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法案 在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 案意見發表會第5場- YouTube 的評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 修正案 : 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