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
文:Billy Tong
武漢肺炎大爆發,由北韓、蒙古到俄羅斯,都關閉與中國接壤邊境。而香港各界都要求政府盡快封關,從源頭堵截來防疫,但政府仍未全面封關。醫管局員工陣線宣佈跟高層談判破裂,第二階段罷工正式開始。剛好今年 1 月,知名醫學期刊「刺針」(The Lancet)就曾刊登兩篇文章,分析醫護人員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第一篇是由 Hayley Bennett 等一眾紐西蘭醫學學者撰寫的文章,結合醫學論理以及著名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理論,解釋在甚麼時候,醫護人員應投入公民抗命。她們指出很多醫護團體,強調從業員的道德使命,當一些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會嚴重威脅大眾健康時,醫護人員應勇於發聲。而「美國醫學會醫學倫理守則」(AMA Code of Medical Ethics),就提到當惡法無道,醫生應該致力改變法律,在一些個別情況下,道德責任比法律責任來得重要。
作者認為公民抗命的精神,十分符合醫學倫理的使命。她們枚舉了一些醫護人員參與公民抗命的例子,例如 70 年代尾到 80 年代中,藝術家 Bill Snow 在澳洲牽起一場反煙草商的塗鴉運動,一班醫護人員響應,並塗污煙草商的廣告牌,當中就有醫生被捕。在 1986 年,澳洲名醫 Alex Wodak,秘密幫人更換針頭,以免濫藥者因針頭不潔而受感染,因此差點惹上官非,而他認為自己只是做正確的事。而 2015 年紐西蘭,一名急症室醫生參與反對 TPP 示威,認為協議會推高藥物價格,影響貧苦病人,最終被警察警告,而自己也要接受紀錄聆訊。
英國醫學家 Robin Stott 同樣在今年 1 月於「刺針」發文,親述自己因參與以「反抗滅絕」運動(Extinction Rebellion)被捕的經驗。 他認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威脅人類健康,各國政府要採取果斷行動,但現行的政治制度無法回應到環保議題。他認為街頭抗爭是最好而且唯一方法,警醒大眾我們需要結構性的改變,把環保議題推上政策議程。而作為一個醫生,作為一個年老中產白人,他比其他人更應肩負社會責任。於是,他在 2019 年 10 月,參與堵塞倫敦白廳的公路,最終被捕。
Hayley Bennett 和她的研究團隊同事就提醒,在西方國家,執法部門和法庭都對公民抗命行為較為寬容,但參與行動的醫護人員依然要面對其他風險,可能影響他們的仕途,如就業、續約和尋找研究資金。在紐西蘭,如果醫護的公民抗命行動被認為違反專業操守,他們更要面臨一連串的紀錄聆訊。她們認為要訂立更清晰的倫理標準,讓醫護人員思考到甚麼情況下,應參與公民抗命。她們就參考羅爾斯的理論,勾勒出五點準則:
1. 要有充分證據顯示,一項法律或政策是嚴重且明顯地不公義,那麼公民抗命就是合乎比例的回應
2. 公民抗命應該作為最後的手段,其他政治和合法手段都大抵無效
3. 要預計公民抗命是更有效的手段,而且帶來的益處比破壞多
4. 盡量採用危害程度最低的公民抗命手段,應先考慮和平非暴力的手段,才考慮其他強制性的行動
5. 醫護人員應考慮實際的政治、社會及個人情況,令自己和自己照顧的人所受的傷害減到最低
圖片來源:路透社
詳細全文:
http://bit.ly/2GQtYCn
延伸專題:
【陶傑:沒有港獨藏獨,只有「武毒」和「中國病」】
http://bit.ly/2GvETBh
【武漢肺炎,衝擊全球經濟?】
http://bit.ly/2vsXSu1
【疾病政治學:為何疫病是個政治問題】
http://bit.ly/2Rddq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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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Billy Tong
武漢肺炎大爆發,由北韓、蒙古到俄羅斯,都關閉與中國接壤邊境。而香港各界都要求政府盡快封關,從源頭堵截來防疫,但政府仍未全面封關。醫管局員工陣線宣佈跟高層談判破裂,第二階段罷工正式開始。剛好今年 1 月,知名醫學期刊「刺針」(The Lancet)就曾刊登兩篇文章,分析醫護人員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第一篇是由 Hayley Bennett 等一眾紐西蘭醫學學者撰寫的文章,結合醫學論理以及著名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理論,解釋在甚麼時候,醫護人員應投入公民抗命。她們指出很多醫護團體,強調從業員的道德使命,當一些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會嚴重威脅大眾健康時,醫護人員應勇於發聲。而「美國醫學會醫學倫理守則」(AMA Code of Medical Ethics),就提到當惡法無道,醫生應該致力改變法律,在一些個別情況下,道德責任比法律責任來得重要。
