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停課了!
幼教老師只能跟著放無薪假嗎?
國內COVID-19疫情嚴峻,前幾天先是台北市與新北市宣佈全面停課,隔一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宣佈全國全面停課。
針對許多家長擔心的幼兒園與托育費用 #退費 的問題,我已統整相關規定給大家參考:
➡️ https://bit.ly/3ftPq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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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
我是幼教老師,孩子這段時間停課,難道我 #就得跟著放無薪假嗎?
我收到非常多幼教老師反應,明明幼兒園停課只會退孩子這段期間的餐費與點心費、 #不會退學費,等於園方基本上不會因為停課而有損失,園方卻要求老師 #強制請特休、等特休請完就放無薪假,甚至是停課期間 #按比例扣薪水。
許多老師都非常無奈,明明是配合政府政策停課,卻被要求要請假、甚至在疫情嚴峻的此刻還要被扣薪。
有些惡質的幼兒園,明明沒有因為疫情影響而退費,但同時卻反過來要求幼教老師們犧牲自己的勞動權益,讓人不禁疑惑為何不需退費的教學費用及人事費,不拿來發薪水?恐有在這種時候發無良國難財之嫌。
防疫期間,大家都願意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盡量減少人與人的接觸,但這 #不代表園方可以無視勞動相關法令,用共體時艱為由,影響幼教老師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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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停課期間勞動權益,我統整了常見的問題與答案,給大家參考:
Q:停課期間,幼兒園園方可以強制老師請特休或事假嗎?有什麼罰則?
A:園方 #不可以單方面強制 老師請特休或事假!雇主可能有違反勞基法第38條及第22條第2項規定的問題, #罰則是2萬到100萬元。
Q:受疫情影響,如果園方與老師協商減班休息、暫時縮短工時,相關程序是什麼?
A:園方與老師需協商減班期間的工時與工資、 #簽署書面協議,園方也必須透過網路向勞動局通報。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又片面減薪,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罰則是2萬-100萬元
Q:園方逼我請特休、事假、放無薪假,我該怎麼辦?
A:請 #保存所有證據(主管的書面通知、LINE訊息等)、不要接受園方提出的請假要求,直接私訊我,我會請勞動局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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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自己有遇到相關的狀況,歡迎隨時跟我反應;除了個案的協助之外,我也會要求教育局與勞動局,針對停課期間勞動權益問題加強宣導,不能讓第一線的幼教人員,自己承擔疫情的影響。
這次的疫情對大家的生活帶來很大的衝擊,所以更不能讓較弱勢的幼教老師們承擔這種罔顧勞動權益的損失,我會陪大家一起撐過去。
(#更新註明:現在這樣的疫情緊急關頭,依然有許多優良幼兒園業者盡力維持幼教老師們的勞動權益,雖然我文中有提到上述的情況是「有些」惡質幼兒園,但還是會有一竿子打發一條船的疑慮,造成這樣的誤會非我本意,因此特別更新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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