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件的場所負責人 在 以營造工程「自營作業者」為例▐ 張基煜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的評價 大職業災害事件,傷亡慘烈,終喚起政府、社會各界重 ... 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第2條)。前者「勞工」部分,只要「僱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