣威廉·朗茲,另一位是當時著名的哲學家約翰·洛克,提出了針鋒相對的意見。
財政大臣朗茲建議,把所有銀幣的面值都提高25%,新幣和舊幣同時流通。舊的劣質硬幣雖然重量和成色不足,但可以按面值流通,而新鑄成的優質貨幣,要麼將法定面值提高25%,要麼將實際含量降低20%。總之就是提高銀幣的法定面值,降低鑄幣的金屬含量,這樣可以讓人們願意把白銀送到鑄幣廠被收購,同時那些被私藏的優質銀幣也會重新進入流通,使銀幣短缺的狀況得到改善。
但另一方面,當時著名的思想家洛克反對朗茲的意見。他認為白銀才是真正的價值來源,才能充當法定貨幣,貨幣必須保持固有的含銀量,才能維護貨幣的信譽,因此他反對降低鑄幣的含銀量。他主張按原來的重量和成色標準重鑄新幣,取代殘損的舊幣,而在新幣取代舊幣的過程中,由政府承擔損失。
他們的意見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貨幣觀。洛克認為貨幣是一種商品,貨幣的價值是由充當貨幣材料的金屬含量所決定的,因此不能隨意變動標準,這叫金屬主義;而朗茲認為貨幣的金屬含量不重要,重要的是貨幣標識,因為貨幣只是國家規定的計量符號,這個標準是可以變動的,這叫名目主義。換句話說,洛克認為錢是金銀,信用只是硬幣的延展;而朗茲認為錢就是信用,硬幣只是信用的物理表徵。這就是商品本位和信用本位的區別。
最後,這場辯論的結果是洛克的主張獲得了政府認可。1696年1月,英國議會下令,從當年6月起殘缺的硬幣不能再用。在此之前,它們可以用來繳納稅款或購買政府債券,仍然按法定面值計算,從7月起,就只能按貨幣中真實的含銀量以市場價回收。這樣,缺損的貨幣被收集起來,加上政府投入的白銀,按照標準的重量重鑄貨幣,整個過程持續了三年。
按照作者的觀點,朗茲的建議是正確的,而洛克的主張把事情弄糟了,但是沒辦法,他們的權威和影響力相差太遠。洛克不僅被後世認為是啓蒙時代最重要的思想家,被稱為「自由主義之父」,並且在當時也被看作英國議會制度的首席理論家,是名副其實的意見領袖。他不僅決定了英國鑄幣大討論的政策結果,也對經濟學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接下來誕生的古典經濟學理論中,從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洛克的貨幣觀就佔據了主導,按原書的話說,「在斯密和他的古典經濟學追隨者的作品中,出沒著一個幽靈:這就是約翰·洛克以及他那套貨幣自然主義。古典經濟學家對洛克的忠誠不可動搖:貨幣就應該是黃金或白銀。」正像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說到:「和其他商品比起來,金屬損耗較少,沒有任何東西比它們更抗侵蝕。此外,金屬還可以按任意數量分割成小塊……正是這種特性,讓金屬變成了最適合商貿和流通的工具。」
不僅如此,洛克對價值的認識,也就是「價值是物品的自然屬性」的觀點,對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影響深遠,它極大地簡化了理解經濟的任務。因為如果把價值看作天然的東西,那麼經濟學分析根本不用關心貨幣。貨幣只不過是為瞭解決交易不便的媒介,人們想要的不是它,而是可以用貨幣買到的商品。這樣一來,經濟學的分析最好是從忘掉貨幣開始,而去關注生產、分配、消費等「真實」的經濟問題,就像另一位經濟學家穆勒總結的那樣,「簡而言之,從本質上說,在社會經濟範疇中,不可能有比貨幣更不重要的東西了。」
就這樣,經濟學從創立開始,就把貨幣打入了冷宮,因為主流經濟學家認為,貨幣只是商品交換的媒介,不對經濟產生實質影響,這種觀點一直流傳到今天。而在《貨幣野史》這本書看來,這恰恰是貨幣常識的死亡和丟失,是經濟學的一個失誤。我們要把丟失的貨幣常識找回來,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現象,解決經濟問題。
第三部分
那麼,運用新的貨幣常識,可以分析哪些現象、解決什麼問題呢?按照這本書的觀點,要想正確認識金融危機,保持社會穩定,就需要運用新的貨幣常識。
就拿過去幾十年來說,金融危機在世界各地層出不窮,從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到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再到2002年阿根廷主權債務危機,直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這種動蕩並不是偶然出現,而是反復發生的。這種金融系統的不穩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這本書的作者認為,貨幣本身就有不穩定的特質,因為它總是傾向於產生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當債務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造成金融危機。
