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詳加說明的原因 在 立法委員林楚茵- 今天早上我在財政委員會向主計長與審計長就 ... 的評價 最後,我質詢審計長,針對新北市與桃園市審計處在110年度於人事費增列超過300萬,卻#未詳加說明的原因。 審計部長陳瑞敏說明,桃園市審計處因為員額較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