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申請 在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申請解散後,是否仍應就董事、監察 ... 的評價 股份 有限公司 經股東會決議 申請解散 後,是否仍應就董 事、監察人當然解任疑義。 一、按公司法第195條規定,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 得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