比如,在經濟景氣時,資產價格會上漲,導致投機增多,很多人將資產抵押成貸款,進一步買入資產,造成資產價格不斷上漲。而大量投機產生的債務,會讓投資者資金緊張,也就是收入不夠支付利息。當債權人開始要求償還時,負債累累的投資者必須賣掉資產來維持現金流,而這時候,已經沒有交易對手可以支付如此高昂的資產價格,因此出現拋售,導致資產價格跳水以及流動性緊張,最終造成金融危機。
更麻煩的是,金融危機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為它會帶來收入下降和失業。2008年之後發生的「佔領華爾街」還算是溫和的,往前追溯問題更嚴重,比如2002年阿根廷債務違約引發的金融危機,造成社會騷亂和政局動蕩。1990年日本經濟泡沫破裂,導致房價、股價的大幅下跌,企業大面積破產,造成日本經濟「失去的二十年」。
對此,作者的建議是什麼呢,他在書中說到:
「許多國家目前的金融不平等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或者說它們的債務太多了。而且我也認為,目前嘗試逐漸減輕這些巨額債務的策略……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在經濟上也不令人滿意。而如果參考梭倫書中的建議,我們就能提前處理這個問題,或者通過設計幾年的高通脹,或者通過直接重組債務的方式。」
你看,這裡提到了梭倫的建議,也就是梭倫的改革。公元前594年,梭倫被選為雅典的執政官,展開了一系列被後世稱為「甩包袱」的社會改革,其中首要的一條是取消債務。而所謂通過高通脹或重組債務來處理問題,就是作者認為,為了減少金融危機和社會動蕩的隱患,需要通過技術手段來減輕社會負債群體的負擔,甚至是大規模地赦免債務。
這種建議是異想天開嗎?不是,它有一定的歷史依據和現實基礎。
書中說到,古代中東地區就有這樣的傳統,在整個社會不能支撐債務負擔的時候,國王會宣佈,所有債務一筆勾銷。《聖經》中也有類似記載,在宗教歷史上,每四十九年的最後一個贖罪日結束後,叫「禧年」,這一年每個奴隸都可以重獲自由,每一塊土地都可以物歸原主,每一筆債務可以一筆勾銷,每個人都有機會重新開始。
正是按這個思路,1997年有人發起了「禧年債務運動」,要求取消貧困國家的債務,特別是那些發生飢荒、戰爭和瘟疫的國家,因為這些國家無力償還債務和支付利息,陷入了依賴債務的惡性循環,唯一的辦法是減免或者完全取消債務。
按照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在市場經濟中,遵守契約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則,這本書的作者為什麼還主張赦免債務呢?
這就要回到對貨幣的認識上來。傳統貨幣觀點認為,經濟價值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事實,貨幣的職責就是衡量它,但不能影響它。貨幣本位是政治公平的支點,就像物理天平的支點一樣,它必須固定在一個位置,才能保證測量準確。因此,遵守債務契約和尊重貨幣本位是一件順應規律、理所當然的事,不能違背它。
但是這本書認為,沒必要把經濟價值看作天然的事實,而應該看作是為了實現公正繁榮的社會而發明的概念。貨幣政策的終極目標不是貨幣穩定,而是實現一個公正繁榮的社會,既然如此,債務重組或通貨膨脹導致的違約或偏離貨幣本位,只要有利於社會穩定,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在《羊群的共識》這本書中有一個案例,似乎印證了作者的觀點。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冰島整個國家陷入了困境,因為之前他們大量擴張信貸,欠下了巨額債務,危機爆發後冰島三家最大的銀行破產,三十萬冰島人背負了上千億美元的外債,加上資本市場的虧損,平均每個人背負了上百萬美元的債務。於是,冰島政府決定重啓經濟,將危機時期產生的居民負債一筆勾銷,用三大銀行的稅款來補,受到舉國上下的熱烈支持。
結語
說到這兒,關於這本書的內容就快介紹完了,我幫你回顧一下它要回答的幾個重要問題。
首先是貨幣的本質是什麼?傳統經濟學認為,貨幣是由物物交換演變出來的,充當交易媒介的特殊商品。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所認為的常識,因為從小到大,幾乎每個級別的經濟學教科書,都是這麼說的。但是這本書告訴我們,這個常識是錯的。因為根據人類學家的考察,沒有發現大規模的物物交換的堅實證據,反而有大量的歷史研究表明,貨幣最初是以債務記錄的方式誕生的,它的核心是信用。它不是一種物品,而是一項技術。現代銀行通過借貸創造貨幣的機制,更是清晰無誤地展示了這一點。
