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院及鑑定之調查 在 東吳法律聲援318學運- 【機關鑑定之證據能力- 以桃院94 ... - Facebook 的評價 刑事訴訟法第208條第一、二項定有明文。此即所謂「機關(團體)鑑定」之制度。另按證人、鑑定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或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8條 ... ... <看更多>