作者認為公民抗命的精神,十分符合醫學倫理的使命。她們枚舉了一些醫護人員參與公民抗命的例子,例如 70 年代尾到 80 年代中,藝術家 Bill Snow 在澳洲牽起一場反煙草商的塗鴉運動,一班醫護人員響應,並塗污煙草商的廣告牌,當中就有醫生被捕。在 1986 年,澳洲名醫 Alex Wodak,秘密幫人更換針頭,以免濫藥者因針頭不潔而受感染,因此差點惹上官非,而他認為自己只是做正確的事。而 2015 年紐西蘭,一名急症室醫生參與反對 TPP 示威,認為協議會推高藥物價格,影響貧苦病人,最終被警察警告,而自己也要接受紀錄聆訊。
英國醫學家 Robin Stott 同樣在今年 1 月於「刺針」發文,親述自己因參與以「反抗滅絕」運動(Extinction Rebellion)被捕的經驗。 他認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威脅人類健康,各國政府要採取果斷行動,但現行的政治制度無法回應到環保議題。他認為街頭抗爭是最好而且唯一方法,警醒大眾我們需要結構性的改變,把環保議題推上政策議程。而作為一個醫生,作為一個年老中產白人,他比其他人更應肩負社會責任。於是,他在 2019 年 10 月,參與堵塞倫敦白廳的公路,最終被捕。
Hayley Bennett 和她的研究團隊同事就提醒,在西方國家,執法部門和法庭都對公民抗命行為較為寬容,但參與行動的醫護人員依然要面對其他風險,可能影響他們的仕途,如就業、續約和尋找研究資金。在紐西蘭,如果醫護的公民抗命行動被認為違反專業操守,他們更要面臨一連串的紀錄聆訊。她們認為要訂立更清晰的倫理標準,讓醫護人員思考到甚麼情況下,應參與公民抗命。她們就參考羅爾斯的理論,勾勒出五點準則:
1. 要有充分證據顯示,一項法律或政策是嚴重且明顯地不公義,那麼公民抗命就是合乎比例的回應
2. 公民抗命應該作為最後的手段,其他政治和合法手段都大抵無效
3. 要預計公民抗命是更有效的手段,而且帶來的益處比破壞多
4. 盡量採用危害程度最低的公民抗命手段,應先考慮和平非暴力的手段,才考慮其他強制性的行動
5. 醫護人員應考慮實際的政治、社會及個人情況,令自己和自己照顧的人所受的傷害減到最低
圖片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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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沒有港獨藏獨,只有「武毒」和「中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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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哲法漫談】法官心中上帝大還是國家大?
人大釋法合法嗎?當然合乎法制。所有爭論都只是針對應不應釋法,釋法對港人法治衝擊多大,但沒有人說人大無權釋法。
早前講漢斯凱爾森的法為基本規範論(Kelsen, Grundnorm),法律之源來自上層規範,香港的宣誓法例上層是基本法,再上層是中國憲法,依此類推。形式上人人服從這規範。但道德價值上質疑到法的基本權力規範來源之時又如何?例如爭取了香港獨立,基本規範就成了另一來源,那為了革命而犯法是否合乎義理?
這是提供思考的命題,是所謂務虛之論,但在法律的哲學歷史上,有極為實在實在的例子,本欄第一篇哲文介紹自然法理念之中,也介紹過美國獨立宣言,寫在憲法之中,談生命自由及追求快樂是人人平等的權利,是自明的,是由上帝(Creator)處得來的,不可轉移的權利(unalienable rights)。英美的普通法同源,美國也獨立於英國,英國的法律哲學家同意美國的獨立權利嗎?
這點筆者沒有研究,但英國18 世紀法官兼法學家,正是自然法理論的重要貢獻者之一,威廉布萊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他既是法官,法學教授,也是政治家,他對英國法律的形成影響及法律背後的價值,有非同小可的影響。
爵士為自然法理論的強力支持者,他公然宣稱英國法律的權威來自上帝,自然法比一般法例高,法官應有權以違反了自然法為理由,宣佈法例無效(nullifying)。他形容自然法則為宇宙的規範,人類所有行為的基本守則,是上帝的意旨。
不能小看威廉爵士的學說,今天的人權法律及觀念有跨國效果,不少地區的法制就授權自己的法院在審理法例應用之時,若然發覺有違反人權公約的原則時,可以宣佈法例失效。這一制度,存在於香港的法制之中,不單是理論上存在,而且有實例。當年第一次釋法風波的緣起,也是源於終審法院法官李國能在判詞中自稱本港法院在涉及人權問題時有權解釋基本法,人大也無需理會。
自然法高於人間的立法,是理論上的問題,但也成為美國人爭取獨立的依據,因為整個西方文化倫理皆深受基督教神學的影響。問法官國家大還是上帝大?答案是不說自明的。拿到香港來要法官裁定人大立的基本法應如何解釋之時,往往要看法官信不信自然法了。◇
不合法但合乎道德例子 在 不合法但合乎道德- 課程板 - Dcard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有查過資料,有找到很多合法但不合乎道德的例子,但是不合法又合乎道德的例子卻很少,才來這裡問問各位~有沒有人可以舉兩個例子幫幫我,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