其次是貨幣的這種常識,是怎麼在經濟學中被遺忘和顛倒的?這本書的作者認為,歷史的偶然造成了這個結果,因為17世紀著名的哲學家洛克,在一場重要的貨幣辯論中贏得勝利,並影響了後來的經濟學家。作者認為經濟學把貨幣看作交易媒介,把經濟看作是去掉貨幣之後的物物交換,進而認為貨幣在經濟中無關緊要,對我們看待經濟問題產生了極大的誤導。 只有把貨幣看作信用或債務,才能明白它對促進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對造成經濟波動影響巨大,這才是貼近現實的觀點。
第三,關於貨幣是欠債的觀點,如何幫我們更好地認識世界?作者在書中談到了金融危機,他認為貨幣總是傾向於積累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是金融危機反復出現的根本原因,而要維護社會穩定,我們只能採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比如赦免窮人的債務,這在西方有歷史和宗教的傳統,卻對「欠債還錢」的中國古訓構成了挑戰。
不過我認為,讀完了這本書,如果理解了貨幣是債務、同時也是信用的觀點,會對中國的另一句古訓「人無信不立」有更深的感悟。
過去我們通常認為,「人無信不立」是一種道德要求,跟人的物質利益沒有太大關係。而當我們知道貨幣就是信用之後,「講信用」似乎多了一層理由。它不僅是一種可貴的精神品質,並且會在某個時候給我們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這就是講信用的巨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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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時間警告,長篇的,但認真]
尋晚約咗三個好耐冇見嘅大學同學食飯打麻雀, 難得的輕鬆, 雖然輸咗幾百蚊都開心. 今日星期日瞓晏咗,後來睇Facebook有幾位網友send左一條在自助餐放題集中討論區對牛角Buffet雅蘭分店的投訴俾我, 叫我睇睇乜嘢事. 網上世界天大地大, 有人喜歡有人批評都實屬正常,冇理由去干預或者回應,但係今次由於當事人都有發俾我,而且我見到點左我名要我回應的,加上調查結果確實係有重大蹺蹊,所以希望都講一講。
我爸爸到我公司做飲食超過40年,今天40間分店,每年服務數百萬人次,坦白講,點樣確保數百萬單交易每次都完美,我作為CEO每天都思考呢個問題。特別我本身係工程師出身,所以我比較希望通過建立制度(而唔係老闆每天自己巡舖人治),所以我哋有好多數據的。但係接觸客人又好緊要,40間分店點接觸?好彩有互聯網,所以每一張餐枱上邊都搵到我自己嘅電郵同埋Facebook. 不過所有呢啲都唔會保證每一單交易每一個客人都完全滿意, 因為飲食業其實係live演唱會,所有嘢即時發生冇得NG, 唔係工廠製品可以QC檢查一個星期先至交俾客人. 所以我作為老闆/CEO, 可以保證的是公司制度同文化:絕對唔會欺騙客人用假貨, “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這是數十年來我們的價值觀、神聖而合情合理的基本商業道德,否則我們也不可能經營超過40年.
公司文化我作為老闆有責任建立同確保, 然後就係制度. 用返今次呢件事嘅例子,牛肉既然唔係工業製品,每一隻牛每一個部份每一件都可以唔同樣,咁點樣可以盡量確保唔會比錯客人呢? 呢啲就牽涉制度建立包括培訓. 每一個菜式我們都有「手順書」,有標準的製作方法、斤両大細。唔同嘅肉類我們會選擇使用唔同嘅器皿,上邊亦都有擺一張註明是什麼品種肉類的小卡,盡量減少犯錯的機會。 我強調,係一個現場live嘅環境,只可以盡量減少犯錯機會,但係確保唔到絕對冇錯的, 所以萬一真係犯錯我們會調查、補救、賠償、改進,然後做得更好。每日都有好多客人直接message我,他們都知道我們真的會認真處理的。 (當然亦有很多很多客人對員工讚賞,鼓勵他們)
講咗咁多我想講咩呢? 即係好似曼聯領隊蘇斯克查可以確保C朗真的是C朗(不是頂包的), 可以盡量做好球員訓練, 但係確保唔到每一場比賽C朗都會入波,都一定贏對方5:0, 確保唔到每一場都全取3分。但係肯定會盡力奪取聯賽冠軍,報答所有球迷。我們都一樣。
咁講返呢一個個案, 首先客人食得唔開心我必須要致歉的. 當然道歉冇用,我上面都講過會認真調查,所以今日好多管理層作出咗好多跟進, 包括調查電腦記錄同埋閉路電視, 相關員工的口供. 似乎客人一共有三個質疑: 1)和牛 2)雪糕 3)埋單。
先睇返事情背景同埋一啲客觀事實:
根據電腦記錄, 客人一男一女於2021年9月18日21:09:06入座,客人為公司會員, 選用Level5放題餐. 期間一共在落單平台點選49次(每次1-4人份量),另外多次去自助區自選食物。期間曾表示軟雪糕溶解(這一點以下會詳細分析),去到23:19:49 (即係兩小時10分鐘之後) 客人舉手要求協助,首次表示牛肉質素欠佳. 客人於23:11:00 以信用卡支付$1756, 及後於00:05:21獲得$878現金, 00:07:06離開餐廳.
喺睇詳情之前我都好想爭取一下大家嘅諒解, 其實我們打開門口做生意, 都明白香港客人經常去日本旅行對食物質素相當有要求,香港人好精明俾幾多錢你你俾返幾多野我, 所以我攞住個宗旨就係Value for money, 特別係放題,真係無限量任食的,只要唔浪費你叫幾多我哋都咁開心歡迎, 出邊無論單點餐廳定係超級市場, 幾多錢一客和牛大家都睇到,我們做的就是量大,從日本進口大量和牛(餐廳嚟講我諗我哋都算香港數一數二的進口量,所有進口單據上市公司好清晰),由於比較大量就可以盡量做到壓低個入貨成本,然後就做到比較相宜的合理價錢做放題。 頭先我都講每年有數百萬客人幫襯我哋,其實香港人真係好合情合理,冇理由話要求食放題每一碟牛肉都好似拍廣告嗰種完美雪花狀態,我哋咁大量採購返嚟,每一隻牛有啲唔同每個部份都有啲唔同同一個部份前後都會唔同真係天然現象,因為牛肉不是工業製品。當然你可以鍾意或者唔鍾意,覺得下次再幫襯或者唔幫襯,呢個都係客人嘅選擇,我哋當然係努力做到最好去爭取每一位客人。 但係將心比心,如果你做老闆,客人食咗兩個鐘頭食咗100碟嘢食之後,然後到買單嘅時候同你講,頭先啲嘢食我唔滿意,我覺得你呃我,所以我唔俾錢,或者隨佢自己心意我鍾意俾一半,你覺得一間公司應該點處理?果一位負責埋單的前線同事,面對咁樣嘅客人佢係面對緊一種怎麼樣的壓力?喺接近凌晨12點嘅時候出現咁嘅狀況佢可以問邊個俾意見佢? 我今天聽同事調查,最後我那一位充滿壓力的前線同事昨晚選擇退返一半現金,先唔好講點解會咁同埋是否合理,我們下邊一起了解深入啲分析一下,我只係想大家明白我這位員工當時的壓力。
依家詳細睇睇每一個指控,首先講最嚴重的指控 :牛肉
我上面已經講咗好多次有關牛肉不可能每一碟都一模一樣,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我就不再重複了。 問題是這個個案客人圖文並茂影出嚟啲牛肉真係好離譜嘅,睇起上嚟好肉酸好恐怖出晒血水的,由於我和你都不在現場只能夠從客人嘅描述以及員工給我的口供,加上電腦記錄同閉路電視去做分析,我留意到以下幾點重點。1)根據客人提供的3張照片,三張相見到牛肉好恐怖都係放在個白色圓碟上邊的。(見圖)如果大家心水清睇一睇wide angle嗰張相 (我Zoom in左用籃圈圈住) 大家睇到白色圓碟上邊嘅牛肉在未融雪之前睇落去都ok的,而且有一個關鍵線索,大家睇一睇上邊是沒有那一張 「A5和牛」嗰張紙牌的。但係後來去到客人刻意拍照比較的時候,大家可以見到圓碟還是那一個,但係肉類已經擺咗好長時間見得好恐怖出晒血水,關鍵關鍵關鍵,是在這些比較的相片中白色碟上邊出現了一張本來不應該在哪裏出現的「A5和牛」紙牌。點解呢一個白色圓碟上邊唔應該有呢一張紙牌呢?因為只要食過牛角Buffet的都知道我們為了客人盡快可以開始燒肉唔好浪費寶貴嘅用餐時間,會按照不同級數送上我們稱為的「頭盤」,頭盤內容係客人所叫嗰個Level可以選擇的不同肉類, 由於第一碟頭盤不需要客人花時間點選,所以快上枱; 有四款不同的肉類,係比客人體驗一下佢叫嗰一個Level可以點選的不同肉類有乜嘢唔同,Level5的頭盤是這樣安排的,而且Level5頭盤必定係用呢一隻專用碟(見圖), 客人之後就可以知道點選乜嘢食最符合自己心意(根據電腦記錄事實上客人後來一共點選左12碟鹿兒島A5). (題外話,好多客人都真係會142品唔同嘅嘢食包括唔同嘅肉類都試吓,亦有個別客人明知自己唔鍾意其他牛肉所以一入座就同同事講唔要頭盤佢會自己點寧願等多陣花多少少時間等),但係點解一碟頭盤會放喺枱面超過2個小時完全唔食等佢出晒血水,然後嗰張唔應該出現嘅和牛小卡放咗上去然後同一碟新鮮拎出嚟嘅和牛擺在旁邊拍照? 然後就話唔俾錢跟住放上網公審我哋,咁樣嘅比較公唔公平呢?有冇任何意義嘅呢? 大家自己可以判斷。
軟雪糕溶解:
根據閉路電視,人客是在21:40:32行出去攞雪糕的。即係話時間係入坐之後半小時。即係咁,雖然一般客人都鍾意食完燒肉先食甜品,但係呢位客人食食吓燒肉爭取時間食吓雪糕先都冇話唔得嘅。但係嗰杯係雪糕嚟,同時間你個火爐開到好猛燒緊肉,拎到返張枱之後又唔食擺喺個火爐邊幾分鐘熔晒變到好核突,然後搵我啲同事投訴。同事問頭先攞嘅時候係唔係咁,當時你都話唔系否則都唔會加朱古力豆上去個面。然後我同事仲特登去攞返兩杯俾你,交俾你嘅時候係好靚好正常, 後來客人仲食咗兩杯。 問題系,咁你將燒肉爐旁邊溶晒之後咁恐怖先影相放上網其實有咩意思? 都係同一句說話,咁樣是否公平?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埋單:
其實睇咗以上嘅細節,去到呢一步個推理都已經好明顯。你係要食咗130分鐘近百碟之後,埋單嘅時候拎返碟特登保留兩個幾鐘唔食嘅牛肉出嚟投訴話牛肉質素唔好,仲要話我哋呃人,要求唔俾錢。最後搞到12點我個同事壓力之下俾返$878現金俾你。佢當時凌晨時分心理壓力超大沒有誰人可以詢問之下決定咁樣做,慌忙之間如果真係有同你講 「呢啲錢係要我自己出公司未必俾返我」之類可能只係期望你同情佢,當然你不單止冇同情佢攞完錢仲要上網寫。 但係公司絕對係唔會要佢代你找數的 ,所以放心呢筆錢係公司出唔係佢出。
最後補充,諗返起,客人明明在文章中講明自己是第一次幫襯牛角,但係居然又有會員卡,根本都係前言不對後語(我見到都有網民質疑,佢好似解釋係問朋友借卡)。 當然如果客人覺得被人欺騙,採取法律行動報海關或者去消費者委員會,都係客人嘅權利,我們完全尊重的。
無論如何多謝客人提醒,好明顯我們經過今天的調查之後會更加打醒十二分精神,做到比好更好。
事實上同一法律上同一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原播出時間20210511
https://youtu.be/aAPXKKvCYVo 原始影片
戴琪Katherine Tai宣布說
美方決定呢我們要放棄疫苗的專利權
感覺要拯救全世界
但是郭正亮看到我傳給他這個訊息之後
第一天說的確股價疫苗廠香港或是上海復星都跌
第二天他就罵我說渾蛋根本沒有這回事
我跟你講美國現在有的專利權就只有莫德納(Moderna)跟嬌生
因為輝瑞的疫苗的那個授權是在BNT手上
是在德國 德國已經反對了嘛對不對
因為這個很多疫苗的開發很奇怪
是大藥廠找小藥廠
那當時是小藥廠有mRNA的技術
可是他沒有錢
他的工廠也沒辦法快速生產所以他找輝瑞
你這也是理解錯誤 又錯啦
因為mRNA 並不是新冠疫苗的特有技術
它原來是拿來治癌症的
而是一種技術
那他只是用這個方法來做新冠疫苗
比如說我們用莫德納(Moderna)作為例子
Moderna總共用到的專利是一百一十三個
總共 那裡面
因為美國政府有投資 對
所以美國政府能夠掌握的專利權只有30%
因為有投資有掌握 但是沒投資呢
處於企業界各領域
那是他們自己私人產業的 對對對對對
那依照美國法律對不起喔
這個權力不是總統的
所以一定要國會立特別法
國會立一個特別法之後
才能夠要求要緊急使用
就把你剩下的百分之70的那個權利拿過來
然後要開放給第三世界這樣嘛
那國會立這個法是不可能過的啦
因為你去算現在的票數
因為製藥界全部反對
藥廠的影響力很大他得罪起來不得了
全部反對
美國現在民主黨在眾議院只有多9席
參議院是平手
你怎麼可能過呢
那再看第二個你即使所謂開放授權
假設美國國會願意通過這個法
你如果國會沒通過
然後你要用行政權硬推 那沒辦法不行
他立刻去找最高法院
對除非你宣戰
把你凍結
那另外一個就是即使人家拿到授權
他拿不到疫苗原料
因為美方現在全面禁止疫苗原料出口
因為美國商務部現在疫苗原料是屬於出口禁品
就跟軍武一樣 對
所以你給印度這個授權也沒有人可以做啊
那事實上這個事情莫德納也有出來發言
他說Moderna他本來就沒有說要賺那麼多錢
所以他去年十月就已經表示
他說我願意把我的專利拿出來
他早就講了 對對他早就講了
那結果到現在沒有任何人拿去用 因為做不了
或者是牽涉到的授權
並不是都在Moderna手上
他還要必須跟...還有交叉授權
還有一些公司 那個搞不定啦
那個光是法律上要去搞定大概要一年的時間
因為以前像印度就是強行學名藥
就是反正我不管都不授權我這邊直接判合法
我跟你講印度是因為他市場大
所以藥廠也沒轍啦
那以前愛滋病的時候非洲就曾經有一個國家叫剛果
他就硬幹
他就直接把愛滋病的那個授權直接自己做了
結果那個大藥廠就其他的藥都不進那個國家
藥廠抵制他們是有很多方法
第一個就是我產量給你放慢
第二個就是很實在的話
因為藥廠在研發各種藥大部分都是慢性病
因為慢性病利潤才大
那這個是流行病
流行病它本來就變來變去
而且過了 就跟流感的藥一直研發不出來
就過就過了 對對對沒有錯
所以對他們來講他就要賺這一票
所以就有藥廠的人公開講一個誠實話
他說那這個變種病毒以後還會有人有誘因要研發嗎
我跟你講對不起啊到最後恐怕只剩下科興跟國藥在研究
因為那是國家的
你去看美國那種民間的藥廠
他們就沒有誘因了啦
因為沒賺錢沒誘因啊對不對
我跟你講製藥業都是十取一
因為是暴利
所以他就抓到一個就這個要大賺一筆啦
然後再補貼他其他沒有成功的case
它的cycle本來就是這樣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
你從這個角度看就是說拜登講這句話就是道德呼籲
就是一個形象包裝
就是要表示我很高尚
我有這個主張啊
所以短時間就算美方開放也沒有辦法解決
這所謂印度現在大量的人道的問題
很難啦我跟你講印度
印度真的很悲劇啦
我跟你講即使現在手上滿手都是疫苗
沒有辦法
他一天也只能打兩百萬
因為他醫護服務的能力有限
我跟你講我看過一些數據
一千人只有0.8個醫生1.7個護士
然後你現在去醫院沒有呼吸器
沒有治療用藥 誰敢去打
那大家就不要去 冒生命危險
所以大家寧可不去醫院
所以就一大堆黑數
但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人說
印度如果不安全我們也不會安全
是因為病毒變種就是要像印度這種環境
就不讓他出來就好啦
就你知道嗎你像譬如說...
我們就不讓印度進來就好
但我還是要解釋喔
你如果就算斷航會產生一個問題
因為身體虛弱的人
那個病毒進到你身體裡面會活比較久對不對
變種就在那個時候發生的
我還是相信醫療科技啦
就是說這些變種病毒基本上是可以處理的啦
是當然可以處理啊
只是拜登再這一招下去就沒有人願意研究了啦
好啦那我們既然剛剛講到這件事情
要看一下Peter Beinart
他的意思喔就是
我先講他的標題叫做拜登政府對台政策魯莽且危險
用那個Reckless形容拜登是很重的話
那Peter Beinart寫了這篇投書呢
講的是拜登是不是真的要取消美中的戰略模糊
進而危及一個中國的政策
他的意思是說你嘴巴講戰略模糊
可是實質上你跟台灣逐漸在建立為一個正常國家的互動
對不對
他的意思就是說你逐漸要取消掉本來的一些限制
什麼官員拜訪
還有比如說要支持台灣參加國際空間等等等
當你陸續的這一些
要讓台灣國家正常化的舉措浮上檯面之後
你一定會碰到中國會有一個門檻
他就把它當作紅線
他把它當作紅線
那你一方面又說戰略模糊
說有一個中國是紅線
那一方面又不斷的讓台灣國家正常化
就逐漸地走在路上
所以他就講了一句話他說
你要這樣支持台灣齁
你那個credibility要建立是要有實力作為支持
而且你要持續支持喔
然後你有想清楚後果是什麼
這個事實上跟我們以前講的那個經濟學人
還有那個外交事務季刊也是差不多同一種問題
就是說你知不知道
你這樣一路支持國家正常化的路這樣走下去
你會碰到天塹會碰到天塹啦
但沒有講白就開戰啦
就你這條路一直走下那對老共來講就開戰啦
他有舉一個例子啦
他說5百英里內中國有39個機場
你美國只有2個
按照現代的軍事啦
第一時間這兩個機場可能就被毀掉了
第二個就是你決心到哪裡啦
你美國到底是不是
到目前為止8成反對跟中方開戰
然後他還講了一個
其實這篇文章列了很多事實
他說你美國列出八大優先議題
他發現沒有包括這一點
沒有包括美台關係
中國是把台灣議題列為第一優先
人家是核心問題
而且是充滿感情民族主義的問題
然後你這邊是好像在關心又不是很核心
就是玩玩而已
但真的我跟你講為什麼沒有人追究這件事情
你記不記得上海復星在今年大概二月還三月的時候
他們後來已經講了
那我上海復星身為BNT的亞洲代理商我願意賣給台灣
但結果貴黨的這個陳時中不買
陳時中德國那個管道已經宣布失敗
早就宣告失敗 他承認
那就跟上海復星買啊
沒有錯現在就是卡在這個要誰去開口
面子問題 要誰去開口
我開啊我叫陳時中要趕快去買啊
當然我們要找適當的人去開口
會有人去處理的
真的有人是吧
聽到了阿亮已經開了預言的這個
就會有人去跟政府要求趕快跟上海復星買好不好
那個就是輝瑞BNT啊不是我們要的嘛
本來就是我們要的 不開口
其實輝瑞BNT中國買了一億劑
有而且接下來還要合作 是啦
就是他們還要在中方生產
那AZ目前市面上幾乎所有的疫苗
除了莫德納(Moderna)因為百分之百聯邦贊助之外
幾乎都有跟中方要在地合作
本來我們這邊也有人希望到台灣生產
結果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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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雞湯不能防疫,防疫抗疫靠的是科學好嗎?這種精神勝利法是不是漫畫看太多以為自己可以集氣放元氣彈了?防疫做得好不好,自己看就好,給全世界看個屁啦!
剛剛看到有個網友提供的看法:理工科出身的講究創造創新,要讓未來比現在好。法律系的講究鬥爭,只要讓自己比對方好就可以了。
現在台灣的問題就是沒有專才專用,老是搞一大堆法律系的到處管人,經濟部長王美花是法律系畢業的,之前是經濟部智財局裡面的頭,根據郭正亮的說法,台灣GDP都是製造業掛帥,以前都是工業局的局長升任部長,才懂其中的眉角。一個法律系畢業的王美花懂個甚麼晶片,懂個甚麼發電呢?之前還風風火火的說要跟德國晶片換疫苗,結果呢?今年一月就講了,到現在連半根德國疫苗都沒有,這是甚麼樣的辦事效率?
更妙的是王美花搞不懂台電,搞不懂能源規劃,兩次大停電之後發生甚麼事情?她打電話給台積電等高科技廠,叫他們在全球緊需晶片,大量缺貨的狀況下挪移產線減少用電啦哈哈哈哈~~~~你以為這跟法律系開庭一樣,擠一擠就可以多開幾庭嗎?晶圓製造二十四小時開工運作,你律師開庭也是二十四小時嗎?我笑著笑著就想哭了。
根據ctwant的報導:【5天內國內兩度大停電,讓總統蔡英文也說重話不能接受。事實上,身為全國供電指揮官的經濟部長王美花更是被台電頻出包弄到「腎上腺素」飆升。昨天跟今天兩度前往台電大樓坐鎮指揮。昨天緊急時刻,還親自拿起電話打給台積電等用電大戶高層拜託,希望挪移產線減少用電。無奈「功虧一簣」,最後全國近200萬戶還是遭到限電。】
結果第二次跳電之後王美花怎麼了?她躲了二十二個小時不見蛋,大家在家上班還可以聯絡的上,結果主責台電的經濟部長法律系畢業的王美花就這麼不見了?!【攤手】
然後能源政策的錯誤又怪到台電基層去了,根據ETTODAY的報導:【面對各界疑慮,一名網友決定不忍了,以不自殺聲明為前提,在PTT痛批5天內無預警停電兩次,真相與檯面上說法有落差,更打擊基層的士氣,「一次限電是因為輸變電匯流排接地,興達電廠機組PLU保護措施啟動」、「一次限電是因為整體發電不足,限電時間是已經在興達1號機並聯之後且50%以上負載」。他直言,這兩次最熱機啟動,從「點火到並聯(共用同一組來源電壓)」都在一個半小時內完成,熟知內情的人都知道,「這個是技能競賽會得獎的成績好嗎,怪我們發電太慢,笑死,燃煤機組水質不用顧嗎?」】
我絕對相信台電基層工程師拚了命的想要搶救缺電跳機的狀況,一整天他們連坐下來都不敢,滿身大汗只為了彌補上級愚蠢的能源配比和不合理的復電要求,用了超乎尋常的速度讓機器上線,結果還被高層栽贓究責,你原先系統設計就有問題,怎麼怪到最基層按錯按鈕上?若不是搞甚麼鬼非核家園,電會不夠到按個按鈕就跳電嗎?會搞到要用不能隨時並聯接上的燃煤機組當備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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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同一法律上同一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4月26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kyA134r-C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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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一名車主在上海車展高調抗議特斯拉(Tesla),汽車安全問題本該按嚴謹的法律處理,但政府有關部門及車企都沒有嚴格執行,反而招致一場聲勢浩大的華洋糾紛鬧劇,抗議者因違法而被拘留,洋車企先「傲慢」後「屈膝」,官媒與政府部門趁機抽水,網民隨意發揮而得到狂歡,而汽車安全問題以及售後服務等問題卻得不到應有的理性討論,此後同類事件如何處理,各方都需要反思。
蘋果頭條
上周四證監會與警方高調到恒益控股(1894)位於油塘的辦公室,帶走大批文件,同時將涉案男子押返警方私家車帶走,懷疑與「微信女」唱高散貨集團騙局有關。除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在暴瀉後退任恒益控股獨立非執行董事外,《蘋果》發現,「恒益關係網」亦伸延到另外兩位建制派議員陳健波及馬逢國。
東方正論
港府胡混度日早就不是新聞,眼下又有一宗看似小事,實際折射出施政塞責的大事。大嶼山部分封閉道路必須有「禁區證」方可駕車進入,惟公開予市民申請的配額非常有限,有人遂覷準「商機」,以當地居民身份替人代辦禁區證,每證收費高昂,堪稱無本生利。運輸署隻眼開隻眼閉,申請機制形同虛設也就罷了,大量車輛及人群進入禁區,帶來的交通、環境及治安問題才是最大問題。
星島社論
港府早前宣布推出「疫苗氣泡」以放寬多個場所的防疫限制,包括食肆每枱由四人放寬至六人,堂食延長至午夜十二時,惟前提是所有食肆員工須接種首劑疫苗。據餐飲業界透露,港府與餐飲業界已達成共識,若食肆員工因健康理由未能接種疫苗,須填寫聲明書提交給僱主,但毋須出示醫生紙或相關健康證明,如有虛假陳述,員工須自行負上刑事責任;未能接種疫苗的員工要繼續十四日進行一次檢測,政府亦未有定明接種疫苗的員工比例,估計有關放寬措施將於周四實施。
經濟社評
本港社區先後出現三宗變種病毒個案,均與同一集團的檢疫酒店有關,專家最新視察後表示,相信是酒店通風和檢測做得不到位所致,當局須加強巡查堵漏洞,更應加重罰則,讓酒店業和化驗商更用心做好防疫和檢測工作,務求將入境檢疫措施做到滴水不漏,遏止變種病毒流入社區。有菲傭在檢疫酒店完成21天隔離檢疫後一周確診,當局追蹤後發現,女傭入住酒店期間,鄰房3名住客確診,當中2人帶有變種病毒。
事實上同一法律上同一 在 連芯、孫宥的國考小學堂| 【來來來,哩聽哇共】刑訴260條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此所稱之「同一案件」,係指被告相同而「犯罪事實」亦屬相同者而言,並不包括法律上之同一案件,蓋案件在偵查中,並無類似審判不可分之法則,故牽連犯、連續犯、想像競合犯 ... ... <看更多>
事實上同一法律上同一 在 #請益刑訴同一事件 - 法律人板 | Dcard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如題,小弟最近在讀黎律師的刑訴參考書,讀到同一事件的部分有點疑惑,就是關於其中一個要件「犯罪事實同一」的部分,下面寫到有包含事實上同一和法律 ... ... <看更多>
事實上同一法律上同一 在 Fw: [課業] 刑訴-同一案件的法律上同一- 看板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M2ff84o ]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為核心王)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刑訴-同一案件的法律上同一
時間: Tue Sep 29 22:03:49 2015
同一性案件可分「事實上同一」或「法律上同一」,在法律上同一的情形
實務(92台上1841決)認為,屬於犯罪事實一部擴張或一部減縮
一部擴張基於審判不可分直接審理,一部減縮則理由說明,不另為無罪諭知
也就是說不適用300條的變更起訴法條! (限於犯罪事實不變更)
我想請問,這已是實務的一致看法了嗎?
感覺相當地不合理,嚴重侵害到了被告的防禦權
又,若真是如此,法院不需要踐行任何告知義務嗎?
嗯,92台上4161是有提到法律上同一的罪名變更告知義務 (等於有300條適用?)
請問有人知道實務的多數看法是如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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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228.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3535432.A.132.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ysuzuki (124.11.228.145), 09/29/2015 22:04:07
※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8.145), 09/29/2015 23:07:51
有些體會真的要進入實務體會才更深
※ 編輯: jaysuzuki (124.11.228.145), 09/29/2015 23:40:5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